吉龙软办发20111号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31•【字号】市政[2011]73号•【施行日期】201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市政〔2011〕73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国发〔2008〕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3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市政〔2009〕37号)等文件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8~2008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根据清理结果,《决定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998-2008)》、《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998-2008)》、《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998-2008)》已经2011年5月24日市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国发〔2008〕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号)规定,未列入《决定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各县区、各部门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对列入《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原起草单位或者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号)规定的程序修改,修改工作必须在一年内完成。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成教函〔2016〕90号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成教函〔2016〕90号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直管)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按照《成都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成依法行政办〔2016〕8号)要求,市政府及各部门对2014年全市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确认的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市教育局的清理结果和市政府涉及教育类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上述废止或者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发文部门公布清理结果之日起,不再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成都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2(废止或者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成都市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教育类)成都市教育局2016年8月30日附件1成都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成都市规划局关于试行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的通知成教计〔2003〕44号2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教育资助体系实施意见〉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成教计〔2007〕51号3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成教计〔2007〕73号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成教职〔2008〕1号5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成教普一〔2008〕18号6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通知成教职〔2009〕8号7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文明办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体育局成都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成教〔2010〕15号8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成教办〔2011〕23号9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建立推荐选拔教育学术专家制度的通知成教人〔2011〕7号10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成教函〔2012〕299号11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教办〔2012〕11号12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成教办〔2013〕1号1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成教办〔2014〕2号1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教办〔2014〕3号15关于印发《成都市国际友好城市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教发〔2014〕3号16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系统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成教发〔2014〕4号17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18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学校安全防范标准(试行)》的通知成教办〔2014〕17号19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成教办〔2014〕20号20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通知成教办〔2014〕22号21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校企合作鼓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办〔2014〕27号22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保障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5〕3号2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成教办〔2015〕3号24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的通知成教办〔2015〕7号25成都市教育局中共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意见成教办〔2015〕8号26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的通知成教办〔2015〕9号27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工作评估标准》的通知成教办〔2015〕10号28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方案》的通知成教办〔2015〕11号29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5〕7号30《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的意见》成教发〔2015〕8号附件2成都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2(废止或者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成教办〔2013〕10号2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关于印发市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成教高〔2006〕1号3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成教发〔2011〕2号4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1〕4号5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通知成教发〔2013〕6号6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4〕2号7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成教办〔2014〕4号8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14〕11号附件3成都市人民政府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教育类)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成府发〔2000〕132号2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和个人办学行为的通知成办发〔2005〕8号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6〕53号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0〕47号——结束——。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州政发〔2016〕26号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正文:----------------------------------------------------------------------------------------------------------------------------------------------------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州政发〔2016〕2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州直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州政府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湘政发〔2016〕18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函〔2016〕43号)等文件精神,州人民政府在2014年废止194件规范性制度性事务性文件的基础上,再次对2003年以来以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37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州人民政府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新政策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或有效期已满不需继续沿用等146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对有效期已满,需继续沿用的《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工作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重新公布(有效期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对需修改内容后继续沿用的《湘西自治州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由文件起草部门抓紧修改,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公布。
有效期未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有效期已满的规范性文件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州审计局2011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州审计局2011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7•【字号】凉府办发[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州审计局2011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凉府办发〔2011〕1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州审计局2011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凉山州审计局2011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州审计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审计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州委六届十三次全会和州政府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州委、州政府“跳起摸高,跨越发展”的工作基调和“提速增量、提质增效”“双提升”发展战略,认真执行新颁布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在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财政审计、民生资金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五个方面狠下功夫,更好地履行审计法定职责,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为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现提出2011年全州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如下:一、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署定)以“摸清规模,分清类型,分析结构,揭示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为目标,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组织全州审计机关对州、县市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其中:州局以省审计厅名义实施对州本级政府性债务的审计,并按照“上审下”方式实施对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普格、冕宁、盐源8县市政府性债务审计,其余9县以州审计局名义组织县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性债务实施审计。
关于发放2011年上半年基础补贴的通知

关于发放2011年上半年绩效工资(基础补贴部分)的通知各院(系部)、有关部门:根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及学院研究的补充意见。
现就发放2011年上半年绩效工资(基础补贴部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基础补贴发放标准(一)专职教师标准专职教师全学期完成基础补贴要求的160学时教学工作量,本学期按下列标准计发基础补贴:学期未完成160学时教学工作量的,每少1学时按下列标准扣减,160学时全部未完成的基础补贴为0。
教授:84.3元/学时,副教授:74.4元/学时,讲师:64.5元/学时,助教: 57 元/学时,见习:51.3元/学时。
(二)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发放标准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全学期保证全勤且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按下列标准发放基础补贴:1.管理人员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发放标准:3.工勤人员标准:技师相应岗位主要是指从事实验实训、汽车驾驶、水电暖及校园绿化工作的人员。
具有师技资格证,未在相应岗位的工人按相应标准折半执行。
二、几点说明与要求:(一)基础补贴按6个月计发,绩效考核为全学期实际上班天数。
(二)专职教师基础补贴要求的16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不包括间接教学工作量,专职教师未完成160学时教学工作量的,基础补贴按相应的标准扣发。
除专职教师以外的所有人员均实行坐班制,严格执行考勤,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基础补贴,生育假期间基础补贴按50%计发。
(三)本学期内退休人员按实际在岗月数计算,是教师的要分段计算工作量,退休后任课按返聘教师对待。
(四)教师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提供的课时为准。
同时要严格执行限课制度,超出限课范围的课时不计发课时费。
(五)2010年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未收到省上正式文件之前,按新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标准预发。
学期内岗位发生变化的人员,由新到部门发放绩效工资。
(六)本次计发基础补贴,计算年龄的时间截止2010年12月31日,如年满46周岁人员指1964年及以前出生人员,年满56周岁人员指1954年及以前出生人员。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3.03•【字号】内府办发[2011]14号•【施行日期】2011.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内府办发[2011]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我市重大项目开工数量最多、涉及范围最广、投资力度最大的经济发展“黄金期”。
要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强力支撑。
全市上下要认真做好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努力推进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学分解目标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分解2001年人社工作目标任务,抓好落实。
同时要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完善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促进就业类。
2011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0.45万人,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0.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200万元。
开展爱心圆梦服务大学生创业家庭及家庭困难大学生援助行动,到2011年8月底就业率达到75%。
(二)职业技能培训类。
2011年,全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0.8万人,农民工在岗培训1万人,农民工品牌培训0.35万人,创业培训1500人,失业人员培训3000人。
(三)社会保险类。
2011年,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42.22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到67.8万人,失业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2.9万人,工伤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5.39万人,生育保险覆盖人数达到12.5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人数达到55.8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参保缴费人数达到34万人。
建标【2011】 1号《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关于印发《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建标【201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斤,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适应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司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3. 1总则3.1.1为了满足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3.1.2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涵、隧道、固体废物、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3.1.3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浮动幅度范围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额,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3.1.4设计概算的编制单位应对概算全面负责.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设计概算时,主体编制单位应负责统一制定概算编原则和依据、工程设备与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等的协调与统一,并汇编总概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设计概算.3.1.5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3.1.6设计单位应按不同的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和修正概算.概算编制人员应深人现场,搜集上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相关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材料设备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等,并全面了解建没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群、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3.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台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3.2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设计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页、概算编制说明、总概算书、综合概算和单位工程概算书组成.3. 2. 1封面及扉页的组成封面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及第几册内容,扉页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资格证书号、单位主管、审核、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的署名,审核和编制人员应签名并加盖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 2. 2概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2.2.1.工程简要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和建设范围,并明确建设项目总概算中所包括的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如有几个单位共同编伟咐,则应说明分工编制的情况。
2010-2011上海优秀农民工名单
李贤龙
男
197401
广东韶关
上海博泽电机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
61
张飞
男
197503
安徽阜南
上海胜华波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人事主管
62
杨猛
男
197201
浙江永嘉
上海沪工阀门厂生产经理
63
谭焰节
男
197212
安徽安庆
上海凯波特种电缆料有限公司机修班班长
64
李凤娟
女
197609
江苏高淳
上海格尔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技术员
联系地址:天山路1800号1号楼1011室(邮编:200051)联系电话:52060988
上海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010-2011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推荐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工作单位及工作岗位
1
吉 勇
男
197109
江苏海安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务电化有限公司通信技术主管
邱凤翔
男
197212
江苏通州
上海森大木业有限公司修车间副主任
2010-2011年度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工作单位及工作岗位
1
李福全
男
197501
四川南部
上海吴淞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西城区养护项目部班长
2
颜月昌
男
196501
浙江上虞
上海成基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养护保洁民工班班长
196707
江苏启东
整改通知(2011)1号
陇西县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陇两基迎检办发〔2011〕1号陇西县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陇西县两基迎国检工作整改的通知各乡镇、有关部门,学区、学校“两基”迎国检工作办公室:按照《陇西县教育工作自查自评的安排意见》(陇政办发〔2011〕76号)和《陇西县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陇西县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意见》(陇教体发〔2011〕34号)要求,结合5月中旬市“两基”迎国检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县“两基”迎检办于5月下旬至6月中旬,对17个乡镇、24个学区和33所学校的“两基”迎国检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各乡镇,学区、学校“两基”迎国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进一步整改落实,主要表现在部分乡镇、学区“两基”国检的七项指标底子还未严格按照省上要求逐项排摸核实清楚;有的乡镇、学区对排摸出的问题,解决的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学区“两基”文书资料不齐,支撑表册数据的相关手续、资料不够完善,特别是异动学生的各种手续和资料欠缺。
部分乡镇、学区“两基”迎国检工作安排部署不够到位,工作进展相对滞后,为进一步做好自查整改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整改要求通知如下:一、整改措施1.规范资料档案管理。
各迎检办要不断完善各种表册和数据,重点是印证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数据的统计,特别是入学率及辍学率的统计要逐村逐户核实,坚决做到准确无误。
建档工作要严格按照县上提出的“五统一”要求(统一封面、统一归类、统一格式、统一装订、统一口径)进行,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努力做到档案建设“一要就有、一看就懂、一查就实、一核就准”的要求。
2.切实加强“保学控辍”。
各乡镇、学区、学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初中生辍学。
一是要加强法律、行政、教育手段,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要以优良的办学条件、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较高的教学水平、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使学生学得好。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大力开展“六化”(硬化、绿化、美化、净化、知识化、育人化)建设,切实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3•【字号】河政办发[2011]93号•【施行日期】201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河政办发〔2011〕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驻河池中直、区直有关单位:《2011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2011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2011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拓展"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域,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和发展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为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重点(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政务服务中心是地方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也是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政务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对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职能、管理制度、运行模式、人员配备、服务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创新工作方式,限期整改分中心,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务。
要重点解决部分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编制不足、经费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和全面履行办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公共服务、社会服务、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等事项的服务职能的要求,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采取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加大投入,扩大规模,改善条件,以满足本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龙软办发〔2011〕1号
关于对2010年度全省
评议县(市、区)经济发展软环境情况的
通报
各党(工)委、党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化工园区)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区市直部门:
2010年12月13日至28日,省软环境办公室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全省60个县(市、区)开展了民主评议软环境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议内容及方法
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根据省工商局提供的最新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电话样本库,按每个县(市、区)企业100
个、个体工商户250个、居民50个的抽样设计要求,利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的方式开展调查访问。
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措施、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程度、经商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政府诚信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企业负担和社会治安状况10个方面。
总体评价采用公众满意度测评方法。
对公众满意度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量级。
满意度数值为(满意票数+基本满意票数)÷有效票数×100%。
总体满意度为10项评议指标平均值。
根据被访者意愿,按照企业评价占65%、个体工商户评价占30%、居民评价占5%的权重,得出软环境建设总体满意度,并进行排序。
二、我区评议结果
我区总体满意度为90.34%,位列全省第51名,全市第7名。
我区十项评价指标满意度分别为:行政执法97.05%;服务态度94.99%;政务公开93.41%;办事效率91.57%;经商政策90.87%;服务措施89.80%;社会治安89.68%;司法情况87.66%;政府诚信
86.45%;企业负担81.95%。
三、对我区评议结果的分析
从评议结果看,我区总体满意度及十项指标虽连续三年递增,但提高幅度不大,2010年度仍低于全省平均满意度1.2个百分点,在全省和全市的排名,均为中下游水平。
其中,行政执法、服务
态度、办事效率、服务措施四个方面的满意度均高于省、市的平均满意度;政务公开、经商政策、社会治安、司法公正、政府诚信、企业负担六个方面的满意度均低于省、市的平均满意度;特别是企业负担满意度低于全省平均满意度6.09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平均满意度3.63个百分点,司法公正满意度低于全省平均满意度2.64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平均满意度1.85个百分点,经商政策满意度低于全省平均满意度1.84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平均满意度1.73个百分点。
企业负担、司法公正满意度在我区连续三年排名靠后;社会治安、政府诚信满意度在2010年度大幅降低,排位下滑;行政执法、服务态度、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方面满意度在我区连续两年排名靠前。
从反映的问题看,企业、个体和居民对我区软环境不满意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共计408条。
其中,企业:87条;个体:242条;居民:79条。
个体工商户对我区软环境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占到60%左右,反映的问题较多。
通过分析、归类和整理,意思完整或指向明确的问题和意见共计214条,其中办事效率类43条;经商政策类34条;服务态度类33条;社会治安类31条;服务措施类30条;政务公开类24条;行政执法类7条;司法情况、政府诚信和企业负担类均为4条。
意思表述不完整或没有具体指向的问题、意见共计87条。
问题和意见相对较多的部门有:公安部门53条;地税部门20条;国税部门19条;工商部门16条;政
府16条;行政执法部门15条;银行15条。
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对照下发的《2010年度全省民主评议县(市、区)经济发展软环境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原始电话记录》,认真梳理,查找差距,逐条进行整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将整改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区软环境办公室。
龙潭区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
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13日
主题词:软环境评议通报
龙潭区软环境办公室 2011年5月13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