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工人[2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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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4.06•【字号】苏人社发[2011]152号•【施行日期】2011.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5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8号)精神,为做好全省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4、25日两天。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苏工价(2011)6号 关于调整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的通知

苏工价(2011)6号 关于调整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的通知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工价〔2011〕6号
关于调整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相关中介咨询机构:
根据《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办法》(原市建设局苏建设规〔2009〕4号文)的规定,结合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现对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调整如下:
一、各专业招标控制价为标底价乘以下系数:
1.建筑(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筑)、仿古建筑、市政桥梁(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高架桥梁)工程为94%;
2.单独装饰、安装(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装)、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的轨道工程为92%;
3.桩基础、基坑围护、大型土石方、园林绿化、市政桥梁以外的其他市政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地下车站、地下区间等其他
工程)为91%。

二、在确定招标控制价时,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
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标准不得调整。

三、本文规定的招标控制价合理浮动幅度,自2011年4月1日
起执行。

2011年3月25日
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抄送:各市造价处(站),各市、区招标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48号――关于2011年第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48号――关于2011年第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48号――关于2011年第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1.06.23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48号
•【施行日期】2011.06.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48号)
关于2011年第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张文贵等83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张文贵等835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附件:张文贵等835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初始注册( 707 人)。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1年第7号――关于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结果的公告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1年第7号――关于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结果的公告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1年第7号――关于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1.11.28•【文号】国家能源局公告2011年第7号•【施行日期】2011.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机关工作正文国家能源局公告(2011年第7号)为鼓励广大能源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促进能源行业科技进步,按照《国家级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国能科技【2009】341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方式,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附: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结果国家能源局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附件:2010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评选结果┌───────┬────────────┬─────────────┬────────────────┐│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孙茂远、冯三利、吴建光│││沁南煤层气开发利│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叶建平、郭本广、秦继荣││1│用高技术产业化示│公司│彭文、孙建平、孙晗森│││范工程技术研发││王国强、王建中、范华│││││赵玉峰、傅小康、王楚峰│├───────┼────────────┼─────────────┼────────────────┤││复杂松软突出煤层││徐冉忠、林柏泉、师永贵│││保护层开采时空演│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翟成、屈永安、杨威││2││限公司│李建民、朱传杰、赵武强│││化及瓦斯抽采技术│││││研究│中国矿业大学│姜永明、王建利、吴杰│││││孙林锋、赵中星、苏宏刚│├───────┼────────────┼─────────────┼────────────────┤││露井联采下千万吨│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冯学武、吴吉南、朱建明│││井工矿安全高效生│任公司│刘保宽、刘长友、张忠温││3│││王纯义、徐金海、黄炳香│││产关键技术研究与│中国矿业大学│孙海仁、张志平、陈国印│││应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增伦、郭生│├───────┼────────────┼─────────────┼────────────────┤││││侯启军、宋新民、沈平平│││二氧化碳驱油及埋│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王峰、陈丙春、秦积舜││4│││冉启全、李亚洲、翁玉武│││存配套技术及应用│究院││││││王红庄、杨思玉、王宪中│││││刘庆杰、李实、马晓红│├───────┼────────────┼─────────────┼────────────────┤││││郭旭升、郭彤楼、马永生│││川东北地区大型气││胡东风、黄仁春、尹正武││5│田勘探目标及关键│中国石化勘探南方分│││││公司│蒲勇、陈祖庆、唐瑞江│││技术研究││钱勤、魏志红、彭劲│││││冯明刚、XXX、黎平│├───────┼────────────┼─────────────┼────────────────┤││││刘建成、李玉霞、贾向东│││多极子阵列声波测│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秦玉坤、李文东、鞠晓东││6│││乔文孝、李文博、李剑│││井仪│限公司││││││刘国权、李亚敏、王易敏│││││朱文奎、卢俊强、车小花│├───────┼────────────┼─────────────┼────────────────┤││││贺会群、李雪辉、杨忠文│││连续管作业技术与│中国石油集团钻井工│李寿军、熊革、范玉平││7│││毕宗岳、曹和平、马青芳│││装备│程技术研究院││││││刘宝、刘仁敏、彭治兰│││││汪福华、梁常飞、温宏伟│├───────┼────────────┼─────────────┼────────────────┤││高温浆态床煤制油│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李永旺、曹立仁、杨勇││8││││││关键技术研发及工│化学研究所│孙子罕、王建国、钟炳│││业示范应用││郝喜柱、任润厚、相宏伟│││││郝栩、焦海军、白亮│││││董根全、刘东勋、霍春芳│├───────┼────────────┼─────────────┼────────────────┤││││吴宜灿、黄群英、陈红丽│││中子学软件与次临│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胡丽琴、曾勤、龙鹏程││9││科学研究院│罗月童、宋钢、刘松林│││界堆概念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柏云清、蒋洁琼、曹瑞芬│││││宋勇、李贵、邹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许世森、郜时旺、蒋敏华│││燃煤电厂12万吨/│公司│李树青、王建林、刘练波││10│年二氧化碳捕集装│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蔡铭、牛红伟、曹学高││││电厂││││置研制及工程示范││樊哲军、周立仁、韩分洪││││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张庆文、黄斌、储昊││││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建丽、周洪光、张爽│││1.25万吨/天低温多│神华河北国华沧东发│牛聚秦、丁涛、杨庆卫│││效海水淡化蒸馏装│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张忠梅、李延兵、吴志奇││11││││││置研发及在火电厂│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王丙贵、任晓东、李丁│││的应用│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周赤忠、陈光、李焱││││限公司│刘晓华、杨洛鹏││││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电站辅机│││││厂│││││大连理工大学││├───────┼────────────┼─────────────┼────────────────┤│││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陈原、朱波、宋福如│││碳纤维复合芯导线│山东大学│巩学海、牛晓民、卢毅││12││河北硅谷化工有限公│潘敬东、刘亚新、王剑│││的自主研发及应用││││││司│龚延兴、郎福堂、马宗林││││北京送变电公司│刘永奇、赵玉柱、张勇平││││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超高压公司││├───────┼────────────┼─────────────┼────────────────┤│13│国家电网仿真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印永华、周泽昕、朱艺颖│││关键技术研究、建设││田芳、卜广全、蒋卫平│││及应用││周春霞、陶向红、王海宁│││││董明会、胡涛、李亚楼│││││濮钧、张彦涛、何江│├───────┼────────────┼─────────────┼────────────────┤│││国网信息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杜至刚、曹惠彬、张文亮│││电网应急指挥系统│北京中电飞华通信股│郑福生、沈亮、陈希││14│关键技术研究与应│份有限公司│尹昌新、刘建旬、郝玉国││││北京国电通网络技术││││用││杨洪、吴冰、范明天││││有限公司│周刚、冯建民、朱朝阳││││北京国电通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大学│││││东北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西北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秦健飞、涂怀健、陈勇│││椭圆双极线性聚能│程局有限公司│李必红、陈晓方、赵根││15│药柱爆破技术研究│中南大学│彭湘华、张祖义、卓越│││与应用│国防科技大学│黄巍、秦如霞、谢丁钦││││长江科学院│韩可林、曾凡杜、刘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晏志勇、史立山、李菊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曾肇京、彭程、袁定远││16│力资源复查成果(2│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钱钢粮、高敏凤、李世东││││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003年)││蒋肖、严碧波、刘一兵││││限公司│赵太平、李小燕、唐荣斌││││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17│特大型人工砂石系│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刘志和、林修建、熊明华│││统研究与应用│程局有限公司│涂怀健、刘金明、连普选│││││蹇尚友、杨建安、肖光彩│││││汪建军、罗艳、李兵│││││黄岳、唐瑞、蒋海军│├───────┼────────────┼─────────────┼────────────────┤││││张猛、李心一、穆双录│││1100kV,63kA大容量││夏文、徐晟、张希捷││18│特高压组合电器研│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杨鹏、张晓菁、徐康││││限公司││││究与应用││王传川、江洪、崔明硕│││││王琼、邹晓明、周芳│├───────┼────────────┼─────────────┼────────────────┤││3MW海上风力发电│华锐风电科技(集团)│韩俊良、朱开倩、刘征奇││19│技术装备与工程实│股份有限公司│张开华、金宝年、唐征岐││││上海东海风力发电有│汪晓、王荣祖、于建军│││践││陈党慧、刘作辉、童彤││││限公司││││││杨松、苏丽营、林继刚│├───────┼────────────┼─────────────┼────────────────┤││││姜福茂、王厚盛、刘文民│││3000米深水半潜式││张涛、孟昭闯、殷学林││20│钻井平台设计与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薛大亮、李明高、章强││││限公司││││造││蒲延坤、董庆辉、张瑞欣│││││唐志杰、范垂中、王海军│├───────┼────────────┼─────────────┼────────────────┤││││梁小波、彭国谱、李梅龙│││SF33900型220t电│湘电重型装备股份有│柳微舒、王文迪、陈宏││21│││孙卫阳、唐春喜、邱增华│││动轮自卸车│限公司││││││杨胜楚、谷正气、唐华平│││││王艾伦、高登来、欧阳蒙夫│├───────┴────────────┴─────────────┴────────────────┤│二等奖│├───────┬────────────┬─────────────┬────────────────┤││基于微地震监测技││于斌、姜福兴、贾海棠│││术的特厚煤层综放│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黄庆国、赵军、孔令海││1││││││面围岩运动规律研│任公司│宋金旺、徐振茂、高润平│││究││王爱午│├───────┼────────────┼─────────────┼────────────────┤││胡家河矿井560m│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严广劳、赵强、张云利│││深厚软岩全深冻结││段王拴、周宝学、李文革││2││限公司││││凿井技术攻关与快││刘立平、孙斌建、归会林│││速施工│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朱周岐│├───────┼────────────┼─────────────┼────────────────┤││大屯矿区深部开采││吴继忠、孙金龙、傅清国││3│工程关键技术及应│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冯玉峰、马小钧、高建团││││限公司││││用研究││窦红千、陈季斌、于远成│├───────┼────────────┼─────────────┼────────────────┤││││孙华锋、张文华、梁金钢│││难选煤高效分选工│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周锦华、徐春江、凯钱││4││││││艺及装备的研究│山研究院│爱军、杨俊利、乐宏刚│││││李海军│├───────┼────────────┼─────────────┼────────────────┤││高效工业煤粉锅炉│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王乃继、纪任山、周建明││5││││││系统及关键技术│京煤化工研究分院│何海军、肖翠微│├───────┼────────────┼─────────────┼────────────────┤││4m大采高综放工作│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黄福昌、倪兴华、李佃平││6││││││面支护设备配套与│司│李政、XXX军、张崇宏│││工艺研究│中国矿业大学│丁斌、马晓东、苗素军││││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蒲宝山││││限责任公司│││││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薄基岩突水威胁煤│焦作煤业集团赵固│盛天宝、王家臣、贾明魁││7│层围岩破坏规律与│(新乡)能源有限责│白云来、许延春、贾安立││││任公司│张红芒、李永杰、杜云宽│││开采技术研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李振华│├───────┼────────────┼─────────────┼────────────────┤││深部开采主要水害│开滦(集团)有限责│张文学、武强、李建民││8│问题研究方法与工│任公司│朱斌、张普田、洪益清││││桂林理工大学│谷孟平、宋恩春、钱增江│││程应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刘伯│├───────┼────────────┼─────────────┼────────────────┤│││甘肃华亨煤电股份有│李晖、周澎、李守峰│││华亭矿特厚煤层覆│限公司华亭煤矿│刘志文、张玉亮、王萍││9│岩煤柱型强矿压防│中国矿业大学“煤炭│伏华、史春德、高利军│││治研究│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张晓忠││││家重点实验室││├───────┼────────────┼─────────────┼────────────────┤││海洋钻井废弃液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蒋官澄、史建刚、张金龙││10│染治理与控制及保│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胥洪彪、谢水祥、黄春││││油管理局海洋钻井公│李志勇、顾洪成、孙磉礅│││护储层新技术││││││司│蒋帅│├───────┼────────────┼─────────────┼────────────────┤││││魏国齐、焦贵浩、李剑│││大型气田天然气成│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杨威、王东良、谢增业││11│藏机理与富集规律│究院廊坊分院│张光武、孙平、张福东│││研究│││││││刘锐娥│├───────┼────────────┼─────────────┼────────────────┤││基岩内幕油气藏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孟卫工、李晓光、单俊峰││12│藏理论、勘探技术与│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祝永军、王守刚、顾国忠│││││胡英杰、罗海炳、高险峰│││重大发现│公司││││││金科│├───────┼────────────┼─────────────┼────────────────┤││提高互层状超稠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张守军、郎宝山、钟立国││13│油藏开发效果配套│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吴非、刘恒、于镝│││││郭斌建、李晓玲、许丹│││技术研究│公司││││││沈文敏│├───────┼────────────┼─────────────┼────────────────┤││聚合物溶液的粘弹││王德民、刘义坤、夏惠芬││14│性对驱替多孔介质│东北石油大学│尹洪军、吴文祥、苗丰裕│││││隋新光、黄伏生、杨树人│││中的油的机理研究│││││││XXX│├───────┼────────────┼─────────────┼────────────────┤││提高低渗透储层动│西南石油大学│叶仲斌、赖南君、舒政││15│用程度工作液技术│四川光亚科技股份有│冯茹森、吴雁、张瑞│││││陈洪、施雷庭、郭拥军│││与应用│限公司││││││韩利娟│├───────┼────────────┼─────────────┼────────────────┤││南堡油田NP1—5/1—2│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康荣玉、王立领、张彦龙││16││││││9区块海洋工程技│程有限公司│刘杰鸣、曾晖、王慧琴│││术研究与应用││兰新阳、王晓勇、代福强│││││高海峰│├───────┼────────────┼─────────────┼────────────────┤│││长江大学││││高温高压动态损害│荆州市现代石油科技│余维初、吕德贵、卢毓周││17│评价系统的研制与│发展有限公司│赖晓晴、杨恒林、鲜保安│││推广应用│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张振华、赖燕玲、银本才│││││龙政军││││探工程有限公司││├───────┼────────────┼─────────────┼────────────────┤││北部湾盆地涠西南││谢玉洪、朱伟林、刘明全││18│凹陷滚动勘探开发│中海石油(中国)有│王振峰、蔡东升、林金成││││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李绪深、杨计海、姜牛│││生产理论与实践│││││││杨希冰│├───────┼────────────┼─────────────┼────────────────┤│││南京工业大学││││低能耗陶瓷膜生产│南京九思高科技有限│范益群、邢卫红、漆虹││19││公司│景文珩、XXX、徐南平│││新工艺及应用││邱鸣慧、仲兆祥、丁晓斌││││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邢│├───────┼────────────┼─────────────┼────────────────┤││蒸汽裂解制乙烯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梁顺琴、钱颖、颉伟││20│物高选择性加氢系│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常晓昕、龚光碧、王廷海│││││谢元、吕龙刚、谭都平│││列催化剂│究院││││││孙利民│├───────┼────────────┼─────────────┼────────────────┤││惠州炼油项目整厂│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董孝利、吴青、陈淳││21││任公司惠州炼油分公│张锡泉、张国兴、夏长平│││能量优化集成技术││││││司│郭宗斌、苑少军│├───────┼────────────┼─────────────┼────────────────┤│││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年产20万吨高品质│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张志华、欧阳瑞华│││石蜡、微晶蜡高压加│究院│于春梅、宋生斌、田然││22││││││氢精制成套技术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王志明、王刚、路锋王│││发与应用│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刚、曲波││││公司││├───────┼────────────┼─────────────┼────────────────┤│││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兖矿鲁南化肥厂│││││兖矿国泰化工有限公││││新型甲醇合成反应│司│应卫勇、房鼎业、张海涛││23│器研究开发与推广│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刘殿华、朱建宁、柳永兵│││应用│限公司│孙永奎、张培杰、席文洪││││惠生(南京)化工有│李杰││││限公司│││││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田湾卧式蒸汽发生││黄潜、王建瑜、谢江红││24│器吹扫工艺的创新│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任光辉、余紫群、唐明│││││欧阳钦、严巍峰、毛志新│││及应用│││││││胡光辉、陈大武、管玉峰│││││王鸿禧、刘春龙、杨均勇│├───────┼────────────┼─────────────┼────────────────┤││││兰智彬、朱国胜、畅欣│││大型核电站高燃耗│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庞建新、郭旭林、XXX││25│燃料组件骨架自动│││││焊接装置研究│有限公司│孙毓宝、尤勇、余家强│││││童慎修│├───────┼────────────┼─────────────┼────────────────┤││百万千万压水堆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王晓江、陈晴、赵自成││26│电站HSD150-80型│司│周德良、张吉来、曲昌明││││重庆水泵厂有限责任│王天周、赵兴英、王滨│││上充泵││││││公司│向群│├───────┼────────────┼─────────────┼────────────────┤││中国实验快堆过程│北京广利核系统工程│左新、陈道龙、柏祥基││27│检测系统的数字化│有限公司│池立勇、尹宝娟、窦勤民││││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郝志坚、朱毅明、李新颖│││安全监测装置││││││院│段天英│├───────┼────────────┼─────────────┼────────────────┤│││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黄定忠、李国平、吴超群│││百万千瓦级核电用│计研究院│││28││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栾广富、耿远、王宏印│││电气贯穿件││刘栋、薛万常、毛伟钢││││上海科达机电控制有│骆建文││││限公司││├───────┼────────────┼─────────────┼────────────────┤││900MW反应堆控制││聂勇、蔡家藩、廖述圣││29│棒驱动机构上部Ω│核动力运行研究所│丁冬平、朱琳、文斌│││││李宜全、杨崇安、徐玉虎│││焊缝检测系统│││││││周礼峰│├───────┼────────────┼─────────────┼────────────────┤││││陆双桐、杨道广、王永迪│││核电站堆外核测探│中核(北京)核仪器│胡铁强、宣肇祥、吴军││30││││││测器│厂│邓鹏、孙宏坤、于秀华│││││黄国良│├───────┼────────────┼─────────────┼────────────────┤││中国先进研究堆(CARR)回路││黄兴蓉、张金山、韩海芬││31│系统总体设计│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庄毅、李清、姜百华││││院│赵光辉、石家娟、李军德││││││││││段佳青│├───────┼────────────┼─────────────┼────────────────┤│││华中科技大学││。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住建质[2011]3号【发布部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11.01.31【实施日期】2011.01.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住建质〔2011〕3号)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201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同时,请各地住建部门将辖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联络员名单于2月20日前报送我局质安处,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小结和专项整治总结分别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和2011年12月20日前报送我局质安处。

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层级考核内容。

附件:201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附件:201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政府以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2011年,要在确保总体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前提下,针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

二、总体目标1.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有效遏制重大伤亡事故和有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力争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2010年下降。

江苏省建筑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筑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筑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全省建筑工程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建筑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而发生的支付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本办法所称劳务工程款,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支付给劳务分包企业的工程承包款。

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建筑业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形成劳动关系或提供劳务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等相关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建立和完善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工会代表职工,可以与建筑业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监督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维护职工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务工程款的支付第五条分包工程发包人与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支付劳务工程款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

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工程分包。

第六条建筑业企业不得向无资质的个体承包人发包工程。

第七条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支付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工程款时,只能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不得向无资质的个体承包人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

第八条分包工程发包人与分包工程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解除分包合同的,应当从解除合同之日起一月内付清分包工程款。

苏建价〔2011〕812号-江苏省建设人工工资调整文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11〕812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住建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了切实反映建筑市场用工价格变化情况,积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经商省有关部门,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和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单位:元/工日附注: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67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方法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投标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时,工资单价均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2、2012年2月1日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2012年2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调增,施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原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资单价调整时应扣除原让利部分。

3、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其他1、本通知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2、建设工程预算工资直接关系到施工工人的切身利益。

请工程建设各方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标准进行工程计价。

明年我省将改变现行做法,研究出台建设工程预算人工工资单价的有效调整办法,实现预算工资单价的动态调整。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造价预算工资调整△通知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委、厅、局,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12月26日印发共印45份。

(全)江苏省人工费调整文件苏建价定(2001)401号至苏建价定(2011年)812号文件(全)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目录1.苏建定2001(401)2.苏建定2005(65)3.苏建定2006(276)4.苏建定2008(66)5. 苏建价〔2010〕494号6.苏建价〔2011〕812号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8〕66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为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7.00元/工日,二类工44.00元/工日,三类工41.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54.00~70.00元/工日;修缮工程:44.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与第四册44.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53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与第三册44元/工日,第二册53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9.00~86.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9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除单独装饰工程60.00元/工日、执行90版《仿古建筑园林工程预算定额》第二与第三册和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56元/工日外,其余工程48.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调整的工资标准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时,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的通知-苏住建规[2012]15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的通知(苏住建规〔2012〕15号)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实施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的通知》(苏建建管〔2012〕57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勤管理,现将全市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考核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考核组织和方式考核运用LBS无线定位管理系统,依托手机载体,通过身份证信息采集,采取每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定位人员人脸识别及位置信息上报,并按月统计分析在岗和脱岗信息,实现动态考核。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负责全市范围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岗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定期汇总各地考核情况,统一通报考核结果。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日常在岗考核工作。

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负责姑苏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日常在岗考核工作。

苏州市住建局已组织相关市、区住建局通过招标方式,择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联通”)合作开发“苏州市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LBS无线定位管理系统”(以下简称“LBS定位管理系统”),并作为LBS定位管理系统运营商。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增补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增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1.02.14•【字号】徐建发[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增补工作的通知(徐建发〔2011〕18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苏建函招〔2011〕34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增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进行增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为更好地满足我市对专业性评委的需求,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

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专家名册增补工作3月底前全部完成。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专家名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增补工作,拟聘评标专家资格条件、申报程序、培训要求等按照《专家名册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确保增补工作按期完成。

二、增补程序1、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或直接向拟邀请专家及所在单位发出邀请函的方式,在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由申报人或被邀请人如实填写《专家登记表》(附件一,可从徐州建设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工作经历业绩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与《专家登记表》装订后,报所在地招标办。

2、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招标办对本地申报人或被邀请人进行登记,并按照《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公告》(见徐州建设网)中的规定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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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苏建工人…2011‟7号
关于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区域公司、办事处、总承包公司,各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于2010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社会保险法》的重大意义
《社会保险法》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党和政府履行“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庄严政治承诺的法律保证。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社会保险法》以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把党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长期、稳定的国家法律制度安排,标志着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全面走上法治化轨道,是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抓好《社会保险法》的宣传贯彻,对于发展统一规范、有利于人才自由流动的人力资源市场,对于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对于推进集团各单位社会保险办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集团公司按新的特级资质标准顺利申报就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深远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广泛开展《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工作
集团各单位要把宣传《社会保险法》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企业文化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按照集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做好《社会保险法》宣传普及工作。

重点宣传《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权利义务等。

要针对不同对象,广泛采用宣传片、宣传栏、展板等各种方式,将《社会保险法》中与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基本内容,转化成通俗易懂、简明好
记的形式,引导职工知悉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引导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义务,增强全集团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培训工作
集团范围内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全体同志都要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法》,全面准确把握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制度内容。

要通过学习,对《社会保险法》确立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总体框架和发展方向,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制度模式、资金来源、享受待遇的条件,以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等有总体的了解,并结合各自工作贯彻落实。

各单位人事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学习培训。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参加培训;要抓好骨干培训,培养一支宣讲《社会保险法》的骨干队伍;分管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要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学习研究,做到精确掌握,运用自如。

四、切实加强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人事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人事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要把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与落实社会保险办理有效地结合起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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