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费收缴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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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含登记表和计算方法)

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含登记表和计算方法)

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含登记表和计算方法)中共***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各总支、支部:根据上级关于党费收缴的相关要求,为规范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结合具体实际,现将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各党总支、支部要继续落实“党费日”制度,党员要主动在每月1日“党费日”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收假后第一天。

各党总支、支部的组织委员(或负责党务工作的党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在填写《党费证》和党费收缴登记表时,收款人要按月签名盖章,党费收缴登记表要及时在支部内部公开公示。

党费交纳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党员每月向支部交纳一次,支部每季度向机关工委上交一次。

党员因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原因,本人按月亲自交纳确有困难,经党支部批准,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交或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二、明确党费收缴责任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党费收缴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员积分管理内容,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登记、管理、上交、公示和痕迹管理等工作。

党费收缴手续要完备,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要立卷存档,以备查询。

机关工委每季度公布一次各总支、支部党费上交情况。

三、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程序从2018年起,请各总支、支部在每年的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将本季度的党费收齐后,直接存入机关工委党费专用账户,也可通过银行账户(卡)转账交纳。

交款后5日内,带上《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依据)和党费名册到机关工委登记、换领党费收据。

党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

帐户名称:中国共产党***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账号:******。

(注意:银行现金缴款单上“款项来源”务必写清楚:XX支部XXXX年X月-X月的党费,以便于机关工委和银行核实对账)。

附件:1、党费收缴表册(参考)。

中共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统一使用党费证的通知-

中共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统一使用党费证的通知-

中共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统一使用党费证的通知正文:---------------------------------------------------------------------------------------------------------------------------------------------------- 中共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统一使用党费证的通知在京局属各单位党委、局机关各党支部:党费是党员按照党章及相关制度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的体现。

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按标准、按程序收缴党费1.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严格按标准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确定党员应交纳党费的额度。

2.党员要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3.各单位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并按照局统一印制的党费证按月认真记载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二、加强党费的管理工作1.各单位要按程序逐级收缴党费,具体程序是:党支部--党委--局直属机关党委。

局直属机关党委按规定比例上缴部直属机关党委。

2.党费的管理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做到先配后调,防止工作上的脱节。

移交时,做好有关党费管理文件、党费帐目、收据存根等各项业务工作的交接,手续齐全,账目清楚,交接人双方签名,方可移交。

3.严格按规定做好党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党员党费不得与其他费用混在一起,严禁个人长期保管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用存折的形式私存党费。

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党费收缴实施细则

党费收缴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有关问答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党费收缴第三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

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

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

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2016年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就党费工作有关问题提出咨询和建议。

综合各方面意见,按照党章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党中央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及中央组织部有关政策答复意见,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1)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缴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

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

(2)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3)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4)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

(5)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6)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精选3篇)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精选3篇)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范文(精选3篇)【篇1】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关于做好20xx年党费收缴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现对乡党委20xx年党费收缴情况作以简单的汇报: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全乡各级党组织14个,其中:党委1个,退休支部1个,党支部12个。

现有党员340名,农村党员295名。

20xx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3527元。

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

我乡无截留、挪用、贪污党费的现象。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一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1、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2、指定党办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然后乡党委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上缴县委组织部;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

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5、定期自我检查,我乡党委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二是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乡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县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

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和党支部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个别党员有托别人垫付党费现象;农村支部有收入党员刻意隐瞒收入,不按党费收缴比例交纳党费。

2022年党费收缴的通知(精选10篇)

2022年党费收缴的通知(精选10篇)

2022年党费收缴的通知(精选10篇)党费收缴的通知篇1各支部: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x8]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x4]55号)执行,文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

请各支部务必于x6年2月5日前缴齐。

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代缴申明报党办后经党组批准后报财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

4、本次缴纳党费以x5年12月工资表为准,在岗干部与退休干部以12月所发工资为依据计算。

党费收缴的通知篇10园区机关党支部、各企业党支部: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工作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全面掌握园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促进园区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争做合格党员;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费工作,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党费工作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度全区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检查内容1、党费收缴方面。

主要检查党员是否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地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是否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上缴党费等情况,重点检查党费交纳基数的核定和收缴情况。

2、党费使用方面。

主要检查党费开支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和下拨党费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是否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等情况。

3、党费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党费管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党费定期检查制度是否坚持落实到位;党费账目是否清楚,党费账簿是否建立并归档管理,各种票据是否齐全;党费工作是否及时公开等情况。

4、问题整改方面。

主要检查以来园区党费检查调研工作指出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_通知_

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_通知_

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提供给大家参阅。

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范文一辖区党员同志:您好!按照上级组织精神,全国党费收缴专项整治工作正全面展开,以《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为政策依据,对20xx年4月以来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自查。

20xx年4月以来,党费欠交、少交的金额需全部补交,无正当理由不进行补交者,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请在单位开具工资单,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党费。

即日起,请党员同志主动、按时、足额前往各自党支部缴纳党费,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24日,逾期不再催缴。

五一路街道党工委20XX年8月19日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范文二济宁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服务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各位党员同志: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义务,也是党员加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

上级要求支部至少每季度上缴一次党费,所以建议每位党员这次将党费都交至20XX年12月。

交费方式一:可以现场现金交纳,同一单位的可派代表收齐后一起交纳。

工作地点是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京杭路与运河路交叉口西200米)交费方式二:网银转账至中国共产党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046190 农行济宁任城支行。

没在“人才市场流动党员之家”QQ群的,请加群,发截图给任一位群管理员,相关群管理员查询核实后再将开好的收据拍照反馈。

QQ群号426134479。

请各位同志尽快交纳党费。

关于缴纳党费的通知范文三辖区党员同志们:接上级组织精神,全国党费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开展,凡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去本单位开具工资单,20xx年至今党费少交的金额需全部补交,不进行补交者,上级将追究其责任,20XX年8月23日截至,交党费地点:东苑社区二楼党建窗口。

即日起,党员需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党费不再催缴。

关于党费相关规定

关于党费相关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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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费收缴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具体做法通知如下(按月计算):
一、党费收缴基数的确定
1、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为: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工作津贴+
12
% 60
全年校内工资
]-[房屋公积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所得税(4月份)]。

2、离退休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为:
工资条上第一项。

3、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无基数问题。

二、关于党费交纳比例
1、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2、离退休党员交纳党费比例为:
3、学生交纳党费每人0.2元。

三、其他
1、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缴纳党费金额按比例计算至“元”,小于元的数额只舍不入。

2、每年4月份核改缴纳党费金额。

本通知自2008年6月份起生效,原有党费收缴办法同时废止。

中国民航大学
党委组织部
20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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