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关于旁听研究生课程的规定
XX大学旁听生管理办法

XX大学旁听生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XX) 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满足社会各阶层人士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学校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接收一定数量的旁听生。
为规范校外人员来我校旁听课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旁听生申请条件申请旁听者原则上应为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第二条身体健康,无不宜在校学习的疾病,申请时需提交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的体检资料。
第三条旁听生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旁听生的学习形式和学习时限第四条旁听生纳入我校继续教育培训类学生统一管理。
第五条旁听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随统招在校生同堂上课,同题考试。
第六条学习时限根据旁听生本人意愿或选送单位要求,结合所学专.业课程要求而定,一般时限不超过4年。
第四章申请程序与办法第七条申请旁听者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的三周内,持本单位(或社区办)介绍信,并出具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身份证及工作证等)到教务处和相关学院(部)办理旁听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程序如下:(一)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件及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先到学校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确定进修专业、年限等事宜,查阅课表,查清拟旁听的课程,领取和填写《XX 大学旁听生申请表》,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资料。
(二)经教务处审批后,签发《旁听生交费通知单》,旁听生按规定到继续教育学院办理交费手续。
(三)教务处将已办理手续的旁听生名单通知开课学院(部),由开课学院(部)负责通知任课教师并安排旁听生的学习和考试。
(四)旁听生持交费收据到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登记,领取旁听证后到相关学院(部)报到,并到指定班级随班听课学习。
(五)旁听生申请在校住宿,学校条件许可的,到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旁听生办完相关手续跟班学习以后,教务处将汇总的《XX大学旁听生申请表》移交至旁听生所在学院(部),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旁听生本人各留一份复印件。
山东农业大学教务处通知

山东农业大学教务处通知教通字【2017】号关于开展2017年齐鲁学堂学生选拔和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山东农业大学齐鲁学堂管理办法》(山农大校字[2016]61号)《山东农业大学齐鲁学堂学生管理办法》《山东农业大学齐鲁学堂教师管理办法》(山农大校字[2016]130号),学校决定继续在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等优势学科专业选拔优秀学生进入齐鲁学堂,开展拔尖型农林人才培养工作。
为做好2017年齐鲁学堂学生选拔和导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齐鲁学堂学生选拔(一)学生报名条件参加选拔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1.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森林保护、动植物检疫、制药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蚕学、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等17个专业的2016级本科生,对生命科学和农业科学有浓厚兴趣,对齐鲁学堂各项政策有充分的理解,有坚定在齐鲁学堂学习的意志,并立志从事农业科学和生物科学及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
42.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异,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
3.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高考英语分数应在满分的80%(含)以上,或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大学英语成绩在80分(含)以上,或TOEFL、IELTS、GRE等出国英语考试成绩优异(TOEFL ≥100分、IELTS≥7分、GRE≥315分)。
4.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对于不能满足上述第2和第3项条件的学生,如曾获得省级以上生物竞赛三等以上奖励或其它科技方面专长也可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二)学生选拔人数本年度计划选拔40名左右学生进入齐鲁学堂学习。
(三)学生选拔程序1.个人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5月12日前,填写《山东农业大学齐鲁学堂学生报名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
2.资格审查各学院对本院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学校择优推荐,平均每个专业不超过5人,具体推荐办法由学院自行确定。
山东农业大学兽医硕士学位点

1985
1993
1995 2000
2002
2003 2005 2011
兽医学一级学 科博士学位授 予权和一级硕 士学位授予权
3
临床兽医学
预防兽医学博士 学位授予权
兽医学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
兽医专业硕士学位点支撑平台
兽医学科
国家级平台 部级平台
农业部动 物疫病病 原生物学 华东科学 观测实验 站
省级平台
担任国家和省级学会中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 17人 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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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的持续人才引进计划
2、基本条件
2.3 科学研究
本学科多年来在兽医学领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一些具有 重要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的科研成果,形成了一系列有创新性、有特 色的理论,取得了有重大社会效益的应用成果,促进了畜牧业现代化 的发展。
国际发明专利1项;MDV
及发病机制 微生物气溶胶发生
与传播机制
疫苗成功转让;山东省
科技进步二等奖
优
势 与
荣获山东省自然科学
二等奖
特
色
新兽药研发
获新兽医药证书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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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条件
2.4 教学科研支撑
教学科研支撑
改善硬件条件 营造学术氛围 强化实践基地 提升科研平台
仪器设备:4100万元 实验室面积:2400m2
带头人:朱瑞良、商营利
团队成员:柴家前教授、孙淑 红教授、魏凯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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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条件 研究方向与学术带头人
动物病毒学、动物分子 病毒学方向
带头人:崔治中 团队成员:赵鹏副教授, 常爽讲师,苏帅讲师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 方向
带头人:柴同杰 团队成员:王海荣副教授、 蔡玉梅副教授、韦良孟讲师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山东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定稿)一、培养目标硕士研究生培养在加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重视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求实创新、严谨的科学作风、献身科学的精神。
2.具有本学科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及研究动态,具有从事本学科教学、科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适应教学、科研、生产和管理等多种工作岗位的需求。
3.具有良好的外语读、写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
4.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至五年。
五年不毕业者作结业处理。
三、课程设置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自然科学类专业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经济、管理类专业不低于34学分;法学、文学类专业不低于36学分。
其中学位课、选修课程成绩分别以70、60分为及格标准。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3门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补修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进行中期考核。
学位课程是研究生必修课。
选修课分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部分。
选修课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培养方向和科研需要确定,鼓励跨学科专业选修1-2门课程。
四、培养方式和方法(一)教育与管理研究生教育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院为主的管理体制。
各学院党委分管书记负责研究生政治思想和教育工作,分管院长负责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
研究生辅导员(秘书)具体做好研究生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导师对研究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负责,从思想、作风、治学等方面以身作则,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导师要积极指导、帮助研究生就业或创业。
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团组织和研究生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研究生思想工作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研究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二)培养方式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山东农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山东农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山东农业大学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包括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山东农业大学2015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200人,考试科目和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学院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报名与考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定录取人数为准。
按照国家政策,会计和公共管理两个专业学位的学费为10000元,其他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
同时国家和学校设立助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推免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贷体系,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一、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学科、专业报考,并且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亦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由我校理学、工学、农学学科门类的单独考试: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山东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设置。
(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1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标准列于表 2。
表 2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标准
系列名称
高级设岗比 例(%)
正副高职 比例
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36
1:7
中级设岗比 例(%) 45
实验技术
36
1:7
45
图书资料、档案 自然出版 社科出版
20
1:9
45
20
1:9
总编制为 1151 人。教学单位的教学科研编制根据近 1 年的教学工作量和近 2 年
的科研经费数额确定。按照学科层次,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标
准列于表 1。
表 1 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标准
学科类 别
学科层次
正副高职 设岗数(S)
正副高职 比例数
中级 设岗数(M)
A 一级学科博士点 S=0.54P
40
20
1:9
40
卫生技术
20
50
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会计
20
40
中学教师
20
7位根据工作需要设定;2、岗位数=该系列编制数 ×设岗比例。
三、岗位职责 (一)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 悟和业务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积极参加学校和单位组织、安 排的各项活动,维护学校的荣誉、利益和知识产权。 2、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做好课堂教学、讨论, 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指导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各项教学工 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学生教学质量评价不低于 70 分。参加学科建 设和实验室建设,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基地建设等工作;参加科 研、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工作。 3、参加科研的规划、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撰写具有一定水平的本 专业论文或专著。参加规划教材的编写等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指导研究生。 5、长期聘任教授还应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组 织本学科的教学与科研,带领学术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和科技开发, 争取科研经费,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本专业高水平论文、专著、规划教材等。 领导和组织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甘为人梯,努力在教师队伍中创造良好、 和谐的工作和人际环境。 (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1、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山农大办字〔20XX〕12号第一条为弘扬我校实事求是的优良的学风,促进研究生学术创新,杜绝各类学术不端现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特制定《山东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规范》(试行)。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山东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申请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三条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范围:(一)侵占、抄袭、剽窃、盗用他人学术成果(包括未经发表的研究材料与方法、论文成果、技术报告、软件程序和研究数据等);(二)篡改、伪造研究数据(包括实验数据、调查数据和软件计算结果等);隐瞒不利数据从而用于伪造创新成果和新发现;(三)他人研究成果在自己的论文中不加标注而据为己出;(四)由他人代写或代他人写学术文章;购买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五)在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六)发表学术论文时未经别人同意使用别人署名,或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标注资助基金项目;(七)发表学术论文一稿多投;(八)虚开或篡改发表文章接受函;(九)以不正当手段影响研究成果鉴定、奖学金评定、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和考试成绩等;(十)诽谤、陷害、恐吓、报复、辱骂或恶意攻击领导、指导教师、任课教师、论文(或成果)评审人和有关同学等;(十一)伪造指导教师或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评定(或审批)意见;伪造指导教师、领导或专家签名;(十二)盗用、贩卖或擅自传播本课题组技术专利、专有数据、保密资料、有偿使用软件等未公开的技术成果;(十三)发现同学有违犯学术道德的行为不加劝阻和制止,对严重违反者知情而不向学校举报;(十四)对认为本校(或其他单位)有关人员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没有向本校纪检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反映举报或举报后未经查证确认,而随意向媒体或公众传播而造成不良后果;(十五)其他违背学术道德的不良行为。
第四条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处理程序如下:(一)研究生处负责受理有关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举报。
《山东农业大学社会服务收入及投资经营收益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农业大学文件山农大校字〔2010〕61号山东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山东农业大学社会服务收入 及投资经营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现将《山东农业大学社会服务收入及投资经营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Ο年十一月十六日1山东农业大学社会服务收入及投资经营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经济活动秩序,调动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积极性,增强学校财力,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试行)》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社会服务收入是指校内各单位利用学校资产和资源面向社会和个人开展有偿服务取得的收入。
投资经营收益是指校内各单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利用学校资产和资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
第二条 学校对社会服务工作管理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责任、成本分担、收入分成。
各单位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规定且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各种风险。
各单位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必须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论证讨论,并经学校批准。
第三条 各单位利用学校有形和无形资产开展社会服务及投资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应符合国家财政法规的要求,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学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与核算,并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比例统一结算。
第四条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私立帐户私存公款、隐瞒收入,杜绝私设“小金库”。
2第五条 根据社会服务收入及投资经营收益的不同性质分为四种类型:人才培养类、管理服务类、有偿服务类、投资经营类。
人才培养收入是指除国家统招计划外,利用学校教育资源开展各类人才培养的收费,以及按规定收取的各类报名费、考试费、研究生初试复试费等。
管理服务收入是指承担一定管理职能的服务性单位的收入。
有偿服务收入是指由学校投资开展的具有成本补偿性质的服务收入。
投资经营收益是指利用学校资产或资源开展经营活动、对外投资、合作经营、科技成果转化等取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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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关于旁听研究生课程的规定
一、凡非我校研究生修读我校研究生课程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听课手续办理
1、校外人员选修我校研究生课程,需提前持公函到研究生处联系,经批准后办理听课手续。
2、我校教师选修研究生课程,需经人事处师资科批准,到研究生处办理听课手续。
3、保留学籍研究生提前选修课程的,直接到研究生处办理听课手续。
办理正式听课手续的,研究生入学后承认其学分。
(二)收费标准:
1、按研究生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分核收听课费,校外人员按200元/学分收费。
校内教师按100元/学分收费。
实验课程和计算机课程加收实验费和上机费,按实际收费的1.5倍收取。
2、听课费于上课前一次交清。
中途不听者,费用概不退还。
(三)在规定时间内凭证听课,无证听课者,任课教师有权令其退出课堂。
(四)考试和成绩管理与我校研究生同等要求。
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五)未办理听课手续者,研究生处不负责出据成绩证明。
二、因科研工作需要而本校又不能开出的课程。
研究生可以到校外选修课程
1、由个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经研究生处批准, 凭研究生处出具联系选修的介绍信到兄弟院校联系选修课程。
2、选修所需费用,由导师在研究生业务费中开支。
3、研究生选修校外课程一般不得超过两门。
4、学期结束时,研究生应将选修课程考试成绩(加盖对方研究生处公章)及试卷交研究生处。
5、研究生在外校选修课程,应遵守该校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