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苏州工伤伤残工资待遇

苏州工伤伤残工资待遇
工伤伤残工资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受到工伤或因工致残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于保障其生活和医疗费用的一定金额。
以下是关于苏州地区工伤伤残工资待遇的一些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苏州市实施办法》的规定,若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劳动能力评定为一级至四级,将按不同等级确定给予工伤伤残津贴,具体金额如下:
一级伤残:每人每月1000元;
二级伤残:每人每月950元;
三级伤残:每人每月900元;
四级伤残:每人每月850元。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如下:
一级伤残:27300元;
二级伤残:25935元;
三级伤残:24570元;
四级伤残:23205元。
同时,工伤职工还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根据《苏州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职工费用报销比例为90%,其中职工自付比例为10%。
苏州市还设有工伤社会化管理基金,用于工伤职工的教育和培
训、职业康复、购置助残器具等需要。
工伤职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社会化管理基金提出申请,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资金援助。
总之,苏州地区的工伤伤残工资待遇相对较为完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用报销等方式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还可以享受到工伤社会化管理基金的资金援助。
这些待遇的提供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江苏工伤标准

江苏工伤标准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的劳动过程中,工人、职工因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导致的伤残、死亡的事故。
为了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江苏制定了工伤标准,以规范工伤赔偿的金额及支付标准。
江苏的工伤标准分为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两部分。
一、伤残赔偿金标准根据伤残程度不同,江苏将伤残分为十级。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1级伤残:全残或者全身主要器官或者重要功能%以上的丧失或者失去的评定标准是安置一枚技术1级伤残或多枚技术3级伤残的事实工作岗位三个月。
2级伤残:全残或者全身主要功能或者器官%以上,但未达到%的丧失或者失去的评定标准是安置一枚技术2级伤残或多枚技术4级伤残的事实工作岗位三个月。
3级伤残:生活或者劳动能力%以上,但未达到%的丧失或者失去的评定标准是安置一枚技术3级伤残或多枚技术5级伤残的事实工作岗位三个月。
4级伤残:生活或者劳动能力%以上,但未达到%的丧失或者失去的评定标准是安置一枚技术4级伤残或多枚技术6级伤残的事实工作岗位三个月。
5级伤残:生活或者劳动能力%以上,但未达到%的丧失或者失去的评定标准是安置一枚技术5级伤残或多枚技术7级伤残的事实工作岗位三个月。
6级伤残:生活或者劳动能力%以上,但未达到%的丧失或者失去的评定标准是安置一枚技术6级伤残或多枚技术8级伤残的事实工作岗位三个月。
7级伤残:生活或者劳动能力%以上,但未达到%的丧失或者失去的评定标准是安置一枚技术7级伤残或多枚技术9级伤残的事实工作岗位三个月。
8级伤残:生活或者劳动能力%以上,但未达到%的丧失或者失去的评定标准是安置一枚技术8级伤残或多枚技术10级伤残的事实工作岗位三个月。
9级伤残:生活或者劳动能力%以上,但未达到%的丧失或者失去的评定标准安置一枚技术9级残废10级伤残:未达到评定标准的安置一个事实工作岗位三个月.二、死亡赔偿金标准江苏规定了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对于非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等情况,赔偿金的金额不同。
江苏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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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江苏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社平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社平工资)
生活护理费(社平工资) 住院伙食补贴 假肢等辅助器补贴 停工留薪
备注
24月 22月 20月 18月
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以下类推
低工资标准计发
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 由单位负责
———— 国产
普通型
单位不及 时进行工伤认 鉴,伤残津贴 由单位发至鉴 定结论出来之 月
本人工资低于社平 工资60%的以60%计发, 高于社平工资300%的以 30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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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5月 4月 3月 2月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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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至十级解除或 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 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 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亡(含停 工留薪期内因工 伤导致死亡)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社平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本人工资一定比例按月发放,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孤儿增发10%,合计超过本人工资的按本人工资计发 工亡补助金:60个月
经劳动能力鉴 定委员会确认后配 置
3、供养亲属抚恤金,未成年子女支付至18周 岁,其他的支付至75周岁,最长不超过20年 (工亡)。
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会确认的等级,按统筹地 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 下比例支付:
按当地人口预期寿 命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 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
20周岁 以下
20~30 周岁
30~40 周岁
40~50 周岁
50~55 周岁
55~60 周岁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一:工伤概述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职业病或者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导致的伤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第八章的规定,工伤赔偿是用于补偿受伤职工及其家属因工伤所造成的损失的一种经济救济措施。
二:工伤赔偿的计算方法1. 费用补偿(1) 医疗费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具体支付标准按照当地医疗费用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如工伤发生地没有明确的支付标准,可根据当地医疗费用水平确定。
(2) 住院伙食费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伙食费用的80%计算。
(3) 交通费工伤职工由于工伤治疗需要转院,转院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按照当地交通费用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4) 护理费工伤职工经鉴定需要家庭护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护理费用。
护理费按照工伤职工家庭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的50%计算。
(5) 残疾赔偿金对于因工伤发生残疾的工伤职工,根据残疾程度和工资标准确定残疾赔偿金。
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 丧葬补助金工伤职工因工伤去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丧葬补助金。
具体标准按照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2. 伤残津贴(1) 伤残程度伤残程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暂行规定》进行评定。
(2) 伤残津贴标准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每人每月的伤残津贴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附件附件1. 工伤鉴定申请表附件2. 工伤赔偿计算表附件3. 残疾等级鉴定材料清单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9年4月1日颁布的法律,对劳动关系中的保险权益进行了规定和保护。
2. 工伤: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职业病或者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导致的伤亡。
3. 劳动者:指在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因用人单位安排工作成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

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是指根据江苏省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规定,对不同级别的工伤给予不同的赔偿标准。
下面是对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的详细介绍,包括赔偿标准、计算方法等。
一、赔偿标准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级工伤赔偿:即职工的工能力完全丧失,或伤残程度为1级以上的,一次性赔偿金为30万元;2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2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27万元;3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3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25万元;4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4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23万元;5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5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21万元;6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6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9万元;7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7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7万元;8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8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5万元;9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9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3万元;10级工伤赔偿:即伤残程度为10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0万元。
二、赔偿计算方法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导则》中有关工伤伤残程度的评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受害人伤残程度评定结果和赔偿标准,对职工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和评定。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受害人的月平均工资 * 受害人伤残程度对应的赔偿比例。
例如,一个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发生了8级工伤,对应的赔偿比例为15%。
那么赔偿金额为5000 * 0.15 = 750元。
根据不同级别的工伤和赔偿比例,可以计算出不同级别工伤的赔偿金额。
三、赔偿程序1. 查看医院诊断报告或残疾鉴定机构的伤残鉴定报告,确定工伤伤残程度。
2. 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审核,确定工伤伤残程度和赔偿标准。
4.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工伤认定证明,向用人单位和职工发放。
5. 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伤残程度和赔偿标准计算并支付给职工相应的赔偿金。
6. 职工收到赔偿金后,应签收,并注意妥善保管证明文件和支付凭证。
江苏省工伤赔偿明细表

江苏省工伤赔偿明细表江苏省工伤赔偿明细表工伤赔偿明细表是用于记录工伤事故的相关信息和进行工伤赔偿计算的一个重要工具。
下面是一份江苏省工伤赔偿明细表的示例,供参考。
日期:2022年10月10日单位名称:江苏某某电子有限公司受伤人员姓名:张三受伤人员工号:2022001受伤日期:2022年10月5日工伤性质:工伤事故工伤部位:左手工伤程度:重伤工伤经过:张三在操作机械设备时,不慎被机械设备夹住了左手,造成左手多处骨折,经医院诊断为重伤,需要住院治疗。
工伤医疗费用:1. 住院费用:1000元2. 手术费用:5000元3. 药品费用:800元4. 康复费用:1000元5. 交通费用:200元备注:以上费用为实际发生费用,凭医院或药店提供的费用明细和发票复印件报销。
工伤护理费用:1. 护理人员工资:3000元(10月5日至10月10日,每日600元)备注:工伤护理费用由单位根据受伤人员实际情况进行发放,需提供发放记录及相关证明。
工伤误工费用:1. 误工天数:5天2. 误工工资:50元/天备注:误工费用按照受伤人员实际误工天数和工资进行计算,并提供薪资记录和医院证明。
工伤一次性补助金:1. 伤残程度:重伤2. 补助比例:60%3. 一次性补助金:20000元备注:一次性补助金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和江苏省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总计:工伤医疗费用:1000元 + 5000元 + 800元 + 1000元 + 200元= 8000元工伤护理费用:3000元工伤误工费用:5天 × 50元/天 = 250元工伤一次性补助金:20000元总计工伤赔偿金额:8000元 + 3000元 + 250元 + 20000元 = 31350元备注:工伤赔偿金额根据江苏省工伤赔偿相关规定进行计算,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申请材料。
以上是江苏省工伤赔偿明细表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和调整,以确保准确和合法。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江苏省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一、一般工伤1.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支付)3.外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单位按本单位员工出差标准报销)(单位支付)4。
康复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辅助器具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一般不超过12月。
)(单位支付)7、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单位支付)二、致残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24月本人工资二级22月三级20月四级18月(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标准为:一级本人工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工伤保险基金根据伤残程度发放一次性伤残津贴。
标准为:5级残疾16个月工资,6级残疾14个月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残疾是我工资的70%,6级残疾是我工资的60%。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如果残疾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雇主应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
根据统计部门最近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劳动关系终止或终止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苏州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分为评残前和评残后,评残前(住院)经医院开具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如未护理按照当地护工的工资支付;评残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
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故2023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9283元×20=985660元。(全国一口价)
工伤保险基金
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江苏省标准
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依据:《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
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工伤保险基金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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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伤待遇一览表
江苏省工伤待遇一览表是指根据江苏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工伤人员给予的一系列待遇和补偿措施。
下面是江苏省工伤待遇一览表的主要内容:
1. 工伤保险待遇
1.1 医疗费用: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人员在医疗期内的各项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治疗费等。
1.2 工伤津贴:工伤人员在医疗期内,可以领取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工伤津贴,具体比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决定。
1.3 伤残补助金:对于因工伤造成残疾的工伤人员,可以根据残疾程度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残疾程度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评定,并按照江苏省伤残评定标准确定补助金的金额。
2. 工伤康复待遇
2.1 康复费用:工伤人员在康复期内的各项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康复训练费、康复用具费等。
2.2 职业康复补贴:对于因工伤致使失业的工伤人员,可以领取一定比例的待业期间工资作为职业康复补贴,具体比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决定。
3. 丧葬费补助
对于工伤人员的死亡,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丧葬费补助金。
具体补助金的金额由江苏省相关规定决定。
4. 财产赔偿
对于因工伤造成工人的财产损失,根据工伤责任认定的情况,由责任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
如果责任单位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由责任单位追偿。
5. 生活补助
对于因工伤失去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可以按照江苏省相关
规定领取一定的生活补助金,用于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待遇仅是一般情况下的工伤待遇,具体的待遇标准和申请程序还需根据江苏省具体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有其他特殊情况和待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