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包装要求(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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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包装要求(参考)

危险废物包装要求(参考)

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供企业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处理、防止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因对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及贮存不规范而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类,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1、危险废物的包装危险废物产生者在将危险废物运往处理、处置场所进行处理、处置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包装并贴有危险废物标签(1)液体、半固体的危险废物必须用包装容器进行装盛,固态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装盛,并存放在符合本规范第三部分要求的暂存设施之中。

(2)同一包装容器、包装袋不能同时装盛两种以上的不同性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

(3)包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它能导致其包装效能减弱的缺陷。

(4)已装盛废物的包装容器应妥善盖好或密封,容器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应粘附任何危险废物(5)液态危险废物宜用盖顶不可掀开的带有液体灌注孔的容器(桶或罐)装盛。

塑胶或钢制成的桶或罐是常见的包装容器。

(6)烟尘、粉尘等易扬散的危险废物应用密封的塑料袋或带盖的容器进行包装,并采取适当的防扬散的措施。

(7)为运输方便,包装容器的容量一般不应超过230公升。

储罐、储槽等固定式危险废物储存容器的容量可不受此限制,但此类储存容器在使用前应征得环保部门的批准。

(8)包装容器和包装袋应选用与装盛物相容(不起反应)的材料制成,包装物必须坚固不易碎,防渗性能良好,并且不会因温度,温度的变化而显著软化、脆化或增加其渗透性。

(9)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不可转作它用,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处理并检查认定无误后方可盛装其它危险废物(10)如果危险废物采取特殊运输工具如槽车进行运输,且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未进行适当的包装而产生污染危害,可向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在运输过程中免包装处理。

(11)所有设计、材料及构造经环保部门审查通过或者其各项指标均符合交通部公路、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盛装过用作生产原料的化学危险品的空容器经妥善清洗后可用来盛装与原来盛装物的性质类似的危险废物,如盛装过盐酸的空塑料桶可用来盛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

【最新】危险废物包装、标识作业规范

【最新】危险废物包装、标识作业规范
2.吨袋等不应单独盛装含水量高足以挤压出水分的危险废物;此类货物应用开口吨桶或开口铁桶等具有防漏包装盛装,以防在运输贮存过程中渗水。
3.具有刺激性气味的危废,一定要要用密闭容器或包装袋包装,就算是完全干的也不能用吨袋装,因吨袋无法封口。
4.针对特殊性的污泥,因产废单位场地及其它要求,可制定特殊包装,不能用吨袋装或散装。
7.2容器的要求
7.2.1.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7.2.2.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7.2.3.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7.2.4.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
7.2.5.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7.3容器的选择
精馏残渣,固体涂料废物,吸附剂,抛光废弃物,无水污泥,酸渣、碱渣
7
开口吨桶
固体货物、半固体货物
无水有毒污泥,无水包装材料,抛光废弃物,环氧树脂,活性炭,
8
闭口吨桶
液体货物
含油废水,无机废水,有机废水,切削液,乳化液,废油(渣),显影液,水性涂料,有机酸、碱,无机酸、碱
9
吨袋
固体货物
无水有毒污泥,无水包装材料,抛光废弃物,石棉,环氧树脂,活性炭,废线路板
5.有些具有发热及其它特殊危险性的废物,需用特殊包装,如天兴山田的污泥,不能用吨袋装,可用铁质包装。
6.所有开口桶,均要加盖或用塑料把开口处密封,防止气味外溢。
7.有机废物可能溶解塑料等材质的包装,还有特殊性的废物,应依据技术部的分析结果来确定包装材质及容器。
7.4标签要求
7.4.1.危险货物标签样式应符合GB18597要求,并记录危险废物主要成分、危险情况、危险类别、安全措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地址、电话及处置单位等信息。

危险废物包装技术要求

危险废物包装技术要求

危险废物包装技术要求
一般要求:
1、液体、半固态危险废物采用未破损的密封桶包装,包装桶的材质为钢、铁和高密度塑料,选用的包装容器不能与所装的危险废物发生化学反应。

所装液态物质的液面须距桶盖10cm每桶总重量不能超过200公斤。

2、对于一般性、化学性质相对稳定的固体、半固体(含水率低,即不产生明显滴漏)的危险废物可采用中度强度以上的不破损的塑料编制袋进行包装。

装袋完毕,封口严实。

每袋总重量不超过50公斤。

3、危险废物包装完成后,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危险废物标签内容,并在其包装物上粘贴完好。

4、电镀污泥应按电镀种类用塑料编织袋分类进行包装。

特殊要求:
1、对于高腐蚀性的危险废物必须选用耐腐蚀性强的包装材质,口盖必须封闭严密。

2、对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废物必须选用气密性、抗爆性能良好的包装材质。

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

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

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处理、防止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因对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及贮存不规范而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类,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1、危险废物的包装危险废物产生者在将危险废物运往处理、处置场所进行处理、处置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包装并贴有危险废物标签(1)液体、半固体的危险废物必须用包装容器进行装盛,固态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装盛,并存放在符合本规范第三部分要求的暂存设施之中。

(2)同一包装容器、包装袋不能同时装盛两种以上的不同性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

(3)包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它能导致其包装效能减弱的缺陷。

(4)已装盛废物的包装容器应妥善盖好或密封,容器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应粘附任何危险废物(5)液态危险废物宜用盖顶不可掀开的带有液体灌注孔的容器(桶或罐)装盛。

塑胶或钢制成的桶或罐是常见的包装容器。

(6)烟尘、粉尘等易扬散的危险废物应用密封的塑料袋或带盖的容器进行包装,并采取适当的防扬散的措施。

(7)为运输方便,包装容器的容量一般不应超过230公升。

储罐、储槽等固定式危险废物储存容器的容量可不受此限制,但此类储存容器在使用前应征得环保部门的批准。

(8)包装容器和包装袋应选用与装盛物相容(不起反应)的材料制成,包装物必须坚固不易碎,防渗性能良好,并且不会因温度,温度的变化而显著软化、脆化或增加其渗透性。

(9)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不可转作它用,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处理并检查认定无误后方可盛装其它危险废物(10)如果危险废物采取特殊运输工具如槽车进行运输,且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未进行适当的包装而产生污染危害,可向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在运输过程中免包装处理。

(11)所有设计、材料及构造经环保部门审查通过或者其各项指标均符合交通部公路、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盛装过用作生产原料的化学危险品的空容器经妥善清洗后可用来盛装与原来盛装物的性质类似的危险废物,如盛装过盐酸的空塑料桶可用来盛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

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

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

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处理、防止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因对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及贮存不规范而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类,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1、危险废物的包装危险废物产生者在将危险废物运往处理、处置场所进行处理、处置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包装并贴有危险废物标签(1)液体、半固体的危险废物必须用包装容器进行装盛,固态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装盛,并存放在符合本规范第三部分要求的暂存设施之中。

(2)同一包装容器、包装袋不能同时装盛两种以上的不同性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

(3)包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它能导致其包装效能减弱的缺陷。

(4)已装盛废物的包装容器应妥善盖好或密封,容器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应粘附任何危险废物(5)液态危险废物宜用盖顶不可掀开的带有液体灌注孔的容器(桶或罐)装盛。

塑胶或钢制成的桶或罐是常见的包装容器。

(6)烟尘、粉尘等易扬散的危险废物应用密封的塑料袋或带盖的容器进行包装,并采取适当的防扬散的措施。

(7)为运输方便,包装容器的容量一般不应超过230公升。

储罐、储槽等固定式危险废物储存容器的容量可不受此限制,但此类储存容器在使用前应征得环保部门的批准。

(8)包装容器和包装袋应选用与装盛物相容(不起反应)的材料制成,包装物必须坚固不易碎,防渗性能良好,并且不会因温度,温度的变化而显著软化、脆化或增加其渗透性。

(9)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不可转作它用,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处理并检查认定无误后方可盛装其它危险废物(10)如果危险废物采取特殊运输工具如槽车进行运输,且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未进行适当的包装而产生污染危害,可向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在运输过程中免包装处理。

(11)所有设计、材料及构造经环保部门审查通过或者其各项指标均符合交通部公路、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盛装过用作生产原料的化学危险品的空容器经妥善清洗后可用来盛装与原来盛装物的性质类似的危险废物,如盛装过盐酸的空塑料桶可用来盛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

危险品包装要求及标准分析

危险品包装要求及标准分析

危险品包装要求及标准分析危险品包装是一项关乎安全的重要工作,它涉及到运输、储存和处理各类危险物品,对于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危险品包装的要求及标准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在不同领域的应用。

一、危险品包装的要求危险品包装的主要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要求:危险品包装必须能够保护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泄漏、破损和其他意外情况的发生。

包装材料应具有承受压力、抗震动和防火性能,以确保危险品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伤害。

2. 标识要求:危险品包装需要进行明确的标识,以便警示人员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包装上应包含有关危险性质、运输要求和相关警示信息的标签和标志,以便操作人员进行准确识别。

3. 法律要求:危险品包装需要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危险品的分类及包装要求可能存在差异,企业在进行包装时应认真研究当地的法规,并确保符合要求。

二、危险品包装的标准危险品包装的标准通常由国际组织和国家制定,常见的标准包括联合国危险品规则(UN规则)和国家标准。

1. 联合国危险品规则(UN规则):联合国危险品规则是国际上通用的危险品包装标准,它根据危险性质对危险品进行分类,并规定了相应的包装要求。

根据UN规则,危险品包装通常需要包括内包装、外包装和吸收材料等组成部分。

2. 国家标准:不同国家根据自身国情和实际需求,可能会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会参考联合国危险品规则,并结合国内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企业在进行危险品包装时,应根据当地国家标准进行操作。

三、危险品包装的应用领域危险品包装的应用领域广泛,以下为几个典型的领域:1. 医药行业:医药行业涉及到各类化学物质和生物制剂的生产和运输,这些物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危险品包装在医药行业中起到保护产品质量和人员安全的关键作用。

2. 化工行业:化工行业的产品往往具有高度危险性,涉及到燃烧、腐蚀等风险。

危险品包装在化工行业中起到防止泄漏和事故的重要作用。

危险废物包装与标识规范

危险废物包装与标识规范

危险废物包装与标识规范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废物,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废物。

对于危险废物的妥善处理,包装与标识规范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这不仅关系到环境保护,更关乎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危险废物包装的重要性良好的危险废物包装是防止废物泄漏、扩散,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的第一道防线。

危险废物在运输、储存和处置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外力作用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如果包装不当,容易导致废物泄漏,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

例如,一些有毒液体废物如果包装破裂,可能会渗入地下水中,造成严重的水污染,威胁到周边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二、危险废物包装的要求(一)材料选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

常见的包装材料包括金属桶、塑料桶、纸袋、木箱等。

对于具有腐蚀性的废物,应选择耐腐蚀的材料,如不锈钢桶或聚乙烯塑料桶;对于易燃废物,应选择具有防火性能的包装材料。

(二)包装强度包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能够承受正常运输、储存和处置过程中的压力、撞击和振动。

例如,盛装固体危险废物的包装袋应具有足够的抗拉强度,避免破裂。

(三)密封性包装必须具备良好的密封性,防止废物泄漏。

特别是对于液体危险废物,包装的密封尤为重要,可以采用密封垫圈、封口胶等措施确保密封效果。

三、危险废物标识的作用危险废物标识是传递废物危险信息的重要手段。

通过醒目的标识,能够让相关人员迅速了解废物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同时,标识也有助于监管部门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

四、危险废物标识的内容(一)危险废物名称明确标注危险废物的具体名称,确保准确无误。

(二)危险特性标明废物所具有的危险特性,如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

(三)产生单位标注危险废物产生的单位名称和地址。

(四)日期记录危险废物产生的日期。

(五)批次注明危险废物的批次信息,便于追溯。

危险废物包装管理规范

危险废物包装管理规范

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产生者或公司在收集、运输、贮存过程因危险废物的包装不规范而造成环境污染,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许可经营范围内的危险废物的包装。

非危险废物(或称普废)可以参照此规范进行。

3.职责:3.1 技术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规范,监督整个过程的合规性,并负责解释3.2仓储部:按照本规范对入仓危险废物进行包装、标识验收;确保接收的危险废物在包装、标识等符合入仓、贮存要求;3.3 业务部:负责向客户传达本规范的要求,并在危险废物委托合同中具明;负责危险废物收集现场的协调、控制和物权转移,包括对废弃物在收集现场的分类、包装和标识等;并且按照规定与要求,将危险废物的包装要求准确传达给业务员;3.5 运输车队(委外):依照业务员安排,协助其在废物收集时对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和装车;按照危险货物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标识、数量等进行确认;3.6 生产部:负责公司在生产、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包装和标识;3.7 检测中心:负责本公司在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样品和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废渣的分类、包装和标识;4. 内容:4.1 危险废物包装的基本要求4.1.1 危险废物在入仓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包装并贴有危险废物标签;4.1.2 液体、半固体的危险废物必须用包装容器进行装盛,固态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装盛,并存放在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暂存设施之中;4.1.3 同一包装容器、包装袋不能同时装盛两种以上的不同性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4.1.4 仓储部应当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包装物,未经仓储部许可,使用人员不得转作它用;4.1.5 为方便运输,包装容器的容量一般不宜超过230公升;储罐、储槽等固定式危险废物储存容器的容量可不受此限制,但此类容器在使用前应征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4.2 危废容器的材质要求4.2.1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结构上必须具有一定强度,在运输和贮存期间,容器不能因装载有货物发生任何变形或破损;4.2.2所有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都应当妥当地盖好或密封、正确地放置及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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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性规定
1)危险废物贮存地点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学校、宿舍、食堂、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道路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水源保护区和给排水明渠,位于标准工业厂房内的小规模工厂经环保部门批准后可以在厂房内适当的位置存放本工厂产生的危险废物。
2)贮存设施就避免建在易遭受洪水、滑波、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点,贮存设施应按照百年一遇的要求进行防洪设计。
1)所有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上文字字体为黑体、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
2)危险废物标签应稳妥地贴附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的适当位置,并不被遮盖或污染使其上的资料清晰易读。
3)如使用旧的容器或包装袋盛危险废物,应确保容器或包装袋上的旧标签全部被去除或有效遮盖。
4)危险废物标签要提供下列说明:"危险废物"字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化学成分或商品名称、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等。
4)贮存设施内应留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和搬运工具的通行过道以便应急处理。
5)化学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应予以分隔存放,其间隔应为完整的不渗透墙体,同时其渗沥液收集槽与收集池等污染防护设施也应独立设置。(见5、常见的不相容废物)
6)化学性质相容但不同类别的废物可在共用一套污染防护设施的贮存场所中分区存放在各区域醒目的位置应有该类废物的标志。
3)贮存设施只可供危险废物存放,无论规模大小,按其使用性质必须专用,不得混合存入一般非危险的固体废物。
4)贮存设施的设计、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和危险品贮存设计规范。
5)贮存场所应安装门锁且设有专人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6)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应设防火爆等安全装置,采取防爆电气和灯具等。
7)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设施。
深圳市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及贮存的技术规范(试行)
供企业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处理、防止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因对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及贮存不规范而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类,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1、危险废物的包装
危险废物产生者在将危险废物运往处理、处置场所进行处理、处置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包装并贴有危险废物标签
(1)液体、半固体的危险废物必须用包装容器进行装盛,固态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装盛,并存放在符合本规范第三部分要求的暂存设施之中。
(2)同一包装容器、包装袋不能同时装盛两种以上的不同性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
(3)包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它能导致其包装效能减弱的缺陷。
(4)已装盛废物的包装容器应妥善盖好或密封,容器表面应保持清洁,不应粘附任何危险废物
(5)液态危险废物宜用盖顶不可掀开的带有液体灌注孔的容器(桶或罐)装盛。塑胶或钢制成的桶或罐是常见的包装容器。
(6)烟尘、粉尘等易扬散的危险废物应用密封的塑料袋或带盖的容器进行包装,并采取适当的防扬散的措施。
(7)为运输方便,包装容器的容量一般不应超过230公升。储罐、储槽等固定式危险废物储存容器的容量可不受此限制,但此类储存容器在使用前应征得环保部门的批准。
2)贮存场所地面与四周的裙脚及渗沥液收集渠与收集池应进行妥善的防渗防腐蚀处理,并且其防渗的面层结构应足以承受一般负荷及移动容器时所产生的磨损,确保液态废物或渗沥液不致渗入地下。(推荐办法是混凝土地面用环氧树脂处理或铺设一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后再铺设厚瓷砖)。
3)贮存设施应设有良好的通风装置或气体导出口(推荐办法是在贮存设施围墙顶部与无花间留有空间或在围墙上设置足够面积的百页窗),排放气体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11)所有设计、材料及构造经环保部门审查通过或者其各项指标均符合交通部公路、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盛装过用作生产原料的化学危险品的空容器经妥善清洗后可用来盛装与原来盛装物的性质类似的危险废物,如盛装过盐酸的空塑料桶可用来盛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
2、危险废物的标识
(1)危险废物包装标签使用方法:
8)对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所设置的相应防火防爆、通风、防毒等安全设施应定期监测,确保现场符合要求。
9)所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包括贮存罐)须向市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危险废物贮存活动,对外承接危险废物贮存业务的还须申领危险废物经营技术资格证。
(2)基本设计要求(图式附后)
1)贮存场所四周应有以混凝土、砖或经防腐处理的钢材等材料建成的高度超过2米的围墙或围栏,顶部应有防晒、防雨及抗台风的屋顶或类似的遮盖物(在建筑物内部的贮存设施可不设置屋顶结构),地面四周应设置防溢漏的裙肢并建有渗沥液收集渠与收集池。
标签参考格式如下:
危险废物
主要有害成分:
化学商品名称:
产生单位:
危险类别: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毒性
单位地址:
禁忌及安全措施:
联系人:
电话:
标签参考尺寸如下:
容量
尺寸
<50公斤(公升)
90mm·100mm
50~230公斤(公升)பைடு நூலகம்
120mm·150mm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的使用方法: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入口处醒目的地方必须安装危险废物警告标志。警告标志式样如下:(尺寸:40cm·40cm·40cm)
(8)包装容器和包装袋应选用与装盛物相容(不起反应)的材料制成,包装物必须坚固不易碎,防渗性能良好,并且不会因温度,温度的变化而显著软化、脆化或增加其渗透性。
(9)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不可转作它用,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处理并检查认定无误后方可盛装其它危险废物
(10)如果危险废物采取特殊运输工具如槽车进行运输,且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因未进行适当的包装而产生污染危害,可向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在运输过程中免包装处理。
2)危险废物专门贮存场所必须安装危险废物名牌即危险废物名称,如有机溶剂、感光胶等。
3)各类标志牌数量要充足,悬挂部位要准确醒目。
(3)具有剧毒、易燃、感染等危害特性的危险废物还必须按照附录一中要求在包装上粘贴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并存储设施入口处悬挂相应的警告标志。
3、危险废物的存放
凡产生的危险废物不能立即运往处理、处置场的,均需进行适当的包装并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如下要求进行建设,如危险废物属剧毒品则其贮存设施须同时符合剧毒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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