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保护要求
古建筑保护措施

古建筑保护措施
1. 制定详细的保护方案
保护古建筑的第一步是制定详细的保护方案。
该方案应明确古建筑的价值、特点和需求,包括建筑物的结构、材料和装饰等方面的详细信息。
保护方案还应包括规划古建筑的使用和管理,以确保其长期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 加强维护和修复工作
定期的维护和修复工作对古建筑的保护至关重要。
建立专门的维护团队,并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妥善处理古建筑的修复工作。
此外,使用符合保护原则的材料和技术进行修复,确保对古建筑的干扰最小化。
3. 增加安全措施
保护古建筑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采取措施来确保古建筑的安全,包括安装监控设备、增加防火措施、加强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等。
同时,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任何突发情况,例如地震、火灾等。
4. 加强公众意识
加强公众意识对古建筑保护的重要性是必要的。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古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和保护知识,增强公众对古建筑保护的关注和支持。
同时,激发社会各界对古建筑保护的责任感和参与热情。
5.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是保护古建筑的关键。
政府、学术机构、非营利组织和社区居民等各方应共同合作,共同致力于古建筑的保护工作。
通过合作,可以共享资源、经验和专业知识,提高古建筑保护的效果。
上述措施是保护古建筑的基本步骤,但每个古建筑的情况都不同,因此保护措施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只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才能确保古建筑的传承和保护。
古建保护措施

古建保护措施引言:古建筑作为中国文化的瑰宝,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底蕴。
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古建筑,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
本文将从建筑保护的整体规划、防火安全、防水措施、抗震能力提升和文物保护等方面展开详细阐述。
一、建筑保护的整体规划古建筑保护的第一步是进行整体规划,确立保护范围和保护目标。
首先,需要对古建筑进行历史和文化价值的评估,确定哪些部分需要特殊保护。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保护机构和管理体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权力分配。
此外,还需建立起相关的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公众对古建筑保护的认识,共同参与保护工作。
二、防火安全火灾是古建筑面临的一项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古建筑的安全,需采取一系列防火措施。
首先,要进行火灾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其次,要保证古建筑内部设施和电气设备的安全,及时检查和更换老化的电线电缆等设备。
此外,加强火灾预警系统的建设,安装烟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器,并定期维护和测试。
三、防水措施古建筑对于水分的敏感性较高,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首先,要注意古建筑的排水系统,确保雨水能及时排出。
其次,修复和保护古建筑的外墙,采用防水涂料或涂层,增强其防水性能。
此外,要保证室内的排水系统畅通无阻,及时修缮老化的管道设施。
四、抗震能力提升地震是造成古建筑损毁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提升抗震能力至关重要。
首先,要对古建筑进行抗震评估,了解其结构安全隐患。
在保留古建筑本体的基础上,采取加固措施,如增添型钢、钢板等辅助结构。
其次,规范施工操作,确保加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修缮过程中要注意原材料的选择,力求与古建筑的原材料相似,以维护其历史风貌。
五、文物保护古建筑与文物密不可分,因此保护文物也是古建筑保护的重要方面。
首先,要加强文物的鉴定、保护和修复工作。
避免使用有害物质和方法,对破损的文物进行修复时要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
其次,要建立稳定的环境条件,控制湿度、温度等因素,减少对文物的损害。
古建筑的保护原则

古建筑的保护原则
古建筑的保护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修旧如旧:保护古建筑的原貌,对破损的部分进行修复时,应遵循修旧如旧
的原则,尽可能地使用传统工艺和材料,以保持其历史价值和文化特征。
2.保持原状:不得随意改变古建筑的原来形态,即使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加固,
也必须在保持其原状的前提下进行。
3.可逆性:对古建筑进行的所有保护和修复措施都应该是可逆的,即在不破坏
其历史价值和文化特征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后期的修改和调整。
4.预防性保护: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古建筑受到自然和人为的破坏,例如加强
安全管理、控制游客数量、定期保养等。
5.最小干预原则:尽量减少对古建筑的干预,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进行维修
和加固。
同时,应尽可能地保留古建筑的历史信息和文化特征。
6.可持续性:保护古建筑不仅是为了当前的利益,更是为了子孙后代的福祉。
因此,应采取可持续性的保护措施,确保古建筑的历史价值和文化特征得以传承和延续。
7.合作原则:古建筑的保护需要多方合作,包括相关部门、专家、社会团体和
公众等。
各方应共同参与保护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古建筑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古建筑保护要点

古建筑保护要点一、保持原貌在保护古建筑的过程中,保持其原始形态和结构是至关重要的。
任何修复和改动都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尽可能保留古建筑的历史痕迹,避免添加或减少任何与原建筑不协调的元素。
二、尊重历史古建筑是历史的见证,是文化的重要载体。
因此,保护古建筑需要尊重其历史背景和价值,理解其所在时代的社会、文化、经济状况,以及建筑风格、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特点。
三、修旧如旧对于古建筑的修复,应采用传统的材料和工艺,保持其原有的风格和特色。
对于损坏的部分,应进行科学检测和评估,根据历史资料和实际情况进行修复,确保修复部分与原有部分在外观、材料、工艺等方面相一致。
四、预防性保护预防性保护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防止古建筑受到自然和人为因素的破坏。
这包括加强古建筑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问题,以降低损坏的风险。
五、科学管理古建筑的保护需要科学的管理方法。
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和保存古建筑的历史资料、维修记录等;同时,应制定合理的保护计划和管理措施,确保古建筑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六、教育宣传通过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古建筑保护的意识。
应加强学校教育,将古建筑保护知识纳入课程中;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和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古建筑的价值和保护意义,鼓励公众参与古建筑保护工作。
七、合理利用合理利用古建筑资源,使其在保护的同时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可以通过开展文化活动、展览等形式,吸引游客和观众前来参观和学习;同时,也可以将古建筑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载体,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在利用过程中,应注重保护古建筑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过度商业化和破坏性开发。
古建筑保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古建筑的保护工作,确保古建筑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得到有效传承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古建筑的保护工作,包括古建筑本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古建筑保护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二)科学规划,严格管理;(三)社会参与,共同保护;(四)持续发展,传承创新。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古建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古建筑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古建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古建筑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实施古建筑保护工程;(三)组织开展古建筑保护宣传和培训;(四)监督检查古建筑保护工作;(五)协调处理古建筑保护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第六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古建筑保护岗位,负责古建筑的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古建筑的保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制定古建筑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古建筑修缮、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四)负责古建筑保护档案的整理和归档;(五)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古建筑保护工作。
第三章保护范围及内容第七条古建筑保护范围包括:(一)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三)古建筑群及其附属设施。
第八条古建筑保护内容主要包括:(一)本体保护:包括对古建筑结构、装饰、壁画、雕塑等进行的保护;(二)环境整治:包括对古建筑周围环境进行整治,保持原有风貌;(三)安全防范:包括对古建筑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四)宣传教育:包括对古建筑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第四章保护措施第九条对古建筑本体保护措施:(一)定期对古建筑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二)对古建筑进行必要的修缮、维修、保养,确保其结构安全;(三)对古建筑进行加固,防止因自然因素或人为破坏导致的损坏;(四)对古建筑进行数字化记录,为保护工作提供依据。
古建筑保护保证措施

古建筑保护保证措施古建筑作为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为了保护和保证古建筑的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古建筑保护的保证措施。
一、细致的修缮与保养古建筑经过岁月的洗礼,其建造材料和结构往往存在磨损和老化现象。
为了保证古建筑的安全,就必须进行细致的修缮与保养工作。
修缮过程中,应根据古建筑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修缮方案,并由专业的修缮团队进行操作。
修缮过程中,要注意使用符合古建筑特点的材料,保持原有的历史风貌。
同时,定期巡检和保养也是保证古建筑安全的重要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古建筑保护与管理的复杂性要求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这包括建立管理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规范和程序、明确人员职责等。
古建筑保护单位应建立清晰的管理岗位,明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加强安全监控和报警系统安全监控和报警系统对于古建筑的保护至关重要。
在古建筑的重要位置和关键区域安装高清摄像设备,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监控巡视,防止盗窃、纵火等破坏行为的发生。
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的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古建筑的安全。
四、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火灾是古建筑安全的重大威胁之一。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应加强火灾防范工作。
古建筑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确保其有效性。
针对古建筑的特点,应制定专门的火灾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加强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和游客的火灾防范意识。
五、建立文物安全保护意识保护文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建立文物安全保护意识是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根本。
应从幼儿园、学校和各级政府机关开始,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古建筑的重视和参与。
同时,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并加强执法力度,以保护古建筑的完整性,防止破坏行为的发生。
古建筑地表沉陷保护要求

古建筑地表沉陷保护要求古建筑地表沉陷保护要求一、总则1) 为了保护古建筑物的地表沉陷,围墙、基础、道路及周边基础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
2) 各方应遵循建筑法,共同维护古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地表沉陷保护。
二、遵守原有建筑物和地质结构1) 在拆除、保护建筑等工程中,应严格遵守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状态和地质结构状态,并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地质检测和地质评价。
2) 加固古建筑物的地表沉陷,应考虑地质结构、地形、地下水位、负荷等因素,根据地质勘探报告,采用有效的加固措施。
三、建筑物的加固1) 为了避免古建筑物的地表沉陷,除采用结构调整、地基加固等措施外,还应加强基础结构,提高建筑物的抗压强度,提高地基的抗滑能力。
2) 对于受地表沉陷影响较大的古建筑物,应采用混凝土钢筋桩、地基弹垫等技术进行加固。
3) 加固古建筑物的地表沉陷,要注意防止由于地基承载力及结构强度下降而造成的变形失稳等现象,避免对古建筑物的损害。
四、地基加固1) 加固古建筑物的地基应采用多种加固技术来提高地基的抗压强度和抗滑能力,尤其是要对陡坡、砂土地基和浅地层等进行加固。
2) 对于深层地层,应根据地质勘探结果,采用桩基、堆输、静荷、加固层等加固技术,以提高地基承载力,保证建筑物的稳定。
3) 古建筑物围墙等的桩基加固,应考虑其深度和尺寸,以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稳定。
五、地表沉陷的预防措施1) 应组织专家进行古建筑物的地质勘探,根据地质结构特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古建筑物的变形失稳。
2) 应严格控制施工扰动程度,尽量减少对古建筑物的影响,尤其是要注意强度较大的桩基施工工序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使其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古建筑物的影响。
3) 加固古建筑物之前,应严格检测地表沉陷状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加固方案,以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
古建筑维护保养方案

古建筑维护保养方案古建筑作为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维护和保养古建筑不仅是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也是对现代社会发展的倡导,下面是古建筑维护保养方案的建议。
一、定期检查维护1. 对于古建筑整体结构的检查,包括墙体、柱子、梁等部分,查看是否有倾斜、开裂、鼓包等问题。
2. 检查屋顶的漏水情况,修补瓦片、防水层等。
3. 检查门窗的使用情况,修复损坏的门窗,增加密封性。
4. 检查古建筑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畅通,防止雨水渗入墙体。
二、保持古建筑环境1. 控制古建筑周围的建设活动,防止振动对古建筑造成损坏。
2. 对古建筑周围植物进行修剪,防止植物盖住古建筑的外墙。
3. 定期清理古建筑周围的杂草和垃圾,保持清洁。
三、保护古建筑装饰1. 对古建筑的壁画和雕塑进行修复和保护,防止脱落和褪色。
2. 对古建筑的木制品进行保护,防止腐蚀、虫蛀等问题。
3. 保持古建筑内部的清洁和干燥,定期除尘和通风。
四、科技手段的应用1. 利用无损检测技术对古建筑的结构进行检测,了解潜在问题,及时修复。
2. 使用新型材料对古建筑进行修复和加固,如碳纤维材料、玻璃纤维材料等。
3. 利用遥感技术对古建筑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
4. 运用数字化技术对古建筑进行记录和保护,实现虚拟展示和传承。
五、加强管理和文化传承1. 成立专门的古建筑管理机构,负责古建筑的保护、维护和管理工作。
2. 加强古建筑的宣传和教育,增加公众对古建筑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3. 进行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技术交流,提高古建筑保护和维护的水平。
4. 建立古建筑修复基金,用于古建筑的修复和保护工作。
维护和保养古建筑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专业机构和公众的共同参与。
只有加强保护意识,加大投入和力度,才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古建筑的价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木构架:对木结构的检查应特别谨慎,尤其以下几点
①检查受弯构件情况,梁、枋、檩、椽木的挠度和侧向变形是否过大, 檩条是否滚动,出挑结构的梁头是否有下垂和梁尾翘起情况,构件有无 折断、劈裂或沿截面高度出现受力皱折和裂纹现象,并且检查屋面、楼 板是否有坍陷迹象。 ②检查受压构件情况,柱身是否有弯曲、折断或劈裂情况,柱头有无位 移,柱脚与柱础有无错位,以及柱脚有无下陷现象。 ③检查斗拱是否歪斜、变形和错位。 ④检查梁、枋的榫头是否有折断或卯口有劈裂情况,并且检查榫头与卯 口处有无压缩变形的现象。 ⑤从材质检查木料是否有老化、干缩、纵裂的现象。 ⑥检查木料有无受潮、漏水、遭霉菌侵蚀的痕迹,并检查木材有无受到 虫害。
• 1964年《威尼斯宪章》中提到了要保护 “文物建筑周围的地区”; • 1976年内罗毕会议“关于历史地段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中提出历史地 区(historic area)的保护问题; • 1987年《华盛顿宪章》首次确定了历史地段的定义,即“城镇中具有历史意义 的大小地区,包括城镇的古老中心区或其他保存着历史风貌的地区”。
6.当地震、风灾、水灾或火灾后检查的范围不仅限于结构的 木材部分,所有接头部分都应仔细检视。 7.对长期暴露在高温下、储存化学品情况下的木材要特别留 意,如果木材变黄表示所承受荷载已受影响。 8.经常被雨水及海水侵袭的木构件也容易受昆虫破坏,应仔 细检查。 9.木梁与砖墙接头部分要仔细检查。木柱嵌入混凝土或石地 基部分,也容易受混凝土潮湿而遭腐蚀,这些部分要做湿 度检测。 10.建筑物内相关工程的检查。
国内与之相关的概念还有“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群”、“风貌街区”、 “历史传统地区”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 等。
□我国历史街区保护的发展历程和工作
■ 1982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特别对集中反映历史文化的老城区……更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 保护,……要在这些历史遗迹周围划出一定的保护地带,对这个范围内 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
1996年,国家设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历 史街区的保护规划、维修、整治。
■ 2004年《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不同体系下古建保护的差异
——东西方之比较
■ 东西方关于“原真性”(Authenticity)的分歧
■ 《奈良宣言》:肯定文化多样性与遗产多样性
■ 《北京文件》:首部与国际理念接轨的东方木结构 文物修缮“范本”
□历史地段(历史街区)的含义
历史地段是指那些能够反映社会生活和文化的多样性, 在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人文环境诸方面,包含着城市的历 史特色和景观意象的地区,是城市历史活的见证。
——冯冀才
历史街区划定界线考虑的因素:
a.历史建筑的现状用地边界 b.在街道、河流、广场等视线所及范围内的建筑物用地边 界或外观界面 c.构成历史风貌的自然环境边界
□历史文化名城的类型 ■欧洲对历史传统城市的分类
①地区中心城市 ②历史性城镇 ③旅游性城市
■日本对历史传统城市的分类
①眺望型景观 ②城镇型景观 ③环境型景观 ④展示型景观
■1986年《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的报告》
“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 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也予以保护,……核定 公布为地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
■ 1996年《黄山市屯溪老街的保护管理办法》
保护原则:“首先它和文物保护单位不同,这里的人们要继续居住和生活, 要维护并发挥它的使用功能,保持活力,促进繁荣;第二要积极改善基础 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第三要保护真实历史遗存,不要将仿古造假当 成保护的手段。”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四保存”:即保存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
工艺。
保护修缮步骤:①古建筑的勘测 ②设计保护方案
■古建筑的数字化保护
基于数字技术的古代建筑文化保护是将三维激光扫描技术、近景摄影 测量技术、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虚拟现实等技术进行整合,对数字化建筑 构成要素进行精确分析,快速精确获取数据,建立古建筑文化保护体系。
历史风貌的街区; ④风貌与街区都已基本无存。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历程和目前存在问题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三个阶段历程:
①单项古建筑的保护 ②历史文化名城(包括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 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国家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单(24座)
(国务院1982年2月8日批准)
北京 承德 大同 南京 泉州 景德镇 曲阜 洛阳 开封 苏州 扬州 杭州 绍兴 江陵 长沙 广州 桂林 成都 遵义 昆明 大理 拉萨 西安 延安
四祖寺毗庐塔近景摄影测量
■木构件古建筑破坏状况分类
•表层状况 •腐蚀 •虫蚀 •裂痕 •毁损 •变形 •烧损 •反翘 •屋面漏水 •地基沉陷
■木构件古建筑损害调查项目
1.基础:检查建筑物内是否出现倾斜的地板,墙壁是否出现裂痕,建
筑物是否有歪斜或局部下陷情形,柱、梁、承重墙的负重部分是否呈现 局部压坏情况,以及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陷现象,并且检查建筑物基座 与土壤相接处是否有裂隙,基座是否排水不良而长期浸泡在水中,基础 是否有土壤流失、掏空的现象。
■ 《奈良宣言》(奈良,1994年)
——《西安宣言》——
①要认识到环境对历史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地区的重要性; ②认识不同背景下的环境; ③通过规划手段保护和管理环境; ④对影响环境的变化进行监测与掌控; ⑤与当地、跨学科领域和国际社会进行合作增强环境保护和
管理的意识。
□保护世界遗产机构 :
■世界遗产委员会 ■世界遗产中心 ■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和修复研究中心 ■国际古迹和遗址理事会 ■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 ■国际博物馆协会 ■世界遗产城市组织
□文物古迹的保护
■文物古迹的分类
第一类:历史文物建筑。 第二类:古文化遗址、遗迹以及尚未完全探明的地
下历史遗存。 第三类:古典园林、风景名胜、古.保存 二.重建
■文物古迹的保护方法 一.保存
《威尼斯宪章》中的四项保护修复原则: 原真性原则 对于艺术品、文物建筑或历史遗迹,必须保证那些用来
第四种分为七类: ①古都类 ②传统建筑风貌类 ③风景名胜类 ④民族及地方特色类 ⑤近代革命纪念意义类 ⑥海外交通、边防、手工业等特殊类 ⑦一般古迹类
2.按保护的完好程度即现状分类:
①古城的格局风貌比较完整,有条件采取全面保护; ②古城风貌犹存,或格局、空间关系尚有值得保护之处; ③古城整体格局和风貌都不存在,但还保存有若干体现传统
按照规定,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新建或者改建,除需要办理相关手 续进行规划审查,还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同时在紫线范围内, 将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禁止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 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禁止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 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 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等。
2.屋顶:外面观察屋脊是否有裂缝或线条不平顺的现象,屋面有无局
部坍塌或瓦片破损松脱,屋顶的灰泥、脊饰有无脱落断裂现象。然后屋 内检查瓦体是否滑动移位、木梁有无白斑漏水痕迹。平屋顶要检查排水 沟及排水孔是否堵塞,其大小是否能顺利排水,而且还要注意屋面有无 高低不平现象,一面产生积水问题而引起部分屋面弯曲,影响构架的坚 固安全。
判定文化遗产意义的信息是真实的。
整体性原则 修复和补缺的部分要跟原有部分形成整体,保持景观上
的和谐一致,有助于恢复而不是降低它的艺术价值和信息价值。
可识别性原则 在任何增添部分都必须跟原来的部分有所区别,使人
们能够识别哪些是修复的当代的东西,哪些是过去的原迹,以保持文物建 筑的历史可读性和历史艺术见证的真实性。
■ 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附则里指出“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 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 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我国目前对历史街区保护的几个误区
① “要提倡积极保护,反对消极保护”。 ②将历史街区仅仅看作是旅游资源,而将保护看作为开发旅 游的手段。 ③把历史街区作为房地产开发的项目,用招投标方式的商业 运作,以取得效益和利润。 ④有一些规划设计单位往往把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规划等同 于一般城市旧区改建或旅游景点的规划设计,导致了一些规 划的欠科学合理,对历史街区的保护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可逆性原则加固和维护措施应尽可能地少,而且不应妨碍以后采取更
有效的保护措施,即可逆性原则。
二.重建
■文物古迹与遗产保护的趋势与前景
1.保护对象方面 2.保护范围方面 3.保护深度方面 4.保护方法及手段方面
□古建筑的保护与修缮
■古建筑保护的内容
① 国家各级文物部门确定的历史文物、革命文物。 ②虽不属于人物,但在城市发展史上、建筑艺术史上有过贡献和影响
保护方法:“首先要保护整体风貌,保护构成历史风貌的各个因素,除建 筑物还包括路面、院墙、街道小品、河道、古树等,外观按历史面貌保护 整修,内部可进行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更新改造。其次要采取逐步整治的 作法,切忌大拆大建,对历史性建筑要按原样维修整饰,对后人不合理改 造的地方,可恢复其原貌,对不符合整体风貌的建筑要予以适当改造。”
“伪文化在当今中国,可谓铺天盖地,波澜壮阔。几乎 每一种具有魅力的文化,都必有浩浩荡荡却毫无魅力的伪文 化;甚至每一部古典文学名著,都演化出一座荒唐可笑的娱 乐场……小到各种工艺名品,大到亭台楼阁、城池要塞,甚 至开封的那条仿造古代的大街。……在大街上踱步,两旁的 房宇店铺,全都像影城那样散发着虚假的气息。没有特定的 年代特征,没有细节的讲究,没有历史知识,更谈不上历史 感和历史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