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资质一次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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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申请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书

资质申请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书
(号)

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资质(申请类别)申请材料。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需要补正以下材料:
1.…………………………;
2.…………………………;
……………………………
请你单位于15个工作日内补正上述材料,如逾期不予补正,视为你单位放弃本次申请。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盖章)
年月日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单位各存一份。

告知书回执
《一次性告知书》(号)已知悉。

我单位将于15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有关材料,若逾期未提交,则我单位放弃本次申请,继续申请将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资质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一次性告知书及流程图

一次性告知书及流程图

12、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
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4、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企业在网络

平台提交申

请、上传扫
核 对
描件并将原

件带到窗口

资料符合 要求
资料不符 合要求的
窗口编号发放 《申请资料原 件审核证明》
窗口写明原因, 网上退回
2、企业简介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
全操作规程目录及内容;
5、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及人员名单原件;
7、主要负责人(A 类)、项目负责人(B 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
单及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8、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10、从业人员参加工
伤保险有关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11、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机具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一次性告知书及流程图
审批事项名称 审批部门 证/书名称
设立(收费)依据 受理条件
申请人需提交的 书面和网上资料
工作流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 项目编号
申请方式
网上申报
武汉市城建委
承办人
联系方式
安全生产许可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告知书一、申请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竣工验收所需资料(一)设计和合同约定各项内容证明文件(建设、施工签章);(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自查报告(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执业印章及公章);(三)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签字并加盖总监执业印章及公章);(四)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签字并加盖公章);(五)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签字并加盖公章);(六)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七)工程质量鉴定、固定合格文件或设计单位验算合格文件(应当鉴定的工程提供);(八)建设和施工单位双方签署的支付工程款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九)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九)《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住宅工程提供);(十)建设单位委托办理竣工手续人员委托书(附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
6.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既有房屋建筑项目提供)
7.中标公示证明及中标通知书(区管项目提供)(市或省)
8.、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建管部门备案科)
9建设工程项目全套招标资料(市管项目提供)
10.评标报告、书面报告(区管项目提供)
11.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12.施工组织设计
13.施许可申请表14、质源自、安全监督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申办应提交材料:(包括规格、要求)
1.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资金保函或证明(银行出具或财政局批复)
3.立项批文(计划批文)(发改委或市政府)
4.规划审批文件(外立面装修提供)(规划局)
5.房屋建筑主体结构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新、改、扩建项目提供。
15、建设单位如果委托其它单位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1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备案证(涉及改变结构或承重)
(以上申办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第6、7、8、9、12项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基本程序
申报资料→资料审查→受理→责任人审查→确定是否许可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行政许可执法文书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办理一次性告知书
编号:
项目名称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办理(主管)机构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
办理地址
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内
联系电话
65680113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办证不收费
申办对象条件
建设、开发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

建设工程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工程一次性告知书

建设工程一次性告知书房屋建筑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尊敬的业主单位: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1、立项批复;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土地证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4、施工设计图纸(纸质与光盘各一份,加盖公章)与图纸审查合格证书;5、资金落实证明;(自筹资金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自有资金情况说明,财政资金提交《蚌埠市政府采购申报表》)6、法人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司章程(非公开招标项目还应提供完善的公司章程);7、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纸质与光盘各一份,加盖公章);8、《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工程类、工程服务类项目还需提交《政府采购需求报告》;9、代理机构资质证书、代理合同、代理机构备案表。

房地产开发项目还需提供:1、《房地产开发合同》2、《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审查意见书》(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备注:1、请招标单位在提交申请时确定招标内容的完整性,无特殊情况,不再接收招标范围、招标概(预)算、标段等变更。

如有特殊情况,原则上只接受一次修改;2、财政性资金项目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理后如果需要撤销应先报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批准,并将批准手续作为到市政府采购中心撤销采购项目的依据附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电子版!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工程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尊敬的业主单位: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申报时提供以下资料:1、立项批复;2、法人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及公司章程(机关事业单位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非公开招标项目还应提供完善的公司章程)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资金落实证明(自筹资金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的自有资金情况说明,财政资金提交《蚌埠市政府采购申报表》);5、施工设计图纸(纸质与光盘各一份)及图纸审查合格证书(如果行业没有图审规定的,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为准);6、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纸质与光盘各一份);(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7、《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工程类、工程服务类项目还需提交《政府采购需求报告》备注:1、请招标单位在提交申请时确定招标内容的完整性,无特殊情况,不再接收招标范围、招标概(预)算、标段等变更。

施工合同一次性告知书

施工合同一次性告知书

施工合同一次性告知书尊敬的甲方:您好!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次性告知甲方,请您认真阅读并确认。

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1.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1.4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1.5 工程预算:____________二、甲乙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2.1.2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1.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和证件。

2.1.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2.2.2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2.2.3 乙方应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2.4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和证件。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1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3.2 支付方式:甲方按照乙方提交的进度报表和甲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分阶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3.2.1 工程开工前,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3.2.2 工程进度达到____________%时,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3.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

武汉市城建局关于下发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等的通知

武汉市城建局关于下发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等的通知

武汉市城建局关于下发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等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0.05.20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市城建局关于下发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等的通知
市区各相关管理部门: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审批效率,依据《市城建局关于落实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武城建〔2020〕6号)、《关于进一步下放房屋建筑工程审批和监管权限的通知》(武项审改办〔2018〕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取消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改为项目信息登记,与项目招标登记合并办理。

市区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市区分工正向清单,开展辖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许可、监管工作,其中项目性质分工原则优先。

二、简化施工许可前置条件,推行告知承诺制。

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新建建筑在底板施工前、改造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应取得联合审查告知书;无需办理
施工图审查(包含消防)的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施工前将符合施工、消防等要求的技术文件上传至电子化图审系统(详见附件)。

附件:1.《施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2.《武汉市施工许可告知事项承诺书》;
3.《武汉市建筑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措施落实保证书》。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0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77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77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773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决定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

现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7年11月9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提高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探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本试点方案。

本方案所指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办发[2017]19号文件部署,准确把握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方向,不断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机制,围绕“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服务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告知承诺资质审批新模式,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激发建设工程企业发展活力,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助推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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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一次性告知书
申报企业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申请表签字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应在经核实的申报材料上加盖“经核查与原件无误”印章,并由核查人签字确认,审批责任卡一式二份加盖初审单位公章及相关人员签字初审意见。

申请材料:
1、审批责任卡一式二份;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及电子文档;
3、(第一册)综合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股东会决议;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件、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及业绩表
(5)办公场所、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所属产权证等相关证明(租赁家庭住宅的,需出具小区物业企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6)标准有机械要求的附机械设备花名、发票;
(7)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4、(第二册)人员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花名、身份证明、建造师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劳动合同;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有职称人员的花名、职称证书、解聘证明、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花名、岗位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技术工人的花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备案表和社保缴纳人员明细及发票
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一、装订及资料要求
1、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的顺序分两本白皮胶
装,规格为A4(210㎜×297㎜)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
及分类彩页,每页编写页码加盖公章。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其中涉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
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一套资料。

3、企业的申报材料必须使用中文,材料原文是其它文字
的,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

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
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

二、社保及劳动合同要求
1、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
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
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2、劳动合同需与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需人社部门备
案。

三、人员要求
1、新企业预注册建造师应提供预注册文件;
2、职称人员是指市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
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证上有原单位的需附解聘,职称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受聘的,不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有效人员考核,职称人员的“相关专业”按职称证书的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进行考核。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及技术工人证书需在正规
培训机构办理的,证上工作单位名称应是本单位名称。

4、企业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
保险的要求。

四、机械设备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明确要求的机械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以企业设备购臵发票为准。

以上资料企业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证明材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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