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的通知
民政部、总后勤部关于检查验收军供站正规化建设的通知-[1986]后交字第5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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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总后勤部关于检查验收军供站正规化建设的通知正文:---------------------------------------------------------------------------------------------------------------------------------------------------- 民政部、总后勤部关于检查验收军供站正规化建设的通知(1986年9月4日(1986)后交字第5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贵州省人防交通战备办公室,各军区后勤部:自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日转发辽宁、吉林、黑龙江省民政厅和沈阳军区后勤部军运部制定的《军供站正规化建设要求》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在军交部门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加强军供站正规化建设,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使军供站更好地为部队服务,经研究决定,对军供站的正规化建设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验收组织由军区后勤部军运部会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贵州省为人防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同志组成联合验收组,吸收有关驻交通沿线军事代表办事处同志参加,共同组织检查验收。
二、验收标准按《军供站正规化建设验收标准》办理(见附件)。
三、验收时间总的要求在一九八七年九月底结束。
具体时间由各军区后勤部军运部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商定。
四、验收总结和表彰验收结束后,要及时总结验收情况,同时评选出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并于一九八七年十月底前,以书面上报民政部和总后勤部,由民政部和总后勤部进行通报表彰。
望各单位认真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对军供站的检查指导,切实按照验收标准,把军供站正规化建设落到实处,争取在验收时取得优异成绩。
附:军供站正规化建设验收标准(1986年9月4日)说明一、本验收标准系根据民政部、总后勤总(1985)后交字第580号通知,关于军供站正规化建设要求制定。
关于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

关于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是部队建设中一项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是保持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主席近期关于加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关于部队实行封闭式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安部、省政法委、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部队建设需要,加强和改进我省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特作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消防部队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军历来十分重视管理教育工作。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毛泽东同志制定了一整套人民军队管理教育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保证了我军的成长壮大和胜利发展。
邓小平同志在领导我军建建设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具有我军特色的管理教育理论,推动了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江泽民主席主持军委工作以来,对加强军队管理教育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管理教育工作在新形势下不断发展,促进了我军的全面建设。
最近,江主席又强调指出,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必须大力加强军队建设,强调加强质量建设,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全面提高部队战斗力,把我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消防部队是一支军事化的现役部队,又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警种,担负着保卫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责任,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队的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
各级领导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消防部队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央军委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认真做好我省消防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消防部队的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导,以开展学习济南交警和天津消防活动为主线,全面落实江主席提出的“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委严明、保障有力”的的总要求和公安部“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思路,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执法、以战斗力为标准,以纪律建设为核心,以人员管理为重点,突出解决新形势下管好干部带好兵的问题,不断提高我省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圆满完成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

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中队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队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基层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根据《共同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和公安消防部队大中队建设标准、执勤战斗条令、正规化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度,结合重庆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队正规化管理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战斗力标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遵循利于战备执勤、便于工作生活的原则,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规范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实现执勤规范化、训练实战化、工作流程化、生活条令化、管理精细化、警务信息化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全力打造现代化山城消防铁军。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是全市基层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各执勤中队。
机关警勤中队、水上消防中队、搜救犬队参照执行。
第四条各支队、大队军政首长及中队军政主官对本细则的施行负有重要责任,必须按级负责,各司其职,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执勤秩序管理第一节值班备勤管理第五条中队设正副值班指挥员,由中队副连级以上干部轮流担任。
中队值班人员应当佩戴值班、值日臂章,臂章用红色丝织品制成(长35~45厘米,宽10~12厘米,标以黄色的“值班员”、“值日员”、“值勤”字样),由总队统一制发。
着春秋常服、夏常服、冬常服时,佩戴在右臂;着作训服时,佩戴在左臂。
第六条中队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执勤任务。
第七条中队值班、执勤人员通常每日上午8:00进行交接班。
(一)交接班由值班指挥员组织,负责集合队伍清点人员,通报执勤战斗情况,组织检查、清点装备,及时处理发现问题;接班值班指挥员明确战斗人员分工,调整执勤力量,安排执勤工作,履行交接手续,记录交接情况,并及时录入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
(二)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待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
安徽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正规化建设暂行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正规化建设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7.08.17•【字号】皖政[1987]52号•【施行日期】1987.08.1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兵役制度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正规化建设暂行规定(1987年8月17日皖政〔1987〕5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以下简称人武部)建立正规的生活、工作、训练、战备秩序和规章制度,保持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特色,适应新形势下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86〕5号文件关于“人武部是军事单位,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进行管理”的要求,结合地方有关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市(区)人武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既是县、市(区)党的委员会的军事部,又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关,接受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
第三条人武部必须继承和发扬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适应改归地方建制后的新情况、新特点,按照正规化的要求,严格管理,促进人武部的全面建设。
第二章工作职费第一节人武部职责第四条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后,其性质和工作任务不变,负责辖区内的民兵和兵役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
(二)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
(三)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和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四)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五)协同教育部门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
(六)负责征兵、招收飞行学员工作。
(七)负责拟制本区域内的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动员准备工作。
(八)协同预备役团(营)搞好预备役部队建设。
(九)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工作。
(十)负责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管理。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关于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

关于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加强部队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是部队建设中一项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是保持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为贯彻落实江泽民主席近期关于加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队管理教育工作的决定》、《关于部队实行封闭式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安部、省政法委、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部队建设需要,加强和改进我省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特作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消防部队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军历来十分重视管理教育工作。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毛泽东同志制定了一整套人民军队管理教育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保证了我军的成长壮大和胜利发展。
邓小平同志在领导我军建建设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具有我军特色的管理教育理论,推动了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江泽民主席主持军委工作以来,对加强军队管理教育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管理教育工作在新形势下不断发展,促进了我军的全面建设。
最近,江主席又强调指出,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必须大力加强军队建设,强调加强质量建设,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全面提高部队战斗力,把我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消防部队是一支军事化的现役部队,又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警种,担负着保卫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责任,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队的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
各级领导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消防部队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央军委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认真做好我省消防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消防部队的正规化管理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导,以开展学习济南交警和天津消防活动为主线,全面落实江主席提出的“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委严明、保障有力”的的总要求和公安部“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思路,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执法、以战斗力为标准,以纪律建设为核心,以人员管理为重点,突出解决新形势下管好干部带好兵的问题,不断提高我省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圆满完成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最新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资料

武警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战备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促进武警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部队战斗力,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武警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武警实际,制定此细则。
一、内务设置(一)大队内务设置1、大队首长办公室大队首长通常设单人办公室。
室内可放置桌椅、文件柜、计算机、沙发、茶几茶具、饮水机等设施。
办公桌上可放置电话、台历、笔筒、水杯。
办公桌抽屉内、文件柜内的物品应分类存放,整洁有序,符合保密、卫生要求。
墙壁上可张贴(悬挂)三张地图(世界、中国、深圳),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张贴(悬挂)。
床铺上,应当摆放部队配发的被子,铺白色床单,衣帽和床下物品放置同基层分队一致。
2、大队值班室大队设置值班室,室内设置桌椅、床、电话机、饮水机等。
3、大队干部宿舍大队干部必须实行集中居住,统一管理。
集中居住的大队干部通常二人以上使用一间宿舍,住房条件准许的单位可一人使用一间宿舍。
宿舍内应放置桌椅、床铺、衣柜等,也可摆放电视机和电脑。
桌上可放置台灯、台历、水杯。
其他内务设置应按基层分队规定执行,室内不准摆放工艺品及饲养金鱼,可摆放适量的花卉。
墙上不准张贴悬挂物品。
4、大队士兵宿舍大队士兵宿舍内务设置按基层分队规定执行。
(二)分队内务设置1、分队干部宿舍分队干部原则上除主官外,应两人以上共同一间宿舍,住房条件准许的单位,已婚干部可一人使用一间宿舍。
室内设施与大队干部宿舍相同。
2、班排宿舍(1)床铺。
床铺应当铺垫整齐,褥子下不准压放任何物品。
夏季内务设置统一使用毛巾被,竖叠3折,横叠4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被子下不得放置木板、纸板等,迷彩帽置于大檐帽内统一放置被子中央(帽檐距被子前沿2CM),外腰带对折,大扣环在上,紧贴于被子外侧并与被子前沿取齐,床铺由上至下放置凉席、棉垫。
冬季内务设置统一使用棉被,竖叠3折,横叠4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被子下不得放置木板、纸板等,迷彩帽置于大檐帽内统一放置被子中央(帽檐距被子前沿2CM),外腰带对折,大扣环在上,紧贴于被子外侧并与被子前沿取齐,床铺由上至下放置床单、棉垫、凉席。
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

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部队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提升部队战斗力,根据《共同条令》、《军队基层建设纲要》、《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大、中队建设标准》、《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度(以下简称《执勤条令》、《建设标准》、《训练大纲》),结合部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第三条正规化管理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为总要求,以建设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为目标,坚持依法从严治警、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全面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为圆满完成以防火灭火及应急救援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条正规化管理应遵循利于战备执勤、便于工作生活的原则,做到科学规范、正规有序、简洁实用,确保安全稳定和集中统一,提高部队战斗力。
第五条正规化管理应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规范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实现执勤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警务信息化的工作目标。
第六条正规化管理事关部队安全稳定和战斗力提升,各级领导和机关对本规定的施行负有重要责任,必须按级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对因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造成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章执勤秩序第七条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单位应依据《执勤条令》等规定,逐级规范值班备勤、战备检查、组织指挥、战斗行动、战评总结等工作,提高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
第一节值班备勤第八条总队、支队机关应设全勤灭火救援指挥部(简称“全勤指挥部”),结合实际设置总指挥、指挥长和战训、通信、火调、宣传、战保等指挥助理岗位,并由机关相应人员轮流担任。
大队、中队应设值班首长,由大队领导、中队干部轮流担任。
第九条总队、支队机关应设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由带班领导、值班长、专职值班员、战训值班员、行政值班员和值班通信员组成。
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范文最新推荐------------------------------------------------------ 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吉安,是一个革命老区,是蕴育内涵丰富的“井岗山精神” 革命根据地。
多年来,我们吉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在这块革命热土上,努力实践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积极弘扬井岗山精神,认真探索新形势下部队管理的新方法、新特点,全面贯彻条令条例和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公安消防部队机关正规化若干规定》和《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若干规定》,坚持在抓样板、抓重点、抓落实、抓规范上下功夫,使部队正规化建设不断迈上了新的台阶,支队机关和井冈山市消防大队作为两个管理教育样板示范单位,在全省消防部队推广了经验。
支队连续两年被总队评为先进支队,去年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岗位练兵先进支队,全市13个大队和支队机关被评为省级和地级“文明单位”。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好“两个样板”,以点带面促管理 (一)狠抓支队机关规范化建设样板,充分发挥“龙头”作用俗话说:上行下效。
但在以往的管理教育中,往往存在严下松上,抓基层严,抓机关松的倾向。
近几年来,总队明确提出从机关抓起,从干部抓起的要求,并把我们吉安支队作为机关规范化管理试点单位。
为了真正成为全省部队机关管理的样板和先进典型,支队始终坚持1 / 21“从领导干部严起,从领导机关抓起”的原则,叫响“基层向机关看齐,机关为基层做表率”的口号。
从转变作风、规范设置、完善制度、严格考评等措施入手,使机关管理面貌有了明显改观。
一是抓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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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化管理规定
一、一日生活制度。
1、早操:严格执行早操制度,工作日期间必须出早操(夜间22点后出警;下雨、下雪天除外),出操时需戴帽子、扎腰带,主要进行体能和队列训练。
2、开饭
开饭时,由执勤班长整队向执勤队长汇报,工作日期间唱军歌,列队时需警容严整。
3、操课
按照全员岗位练兵计划,全体官兵都应该自觉参与练兵。
工作日上午2个课时(8:30—9:30;9:45:--11:15),下午2个课时(15:00—16:10;16:25—17:30),操课内容由当日执勤队长下达给执勤班长,由执勤班长组织。
4、点名
严格落实晚点名制度,通常每日点名,节假日必须点名,点名时间为熄灯前。
晚点名由执勤队长组织实施。
二、警容风纪。
全体官兵按规定统一着装,工作日通常穿迷彩作训服,会议、节假日穿常服,特殊时间由当日执勤队长统一安排;中队每周在周一、周五早晨统一组织开展警容风纪检查,并实施做
好登记,其他时间不定期检查。
警容风纪通常由执勤队长组织,时间为早餐前5分钟,发现违反者必须在饭前整改。
三、内务卫生。
个人内务由自己整理,包括衣物、被褥、个人物品摆放;责任区实行定期轮换制度,每日必须进行打扫,务必保持整洁,通常在每日早餐前、下午操课前完成室内卫生清理;早餐结束后,除帮厨人员外,其余人员进行室外卫生清理。
执勤班长通常每日检查,执勤队长、中队长助理每周抽查1-2次。
专职消防员轮休、士官探亲休假时卫生区由个人负责找其他战友代为清扫,代理人负全责。
因公差、勤务需外出时,卫生区由执勤班长安排人员清理,并负责监督。
四、值班岗哨。
值班人员实行轮流制,负责接处警调度、来人登记、值班记事填写,值班人员履行交接手续,执勤班长每日随机抽查值班岗哨情况。
驾驶员、执勤班长不进行岗哨值班。
值班人员半月进行一次换岗。
五、请销假。
全体官兵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外出请假时,需填写假条,交执勤班长审核,报执勤队长审批,返回时应进行当面销假或利用大队固定电话进行销假并在请假条上登记销假时间。
100米范围内的公差实行简易模式,由中队长助理安排。
要求:请假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手机、iPad等通讯网络器材使用,有下列情况者,手机将代为保管一年,已婚士官除外。
1、熄灯半小时后;
2、操课时间时。
此规定自201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