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人事管理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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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2篇)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2篇)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一、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窜岗、脱岗。

二、工作期间要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头发应梳理整齐。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手链等手或腕部首饰。

四、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五、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喝酒、吃零食;六、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规范餐饮行业中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人员招聘、入职管理、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培训发展以及离职管理等方面详细阐述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人员招聘1. 人员需求评估:根据餐厅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计划,进行人员需求评估,明确招聘岗位和人数。

2. 招聘渠道广泛:通过多种途径招聘人才,如招聘网站、人才市场、招聘会等,以确保人才的多样性和质量。

3. 严格面试选拔:采用面试、应聘测试等方式进行选拔,评估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验和团队合作能力。

二、入职管理1. 面试待遇公平:面试过程中,公平对待每一位应聘者,不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确保招聘过程公正和公平。

2. 入职流程规范:新员工须提供身份证明、教育背景证明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入职手续。

3. 岗位培训:为新入职员工提供专业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职责、了解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并定期组织培训以更新员工的知识和技能。

三、绩效考核1. 目标设定明确:为每位员工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以激励员工努力实现工作目标。

2. 定期评估考核: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成绩、与同事合作等方面。

3. 绩效奖惩激励: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给予奖励或者惩罚,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餐饮服务业人事制度

餐饮服务业人事制度

餐饮服务业人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

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

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菜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菜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菜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菜馆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经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菜馆内所有员工,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第三条菜馆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菜馆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菜馆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菜馆员工分为服务员、厨师、清洁工等岗位,各岗位职责如下:(一)服务员:负责为客人提供就餐服务,接待客人、引导客人入座、点餐、上菜、清理餐桌等工作;(二)厨师:负责烹饪、烧烤等食材制作,保证菜品质量和口味;(三)清洁工:负责菜馆卫生清洁工作,包括清洁卫生间、地面、餐具等;第五条菜馆员工应做好本职工作,服从管理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菜馆员工应保证工作期间的手机静音,不得私下接打电话、聊天等影响工作。

第七条菜馆员工应遵守菜馆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提前向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菜馆员工应遵守如下工作纪律:(一)服从管理安排,听从领导指挥,不得违抗指挥;(二)服从工作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三)着装整洁,不得穿拖鞋、露脚趾等不符合菜馆形象的服装;(四)严禁违反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如擅自调换食材、不洗手制作食品等行为;(五)严禁擅自与客人发生争执,对客人要有礼貌,热情服务;(六)严禁泄露菜馆商业机密,不得私自带走餐馆财物。

第九条菜馆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有不适应或者冲突可以向领导反映,不得私自离岗或者闹事。

第十条菜馆员工应保护菜馆的财产和设施,不得私自使用或占用。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员工月度最佳服务员、最佳厨师等称号,并发放奖金或者奖品。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甚至解雇处理。

第十三条菜馆员工在工作期间如有不适应或者冲突可以向领导反映,不得私自离岗或者闹事。

餐饮小店员工管理制度(通用8篇)

餐饮小店员工管理制度(通用8篇)

餐饮小店员工管理制度餐饮小店员工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餐饮小店员工管理制度(通用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饮小店员工管理制度11、员工制度1)店长迟到罚款20元、员工迟到罚款10元2)如不佩带胸牌、头花者罚款5元3)不可佩带过多的首饰4)工装要整齐,脏了就要洗5)老员工要带新近的员工2、员工准则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以自身的良好表现来建立品牌的形象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遵守店铺的管理制度,及其安排3)如遇不明事项应遵从领导,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要对新近员工以友善的态度4)员工应爱惜公司的财务5)员工要对待工作要有满腔的热情,对顾客要以友善的态度,不可以对顾客提出的要求刻意刁难3、员工的仪容仪表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要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涂重颜色指甲。

3)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4)店员不能穿拖鞋。

4、工装、工牌佩带情况1)工服是公司的形象,是店铺的形象。

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4)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罚款5元5、店铺卫生1)橱窗、通道、展厅需打扫干净2)试衣间、镜框、模特、地面、挂钩、椅子均需打扫6、店铺制度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4)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5)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餐饮公司全套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全套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注重员工培训和激励。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配置第四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招聘计划进行员工招聘。

第五条招聘流程:1. 制定招聘计划;2. 发布招聘信息;3. 筛选简历;4. 面试;5. 背景调查;6. 录用。

第六条公司根据员工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合理配置岗位。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

第八条员工培训方式:1. 内部培训;2. 外部培训;3. 在职学习;4. 网络培训。

第九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员工薪酬与福利第十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度,根据员工岗位、工作年限、绩效等因素确定薪酬。

第十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1. 法定社会保险;2. 住房公积金;3. 带薪年假;4. 婚假、产假、陪产假等;5. 健康体检;6. 节日福利。

第五章员工考核与晋升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晋升、调岗、降职等处理。

第六章员工奖惩第十五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第十六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七章员工离职与退休第十七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公司为退休员工提供相应的退休待遇。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餐饮业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餐饮业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餐饮业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一、人事管理概述在餐饮行业的公司中,人事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合理的人事管理规章可以有效地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餐饮业某公司的人事管理规章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制定的,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规章的具体内容。

二、岗位设置1.公司设有各类岗位,包括厨师、服务员、收银员、清洁工等。

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职责和要求,员工在入职时需明确所属的岗位并签署相关文件。

2.岗位设置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人力资源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公司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员工招聘与录用1.招聘广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招聘信息,不得含有虚假宣传或引诱性陈述。

2.参与招聘的面试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和透明。

3.入职员工需提交完整的个人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公司将保密存档。

四、员工培训与考核1.公司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包括产品知识、服务技能、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工作能力。

2.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

公司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五、工资福利及考勤制度1.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员工工资,并确保工资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公司建立健全的福利制度,包括员工的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年终奖金等福利待遇。

3.员工需按规定打卡上班,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惩罚。

六、员工休假管理1.根据公司的规定,员工可以享受带薪休假和年假等假期。

员工需提前申请休假并经批准。

2.对于长期无故缺勤或违规休假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进行处理,包括扣减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员工纪律与处罚1.公司建立严格的员工纪律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确保工作场所的秩序。

2.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停薪留职、辞退等处理。

八、员工安全与环境保护1.公司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工作安全。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餐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人员配置、招聘、入职和员工任用、考评、离职等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的配置一、人员配置原则公司人员配置秉持定岗定编、合理高效三项原则,以建立一支管理、服务、营销、技术、后勤宝藏为一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二、人员配置调整1、如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公司工作量有所增减,工作量发生增减的分店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本店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定后下发执行。

2、未经申报,不得擅自调整店内及部门岗位及编制。

第二章人员的招聘、入职一、人员招聘1、人员招聘根据公司《人事架构图》,按照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量才适用、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

2.公司部门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由总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负责招聘,主管及以下员工由行政人事部与各分店行政人事部共同实施招聘工作;3、行政人事部及店内人力资源部根据店内/部门人员招聘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人才市场、广告(报纸、电视、杂志、网络等)、猎头公司及推荐、自荐、内部提升或调动等方式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4、人员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公司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招聘程序:1)、所有应聘者须凭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往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应聘登记表》,并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

(初试);a、测试语言、目测外在条件(身高、体重等相关内容)是否符合岗位要求;b、核验有效身份证、健康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c、根据岗位职务要求,对符合五官及外形要求的人员进行技能的初步考核及心里测试问答;d、行政人事部面试人员需将应聘者的相关考核结果及评定,填写在《应聘登记表》评语栏中;e、对初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可作为备用人选的人员,可将应聘资料分别保管,不合格者档案保留一个月,备用人选资料保留三个月。

3)、各店执行总经理复试a、对基本符合初试要求的应聘人员,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在求职申请表栏目填写意见并与店内执行总经理约定面试时间。

餐厅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

餐厅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

餐厅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餐厅的劳动保障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维护餐厅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餐厅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外包员工。

第三条餐厅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履行劳动保障的义务,维护餐厅的利益。

第四条餐厅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是餐厅管理的基本政策,员工必须遵守。

第五条餐厅对员工的劳动保障制度有补充规定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作出书面通知,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员工有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员工有参加劳动保障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员工有保护个人信息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员工应当遵守餐厅的职业规范和制度,服从管理。

第十条员工应当保护餐厅的商业机密和企业形象。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第十一条餐厅员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工资,并享受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餐厅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和奖励制度,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第十三条餐厅应当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应发工资,并保障提供工资结算单据。

第十四条餐厅应当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并合法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第四章劳动纪律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餐厅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擅自离岗、翘班、旷工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泄露餐厅的商业机密和企业信息。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在餐厅工作期间私自经营其他生意。

第十九条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借款或挪用公款。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餐厅员工如果有不满或者建议,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和解决,不能擅自进行组织抗议或者罢工。

第二十一条餐厅内部人事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随意起诉或仲裁。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由餐厅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以上为餐厅劳动保障人事规章制度,如有违反,餐厅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以上内容仅为模拟,如需真实规章制度,请与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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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人事管理规章(二)
第六章工资
第五十二条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奖惩
第五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

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考绩
第六十九条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考评项目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员工在考绩年度,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员工在考绩年度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

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员工在考绩年度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员工在考绩年度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

2.数学。

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九十八条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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