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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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合作协议

纺织服装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提供纺织原材料给乙方,并就纺织品的设计、生产、加工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2.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纺织原材料,进行服装生产,并确保生产出的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有权进行对乙方生产过程的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采购、生产线的管理和品控的检查等。
4.双方可以根据合作需要,共同开发新产品,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相关合作细节。
纺织服装合作协议
协议背景
此纺织服装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
•甲方:[甲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甲方公司注册地址]
•乙方:[乙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乙方公司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均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自愿达成本合作协议。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规范甲乙双方在纺织服装领域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共同发展,互利互惠。
甲方:[甲方公司名称]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公司名称]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实际合作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本文档不具有法律效力,请在签署合作协议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二、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期限为[合作期限,如3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满后,合同有效期可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进行续签。
三、交付与结算
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交付生产好的产品给甲方。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费用应以合理的价格进行结算,并根据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付款期限为[付款期限,如30天],自乙方交付产品之日起计算。
七、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DOC13)(1)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DOC13)(1)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各成员方:回忆部长们在埃斯特角城达成的协议,“纺织品和服装领域的谈判应旨在依据被强化了的关贸总协定规那么和纪律,制定能使这一部门最终纳进关贸总协定的方法,籍以促成贸易进一步自由化目标的实现〞;同时回忆在贸易谈判委员会1989年4月的决议中,一致同意纳进进程应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束时开始,而且应循序渐进;还回忆到各成员方一致同意应给予最不兴盛国家以特别待遇;兹达成协议如下:第1条1.本协议制订出纺织品和服装部门纳进1994关贸总协定过渡期间各成员方应适用的。

2.各成员方同意以使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小需求方进进市场的可能性有实质性增长,并使纺织品与服装贸易领域新参加方有商业价值的贸易时机得以开展的方式利用本协议第2条第18款和第6条第6款的。

3.各成员方应对未同意“1986国际纺织品贸易协定〞(以下称作多种纤维协定)延长书的成员方之处境予以适当照顾,并应尽可能地在适用本协议条款方面给予其特别待遇。

4.各成员方同意在与之协商之后,应使棉花生产出口成员方的特别利益,在本协议条款的执行中得到反映。

5.为便于纺织品和服装部门纳进1994关贸总协定,各成员方应将持续的自动的产业调整和在其市场上加大的竞争性考虑进往。

6.除非本协议中另有,否那么,本协议的条款不得阻碍各成员方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多边贸易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

7.本协议所适用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列于附件中。

第2条1.所有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日往常依据多种纤维协定第4条维持的双边协定的数量限制和依据第7条及第8条通报的数量限制,应在协定生效后的60天内由接着维持此种限制和各成员方将包括限制水平、增长率和灵活性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向按第8条设立的纺织品监督局(以下简称监督局)通报。

各成员方同意自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之日起,1947关贸总协定缔约方之间维持的所有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前一日尚有效地此种限制应按本协议的来处理。

2.监督局应将这些通报分发给所有成员方以供其参考。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WTO组织规则与运行-四川师范大学,潘路佳)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WTO组织规则与运行-四川师范大学,潘路佳)
进口国在实施了不超过12个月的但便限制后,无须经双 边同意,就可以单方面决定延长限制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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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制定
• 1986年,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开始,幵制定了反映収展 中国家立场的《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 从根本上改变了管辖纺织品与服装长达数十年之久的贸易体 制,以市场为基础的自由贸易取代了配额为基础的管理贸易, 使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逐步纳入到世界贸易组织之中,为纺织 品和服装贸易自由化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 明确了10年过渡期内取消《多种纤维安排》的数量限制幵提 高现行双边协议中的年增长率; • 在强化GATT规则和纪律的基础上,真正迈向了纺织品贸易自 由化,通过纳入化进程和提高配额增长率的方式使纺织品贸 易回归于自由化,幵废止了“市场扰乱”的规定; • 明确规定了10年过渡期满后不可延长; •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纺织品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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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存在的问题
• 实施反急增措施的进口国应给予有关的出口国公 平、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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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个《多种纤维安排》
• 有效期为1986年8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 • 沿用“反急增条款”,恢复了曾被取消的“合理 背离条款”; • 产品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原来棉、毛、人造 纤维产品基础上又增加了所有植物纤维,混纺纤 维和丝混产品; • 収达国家的单方面限制权利扩大。
1992
1994 1994
6540万
6160万 2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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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认为两份声明数据相差之大使人们对“3月声明” 中数据的准确性产生疑问。美国有300个以上生产内衣的企 业,但在行业声明中只有两个企业的情况,其中只有一个 提供了利润减少、销售量减少等损失情况。但一个企业的 情况不能证明任何问题。 • 专家组还认为,美国未能证明美国产业受到的影响是产 品进口增加造成的。 “3月声明”提供的证据太弱,确实 让人怀疑美国产业是否受到了严重损害,但专家组认为, 它无法就这一问题作出明确结论。由于 “3月声明”中没 有任何一处讨论到损害和进口之间的因果关系(causality), 美国在没有证明进口增加造成美国产业损害的情况下对哥 斯达黎加实施保障措施,违反了ATC协议第6条第2款。

纺织品与服装贸易协议

纺织品与服装贸易协议

第六讲纺织品与服装贸易协议一、多种纤维协定(一)缔结过程从1950年起,许多新独立国家的纺织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

由于纺织品和服装工业只需要较少的投资,许多新独立的国家把纺织和服装业作为工业化的先行部门,大量纺织品涌入国际市场。

美国等发达国家大量进口纺织品,本国的纺织业抵挡不住来自香港、泰国、印度等低工资国家和地区的纺织品的竞争,要求政府采取数量限制措施,保护本国的纺织业。

在关贸总协定主持之下,1961年7月,在日内瓦召开了有关纺织品贸易的国际会议,根据美国所提出的草案,达成“国际棉纺织品短期安排”。

1962年2月,在关贸总协定的安排下,签订了有效期为5年的“国际棉纺织品长期安排(LTA)”,同年10月生效。

长期安排的参加范围扩大到几乎所有的纺织品贸易国,限制范围也扩大了,对所有棉纺织品都实行了有选择的歧视性限制。

长期安排5年到期后,又延长了2期,每期为3年。

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入造纤维在纺织品生产中的用途日益增加,发达国家要求提高纺织品的限制范围和限制水平,缔结一项适用范围更广的多边贸易协定。

1972年,关贸总协定纺织品委员会成立了一个工作组,在长期安排到期之前,商讨今后的纺织品贸易安排。

在关贸总协定的主持之下,42个纺织品贸易国经过艰苦的谈判,达成了“国际纺织品贸易协定”,也称“多种纤维协定(FMA)”,从而把纺织品的范围从棉纺织品扩大到化纤产品,纺织品贸易如受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了。

协定于1973年12月30日签订,1974年1月1日生效,有效期限为4年,适用范围包括棉、羊毛、入造纤维及其制品。

该协定西1978年、1982年和1986年延长了3次,第4次多种纤维协定本应于1991年12月31日到期,参加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各方代表于1991年同意将现行协定。

延长至1992年底,待乌拉圭回合纺织品和服装协定生效后就终止。

(二)协定概要国际纺织品贸易协定的宗旨是保证世界纺织品贸易有秩序的发展,减少贸易壁垒,逐步实现纺织品世界贸易自由化,同时避免对进口国市场的干扰。

农业协议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农业协议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针 对 许 多 国 家 利 用 关 税 及 非 关 税 壁 垒 限 制 农 产 品 进 口 的 情 况 , 农 业 协 《 议 》 求 成 员 方将 非 关税 措 施 转 化 为 关 税 , 逐 步 降低 关 税 , 要 并 以保 证 一 定 水 平 的 市场 准入 机 会 。
( ) 行 的 非 关 税 措 施 应 转 化 成 普 通 关 税 , 关 税 化 。 制 定 相 应 进 口关 税 1现 即
( 量 税 或从 价 税) 依据 是 关税 等值 。某 种 农 产 品 的 关 税 等值 , 于该 产 品 从 的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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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普资讯
的 国 内 市 场 平 均 价 格 减 去 该 产 品 或 相 近 产 品 的 国 际 市 场 平 均 价 格 ; 种 农 产 某
制 的 有 效 约 束 之 中 , 始 了 自 由化 进 程 。 开


农 业 协 议
《 业 协 议 》 要 从 市 场 准 入 、 内支 持 、 口竞 争 等 方 面 对 成 员作 出 了约 农 主 国 出
束 。 这 是 关 税 与 贸 易 总 协 定 的 基 本 原 则 和 规 则 在 国 际 农 产 品 贸 易 领 域 的 具 体
( ) 产 品贸 易规 则 二 农
有 关 农 产 品 贸 易 的规 则 , 要 约 束 农 产 品 市 场 准 入 、 业 国 内 支 持 、 口 主 农 出 补 贴 以及 实 施 卫 生 与 植 物 卫 生 措 施 等 方 面 。 对 于 发 展 中 成 员 在 前 三 个 方 面 的
义 务 , 农 业 协 议 》 规 定 了特 殊 和 差 别 待 遇 。 《 还 1 农 产 品 市 场 准 入 .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纺织品与服装协定(Textile and Clothing Agreement, TCA)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于1995年成立后所达成的第一个重要的多边协议。

该协定对于纺织品和服装行业具有重大的影响,它的实施加速了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也极大地改变了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竞争格局。

首先,该协定的实施加速了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

在协定生效前,纺织品和服装行业一直是全球贸易的重要领域,同时也是各国保护主义政策的对象。

通过签署该协定,各国承诺逐步取消限制进口纺织品和服装的壁垒,逐步实现自由贸易,加速了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

其次,该协定改变了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竞争格局。

在协定生效前,一些发达国家采取了高关税和非关税限制的措施,以保护自己的纺织品和服装行业。

在该协定的推动下,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和服装出口量迅速增长,逐渐占据了全球市场的比重。

同时,一些发达国家的纺织品和服装行业不得不进行调整和转型,以适应全球化竞争环境。

另外,该协定对于贸易保护主义和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该协定,各国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进程中展开了积极的合作,并加强了对于贸易保护主义的打击。

同时,该协定的签署也为未来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提供了重要经验和参考。

虽然该协定对于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首先,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竞争格局仍然不平衡。

一些发达国家仍然采取高关税和非关税限制的措施,以保护自己的纺织品和服装行业。

同时,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和服装行业受到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限制,难以在全球市场中实现公平竞争。

其次,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在全球化竞争环境下,一些纺织品和服装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竞争力,采取了低价低质的生产方式,导致环境污染和劳工权益问题等。

综上所述,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实施对于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加速了全球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转型和发展。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和农业协议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和农业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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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配额年增率的具体步骤是:从1995 年1月1日起,在《多种纤维协定》规定的年 增长率基础上增加16%,作为第一阶段的年 增长率;从1998年1月1日起,在第一阶段 年增长率的基础上再增加25%,作为第二阶 段的年增长率;从20##1月1日起,在第 二阶段年增长率的基础上又增加27%,作为 第三阶段的年增长率;第四阶段于20##1 月1日完全取消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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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产生背景
发展中国家强烈不满
1981年11月,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哥伦比亚 召开协调会,发表了《波哥大宣言》,强调在 未来的谈判中加强团结与合作,并首次提议将 纺织品与服装贸易纳入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 协定规则中.
*
5
产生背景
"乌拉圭回合"把纺织品与服装贸易列为15个谈 判议题之一,并确定将纺织品与服装贸易纳入关税 与贸易总协定规则的谈判目标.经过发展中国家和 地区的不懈努力和坚决斗争,发达国家被迫作出较 大妥协,谈判各方终于在1993年12月达成了《纺织 品与服装协定》.该协定用来取代《多种纤维协 定》,为最终取消配额限制制定了过渡性安排.《纺 织品与服装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各项协定中惟一 规定了自行废止内容的协定.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还规定,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应
在符合本国法律和程序的情况下,制定必要的法规和行政
措施来处理并打击非法转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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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很严重
不准货物进入 如果已经进入 考虑实际情况和真正的原产国或原产地卷入情况 将费用调整到限制水平 如果某一成员方领土被作为货物过境地使用,则可 采取对转运地成员方实行限制的措施 "连坐" 根据中美、中欧纺织品谅解备忘录关于非法转口活 动的处理规定,经双方核查和磋商后,非法转口一旦 确定,将对当年或下一年度的全国协议总量做等量 扣减,这意味着一家企业违规将直接影响到整个行 业.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案例三:某国纺织品和服装产业的转型升级
总结词
转型升级对纺织品和服装产业的影响
详细描述
该国纺织品和服装产业面临国内外竞争压力,开始转型升级,加强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环保生产等 方面的投入。这种转型升级有助于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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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技术合作
协议鼓励各国在纺织品和服装领域开展技术 合作,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协议的影响和意义
促进自由贸易
协议的实施促进了纺织品和服装领域 的自由贸易,降低了贸易成本,提高 了市场准入。
增加就业机会
自由贸易使得更多的纺织品和服装企 业得以进入市场,扩大了就业机会。
提高产品质量
技术合作的加强使得企业能够学习到 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验,提高产品质 量。
协议与其他国际经贸规则的关系
与WTO规则的协调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各国在《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下实施的措施需要符合WTO规则,维护公平竞争和自由贸 易的原则。
与区域贸易协定的关系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国在《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下需要处理好与区域贸易协定的关系,避免贸易歧视和摩 擦。
与国际劳工标准和环保规则的对接
和话语权。
加强国际合作
协议要求各国逐步取消关税 和非关税壁垒,推动了中国 与其他国家的经贸合作,加
强了国际经济联系。
应对贸易保护主义
协议的实施有助于应对贸易 保护主义,维护全球自由贸 易秩序,为中国纺织品和服 装出口创造更加公平、透明 的贸易环境。
05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国纺织品出口限制措施分析
优化产业结构
协议要求逐步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使得中国纺织品和服装企业需要更加注重产品质 量、品牌建设以及市场开拓,优化了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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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保障措施维持3年,不得延长,当该产品纳入 《GATT1994》约束时,即自行终止。在使用过渡性保 障措施时,应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小供应国、新进入市 场的国家以更优惠的待遇。
案例一
2005年4月,欧盟决定对来自中国的针织 衬衫、毛衫、裤子等9种纺织品进行特别限制 措施的调查,中国表示强烈反对。 5月温家宝 总理在北京会见欧盟“三驾马车(欧洲理事会、 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外长,就欧盟对华纺 织品和服装出口设限问题表明了中方立场,缓 解当前中欧纺织品贸易摩擦和矛盾需双方共同 努力,中国政府以积极的态度促进纺织品贸易 一体化的平稳过渡,主动采取了包括对部分纺 织品加征出口关税、降低纺织品出口退税率、 实行出口自动许可管理等一系列措施。
2005年9月,欧盟决定对从中国进口 的化纤布征收为期5年的最高达56.2 %的反倾销税。欧盟还决定对45家指定 的中国公司实行税收优惠,最低税率为1 4.1%。
三、 我国纺织服装业入世承诺
1、关税减让 我国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履行入世关税减让
义务。2001年我国纺织品服装的平均进口税率 为20.25%,到2005年下降为11.64%。对较敏 感的合成纤维原料及合成纤维实行更低的进口 税率
(3)逐步取消丝绸的出口限制,贸易权将向所 有企业开放。但对日、韩的棉坯布出口仍然按 配额出口,并办理出口许可证
5、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6、关于特殊保障承诺
2009年1月1日前,若某成员认为产于中国的纺 织品发展进口过多,对其国内创业存在“市场 扰乱”,则可与中国进行磋商,磋商未果可对 相关制成品实行限制(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 且限制不得重新实施)
2015年12月,我国纺织品纱线、织物及制品进 口总额为16.13亿美元,2015年1~12月累计进 口190.71亿美元,与上年同比下降6.4%。
2013全球主要纺织品进口量中自华 进口占比(单位:百万美元)
2011年主要纺织品和 原料进口国进口总金额 268399百万美元,其 中自中国进口的金额高 达113251百万美元, 占比约42.4%。
一、产生的背景
纺织品与服装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 长期以来按照《多种纤维协议》规定,发展中国
家与发达国家纺织品与服装贸易,进口方采取选 择性进口数量限制
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纺织品与服装进口的歧视性体制 深表不满;经过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不懈努力和坚决的 斗争,发达国家被迫作出较大的妥协,最终在1993年 12月达成《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取代了《多种纤维协 议》,为最终取消配额限制制定了过渡性安排(这也是 WTO各协议中唯一规定了自行废止内容的协议)
第三阶段:2002至2004年,成员方取消配额限制的 产品比例,不应低于1990年该进口方进口附件产品 总量的18%;
第四阶段:2005年1月1日,成员方取消所有剩余产 品(占1990年该成员方进口附件所列产品总量的 49%)配额限制,届时《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自行 终止。
过渡性保障措施可以在双方磋商同意后采取,磋商未达 成协议也可单方面采取,但均须接受纺织品监督机构的 审议。进口限制水平,应不低于提出磋商请求当月的前 两个月之前的12个月的实际进口或出口水平
第三章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海关总署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12月,我国纺 织品服装出口总额269.49亿美元,同比增长5%。2015 年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累计2838.49亿美元,同比下降 4.9%,全年整体出口的降速快于全国外贸出口下降 1.4%的水平。
2015年12月,我国纺织品纱线、织物及制品出 口总额为98.1亿美元,2015年全年累计出口总 额为1095.22亿美元,累计与上年同比下降 2.3%。2015年12月,我国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 总额171.39亿美元,2015年1~12月累计出口 1743.27亿美元,累计同比下降6.4%。
主要目标:在1995至2004年的10年内,逐步取 消纺织品与服装贸易限制,将纺织品与服装贸 易,纳人WTO规则框架之内,推动贸易自由化
二、主要内容:
该协议共有9各条款,一个附件。主要包括适用 产品的范围,分阶段取消配额限制,过渡性保 证措施,非法转口的处理,设立纺织品监督机 构等
第二阶段:1998至2001年,成员方取消配额限制的 产品比例,不应低于1990年该进口方进口附件产品 总量的17%;
其中,对英国出口增长了近8%,其 余5个国家则分别下降。 而中国纺织服装对芬兰和爱沙尼亚的 出口增长迅速,对希腊、斯洛文尼亚和奥 地利的出口则小幅增长。
本章要点: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该协议是个阶段性协议,有效期为:
1995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内,逐步取消纺织品和服装贸易限制, 最终纳入WTO规则框架之内
2、逐步取消非关税措施
(1)棉花及其它天然纤维:我国承诺将以关税 配额取代对棉花实行的进口限制。初期给予 74.3万吨的棉花进口配额,2004年增加到89.4 万吨。配额内的棉花关税为1%,配额外的初期 为76%,和2004年将为40%。入世3年后将取消 棉花的专营权向外国公司开放
(2)合成纤维原料与合成纤维:入世3年后逐 步放开晴纶的经营,其它化纤原料及化纤进口 的非关税措施从2002年起全部取消
7、WTO成员的其它保留
如阿根廷计划在中国入世后继续对原产于中国 的部分纺织品、服装、非体育专用鞋和玩具实 施限制等
案例二:
印度申诉美国对毛纺织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衣的进口限制
1995年4月,美国通知毛纺织品监督机构,准备根据 《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相关条款对印度的毛纺织衬衣实 施单边限制措施。1995年7月,美国正式对印度的毛纺 织衬衣实行进口限制。
2013各国纺织品进出口金额以及 自华进口占比(单位:百万美元)
2015年中国纺织服装对欧盟出口同比下降 9.43%。在对欧盟出口主要省市中,仅广东保 持小幅增长。
从2015年中国纺织服装对欧盟出口国 家来看,英国、德国、法国、西班牙、意 大利和荷兰是中国对欧盟出口的主要市场, 占欧盟市场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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