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合集下载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第一条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水患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L因极端异常气象事件造成电网供电系统双回路停电,矿井必须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

2 .老空区发现有突水征兆时,立即停产、撤人。

3 .因极端暴雨造成相邻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矿井必须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作业人员。

4 .因极端暴雨造成矿井涌水量大于矿井排水能力的必须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作业人员。

5 .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采掘头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月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立即停产、撤人。

第二条紧急撤人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统一协调指挥,重大水患停产撤人指挥按矿井编制的年度应急预案内容执行。

第三条矿井发生重大水患撤人程序
L当井下发生重大水害时,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6 •矿领导应该指定一名现场总指挥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物,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7 .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
西。

8 .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矿井灾害预防措施与处理计划》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

第四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井下值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突(透、溃)水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五条水患已经消除或已采取了可靠的防范措施,经管理中心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是指在发生重大水害灾害(如洪水、台风等)时,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措施,进行从井下撤离的制度。

这个制度通常适用于需要在井下工作的行业,如矿山、地下施工等。

由于井下工作环境特殊,一旦发生水害灾害,井下人员面临生命危险。

因此制定井下撤人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预警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预警机制,通过监测仪器、气象数据等手段及时发现水害灾害的可能性。

2. 报警和通知:一旦发生水害灾害,及时报警并通过各种通讯手段通知井下人员。

3. 撤离流程和路线:明确撤离的流程和撤离路线,确保人员能够迅速而安全地撤离井下。

4. 紧急避险点设置:在撤离路线上设置紧急避险点,以便人员在撤离过程中可以暂时避险。

5. 救援机制:制定完善的救援机制,配备专业的救援人员和装备,确保在水害灾害发生后能够进行紧急救援。

值得注意的是,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演练和改进,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这样才能保证井下人员在水害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安全地撤离现场,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第 1 页共 1 页。

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

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好防治水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理,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急情况下先撤后报制度。

1.发生淹井事故时,指挥机构成员必须立即组织撤出井下作业人员,迅速到矿总调度室,掌握灾害程度。

2.矿井出现如下水害情况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工作面带班队组长立即组织并清点人员先行撤出并发出警报,然后再报告矿调度室:3.矿井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出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头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浓度增大、出现压力水流、岩石变软,出现掉渣、冒顶、支护变形或倾斜现象等透水征兆。

4.作业地点出现透水、矿井涌水量突然增大,且涌水量超过排水设备能力。

5.大雨、暴雨天气,有可能发生洪水淹井事故灾害或洪水已经灌入井下。

6.其它需要撤人的危急情况。

7.矿井必须设置安全出口,规定避水灾路线,设置贴有反光膜的清晰路标(必须悬挂于显著位置),并让全体员工熟知,以便一旦突水,能够安全撤离。

8.当班跟班队长或负责人为现场撤人的第一责任人。

撤人期间,必须由当班跟班队长或负责人清点人数,组织撤离,并和调度室随时保持通信联系,汇报人员撤离情况。

9.当矿井水平大巷被淹无法通行时,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向上部水平、上山巷道或井口撤离。

10.上部水平被淹,人员无法升井时,在下部水平人员全部撤出后,可以向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排水,保证上部水平人员升井。

下部水平的人员尚未撤出而上部水平排水设备能力不足,存在被淹危险时,可用装有粘土、砂石的麻袋等构成临时挡水墙,封堵水流通往下部水平巷道。

11.必须组织井下员工认真学习熟悉避水灾路线,定期开展防治水和水灾应急知识培训,提高抵御水灾的能力。

12.淹井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必须坚持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首先把救人放在第一位。

13.一旦发生淹井或透水事故,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并启动《水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暴雨撤人制度

暴雨撤人制度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重大水害(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重大水害(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3、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离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4、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

5、雨季有洪水通过采空区裂缝或地面封闭不良的钻孔溃入井下时,立即停产、撤人。

6、老空区发现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7、相邻矿井发生水害事故,雨季会影响到我矿的,立即停产、撤人。

8、采掘揭露的断层或陷落柱导水,且水量较大时,立即停产、撤人。

9、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

10、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施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立即停产、撤人。

11、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或水质突然变浊时,必须停产撤人。

12、地面水异常补给井下时,必须停产撤人。

13、其他危及矿井安全生产的情况,安全无绝对把握时,必须停产撤人。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随着工业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下设施的建设不断增加,特别是隧道、地铁、矿山等,这些地下设施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出行和生产,但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很多安全问题。

其中,水害问题备受关注,一旦发生水害,井下工人的安全将面临极大威胁。

为此,各地共同研究制定了“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一、什么是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即指水害事件发生时,由指挥部下发指令,要求井下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须按照设定的撤离路线、时间、方式、人数等条件,从井下撤出。

撤离过程中,领班等组织人员应全程跟进,而且与地面人员建立与沟通和联系。

井下人员的数量及撤离路线应严格按照制度确定,确保安全有序的撤出井下。

二、为什么需要制定此制度?制定“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是对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生命财产的保护。

因为井下作业环境封闭、狭窄且不具备逃生条件,更容易发生灾害事故。

同时,水害事件发生时,水压较高,可能涌进巷道,将井下人员淹没、困住,甚至造成人员死亡。

据统计,在过去的数年中,因水害事件导致井下人员伤亡事故不断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惨重,为此,各地政府、企事业单位、矿山等,纷纷制定相关规定,并建立应急机制,开展预防工作。

三、如何执行该制度?实施“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建立机制建立健全的机制可以使制度更加的科学、合理、有效。

具体要求如下:•成立水害事故当值指挥部:当水害事件发生时,由专人负责查明事故情况、制定应对方案等。

•建立应急预案:就水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发展趋势和应变能力,按照“预防、准备、应急”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使井下人员在发生水害时避免受到威胁。

•撤离井下人员的应急演练:人员要较真实的模拟水害事件的发生,以达到应对、疏散、逃生等工作的实践锻炼。

2. 人员准备井下工作是高风险的工作,也是重活、复杂、繁琐的。

因此,在实施“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时,必须加强井下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知识普及。

煤矿大洪水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大洪水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大洪水停产撤人制度(1)为避免暴雨洪水致淹井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4109条“煤矿应建立轨道系统,在暴雨洪水致淹井等紧急情况下,及时疏散井下人员”制定本轨道系统。

(2)煤矿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产撤人:1.当天气预报显示天气在“蓝色暴雨预警信号”以上或连续降雨达到50个姐妹以上或天气预报为“暴雨”时,公司将立即停产撤人。

2.老采空区发现奇怪突水,立即停产疏散人员。

3.相邻煤矿发生水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停产、撤人。

4.如果影响生产场所的排水设施出现故障,无法处理,将立即停止生产,并转移人员。

5.当施工现场出现以下透水前兆时,立即停止生产,疏散人员。

1a前体:(a)煤层变得潮湿和松软;煤侧表现为滴水淋水现象,淋水由小变大。

有时煤侧有铁锈色的水痕;(二)工作面温度下降,或呈现雾气或硫化氢气息;(3)有时能听到水的“咝咝”声;(4)随着矿压的增大,会发生片帮、冒顶和底鼓。

工作面底板灰岩含水层突水前兆;(1)当工作面压力增大时,底板隆起,底板隆起量可达500姐妹以上;(2)工作面底板出现裂缝,并逐渐增大;(3)沿裂隙或煤侧向外渗流,随着裂隙的增加,水量增加。

当底板渗水量增加到一定程度时,煤侧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清澈浑浊。

(4)地板破碎,高压水沿裂缝喷出,伴有“咝咝”声或不愉快的声音;(5)“底爆”发生在地板上,伴有巨响,大量地下水涌出,水色变为乳白色或黄色。

多孔含水层突水前兆;(a)突水部分开始变湿、滴落并逐渐增大。

经过仔细检查,可以发现水中含有少许细砂;(2)局部冒顶,水量骤增,流沙,常为间歇性,水色清浑。

趋势是水和沙会增加,直到大量流沙涌出。

(3)屋顶有水和沙子破裂。

(3)退出程序。

1.煤矿发生重大水灾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现场指挥、应急救援等部门。

负责撤人过程中的第一笔交易,以便及时采取控制和处理措施。

2.现场指挥人员指令关闭全部或部分地下设备设施,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指挥受水威胁区域人员撤离。

特大暴雨洪水危及矿井安全时及时撤人制度

特大暴雨洪水危及矿井安全时及时撤人制度

特大暴雨洪水危及矿井安全时及时撤人制

特大暴雨洪水危及矿井安全时及时撤人制度
1、遇特大暴雨或洪水可能引发淹井或其它危及矿井安全时必须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2、地面生产调度部门,必须详细了解天气变化情况,雨季时必须每天公布一次近期气候变化及当日气象预报,以提醒各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3、遇到暴雨时,地测防治水科必须指定专人对降水量进行估算,并根据降水量和雨季三防排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综合分析,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联络员为值班调度员。

4、矿井停产撤人标准:
(1)井口进水且排堵比较困难时;
(2)暴雨引起通讯设施损坏不能短时恢复时;
(3)暴雨引起供电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又短时不能恢复时;
(4)暴雨引起矿区有地质变化现象时;
(5)与特大暴雨且雨季三防抢险物资不到位时。

5、遇特大暴雨或洪水可能引发淹井或其它危及矿井安全时必须及时撤人时,地面生产调度作为调度中心要统一指挥,有序进行。

6、遇特大暴雨或洪水可能引发淹井或其它危及矿井安全时通知撤人时,必须听从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撤人程序,撤人程序是:电话通知井下安全员及值班领导排查各施工地点电话通知生产一线工作人员运输队机电队确定各个施工地点人员撤出后中央变电所值班电工、泵房司泵工、井底信号工及安全员值班领导方可撤出。

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制度

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制度

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制度为有效预防雨季期间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要求,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特制订本制度。

一、暴雨洪水一旦涌入井下,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地面,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

二、当井下发生水灾时,水灾较轻时施工队应立即停止生产,现场跟班队长(或班长和安全员)应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在出水点3至5m段进行加固支护。

同时派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水情情况,并指定专人在电话旁等待矿调度的指示。

三、水灾较严重时,现场跟班队长(或班长和安全员)应立即停止生产将作业现场人员,按水灾避灾路线撤离至安全地点。

撤人前必须切断电源,以免发生其他事故。

撤至安全地点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水灾情况,并在离水害事故点较远的安全位置设立岗哨。

四、矿调度室接到井下水灾电话后,应掌握事故地点、事故性质、遇险人数及位置、事故所影响的范围,及时向矿防治水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报告。

矿防治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电话后立即作出反映,按事故级别启动《矿防汛应急预案》并立即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通知领导组成员进入应急状态。

五、井下人员撤离严格按井下水灾避灾线路指示撤离人员。

六、人员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物料伤人。

七、如在撤退过程中,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八、人员安全撤离出地面后应立即清点人数。

九、矿必须组织对全矿职工进行水灾避灾知识培训,让全体职工熟知井下水灾避灾线路,并在井下设置水灾避灾线路指示牌。

十、矿各级管理人员和调度人员必须熟悉《矿防汛应急预案》、《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井下水灾避灾线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大水害井下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地质条件及灾害天气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有效预防矿井水灾及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立即停工、停产撤人:
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

2、气象预报为“雷电橙色预警信号”天气时,有造成矿井总停电危险时,矿井停产、撤人。

3、气象预报为“冰雹橙色预警信号”天气时,有造成矿井总停电危险时,矿井停产、撤人。

4、气象预报为“霜冻橙色预警信号”天气时,供电线路已出现冰棱,有造成架线倒架、折断线路致使矿井总停电危险时,矿井停产、撤人。

5、气象预报为“暴雨、暴雪、大风、雷电、冰雹、大雾等
红色预警信号”天气时,矿井停产、撤人。

6、老空区发现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

7、相邻矿井发现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8、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

9、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施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立即停产、撤人。

二、加强预防引发事故灾难的基础工作
1、必须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

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存在隐患的应当采取积极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2、在雨季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对井下水仓、水沟及地面水沟彻底清挖疏通一遍,保证有足够的蓄水能力和水路的畅通。

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等附近的矿井,对井口、工业广场要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等截流措施,有效防止地表洪水倒灌矿井。

3、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

雨季到来之前,要组织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雨季时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

4、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相邻矿井之间必须留设防水煤柱。

已经被破坏的防隔水煤柱,必须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安全。

5.准确、及时地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定期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的情况。

6、对地表因采动形成的裂缝要及时充填加固;对采煤后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彻底治理;对关闭废弃的煤矿井筒要充实填死;煤系地层露头部位有漏水时,要及时注浆加固处理。

7、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系统。

保障通讯系统畅通、使用可靠,保障压风自救系统、防尘系统可靠有效,提高矿井防、抗灾能力
8、暴雨洪水一旦涌入矿井和波及到地面安全生产设施,必须立即通知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地面,并及时组织人员
进行排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

9、要建立健全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

成立以矿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

按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明确的“三防”任务和责任,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

加强雨季期间调度和值班工作。

做到领导到位,隐患治理计划到位,信息接收与值班工作到位。

10.地面主管领导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

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

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11.加强雨季巡视力度。

在“雨季三防”安排的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 24 小时不间断巡视。

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
降雨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12、每次降雨和降大到暴雨时,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调度室接到矿领导和其他领导撤出井下人员命令时,必须及时通知井下各作业点,按照汛期应急预案明确启动的标准、撤人指挥部门和人员以及撤人的程序等进行撤离,井口值班室必须认真清查出井人数,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落实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的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采取停工撤人的措施,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

13、建立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在雨季前要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三、撤人程序及注意事项
1、矿井发生重大水患后,应该委派一名现场总指挥,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事物,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处理事故。

2、现场总指挥应该指导井下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危险源现
场的人员撤离。

3、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

4、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井领导。

5、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木料伤人。

6、如在撤退过程中,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7、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应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8、人员撤退到竖井,需从梯子间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

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
和他人的安全。

9、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进入独头巷道。

10、总指挥必须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告知应急控制中心。

11、控制中心指定专人核对并区分到达安全区的事故现场和现场外人员的名单。

12、安排对现场人员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地址等,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还要定期更新。

四、未尽事宜,严格按照防治水规定执行
地测科
2012年9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