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燃煤发电企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及评价

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及评价引言清洁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以及减少对人体的健康影响的生产方式。
为了实现清洁生产的目标,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指标体系来进行评价和监控。
本文将从清洁生产指标体系的构建和评价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清洁生产指标体系的构建清洁生产指标体系的构建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资源利用效率资源利用效率是衡量清洁生产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它包括能源利用效率和物质利用效率两个方面。
对于能源利用效率,可以以单位产品消耗的能源数量作为评价指标。
而物质利用效率则可以用单位产品消耗的原材料数量来衡量。
2. 废物排放清洁生产应尽量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
因此,废物排放量是评价清洁生产的重要指标之一。
可以以单位产品产生的废物数量或单位产品排放的废物浓度作为衡量指标。
3. 环境影响清洁生产应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环境影响指标可以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等方面。
针对不同行业和产品,可以制定相应的环境影响指标进行评价。
4. 健康与安全清洁生产应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健康与安全指标是评价清洁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
可以包括职业病发生率、事故频率等指标。
5. 社会责任清洁生产需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指标可以包括企业在环境保护、员工福利等方面的表现。
清洁生产指标的评价方法清洁生产指标的评价方法可以根据指标的性质和目标确定。
以下是几种常用的评价方法:1. 比较法比较法是将不同企业或不同产品进行对比评价,采用相同的评价指标进行比较。
比较法能够快速找出清洁生产的先进经验,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2. 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是一种多准则决策方法,将不同指标的重要性进行排列比较,得出最终的评价结果。
层次分析法可以较为准确地评价清洁生产的效果,并进行定量分析。
3. 专家咨询法在评价清洁生产的过程中,可以请专家进行咨询,得到专业意见和建议。
专家咨询法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识别问题和改进方案,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火电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火电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先进生产企业的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适用于常规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包括纯凝机组和供热机组两类,其它类型火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2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要求两大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
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定量评价指标和定性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两个层次。
一级指标为普遍性、概括性的指标,包括能源消耗指标、资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
二级指标为反映火电企业清洁生产特点的、具有代表性的技术考核指标。
火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见图1-图2。
3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及其评价

3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清洁生产指标体系是用于评价企业生产过程中环境影响的一种评价系统。
它通过量化、分析和评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资源和排放的废物,帮助企业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
下面将详细介绍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及其评价。
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1.资源利用效率指标:包括物质资源利用和能源利用等指标,用于评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效率。
例如,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品水耗和单位产品耗电量等。
通过监测和改进这些指标,企业可以减少资源的消耗,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2.废物排放指标:包括固体废物排放、液体废物排放和气体废物排放等指标,用于评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例如,单位产品产生的固体废物量、单位产品产生的废水量和单位产品产生的废气量等。
通过监测和减少废物排放,企业可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全生命周期指标:包括产品从生产、使用到废弃的全过程的环境影响指标,用于评估产品的整体环境影响。
例如,产品的碳排放量、水足迹和能源消耗等。
通过优化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企业可以减少产品的环境影响。
4.生态效益指标: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和生态恢复等指标,用于评估企业的生态效益。
例如,企业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恢复所投入的资金和资源等。
通过采取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措施,企业可以提高其生态效益。
清洁生产指标体系的评价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数据收集与分析:通过获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有关数据,如资源使用、废物排放和环境影响等信息。
然后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确定企业在清洁生产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指标评价与对比:将收集到的数据与清洁生产指标进行对比,评估企业在清洁生产方面的绩效。
通过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对比,确定企业的优势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3.改进措施与监控: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改善企业清洁生产绩效的计划。
然后,通过实施改进措施并加强监控,确保企业在清洁生产方面的持续改进。
总结而言,清洁生产指标体系及其评价可以帮助企业评估和改善其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录前言 (1)1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范围 (2)2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 (2)3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 (5)4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7)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7)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8)4.3 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8)4.4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9)5 指标解释 (9)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火电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火电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先进生产企业的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1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适用于常规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包括纯凝机组和供热机组两类,其它类型火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2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要求两大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
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电力(燃煤发电企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电力行业(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环家发境展和保改革委护员会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目次前1 2 3 4 5 6言 (II)适用范围 (1)规范性引用文件 (1)术语和定义 (1)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方法 (7)指标解释 (8)附录 A (11)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电力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电力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电力行业(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1 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规定了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及设备指标、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燃煤发电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燃煤发电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等资源能源消耗清洁生产管理需求,其他火力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标体系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GB 8978GB 12348GB 13223GB 21258GB 24789GB/T 21369 GB/T 26925DL/T287DL/T 606.2DL/T 606.3DL/T 606.4DL/T 606.5DL/T 904DL/T 1264-201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节水型企业火力发电行业火电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火力发电厂能量平衡导则第 3 部分:热平衡火力发电厂电能平衡导则火力发电厂能量平衡导则第 5 部分:水平衡试验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火电厂环境统计指标《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 年第33 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 年 2 月27 日第21 号3 术语和定义GB 8978、GB 12348、GB 13223、GB21258、DL/T287、DL/T 904 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煤炭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

附件七: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录前言 (1)1 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范围 (2)2 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结构 (2)3 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 (12)4 煤炭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21)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21)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22)4.3 缺项考核调整权重值的计算 (22)4.4 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23)4.5 煤炭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24)5 指标解释 (24)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煤炭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煤炭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先进生产企业的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1 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适用于煤炭行业3万吨/年以上的井工矿井、露天矿和15万吨/年以上的选煤厂和中心选煤厂。
2 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本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两大部分,凡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采用定量评价,以减少人为的评价差异。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具有共同性、代表性的能反映“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减轻污染、增加效益”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创建评价模式;通过对比企业各项指标的实际完成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计算和评分,量化评价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水平。
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
劳动卫生与职业健康
无工伤死亡超标现象
煤泥水闭路循环
水土保持措施执行情况
图3 井工开采煤矿清洁生产定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露天开采煤矿清洁生产定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
电能消耗
油料消耗
坑木消耗
土地资源占用
选煤厂清水补加量
采区煤炭资源回采率
综合机械化采煤程度
综合机械化掘进程度
原煤入选率
矿井瓦斯抽采率
主要商品煤灰分
主要商品煤硫分
矿井水外排指标
选煤废水排放指标
昼间场界噪声
夜间场界噪声
锅炉SO2排放指标
锅炉烟尘排放指标
储煤厂粉尘控制指标
附件七:
煤炭行业清洁生产
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煤炭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煤炭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先进生产企业的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设置的各项二级指标是行业内目前无法量化或缺乏统计数据的指标,通过对技术装备的先进性及生产、质量与环境管理水平的认定,客观地反映企业清洁生产的面貌。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反映了该指标在整个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它原则上是根据该项指标对煤炭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影响程度及其实施的难易程度确定的。
《电力行业(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 评价指标体系》(2015年5月)

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0.14
*产业政策符合性
8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装备
Ⅱ级
*总量控制
8
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及能源消耗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要求
Ⅱ级
*达标排放
8
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要求
Ⅱ级
*清洁生产审核
12
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要求,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
6
具有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及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
Ⅱ级
*审核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6
审核期内,不存在违反清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Ⅱ级
用能、用水设备计量器具配备率
8
参照GB/T21369和GB 24789标准,主要用能、用水设备计量器具配备率100%
参照GB/T21369和GB 24789标准,主要用能、用水设备计量器具配备率95%
Ⅱ级
水平衡测试
5
按照DL/T606.5标准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
Ⅱ级
污染物排放监测与信息公开
6
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电力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定期监测
Ⅱ级
建立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及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
参照GB/T21369和GB 24789标准,主要用能、用水设备计量器具配备率90%
Ⅱ级
开展节能管理
8
按国家规定要求,组织开展节能评估和能源审计工作,挖掘节能潜力,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完成率为100%
按国家规定要求,组织开展节能评估和能源审计工作,挖掘节能潜力,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完成率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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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燃煤发电企业)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附件 1电力行业(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环家发境展和保改革委护员会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目次前1 2 3 4 5 6言 (II)适用范围 (1)规范性引用文件 (1)术语和定义 (1)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方法 (7)指标解释 (8)附录 A (11)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电力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电力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II电力行业(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1 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规定了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及设备指标、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燃煤发电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燃煤发电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等资源能源消耗清洁生产管理需求,其他火力发电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标体系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GB 8978GB 12348GB 13223GB 21258GB 24789GB/T 21369 GB/T 26925DL/T287DL/T 606.2DL/T 606.3DL/T 606.4DL/T 606.5DL/T 904DL/T 1264-201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节水型企业火力发电行业火电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火力发电厂燃料平衡导则火力发电厂能量平衡导则第 3 部分:热平衡火力发电厂电能平衡导则火力发电厂能量平衡导则第 5 部分:水平衡试验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火电厂环境统计指标《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 年第33 号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 年 2 月27 日第21 号3 术语和定义GB 8978、GB 12348、GB 13223、GB21258、DL/T287、DL/T 904 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13.1 清洁生产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由相互联系、相对独立、互相补充的系列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指标所组成的,用于衡量清洁生产水平的指标集合。
3.3 指标基准值为评价清洁生产水平所确定的指标对照值。
3.4 指标权重衡量各评价指标在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重要程度。
3.5 指标分级根据现实需要,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所划分的级别。
3.6 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根据一定的方法和步骤,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计算得到的数值。
4 评价指标体系4.1 指标选取说明本指标体系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
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
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分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定性评价企业执行有关政策的符合性以及实施清洁生产工作的效果。
4.2 指标基准值及其说明在定量评价指标中,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
本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各定量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的依据是:a) 凡国家或行业在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等文件中对该项指标有明确要求的,应选用其严格的指标值;b) 凡国家或行业有关政策、法规、标准中无明确要求的,应选用国内同类型燃煤发电机组近年来清洁生产所实际达到的优良水平的指标。
因此,本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基准值代表了行业清洁生产平均先进水平。
在定性评价指标体系中,衡量该项指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按“是否符合”或“符合程度”两种选择来评价。
24.3 指标体系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生产工艺及设备指标、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各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见表1。
3表 1 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序号一级指标一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单位二级指标权重I 级基准值Ⅱ级基准值Ⅲ级基准值1生产工艺及设备指标0.10汽轮机设备15汽轮机设备采用高效、节能、先进的设计技术或进行高效节能技术改造锅炉设备15锅炉设备采用高效、节能、先进的设计技术或进行高效节能技术改造机组运行方式优化15对机组进行过整体运行优化,具有实时在线运行优化系统对机组进行过整体运行优化国家、行业重点清洁生产技术20 执行国家、行业重点清洁生产技术或重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泵、风机系统工艺及能效15采用泵与风机容量匹配及变速技术,且达到一级能效水平采用泵与风机容量匹配及变速技术,达国家规定的能效标准汞及其化合物脱除工艺10 采用烟气治理组合协同控制技术废水回收利用10 具有完备的废水回收利用系统2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0.36*纯凝湿冷机组供电煤耗超超临界1000MW 等级g/(kW·h)70282 286 290超超临界600MW 等级g/(kW·h)287 292 298超临界600MW 等级g/(kW·h)296 302 306超临界300MW 等级g/(kW·h)312 316 319亚临界600MW 等级g/(kW·h)312 316 320亚临界300MW 等级g/(kW·h)318 323 331超高压200MW 等级g/(kW·h)336 346 355 *纯凝空冷机组供电煤耗直接空冷机组g/(kW·h)湿冷+16 湿冷+16 湿冷+18间接空冷机组g/(kW·h)湿冷+10 湿冷+10 湿冷+12 *纯凝循环流化床机组供电煤耗g/(kW·h)湿冷+7 湿冷+8 湿冷+10*供热机组供电煤耗g/(kW·h)非供热工况供电煤耗率基准值同纯凝汽机组,供热工况参照纯凝机组并结合实际供热负荷情况进行评价。
*循环冷却机组单位发电量耗水量600MW 级及以上 3 m /(MW·h)301.49 1.56 1.68300MW 级 3 m /(MW·h) 1.55 1.63 1.71<300MW 3 m /(MW·h) 1.70 1.78 1.85 *直流冷却机组单位发电600MW 级及以上 3 m /(MW·h)0.29 0.31 0.334序号一级指标一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单位二级指标权重I 级基准值Ⅱ级基准值Ⅲ级基准值量耗水量300MW 级 3 m /(MW·h)0.30 0.32 0.34<300MW 3 m /(MW·h)0.36 0.39 0.41 *空气冷却机组单位发电量耗水量600MW 级及以上 3 m /(MW·h)0.31 0.34 0.37300MW 级 3 m /(MW·h)0.32 0.35 0.38<300MW 3 m /(MW·h)0.39 0.41 0.453 资源综合利用指标0.15粉煤灰综合利用率% 30 90 80 70 脱硫副产品综合利用率% 30 90 80 70 废水回收利用率% 40 90 88 854 污染物排放指标0.25*单位发电量烟尘排放量g/(kW·h)20 0.06 0.09 0.13 *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硫排放量g/(kW·h)20 0.15 0.22 0.43 *单位发电量氮氧化物排放量g/(kW·h)20 0.22 0.43 0.43 *单位发电量废水排放量kg/(kW·h)15 0.15 0.18 0.23 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15 按照GB 13223 标准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达标厂界噪声排放强度dB(A) 10 厂界达标及敏感点达标5 清洁生产管理指标0.14*产业政策符合性8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总量控制8 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及能源消耗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要求*达标排放8 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要求*清洁生产审核12 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要求,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监督管理体系10设有清洁生产管理部门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具有健全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奖励管理办法;制定有清洁生产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燃料平衡 5 按照DL/T606.2 标准规定进行燃料平衡热平衡 5 按照DL/T606.3 标准规定进行热平衡电能平衡 5 按照DL/T606.4 标准规定电能平衡水平衡测试 5 按照DL/T606.5 标准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污染物排放监测与信息公开 6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电力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对污染物排放进行定期监测5序号一级指标一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单位二级指标权重I 级基准值Ⅱ级基准值Ⅲ级基准值建立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及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 6具有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及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审核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6 审核期内,不存在违反清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用能、用水设备计量器具配备率8参照GB/T21369 和GB 24789 标准,主要用能、用水设备计量器具配备率100%参照GB/T21369 和GB 24789 标准,主要用能、用水设备计量器具配备率95%参照GB/T21369 和GB 24789 标准,主要用能、用水设备计量器具配备率90% 开展节能管理8按国家规定要求,组织开展节能评估和能源审计工作,挖掘节能潜力,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完成率为100%按国家规定要求,组织开展节能评估和能源审计工作,挖掘节能潜力,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完成率为80%按国家规定要求,组织开展节能评估和能源审计工作,挖掘节能潜力,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完成率为60%注:表中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