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恩友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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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规定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规定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财务管理制度(模板)适用说明:- 本制度适用于初创公益组织,或者规模为小微型的公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发挥财务在本组织运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的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组织财务工作遵循合法、诚信、尊重资助者意愿、节约高效、公开透明原则。

第三条本组织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设置第四条本组织会计工作由[专业财务代理公司/外部兼职人员/全职员工]承担,机构内设全职出纳一名,出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兼任其他非财务工作,但应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五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参见《会计岗位职责》和《出纳岗位职责》。

第六条财务人员在办理财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付款或拒绝执行。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第七条本组织应在国家财政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支出现金,禁止不合法的白条抵账。

第八条各项费用支出均应尽量采取银行结算方式,减少使用现金,以增强财务行为的可复核性。

第九条库存现金余额不超过【2,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账户。

第十条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网银支付U盾和授权U盾应分开保管,做到相互牵制。

第十一条出纳应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本组织指定专人定期参与盘查工作,发现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四章财务印章、支票、收据的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章、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人名章、支票密码由[机构负责人]保管。

第十三条本组织收款票据包括[捐赠票据、税务发票、三联收据],本制度中统称收据。

开具收据应遵守《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益初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公益初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张家界市微爱公益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的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中心的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2. 诚信性: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维护捐赠者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3. 尊重资助者意愿: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合理使用捐赠资金。

4. 节约高效: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 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三条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财务机构设置及职能第四条本中心设立财务部,负责管理各项财务工作。

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两人组成。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1. 组织会计核算与分析工作。

2. 监督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 参与重大决策与论证。

4. 编制和实施年度预算。

5. 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第六条会计与出纳职责之间,以及财务人员兼任其他岗位工作应严格不相容职责分离控制。

第七条财务部对各捐赠人资产负责。

财务工作报告人为财务主管。

必要时,可直接向理事会报告。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第八条现金管理:1. 现金使用范围:主要为日常办公及差旅支出,以及其他不能用网上银行支出的费用等。

2. 现金收付原则:不准私用公款,不准借用账户套用现金;不准保存账外公款;禁止不合法的白条。

3. 正确记录现金收付业务。

及时盘点现金库存,并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第九条银行账户管理:1. 设立银行账户,办理银行存款、取款等业务。

2. 严格按照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不得违规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

3. 银行账户变更或撤销,需经财务主管审批。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条本中心年度预算由财务部编制,经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预算执行情况由财务部监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预算调整需经理事会批准。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三条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后提交理事会审议。

公益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公益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公益财务管理制度范文公益财务管理制度范一、总则1. 为了规范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公益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3. 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允的原则,做到权责相适应,收支两条线,两个责任制。

二、财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1. 公益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规模和财务需求,建立财务制度,并按照程序规定报备或备案。

2. 财务制度应当包括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内容。

3. 公益组织应当设立财务管理和监督的组织机构,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和流程。

三、会计制度1. 公益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使用合规的会计核算方法和核算制度。

2. 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日常财务账册,包括总账、明细账、备查账等,确保会计账簿真实、准确、完整。

3. 公益组织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公益组织应当及时、准确地编制和提交年度财务报表,并按规定进行报备或公示。

四、资金管理制度1. 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保管。

2. 公益组织应当按规定办理开户手续,并指定专门的负责人进行资金管理。

3. 公益组织应当建立资金收支核算和监督制度,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并定期进行资金清查和盘点。

4. 公益组织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管理和报告捐赠资金,确保资金的合法、透明和安全使用。

五、财务预算管理制度1. 公益组织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按规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进行预算控制和跟踪。

2. 公益组织应当建立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确保财务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公益组织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和监督制度,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和变动的报备。

六、财务信息披露制度1. 公益组织应当按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财务信息,做到对内公开、对外透明。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初创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组织内部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2.所有组织成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

二、财务部门的职责1.负责编制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2.负责组织的预算编制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负责组织的资金收支管理,包括资金的拨付、收取和支付。

4.负责编制组织的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等。

5.负责组织的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登记、折旧、清查和处置。

6.负责组织的财务审核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三、预算管理1.每年初财务部门根据组织的发展需求和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进行调整和确定。

2.各部门根据年度预算进行预算分解,明确各项预算的具体用途和使用期限,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

3.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及时调整,并及时上报组织的领导层。

四、资金管理1.资金的拨付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拨付时必须经过预算的审批,并按照预算执行。

2.收款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包括制定收款计划、收款核对和入账等。

3.支付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支付时必须经过核对和审批,并按照预算执行。

4.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禁止挪用、挤占或私自使用组织的资金。

5.财务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财务报告1.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编制各类财务报告,并及时报告给组织的领导层。

2.财务报告要真实、准确地反映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或虚假填报。

3.财务报告要进行内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合法合规。

4.财务报告要公开透明,组织成员可以随时查阅。

六、资产管理1.财务部门要对组织的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

2.财务部门要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资产的采购和处置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和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初创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财务管理制度(模板)适用说明:-本制度适用初创公益组织,或者规模为小微型的公益组织。

-模板中的内容为可替换内容。

-各组织可根据组织实际情况对模板内容做适当调整,以更加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发挥财务在本组织运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的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组织财务工作遵循合法、诚信、尊重资助者意愿、节约高效、公开透明原则。

第三条本组织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设置
第四条本组织会计工作由专业财务代理公司/外部兼职人员/全职员工承担,机构内设全职出纳一名,出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兼任其他非财务工作,但应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五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参见会计岗位职责和出纳岗位职责。

第六条财务人员在办理财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付款或拒绝执行。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七条本组织应在国家财政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支出现金,禁止不合
法的白条抵账。

第八条各项费用支出均应尽量采取银行结算方式,减少使用现金,以增强财务行为的可复核性。

第九条库存现金余额不超过的,需进行三家比价,填写采购比价报告。

5)出纳每月两次集中办理报销,日期为,并注明税号。

2)因公出差餐费补贴标准。

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高效,促进本组织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基金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相关财务政策;(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节约高效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本组织设立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二)负责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三)负责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四)负责财务分析、预算编制和执行;(五)负责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第五条财务部下设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各岗位职责如下:(一)会计岗位:负责会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二)出纳岗位:负责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票据管理等工作;(三)审计岗位:负责内部审计、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预算管理原则: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二)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入与支出分别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三)资金使用效率原则: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七条收入管理:(一)收入来源包括捐赠、政府资助、服务收入等;(二)收入应按照来源分类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三)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第八条支出管理:(一)支出项目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项目经费等;(二)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三)支出需经财务部审核,并由负责人审批。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实物资产管理:建立实物资产台账,定期盘点,确保资产安全;(二)无形资产管理: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定期评估,确保资产价值;(三)投资资产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进行投资。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第十条财务报告:(一)财务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二)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组织的财务状况。

公益组织的财务制度范本

公益组织的财务制度范本

公益组织的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公益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从事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和持续。

第四条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财务职责,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公益组织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财务部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公益组织应当配备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应当具有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熟悉国家财务、税务及审计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对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进行全面领导,并向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公益组织应当设立财务决策委员会,负责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

财务决策委员会由理事长或者会长、财务总监、副理事长或者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

第九条财务决策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决策程序,确保财务决策的合法、合规和有效。

第十条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收入与支出管理第十一条公益组织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投资收益等,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的章程规定。

第十二条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管理的职责和程序,确保收入的合法、合规和准确。

第十三条公益组织的支出包括运行成本、项目支出、人员工资和福利等,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的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明确支出管理的职责和程序,确保支出的合法、合规和有效。

第十五条公益组织在进行大额支出决策时,应当经过财务决策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第十六条公益组织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的章程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社会公益组织财务制度样本

社会公益组织财务制度样本

社会公益组织财务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保障捐赠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捐赠资金的社会公益组织,包括慈善机构、公益基金会等。

第三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依法合规接受、管理和使用捐赠资金,确保捐赠资金的合理运用。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是负责财务管理的专门部门,财务管理人员是具有专业财务知识和经验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捐赠资金的管理第六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建立捐赠资金管理制度,包括捐赠资金接收、记录、使用和报告等内容。

第七条捐赠资金应当按照捐赠人的要求使用,并及时记录并报告捐赠情况。

第八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捐赠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私分,必须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使用。

第十条捐赠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或违法活动。

第三章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第十一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第十二条财务制度应当包括财务管理体制、财务业务流程、财务监督等内容。

第十三条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当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并报社会公益组织的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财务制度的修订和调整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财务管理的监督和审计第十五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建立财务监督体系,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财务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社会公益组织应当定期对财务信息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外部审计机构应当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对社会公益组织的财务信息进行独立审计。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给予处理,并报批准部门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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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发挥财务在本组织运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组织章程的规定,结合本组织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组织财务工作遵循合法、诚信、尊重资助者意愿、节约高效、公开透明原则。

第三条本组织会计核算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设置
第四条本组织会计工作由[专业财务代理公司/外部兼职人员/全职员工]承担,机构内设全职岀纳一名,岀纳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兼任其他非财务工作,但应遵循不相容职务
相分离原则。

第五条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参见《会计岗位职责》和《出纳岗位职责》。

第六条财务人员在办理财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付款或拒绝执行。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七条本组织应在国家财政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支岀现金,禁止不合法的白条抵账。

第八条各项费用支岀均应尽量采取银行结算方式,减少使用现金,以增强财务行为的可复核性。

第九条库存现金余额不超过【2,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账户。

第十条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网银支付U盾和授权U盾应分开保管,做到相互牵制。

第十一条出纳应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本组织指定专人定期参与盘查工作,发现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第四章财务印章、支票、收据的管理
第十二条财务章、支票由[岀纳]保管,银行预留人名章、支票密码由[机构负责人]保管。

第十三条本组织收款票据包括[捐赠票据、税务发票、三联收据] ,本制度中统称收据。

开具收据应遵守《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收据统一由出纳开出并签字,收据必须加盖财务章方为有效。

所有收入必须全部填开收据,不得遗漏。

捐赠人不需要收据的,也应该开具捐赠票据,可将收据联与记账联或与存根联一同保存。

第十五条填写错误的收据不得撕毁,应三联收齐后作废保存。

使用完的收据须检查内联是否完整无缺,开具的内容和金额是否准确,检查无误后作为财务资料妥善保存,或待财政部门缴销。

第五章支出报销规定
第十六条本组织所有的支出需经机构负责人审批。

机构负责人经手的费用支出,需经[理事/行政负责人] 审批。

第十七条支出报销审批流程:
1)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出差报销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以下统称: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金额、原始票据数量等基本信息,并在经手人处签字,将所有票据粘在票据粘贴单上。

如果支出有证明人,证明人也需在报销单上签字。

如果支出为项目款,经手人必须标明项目的名称及预算项。

2)经手人将填写完整的报销单交项目负责人复核。

项目负责人需审核支出是否归于该项目,是否符合预算标准,是否超出预算金额或预算范围。

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

项目负责人复核后交由本机
构负责人审批。

3)经手人持经机构负责人审批的报销单到出纳处报销。

出纳在报销前需审核票据是否合法,金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机构财务制度和年度预算要求等。

审核无误后签字、付款。

审核中发现有问题
的,有权退回经手人重新填写。

对于违反财务规定的支出,有权拒绝予以报销。

4)采购实物资产金额超过【3,000 元】的,需进行三家比价,填写《采购比价报告》。

5)出纳每月两次集中办理报销,日期为【每月10 日、25 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报销费用应当填制费用报销单。

费用报销单与原始票据(如发票与电脑小票、酒店结算单、验收单等)的内容、金额应
当一致。

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在金额数字前必须有“人民币”或
“Y”字样,填写须用规范字;金额未到分的,后面要加“整”字,金额与“人民币”或“Y”字之间不得有空隙。

第十九条原始票据及相关要求:
1)所有支出应当取得原始票据,且保证原始票据真实、有效。

原始票据必须填写本组织全称【XXXXXXX 】,并注明税号【XXXXXXX 】。

2)原始票据包括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捐赠收据等,同时还包括与支出相关的购物明细单等,具体参见以下内容。

以网银支付相关款项时,需附银行回单,作为报销凭据之一附于
报销单后。

3)发生酒店会议产生住宿结算时,如对方发票未写明清晰的信息(如住宿人数等),
/ 天数需要酒店提供详细结算清单(如流水单),特殊情况下,需结算人员在发票后面写
明详细结算信息(房数/天数/ 单价及人员等)。

4)涉及到大型活动餐费,需提供参加活动人员的签到表,以核算出餐费的标准。

5)报销交通费,需注明事由和起止地址。

6)报销办公用品或材料等,需附超市小票或物品明细单(反映所购物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7)以现金形式发放专家劳务费、志愿者补贴等,应编制领款清单,注明受款人姓名、领取标准、联系方式,超出个人所得税计税标准的必须留下受款者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用于申报纳
税。

领款清单必须由领款人亲笔签字,以此作为报销依据,如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以银行转账
凭证作为报销依据。

坚决杜绝员工代领。

8)特殊情况处理:如果收款单位(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单位)无法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和收据,可要求对方开具普通收据,但必须在收据上签署收款人姓名并加盖收款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必要时注明收款人地址、电话等,报销时需详细注明事由,须有其他人员证明;如果收款方(提
供商品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无法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和收据,也无法开具普通收据,如:在
农贸市场采购蔬菜、水果等,在农村发生伙食、住宿等无法取得发票甚至收据时,可填写本机
构自制《领款单》,并取得收款方签字和相关人员签字证明,尽可能注明收款人地址、电话等,
报销时必须详细注明事由。

9)票据丢失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支出报销标准:
1)志愿者补贴标准为【60 元/ 天】。

2)因公出差餐费补贴标准为【80 元/ 天】。

有主办方提供餐饮的,不支付该天餐补。

3)……
第七章借款制度
第二十一条所有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经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第二十二条原则上前次借款未结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第九章财务交接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变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财务人员在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如下工作:
1)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必须编制记账凭证、完成各项报表;
2) 登记相关账目时,双方必须签名确认;
3 ) 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
4) 编制移交清册,对移交的凭证、账册、报表、印鉴、支票、发票等会计资料及物品进行归类并登
记;
5) 对于电算化的财务资料,除打印成文档交接外,必须对软件密码、实物进行书面列明;
6)对于现金及银行移交,必须当面清点,编制现金盘点表,银行编制余额调节表。

第二十四条出纳在交接前,发生账目或货币资金不相符时,必须清查原因,对于不符的事件处理完毕后方可办理交接。

第二十五条所有移交资料必须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本组织存档一份。

第十章财务监督和公开透明
第二十六条为了提高公信力,体现财务诚信、透明、制约的理念,本组织每年年终后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

第二十七条本着对资助方负责的原则,本组织接受资助方进行的审计或其委托的审计。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理事会批准通过,自【】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如发生争议,最终解释权为理事会。

机构名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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