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安规案例分析6—10kV配电线路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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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安规案例分析6— 10kV配电线路检修

2011年10月15日,××供电公司××供电所进行10kV黄昏峪522线路检修工作,工作地段为“白支9号杆至老偏支8号杆”,工作内容为更换耐张杆4基(白支9号、17号,老偏支1号、4号)、直线杆2基(白支10号、16号)(含金具、绝缘子和拉线);工作负责人刘××提前编写《撤立电杆标准化作业指导卡》,工作票签发人茹××审核确认。当天的工作分两组进行,第一组由所长马××带队(共14人),工作任务是更换白支9、10、16和17号电杆;第二组由运行班长茹××带队(共10人),工作任务是更换老偏支1号和4号电杆。7时01分,工作许可后开始工作。开工会后,7时10分,工作负责人刘××签发了第一组线路工作任务单,当面通知第一组负责人马××7时18分开工。7时20分,马××带领第一组工作人员到达白支9号杆,计划更换此杆和三根拉线(10m更换为12m杆),因9号杆周边菜地雨后土质松软,吊车陷进地里。8时40分,吊车脱离开陷坑,因9号杆周边不具备施工条件,第一组负责人马××决定大部分工作人员和吊车转移到17号杆工作,待地面稍干后再更换9号杆。同时,马××指定赵××担任9号杆工作的临时负责人,安排赵××、马××(农电工)“完成3根新拉线制作、拉线盘、拉线棒的安装,安装好临时拉线后再放下导线,等待其他人员和吊车回来后进行换杆工作”后离开9号杆现场。赵××和马××将3条新拉线的拉线卡盘放入拉线坑并调整好位置后,赵××安排马××到9号杆东北空地上制作新拉线,自己进行新拉线棒与拉线盘连工作。11时20分,赵××完成新拉线棒安装后,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擅自登杆,在没有安装临时拉线的情况下,首先解开9号杆南侧拉线上把,随后放下北侧三相导线。11时48分,赵××将西南侧三相导线松开,导致电杆向东北侧倾倒,赵××被电杆压在下方。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试分析该起事件中的违章行为。

1.第一组负责人马××长时间离开现场,未履行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违反配电《安规》3.5.5“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需暂时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规定。

2.赵××在无人监护、无人指挥的情况下擅自登杆进行撤线,违反配电《安规》6.4.1“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规定。

3.人在杆上,在没有安装临时拉线的情况下,解开拉线,放下导线,违反配电《安规》6.3.14(3)“杆塔上有人时,禁止调整或拆除拉线”、6.

4.5 “紧线、撤线前,应检查拉线、桩锚及杆塔。必要时,应加固桩锚或增设临时拉线。拆除杆上导线前,应检查杆根,做好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的规定。

4.雨后工作,工作前未组织现场勘察,作业时发现9号杆处无法正常作业时,未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违反配电《安规》3.2.1“配电检修(施工)作业和用户工程、设备上的工作,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应根据工作任务组织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3.2.5“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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