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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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研究

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研究

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研究【摘要】代理成本是指因为委托代理关系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影响着经理与债权人之间的合作。

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合同不完全性,代理成本不可避免地存在。

本文旨在研究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探讨其影响因素和解决方案。

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分析包括了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激励不足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激励合同、内部治理机制和市场竞争等手段来减少代理成本。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

本文得出结论并展望未来研究方向,强调实践意义。

通过对代理成本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提升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合作效率,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不完全契约、代理成本、经理、债权人、概念、影响因素、理论、分析、解决方案、案例分析、结论、展望、实践意义。

1. 引言1.1 研究背景代理成本问题是企业治理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所有者与经理之间利益冲突的加剧,代理问题也日益突出。

经理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往往会受到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行为与公司利益产生偏差。

而债权人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往往会关注经理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利益,因而产生了对经理的监督需求。

不完全契约理论指出,由于信息不完全和契约成本的存在,企业在与经理和债权人签订契约时往往无法覆盖所有可能的情形,从而导致契约的不完全性。

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更加复杂,代理成本也会进一步增加。

本研究将重点研究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探讨代理成本的概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不完全契约理论对代理成本问题的影响,深入剖析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将揭示不完全契约下代理成本问题的实际情况,为企业治理实践提供理论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分析代理成本的概念及影响因素,解决经理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问题,并探讨不完全契约下的解决方案。

【管理学论文】代理成本问题文献综述

【管理学论文】代理成本问题文献综述

代理成本问题文献综述一、理论文献综述提要(一)代理成本理论的起源现代企业理论被称为“企业的契约理论”(Coase,1937)按研究的重点不同,企业理论可以划分为两个主要分支,交易成本理论和代理理论。

前者侧重于研究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后者着眼于企业的内部结构与企业中的代理关系。

其中代理理论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詹森和麦克林(1976)提出的代理成本理论;另一类是委托——代理理论,基本上完全以正规的数学模型来表达,更加形式化和抽象。

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重点研究企业内部结构的激励问题(监督成本),他们提出了“团队生产”理论,并认为企业就是一种典型的团队生产。

它有三个形成条件:①有n≥个具有共同目标愿望的队员;②所有成员协作生产,任何一个成员的行为都会对他人产生影响;③团队生产结果具有不可分性,即每个成员的个人贡献无法精确地进行分解和测算。

因而也不可能精确地按照每个人的真实贡献去支付报酬。

偷懒和搭便车行为由此产生,为了减少偷懒和搭便车,就需专门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同时要激励其积极工作,就应使其有占有剩余权益和修改合约条款的权利。

Jensen-Meckling(1976)提出了代理成本的概念,并认为代理成本是企业所有权的决定因素。

他们指出现代企业里通常存在着两种冲突,一种是外部股东和管理者(内部股东)之间的冲突,一种是债权人和股东(外部股东和内部股东)之间的冲突。

伴随着这两种冲突的是相应的外部股权的代理成本和负债的代理成本。

他们认为,代理成本来源于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完全所有者这样一个事实。

在部分所有的情况下:①当管理者尽力工作时,他可能承担全部成本而仅获得一部分利润;②当他消费额外收益时,他得到全部好处但只承担一小部分成本。

由此管理人员有追求额外消费的不积极工作的动机,使得企业的价值小于他是完全所有者时的价值,两者之差被称之为代理成本。

代理成本具体包括:①订约成本;②监督和控制代理人的成本;③确保代理人作出最优决策或保持委托人由于遭受次优决策的后果而得到补偿的保证成本;④不能完全控制代理人的行为而引起的剩余损失。

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研究

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研究

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研究【摘要】本文旨在研究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

首先介绍了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本概念,然后分析了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并探讨了代理成本的类型和现状研究情况。

接着对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揭示了存在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本文得出了结论,展望未来研究方向,同时指出了研究的局限性。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望为深化实务界和学术界对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代理成本问题的理解提供新的思路和观点,对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不完全契约、经理、债权人、代理成本、代理关系、不完全契约理论、研究现状、分析、结论、展望、局限性。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当今经济环境中,公司经理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在现实情况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不完全契约的存在,经理往往会利用自己的地位来谋取私利,而债权人则需要通过各种代理机制来监督和约束经理的行为。

这种代理关系会导致代理成本的产生,从而影响公司的运营效率和财务表现。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关注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

通过深入分析代理成本的类型和产生原因,可以为公司和监管机构提供更好的决策依据,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本文旨在对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代理成本的类型、研究现状以及对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影响,从而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部分的内容如下:研究目的是通过分析不完全契约下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探讨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存在的代理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通过研究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深入探讨代理成本的类型及其表现形式,为解决代理问题提供理论支持。

通过梳理代理成本研究现状,对目前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提出未来研究的方向和方法。

两类代理问题与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两类代理问题与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两类代理问题与公司治理文献综述一、引言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企业内部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协调和监督机制,主要包括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员工等。

在公司治理中,代理问题是一个核心的议题,指的是代理关系中代理人行为可能偏离委托人的利益,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和利益冲突等问题。

在公司治理的研究中,代理问题分为两类: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问题和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问题。

本文旨在对这两类代理问题与公司治理的文献进行综述,为相关研究提供理论和实证支持。

二、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问题1. 代理成本理论代理成本理论是解释股东与经理人之间代理问题的重要理论框架之一。

该理论主要指出,由于股东和经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导致了代理成本的存在。

这些代理成本包括监督成本、控制成本和契约成本等,通过这些成本的存在使得代理问题变得复杂和困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学者提出了一系列的治理机制,包括董事会制度、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内部治理和外部市场竞争等。

2. 股东监督理论股东监督理论主要强调了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关系,在公司治理中,股东以监督经理人的行为为核心,通过监督和激励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该理论认为,股东是公司的最终所有者,应该在企业经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监督和约束经理人的行为。

3. 股东权利与公司绩效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股东的权利水平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

通过将股东权利水平与公司绩效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表明,股东的权利水平越高,公司的绩效也越好。

这一发现为进一步探讨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权力平衡和公司治理结构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1. 公司融资结构与债权人代理问题公司的融资结构对债权人代理问题有重要影响。

研究发现,当公司债务水平较高时,债权人的代理问题会随之增加。

这是因为高债务水平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杠杆,从而使得债权人处于更加脆弱的地位,公司有可能通过不当的行为减少债务的权益。

2. 公司治理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公司治理结构与债权人权益的保护是密切相关的。

职业经理人企业理论经理行为代理成本与所有权结构【精选资料】

职业经理人企业理论经理行为代理成本与所有权结构【精选资料】

职业经理人企业理论经理行为代理成本与所有权结构【精选资料】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职业经理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作为管理者,负责着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决策,往往对企业的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

而作为企业所有者,他们需要确保聘用的经理人能够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利益。

因此,职业经理人与所有权结构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经理行为代理成本在经典的代理理论中,经理人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其行为会受到限制和约束。

而这种限制往往会带来一定的代理成本。

例如,经理人可能会出于个人利益而做出不符合公司利益的决策;或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代理人无法完全了解委托人的期望。

这些都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企业效益。

二、所有权结构对经理行为的影响在企业所有权结构中,股东拥有对企业的所有权,而聘用经理人来代为管理。

不同的所有权结构会对经理人的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

例如,在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担任经理人,其决策可能更多地考虑家族长远利益;在跨国公司中,跨国股东可能更注重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三、职业经理人对企业的重要性由于现代企业越来越复杂和专业化,聘用专业的经理人已经成为企业的必然选择。

职业经理人通常具有更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知识,能够更好地把握商业运作的规律,推动企业的发展。

因此,职业经理人对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

四、如何有效降低经理行为代理成本为了降低经理行为代理成本,企业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激发经理人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其次,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经理人的行为,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最后,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代理问题。

五、结语职业经理人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企业所有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有效降低经理行为代理成本,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只有在所有相关方通力合作的基础上,企业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企业理论经理行为代理成本与所有权结构

企业理论经理行为代理成本与所有权结构

企业理论经理行为代理成本与所有权结构企业理论是研究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行为和组织的一门学科。

而企业的行为和组织又受到经理行为、代理成本和所有权结构的影响。

下面将对这三个因素进行阐述。

首先,经理行为对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经理作为企业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其决策和行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结果。

然而,不同的经理具有不同的经验、能力和行为倾向,从而影响到了企业的绩效。

经济学家通常对经理行为进行分析,以研究经理如何制定决策、如何管理企业资源、如何与其他相关方进行交互等等。

例如,经理可能有自私的动机,追求个人利益而忽视企业利益,或是在面对不确定性时采取保守决策,这些都会对企业的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代理成本是在企业中出现的与经理行为相关的成本。

代理成本指的是雇佣代理人(即经理)代表委托人(即所有者)进行经营管理所产生的委托-代理冲突和协调成本。

由于所有者与经理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所有者无法完全了解经理的行为和决策,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能需要进行代理协议、激励机制设计、内部控制等措施,这些都会带来代理成本。

代理成本的存在将对企业的运作产生影响,可能会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以及治理问题。

最后,所有权结构也是影响企业行为和组织的一个重要因素。

所有权结构指的是企业在产权上的划分和组织形式。

在现代企业中,所有者和经理往往是不同的人或实体。

根据不同的所有权结构,经理的行为和决策可能受到不同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手段的影响。

例如,如果企业采用股权结构,所有者可以通过持股来分享企业的利润,并通过股东大会等机制来行使控制权。

而如果企业采用债权结构,所有者则享有以利息为基础的固定收入,但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影响较小。

所有权结构的不同对经理行为和企业组织形式产生不同的影响,可能导致治理结构的灵活性和效率不同。

综上所述,企业行为和组织受到经理行为、代理成本和所有权结构的影响。

经理的行为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结果,而代理成本则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问题,需要通过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

论融资契约的代理成本

论融资契约的代理成本

一、代理成本理论现代企业理论是在对古典企业理论的反思和不满中发展起来的,现代企业理论的一个核心观点是,企业是一系列(不完全)契约的有机组合。

契约理论之先河由科斯(Coase,1937)开辟,科斯依据交易和交易费用来阐释企业的性质,认为企业是生产要素的交易,确切地说是劳动与资本的长期权威性的契约关系。

契约理论在70年代取得较大的发展,逐渐衍生出代理理论。

现代公司以规模生产、技术创新和层级制管理为基础,两权分离已成为基本特征,更好地实现了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结合,随之就出现了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所产生的分工效果和规模经济是以代理人忠实服务于委托人为前提。

但是,由于代理人是一个具有独立利益和行为目标的经济人,其行为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不可能完全一致,以及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全性,在经济生活中这一假定前提很难满足。

公司委托代理关系中就会存在代理人问题,它包括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为解决代理人问题,委托人就必须设立一套有效的制衡机制来规范和约束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的行为,这就产生了监督成本。

在有些情况下,委托人要求代理人支持一定的保证费用,以确保代理人不采取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动,或者若代理人采取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动,保证委托人能得到补偿。

大多数委托代理关系都会产生监督成本和保证成本。

尽管如此,代理人的决策与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并不会完全一致,二者的偏差会给委托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委托人的这部分福利损失也是一种代理成本,称之为剩余损失。

因此,由于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代理成本由三部分构成:(1)委托人支付的监督成本;(2)代理人支付的保证成本;(3)剩余损失。

二、不同融资契约的代理成本融资契约包括股权融资契约和债权融资契约两种形式。

不同的融资契约产生不同的委托代理关系,股权融资契约产生的是股东与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委托关系;而债权融资契约产生的主要是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基于代理成本的企业债务融资契约安排研究

基于代理成本的企业债务融资契约安排研究

基于代理成本的企业债务融资契约安排研究1. 本文概述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企业债务融资已成为企业获取资金、扩大经营规模的重要手段。

债务融资并非没有成本,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普遍存在的背景下,企业债务融资的契约安排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基于代理成本的企业债务融资契约安排,分析其对企业价值、财务风险以及投资决策等方面的影响。

本文首先对代理成本理论进行综述,阐述其在企业债务融资中的应用及其重要性。

随后,本文将构建一个理论框架,用于分析不同债务融资契约安排下的代理成本问题,并探讨如何通过契约设计来缓解这些成本。

本文还将通过实证分析,检验理论模型的预测,并基于实际数据探讨债务融资契约安排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化对代理成本理论的理解,而且对于指导企业如何优化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价值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同时,本文的研究成果也可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帮助其制定更加有效的金融监管政策,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2. 文献综述代理成本理论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由Jensen和Meckling首次提出。

该理论关注企业内部代理关系中的冲突和成本,尤其是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

后续研究进一步扩展了代理成本理论,包括债务融资中的代理成本,即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Myers, 1977)。

在债务融资领域,代理成本理论被广泛用于解释企业融资决策。

学者们研究发现,债务融资可能导致股东采取高风险投资策略,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Jensen和Meckling, 1976)。

债务契约中的条款设计被认为是缓解股东债权人代理冲突的重要手段(Hart和Moore, 1995)。

近年来,大量文献通过实证方法研究了债务融资契约安排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研究发现,合理的债务契约设计可以显著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提高企业价值(Flannery, 1986 Smith和Warner,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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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代理成本的产生开始,通过对经理作为“合同收益者”与“剩余收益者”双重属性的分析,具体的探讨了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

关键词:经理债权人代理成本在企业关系当中,股东、经理和债权人是很重要的利益相关者。

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企业内部广泛的存在着代理关系问题,由是产生了代理成本。

从现有的大量研究文献来看,对代理成本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股东和经理之间的股权代理成本,以及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债权代理成本,而关于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则鲜有见诸文字,可以说是目前代理成本研究领域的一个空白。

一、代理成本问题研究的简要回顾1976年,美国罗切斯特大学教授詹森和麦克林在《财务经济学刊》上发表了他们那篇经典性文献《企业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和所有权结构》。

在这篇文章里,他们第一次提出了“代理成本”的概念。

什么是代理成本?代理成本包括为设计、监督和约束利益冲突的代理人之间的一组契约所必须付出的成本,加上执行契约时成本超过利益所造成的剩余损失。

从内容上看,代理成本说主要阐明企业两类主要的利益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以及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冲突[1]。

前者称为股权代理成本,后者称为债权代理成本。

那么,经理和债权人之间是否存在着代理成本呢?二、经理和债权人之间代理成本研究的基本思路研究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笔者认为,必须从代理成本的产生寻找解决问题的出路。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代理成本呢?在1983年法玛和詹森合写的论文《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一文中,他们认为“代理关系的产生是因为契约的制定和强制执行不是无代价的”,这样,代理问题被最终归结到契约上来[2]。

因此,我们研究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也必须从契约这个角度来分析。

由科斯1937年开创的企业理论被称为“企业的契约理论”,这一理论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①企业的契约性;②契约的不完备性(或不完全性);③以及由此导致的所有权的重要性。

一个完备的契约指的是这样一种契约,这种契约准确详尽的描述了未来所有可能出现的各种状态,以及当某种状态出现时契约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相反,不完备契约则是一个留有“漏洞”的契约。

由于“漏洞”的存在,当契约的各方组成企业时,每个参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做什么,不可以作什么,并没有得到完全准确的说明。

于是,这就给组成契约的一方可以通过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对组成契约的另一方造成利益的损害,这就是代理成本。

那么,为什么契约会是不完备的呢?或者说,在组成契约时,为什么会有“漏洞”的存在呢?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

张维迎教授在他的《所有制、治理结构及委托—代理关系》一文中,把契约的不完备性归结为“未来的不确定性”。

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要在签约时准确地预测到未来所有可能的状态是不可能的。

或者说,这种未来的不确定性,也可以归结为当事人之间的有限理性。

另有学者认为,契约的“漏洞”,缘于信息的不对称,在组成契约的当事人之间,有的当事人是享有“合同收益权”,而有的当事人则是享有“剩余索取权”。

由于合同收益与剩余收益,二者在收益的获得以及收益的司法保证程度上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他们对组成契约的企业的责任是不同的,由此决定了二者间关于组成契约的企业的信息是处在不对称的状态。

于是,当合同收益者和剩余收益者在签约时,不可避免的会留有“漏洞”的存在。

三、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组成契约的不完备性[!--empirenews.page--]经理,在组成企业的契约中,处于极其特殊的位置,具有双重性。

一方面,从传统的角度来看,经理是作为生产中的一个人来看待的。

他和办公室的职员、流水线上的工人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分工不同而已”。

是日益高度分散化的分工,才导致了诸如经理、生产工人、一般管理人员等等的产生。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来,经理是个“合同收益者”。

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中使用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加之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也越来越复杂,这就使得经理逐步的从一般的生产者行列中慢慢的独立出来,成为一个面临复杂环境、拥有较大自主决策权、且承担很大风险的“职业人”。

从这个意义上讲,经理已经上升到人力资本的范畴。

因此,现代的大企业,经理除了属于“合同收益者”外,还部分的属于“剩余收益者”。

这样,当经理和债权人组成契约时,由于经理的双重属性,使得经理和债权人之间关于企业的信息
是不对称的,他们二者所组成的契约也不可能是完备的。

因此,我们研究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必须从“合同收益者”和“剩余收益者”两个角度去分析。

四、作为“合同收益者”的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作为“合同收益者”的经理和债权人同属于“合同收益获得者”,他们之间的代理成本是通过怎样的一个机制发生作用呢?我们认为,这需要从二者的“合同约束效力”上进行分析。

作为债权人,其合同收益的约束受到法律的较强保护,这主要体现于收益的价格(表现为利率)、收益的保障程度、收益的追索等等都有明确的法律作为保障。

虽然也是通过一对一的谈判组成的契约,但基本上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而经理的合同收益,虽然也是通过一对一的谈判组成的,但收益的价格(表现为经理的工资)、收益的保障程度、收益的追索等等都不如债权人的法律保障程度高。

因此,经理的合同收益相对于债权人的合同收益,是一种弱势的合同收益。

这也可以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出来,即当债权人的合同收益不能得到保证时,甚至可以导致企业的破产,而经理的合同收益得不到保障时,却鲜有可能导致企业的破产,从这个方面看,也可以看出经理的合同收益的保障弱性。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同属于合同收益的前提下,在目前虽然我们还没有相关的财务规范的前提下,债权人的合同收益是优先于经理的合同收益的。

正是由于经理认识到债权人的合同收益从理论上讲要先于自己的合同收益,出于自利的考虑,于是在契约的履行过程中,便出现了经理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这特别表现在当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一个企业虽然早已不能履行对债权人的承诺,但是,经理却照旧从企业领取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工资,这是典型的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

五、作为“剩余收益者”的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经理作为“剩余收益的索取者”,突出的表现在,经理除了获得工资、奖金作为劳动的报酬以外,还可以获得企业的部分期权。

根据期权的性质,经理可以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按照某一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若干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

由于这种期权的性质,导致了经理和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

这种代理成本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经理有动机进行财务造假,推动公司财务风险攀高从期权的性质看,经理的买入价格是锁定的,而股票未来的市场价格则是不确定的。

当市场价格低于锁定价格时,经理可以不行权;而当经理预期股票价格达到顶峰时,他可以随时行权。

由于自利动机的存在,经理对一个较高股票价格的期望是很强烈的。

特别是当公司财务状况不尽如人意时,经理为了找寻一个有利的行权机会,极有可能进行财务造假,推动公司财务风险攀高。

当公司存在较高的财务风险,而债务契约又没能及时反映出这种较高的风险时,便会导致债权的缩水,使公司债权的价值急剧下降,这就是经理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成本。

2、作为“剩余收益者”的经理和债权人之间代理成本的第二个表现形态是,当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经理从控制权的角度出发,又会诱使债权人投入更多的资金进入,挽救濒临破产边缘的企业,结果导致债权人更大的财务风险的发生。

具体过程是,当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经理和债权人就会针对企业出现的财务问题进行谈判。

这时,经理会威胁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不能继续注资挽救这个企业,那么债权人的损失是巨大的,众多的债权人共同面临一杯剩羹。

反之,如果债权人能继续投入资金,挽救企业免于破产灭亡的命运,那么,随着企业的生机好转,企业对债权人的承诺则会得到及时的履行。

这实际上是经理通过威胁手段,把债权人和自己绑在一起。

这种迫使债权人违背自己原则的事情,是一种典型的经理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属于作为“剩余收益者”的经理和债权人之间代理成本的另一种形态。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许多企业本来已经无可救药了,但债权人还继续“注资”拯救企业,这可能就是其中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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