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指建筑行业对建筑企业资历和能力的评价和等级划分标准。
这一标准对于建筑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企业资质等级的评估和认定,可以更好地推动行业的发展和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
首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建筑企业的等级划分依据包括企业注册资本、施工执照、工程技术人员、主要业绩等方面的评估指标。
企业的注册资金是评定企业实力和信誉的一个参考指标,资金充足的企业通常能够更好地承担工程风险,提供更好的服务。
施工执照是企业能否参与建筑工程的基本条件,根据执照等级的不同,企业可以承接不同规模和难度的工程项目。
工程技术人员是企业施工质量和技术水平的关键影响因素,企业应当聘用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并保持技术人员的持续培训和更新。
此外,企业的主要业绩也是评定企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的重要指标,企业应当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工程项目,并应当积极参与行业评比和奖项。
其次,《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根据企业的资质等级确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一般来说,资质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特级是最高级别,能够承接各类规模的工程项目;一级、二级和三级依次递减,只能承接相应等级以下的工程项目。
不同等级的企业有不同的经营范围和能力要求,一级企业可以承接二级和三级的工程项目,但三级企业只能承接三级以下的工程项目。
最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还对企业的认证、监督和管理提出了要求。
建筑企业一般需要通过政府或者第三方机构的审核和认证才能获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并且在获得资质后需要定期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的经营行为符合要求,并且及时更新和提升企业的资质等级。
综上所述,《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建筑行业的基本规范,通过对企业资质的评估和认定,可以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认可度,促进行业的正常运作和规范发展。
建筑企业在遵守标准要求的同时,还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技术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建设能力和水平,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全面解读(19个专业资质取消)

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全⾯解读(19个专业资质取消)导语:近⽇,住建部发布了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并于2015年1⽉1⽇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同时废⽌。
⼩编尽最⼤努⼒整理了该新标准的“变化”,并对新旧两版标准进⾏了逐条对⽐,供⼤家分享。
⼀、基本框架没有变化“新版标准”评价标准依然是资信状况(注册资⾦等)、专业技术⼈员(企业主要⼈员)、⼯程业绩和技术装备,序列上依然是施⼯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核⼼是在类别和等级上下⼤⼒⽓做了减法,同时也做了其他微调。
⼆、总承包序列变化(⼀)名称变化(⼆)等级变化三、专业承包序列变化(⼀)名称、类别和范围变化主要变化有:合并了若⼲专业承包资质类别,部分类别名称发⽣变化;取消了19个专业承包资质。
新版标准旧版标准变化类型13 地基基础⼯程专业承包1 地基与基础⼯程专业承包名称变化15 预拌混凝⼟专业承包5 预拌商品混凝⼟专业承包名称变化16 电⼦与智能化⼯程专业承包20 建筑智能化⼯程专业承包22 电信⼯程专业承包23 电⼦⼯程专业承包类别合并18 防⽔防腐保温⼯程专业承包12 建筑防⽔⼯程专业承包13 防腐保温⼯程专业承包类别合并22 模板脚⼿架专业承包14 附着升降脚⼿架专业承包范围扩⼤24 建筑机电安装⼯程专业承包18 机电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名称变化39 通航建筑物⼯程专业承包38 通航建筑⼯程专业承包名称变化40 港航设备安装及⽔上交管⼯程专业承包36 港⼝装卸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39 通航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40 ⽔上交通管制⼯程专业承包类别合并44 输变电⼯程专业承包49 送变电⼯程专业承包名称变化《旧标准》(下列名称前的编号为旧标准代码)2 ⼟⽯⽅⼯程专业承包取消6 混凝⼟预制构件专业承包9 ⾼耸构筑物⼯程专业承包10 电梯安装⼯程专业承包15 ⾦属门窗⼯程专业承包16 预应⼒⼯程专业承包19 爆破与拆除⼯程专业承包41 ⽔⼯建筑物基础处理⼯程专业承包45 堤防⼯程专业承包46 ⽔⼯⼤坝⼯程专业承包47 ⽔⼯隧洞⼯程专业承包48 ⽕电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51 炉窑⼯程专业承包52 冶炼机电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53 化⼯⽯油设备管道安装⼯程专业承包54 管道⼯程专业承包55 ⽆损检测⼯程专业承包57 城市轨道交通⼯程专业承包59 体育场地设施⼯程专业承包(⼆)等级与专项变化调整了9类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旧标准对比

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旧标准比照一、基本框架没有变化“新版标准”评价标准依然是资信状况〔注册资金等〕、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要人员〕、 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序列上依然是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核心是在类别和等级上 下大力气做了减法,同时也做了其他微调。
二、总承包序列变化 (一)名称变化• ©新标准》:特级、T 、二级、三级 • 《1日林潴》:特级.一吸.二锻• 《新慌准》:特级,f,二破.三级,《旧标准》:特级、一级、二皴港口与肮道工程 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赵七王工程总承包三、专业承包序列变化(一)名称、类别和范围变化主要变化有:合并了假设干专业承包资质类别,部分类别名称发生变化;取消了19个(二)等级与专项变化调整了9类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
如上表所示,9个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的等级划分发生变化,除“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和“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变化较为特殊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 增加了“三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五个类别均取消了“三级”资质。
可见,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总体变化趋势是减少层级。
四、劳务序列变化劳务分包资质调整为施工劳务资质,明确施工劳务资质不再划分类别与级别,取消了承包范围的限制,明确“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五、评价维度变化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四大评价维度分别是资信状况〔注册资金等〕、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
例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考核指标新、旧标准差异一览表:总结说来,新版标准在这四个方面的变化如下:〔一〕企业资信方面,对注册资金、结算收入不再求,对净资产的要求全面提高。
工商注册改革也在如火如荼,注册资金取消、注册制改认缴制是大趋势,新资质标准与时俱进,不再提出注册资金要求;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了“注册资金” 的评价维度,估计新版会修改。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指对建筑企业进行评价和定级的一种标准体系。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建筑行业市场秩序,提高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下面将分别从政策法规、资质等级划分标准、资质等级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政策法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的需求而制定的。
政府通过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是政府对建筑企业进行监管的一项重要工具,也是鼓励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的一种方式。
二、资质等级划分标准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通常分为几个等级,包括一级、二级、三级等等。
不同地区的资质等级划分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指标:1.企业管理能力:包括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财务状况等方面的评估,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2.技术实力:包括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分布情况,企业的技术装备和技术设施的状况,以及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等。
3.施工能力:包括企业的工程施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完善程度,以及企业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信誉度:包括企业的信誉度评估,包括企业的商誉、行业声誉、项目业绩等方面的评价。
资质等级划分标准根据以上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对企业的管理能力、技术实力、施工能力和信誉度进行评估和划定等级。
三、资质等级的影响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对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级资质的企业通常拥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技术实力和施工能力,享有更多的政府扶持政策和市场机会,能够承接更大规模、更高难度的工程项目。
二级资质的企业相对于一级资质的企业来说,规模和能力较弱一些,但仍然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三级资质的企业相对资质等级较低,虽然能够承接一些小型工程项目,但面临的市场竞争较大。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

住建部新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解读11月6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对比,本次新法在专业承包以及人员要求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动。
现为大家初步统计最新资质标准的变化:一、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十三、专业承包资质名称变动及合并情况(12项名称变化,其中有三项为合并后改名称)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4、“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5、“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6、“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8、“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9、“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变为“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知识讲解

PART 1.2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 第八条【联合投标】两个及以上项目管理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与业主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对 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 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要责任方,项目经理由责任方选派。 第九条【合作管理】项目管理企业经业主方同意,可以与其他项目管理企业 合作,并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利益、义务和责任。合作方对委托项目 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PART 1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2014 年 11 月 6 日 ,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制 定 了 新 的 《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标 准 》 ( 建 市 [2014]159号),自2015年1月1日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PART 1.2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 第六条【服务内容】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 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 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验收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建筑 企业
施工总承包
设有12个类别 分为4个等级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专业承包
设有36个类别 分为3个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
施工劳务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旧对比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新旧对比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新旧对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名称变化:在新的标准中,一些专业承包的名称发生了变化,例如“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变为“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变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等。
2. 类别和范围变化:新的标准对一些专业承包的类别和范围进行了调整,例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和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合并为一个类别,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的类别也发生了变化。
3. 等级变化:在新的标准中,一些总承包序列的等级发生了变化,例如将
10类总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4. 资信状况要求:新版标准在资信状况方面也做了调整,例如取消了“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的要求,但新增了“具有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2项以上”的要求。
5. 主要人员要求:新版标准在主要人员方面也有所调整,例如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完成主持过甲级资质要求的至少2项工程业绩。
此外,企业主要人员一栏取消了高级职称、企业经理工作经历、财务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
6. 工程业绩要求:新版标准更加注重工程业绩,取消了对企业经理工作经历、财务负责人的要求,更加强调企业的实际工程业绩和实力。
总的来说,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更加注重企业的实际实力和工程业绩,同时也对一些专业承包的名称、类别和范围进行了调整。
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需要更加注重自身的实力和工程业绩,以满足新标准的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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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崔亚锋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摘 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于2014年11月6日正式发布,新标准的专业设置和对企业资信能力、人力资源、工程业绩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施工企业现有资质资源产生冲击,作者结合新旧标准情况进行了解读,分析了新标准对施工企业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新资质标准 解读 分析
2014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下文简称新《标准》)终于在2014年11月6日晚在住建部网站发布,新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真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也高度体现出了新一届政府对深化改革的决心与勇气。
新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再一次强有力整合市场的举措,大多数建筑企业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
一、资质管理制度的溯源
上世纪80年代,为了有效进行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建立并实施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制度,即对建筑企业设定相应条件,达到的即授予相应级别的资质,未授予资质的不准进入建筑市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筑主体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制形式发展至现有的国有、集体、民营、外资并立的多元化特征,而且数量快速增加,产业能力逐渐超过了建筑工程的供应量,形成了供大于求的市场态势。
由此,资质管理制度也历经改革,政府旨在通过改革来干预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质量,通过设定行业准入门槛,使合格的、有能力的施工企业去承包工程,以保证工程质量。
二、新资质标准的特点
1.专业设置。
新《标准》并未增加或者减少施工总承包资质数量,仍然为12项,但是最新版的资质标准用词更加专业和准确,也更全面的包含了资质相应的承包工程范围。
专业承包资质数量由原来的60项精简为36项。
合并了部分关联性较强的专业,废除了19项专业,如土石方,金属门窗工程等,因为这些专业人员技术要求不高,机械设备要求也不高;另一方面土石方工程可以合并到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资质,金属门窗工程可以合并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资质。
由此可见,原资质标准划分过于精细,进而不能发挥和发展相似专业的施工能力,企业竞争几率变小,企业竞争能力变弱。
资质分类宜粗不宜细,应降低内部障碍,要给企业发展留下比较大的空间,进而大力发挥出企业的优势和潜力。
2.资信能力。
新《标准》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中不再对企业注册资本金进行要求,而是提高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强调考核企业资信情况、资本实力及创效能力,引导企业注重资本运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活力,注重引导企业向做专做强做优发展。
3.人力资源。
3.1新《标准》的修改重视了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基本要提供两项及以上的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业绩,改变了以往老标准只要求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较低条件,从中说明以后建筑企业的技术负责人需要具备相关的实践管理经验,而非纸上谈兵者能担当技术负责人。
3.2新《标准》对新设立企业申报资质的所需建造师数量总体有所降低,从中体现要求新设立企业循序渐进开展施工业务,条件成熟即可按无业绩要求进行资质升级。
但二级及以上资质标准对建造师的数量要求反而有所提高,并对建造师的专业对口要求提高。
比如我集团下属某子公司为公路、铁路、市政三个总承包一级资质,按原有标准,只需要15名建造师即可,但按新《标准》都要求本专业建造师,需要铁路建造师15名、公路建造师15名、市政建造师12名,共需42名一级建造师。
随着新政正式实施的临近,未来众多申办资质的建筑企业对注册建造师、造价员等这些硬指标方面将产生较大缺口。
3.3新《标准》增加了对七大员的考核指标,七大元包括原来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和新开考的机械员、劳务员,从该条款可以看出住建部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的标准提高,另一方面也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多录用各种专业的管理人才以解决国家目前比较困难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3.4新《标准》对职称人员条件放宽,初级职称人员基本不要求,只对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条件保留,但要求专业对口,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等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0人。
3.5新《标准》要求企业配备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级别的技术工人,从中体现工地项目现场要求农民工持证上岗,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的同时,降低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
由此可见,在今后一段时期,人力资源工作尤显紧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事关企业存亡之重。
因此要特别注重人才的激励和培养机制的完善,要重点建设领军人物、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队伍,造就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实现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
4.工程业绩。
《新标准》针对企业资质升级中的业绩要求在一定程度有所提高,尤其体现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资质中。
对于目前的市政三级企业资质中所设定的承包工程范围,一般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很少有规定的相应工程量的项目,市政三级企业如何实现资质升级,将成为一大难题。
另外,升级所需要的业绩要求技术更全面,不光从工程决算造价指标进行考核,还从所承接的市政工程类别、工程施工总面积、单项合同总价等指标全方面考核。
还有,对于新旧标准的对接问题,还有待于住建部在《实施办法》中明确。
比如,建筑装饰装修二级企业按原有标准只能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工程,但新《标准》中要求二升一企业必须提供两项1500万元以上项目的工程业绩。
三、新资质标准对施工企业的重要意义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与之配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办法》近期也将出台,新的《实施办法》出台后,必有两三年的过渡期。
这期间只有按新标准进行整合,并达到标准的企业才有可能在重新就位时获得相应的资质。
因此,资质标准的意义在于,通过资质定位引导公司战略发展的方向。
在过渡期,企业应慎重地思考资质定位问题,公司到底有怎样的资源优势?整合这些优势资源后,公司具备怎样的资质条件?第一,根据企业具体擅长的领域以及业主普遍要求的专业资质来确定企业的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承包的定位。
对企业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承包,分步走实施分领域规划,为了应对养老保险风险,要建立与劳务公司长期合作的关系,最好有固定的用工基地,避免企业忙时用工荒,闲时人员闲置负担。
第二,企业应按自身的资质等级,科学的规划施工集团与下属子公司的发展目标。
对企业的发展进行明确的定位,按照集团、子公司的期限实施资质标准目标。
第三,施工企业应该严格地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规定,积极创造条件,不断积累业绩,促使企业向工程总承包的方向发展。
比如,经过科学的分析,集团某子公司在建筑工程施工方面,无论是人员、设备、技术、业绩、还是信誉和市场资源都显示出明显优势,那么资质定位就应该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高等级方向发展,在过渡期内企业的各类资源应朝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整合、吸纳、积累和开发。
对于那些几乎没有资源的资质宁可舍去。
企业必须坚持“择优而做、做专做强”的原则,重新确定资质定位的选择、资质的定位实际上就是企业战略发展方向的定位。
参考文献:
[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2]《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3]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办法函[2014]431号.
[4]赵会芳:如何用资质管理助推施工企业良性发展,当代经济,2014(10).
经 济 论 丛
经营管理者 Manager' Journal
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