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览
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

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学前教育是指为3至6岁儿童提供教育、护理和培养的教育形式,它在儿童成长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平等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
本文将从国内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总体框架、学前教育的法律依据、学前教育的政策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国内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总体框架中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总体框架由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构成。
学前教育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国务院相关部门颁布的政策、章程、规范性文件等。
二、学前教育的法律依据学前教育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该法明确规定了学前教育的定义、目标和内容,强调了学前教育的普及和均衡发展。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也为学前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学前教育的政策目标学前教育的政策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政府将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提供免费或者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服务,以保障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良好的学前教育。
2. 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政府将通过资源的调配和布局来推动学前教育在不同地区的均衡发展,特别是在农村和贫困地区加大投入,缩小城乡、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
3. 提高学前教育的教师素质:政府将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和引进,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确保优质的学前教育。
4. 规范学前教育的经营行为:政府将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的质量评估和监测机制,严禁办学者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儿童的发展需求。
四、具体政策措施为了实现学前教育的政策目标,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大财政投入: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提供免费或者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服务,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良好的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一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述一、名词解释1、教育政策:是一个国家和政党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任务而指定的协调教育内外关系的行动依据和准则,决定着政党和国家在教育方面的工作方向和措施。
2、教育法律:广义的教育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教育法律仅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定和颁布的有关教育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纵向层次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即同一类型法由不同部门立法,由不同层次的教育法、法规组成的等级有序的纵向关系。
4、横层次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即由某一国家机关制定的同一层级的属于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
5、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定义可统一句式(调整······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部门法)6、学位条例:规范各类学位授予,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培养的部门法。
二、简答/论述1、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教育法规之间的关系?(1)联系①都以宪法为依据;②都集中反应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要求,都是教育规律的反映;③都是为了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2)区别①制定主体不同l教育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l教育法规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直属机构,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制定;l教育政策即可由政党也可由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制定。
②表现形式不同l教育政策通常以决议、决定等文件形式出现;l教育法律则以法律条款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
③实施方式不同l政策依靠号召、宣传等方式执行实施;l法律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④作用不同l政策的作用具有指导性、调控性和灵活性的特点;l法律的作用则体现为规范性、强制性和稳定性。
2、教育政策体系的组成?①教育质量政策;②教育体制政策;③教育经费政策;④教师政策3、教育法律、法规体系?(1)纵向层次①第一个层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0至6周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活动,包括学前班、托儿所、幼儿园、家庭式托育服务等。
第三条学前教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以儿童为本,注重儿童全面发展;(二)关注儿童心理需求,建立和谐温馨的学习环境;(三)推行终身教育,促进儿童个性化发展;(四)强调家庭与学校的密切配合,形成育人合力;(五)注重教学质量监控,提高幼儿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学前教育机构第四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者审批后,方可开展学前教育活动。
第五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和设施,并有持证上岗的教职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园行为,确保学前教育质量安全。
第七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落实家长参与教育的制度和措施,并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增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和合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八条学前教育应当遵循国家课程标准,注重幼儿个性化发展,科学编制适宜幼儿认知、探究和游戏的课程计划。
第九条学前教育应当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道德和社会行为习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身体、心理伤害。
第十条学前教育应当关注幼儿健康,制定科学合理的膳食计划和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学前教育的健康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学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前教育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学前教育机构存在问题,均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投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者审批开展学前教育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含案例分析,475P)

第一节 法的基础知识
二、 法的起源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 如同任何事物一样, 法也有发生、 发展的过程。 法也不会永恒地 存在下去。 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产生的, 其后又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当社 会发展到法所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不复存在的历史时代, 法也就随之消亡而退出历史舞台。 (一) 法产生的根源 1. 法产生的经济根源 法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原始社会末期, 出现社会大分工和产品 交换。 开始的交换带有偶然性和任意性, 没有一定的规则。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剩余产品 日渐增多, 交换逐渐摆脱了偶然性和任意性, 产生了一定的规则和秩序。 2. 法产生的阶级根源 社会经济的发展引发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 也是法产生的根本原因。 法是在产生了 私有制, 出现了阶级, 在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基础上产生的。 原始社会末期, 生产工具大 为改观, 社会生产力水平大为提高, 由此产生了个体劳动, 出现了剩余、 私有制和剥削, 并 进而产生了阶级。 (二) 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各国法的产生都有自己的特点, 但也都遵循着一般的规律。 法的产生经历了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 习惯法到成文法的发展过程。 法产生的过程受到道德和宗教的极大影响。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第一章 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的概述
第一节 法的基础解法的基础知识; 2. 了解我国教育法律体系; 3. 掌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础知识。 一、 法的概念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这种意志和利益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 件所决定的;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它通过 规定某种权利与义务, 去规范人们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的行为, 从而确认、 保护和发展有 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对法律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上的法律与法的含义相同, 即指由国家制定 或认可,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 也就是整体或抽象意义上的法 律。 狭义上的法律就是指由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 文件, 也就是指具体意义上的法律。 从法律定义可以看出, 它包括下述含义: 第一, 法律是行为规范, 规范即指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一种标准。 第二,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的、 用以约束全体 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 它不同于社会生活中的其他社会行为规范。 第三, 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即法律的执行、 适用和遵守, 都以 国家强制力做后盾。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一、引言学前教育是指对3至6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旨在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发展机会。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学前教育质量和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中国,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对学前教育的普及和质量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学前教育政策学前教育政策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中国的学前教育政策主要由《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文件构成。
这些政策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学前教育的普及和公平政府积极推动学前教育的普及和公平,努力解决城乡区域、贫富差距等问题,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2. 教师队伍建设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的培养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鼓励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3. 教材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政府加强学前教育教材建设,推动教材、教具的更新与研发。
并建立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质量评估,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促进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学前教育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1. 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是中国学前教育领域的重要法律基础,主要规定了学前教育的目标、内容、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该法对学前教育学校的设立和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 学前教育促进法《学前教育促进法》主要是为了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保障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公平。
该法规定了学前教育的主要任务、政府的责任、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等方面的内容。
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了《学前教育法》和《学前教育促进法》之外,还有一些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比如《儿童福利法》、《义务教育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为学前教育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四、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对学前教育的发展和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1:教育部相关政策1.1 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学前教育管理办法是教育部制定的规范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的重要文件,包括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管理和教育内容等方面的规定。
1.2 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办法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办法是教育部规定的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质量评估的指导文件,包括评估要求、评估指标和评估程序等,旨在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1.3 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标准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标准是教育部制定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的相关标准,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师资等方面的要求,以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
2:学前教育法律法规2.1 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是国家制定的对幼儿园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师资要求和课程设置等方面的规定。
2.2 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是国家制定的学前教育方面的法律,包括学前教育的目标、原则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2.3 儿童权益保护法儿童权益保护法是国家制定的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包括儿童教育权利、健康权益和安全权益等方面的保护措施,为学前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3:附件附件一、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全文附件二、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办法全文附件三、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标准全文附件四、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附件五、学前教育法全文附件六、儿童权益保护法全文4:法律名词及注释4.1 学前教育指为儿童提供3至6岁的早期教育和教学活动的一种教育形式,旨在培养儿童的品德、智力和身体等方面的综合发展。
4.2 幼儿园指专门为3至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教育机构,以游戏和活动为主要教学形式,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4.3 儿童权益指儿童享有的与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社会等方面相关的权利,包括教育权利、健康权益和安全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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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法规与政策

学前教育法规与政策加入书架登录•版权信息•第一章学前教育法规的基本理论•一教育法的本质•(一)教育法的特征•(二)教育法的作用•(三)学前教育法规•(四)教育法的归属及表现形式•二教育法律规范•(一)教育法律规范的涵义•(二)教育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三)教育法律规范的种类•三教育法律关系•(一)教育法律关系的涵义•(二)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三)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四)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四教育法的实施•(一)教育法实施的涵义•(二)教育法的效力•(三)教育法的遵守•(四)教育法律责任•第二章学前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一教育行政机关•(一)教育行政机关的权限•(二)教育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利•二幼儿园的法律地位•(一)幼儿园法律地位概述•(二)民办幼儿园法律地位探讨•(三)幼儿园的权利•(四)幼儿园的义务•(五)幼儿园的设置•(六)幼儿园的内部管理•(七)园长•三幼儿园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一)幼儿园教师的法律特征•(二)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三)幼儿园教师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四)幼儿园教师的权利•(五)幼儿园教师的义务•(六)教师专业标准•四幼儿的权利•(一)幼儿的受教育权•(二)幼儿的人格尊严•(三)幼儿的身体健康权•(四)幼儿的人身自由权•第三章幼儿园的行政法律活动•一教育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二)几种与幼儿园有关的行政法律关系•(三)幼儿园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二教育行政行为•(一)抽象教育行政行为•(二)具体教育行政行为•(三)教育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三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一)行政法律责任概述•(二)行政处分•(三)行政处罚•(四)政务处分•第四章幼儿园的民事法律活动•一民法的性质•(一)民法的概念•(二)民法的基本原则•二民事权利主体•(一)自然人•(二)法人•(三)非法人组织•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民事权利•(一)财产所有权•(二)债权•(三)知识产权•(四)人格权•四违反教育法的民事责任•(一)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二)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三)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四)侵权的民事责任•(五)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六)有关民事责任的几种特殊情况•(七)关于幼儿园承担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第五章幼儿园中的刑事违法现象•一刑法与教育法的关系•(一)刑法与教育法的关联•(二)刑法的特点•(三)刑法的基本原则•二与幼儿园有关的一些犯罪•(一)犯罪的概念•(二)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犯罪•(四)教师的犯罪•(五)与幼儿园有关的园外人员的犯罪•三刑罚•(一)刑罚概说•(二)我国刑罚的种类•(三)刑罚的具体运用•第六章幼儿园安全管理•一幼儿园安全概述•二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性质、主要表现与分类•(一)幼儿园安全事故及其主要表现•(二)幼儿园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三)处理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法律依据•三幼儿伤害事故的处理•(一)处理幼儿伤害事故的基本原则•(二)处理幼儿伤害事故的措施•(三)幼儿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和途径•四幼儿园伤害事故赔偿•(一)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二)赔偿范围•(三)处理赔偿经费的注意事项•(四)赔偿资金来源•(五)完善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五幼儿伤害事故中幼儿园的注意义务•(一)教室内活动及游戏中的注意义务•(二)体育活动及户外游戏、活动时的注意义务•(三)教师在实验活动时的注意义务•(四)生活活动中幼儿园与教师对幼儿的注意义务•(五)幼儿接送及离园的注意义务•(六)关于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的注意义务•(七)对幼儿疾病的注意义务•(八)对饮食安全的注意义务•(九)对校外第三人或者动物的注意义务•(十)幼儿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的注意义务•六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的依据•(二)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七抓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五个重点•(一)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八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一)什么是突发事件•(二)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三)预防与应急准备•(四)监测与预警•(五)应急处置与救援•(六)事后恢复与重建•(七)应急预案的制订•第七章学前教育法律救济•一教育行政法律救济•(一)教育申诉制度•(二)教育行政复议•(三)教育行政诉讼•(四)教育行政赔偿•二幼儿园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一)非诉讼调解•(二)民事诉讼的性质•(三)民事诉讼中的管辖•(四)民事诉讼的程序•三刑事诉讼•(一)刑事诉讼的涵义•(二)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第八章学前教育政策解读(一)•一《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解读•(一)《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出台背景•(二)新《规程》的基本框架及内容变化•(三)新《规程》的解读与思考•(四)新《规程》的学习与贯彻•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解读•(一)《纲要》的出台背景•(二)《纲要》基本内容及解读•(三)《纲要》基本理念的解读•第九章学前教育政策解读(二)•一《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解读•(一)《指南》出台的背景•(二)《指南》的基本框架与内容•(三)《指南》的解读与思考•(四)贯彻落实《指南》需注意的问题•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解读•(一)《专业标准》的出台背景•(二)《专业标准》的基本框架•(三)《专业标准》基本内容的解读•(四)《专业标准》基本特点的解读•后记是否关闭自动购买?关闭后需要看完本书未购买的章节手动确认购买。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与实践解读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与实践解读一、政策法规概述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
这些法规为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保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明确了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和政策,对学前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
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制度,保障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国家采取措施,发展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2.《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工作规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幼儿园管理的专门法规,对幼儿园的性质、任务、管理、教育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例如,第四条规定:“幼儿园应当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幼儿园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对幼儿园教育的基本理念、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二、实践解读1.幼儿园招生政策(1)放宽招生年龄。
过去,幼儿园主要招收3-6岁的幼儿,现在一些幼儿园已经放宽到2-6岁。
(2)取消户籍限制。
过去,幼儿园招生往往以户籍为依据,现在大部分幼儿园已经取消户籍限制,允许非本地户籍的幼儿入园。
(3)完善资助政策。
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入园权益,各地纷纷出台资助政策,如减免学费、提供生活补助等。
2.幼儿园课程改革(1)注重幼儿兴趣和需求。
幼儿园课程更加注重幼儿的兴趣和需求,强调以幼儿为本,关注幼儿的个性化发展。
(2)强化综合实践活动。
幼儿园课程增加了综合实践活动,让幼儿在动手动脑中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提高教师素质。
幼儿园课程改革对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师需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
3.幼儿园管理改革(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2)完善幼儿园评价体系。
幼儿园评价体系更加注重过程性评价,关注幼儿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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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沿革
讨论:幼儿如何维权
幼儿园专业标准
第一节 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沿革
改 革 开 放 至 今
1979年 《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1980年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草案)》 1981年 《幼儿园教育刚要(试行草案)》 1983年 《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 1986年 《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 1987年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1987年 《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 1988年 《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额定(试行)》 1979年 《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1989年 《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 1989年 《幼儿园管理条例》 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意见》 199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01年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200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7年 《关于加强农村中小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一章 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览
胡兴凤
第一节 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沿革
清末时期:(1903—1911)
新 中 国 成 立 前
《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 《学部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
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也叫“葵卯学制”——近 代学前教育第一个法规
湖北幼稚园(湖北武昌蒙养院)——第一个学前教育机构,标志 中国公共学前教育机构开始建立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我国学前教育方 针和重要政策、法规
案例分析: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我国学前教育方针 和重要政策、法规
一、我国学前教育方针
1、1979年“两条腿走路”方针
2、1982年“三个面向”方针 3、2003年“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 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 非正规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我国学前教育方针 和重要政策、法规
国民政府时期,以陈鹤琴,陶行知、张雪门为代表的学前教育专家开始探索适合 中国的学前教育之路。 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幼稚园课程标准》,学前教育法规开始细致化系统化。
第一节 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沿革
老解放区:(1927—1949)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妇女运动决议案》 《托儿所组织条例》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保育儿童的决定》 《关于二届边区参议会有关保育儿童问题之各项规定》 《陕甘宁边区妇女第二届代表大会关于保育工作提案》
蒙养院办院的纲领,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的指导思想, 明显表现出既欲用西学又处处顾及封建体制的主张。
第一节 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沿革
民国时期:(1912—1949)
《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刚要》
1912年9月,南京临时政府颁布《学校系统令》建立蒙养园制度 1922年,国民政府以“大总统令”公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又称《壬戌学 制》),是中国近代最稳定的学制系统
二、我国重要的学前教育政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2001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010年)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年)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我国学前教育方 针和重要政策、法规
三、我国的学前教育法规 《幼儿园管理条例》 《幼儿园管理规程》
第一节 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沿革
新 中 国 成 立 初 至 “ 文 革 ” 前
1951年《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新中国第一个学制
1951年 《幼儿园暂行规程》《幼儿园暂行教学刚要》 学前教育新体系奠定基础 1956年 《关于托儿所幼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
《关于中小学、师范学校的托儿所工作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