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简答题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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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简答题(附答案)

法理学简答题(附答案)

法理学简答题(附答案)1.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出现为法学领域带来了根本变革2.法有哪些的基本特征3、法的产生有哪些共同规律4、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5、当代中国法学应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6、法的规范性作用可分为哪几种作用7、如何理解法的作用的局限性8、学习法理学有哪三个方面的意义9、我国法律在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矛盾时应遵循哪些准则10、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法律大体上有哪几种11、法制一词大体上有哪三种含义12、西方法律思想史中法与正义的关系问题有哪些重要观点13、当代中国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有哪些14、简述法产生的条件和原因15、简述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的作用16.划分部门法的原则17.法的适用的特点18、广义违法行为的概念及构成因素19、法律关系客体和分类20.科技进步为什么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推进21.法的执行的特点22、立法的特征23、简述社会主义法与经济的相互作用24、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25、权利与义务的关系26、法律与宗教的区别27、权利本位法的特点28、法产生的一般规律28、法产生的一般规律29、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异同点30、法的价值的特征参考答案:1答:首先,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唯物史观为基础,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科学地阐明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2分)其次,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是由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制定出来的,是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2分)再次,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法将趋向于灭亡。

(2分)2答:1、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

(2分)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分)3、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

(2分)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分)3答:1、对人的行为的个别调整逐步发展到规范性调整,即不是对特定的人和事的调整,而是对一般人和事的调整。

(2分)2、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到成文法。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科学技术对法的影响。

简述法律解释的意义。

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活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简述法对宗教的影响。

简述法的清理和法的编纂的区别。

举例说明法律事件中的相对事件与绝对事件的区别。

简述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体系。

简述法律正义与法的关系。

简述法律职业与法律思维的关系。

如何理解立法的科学原则?为什么要对权力资源实行法律调控?简述立法体制的构成。

简述法理学的构成要素。

简述法律传统的社会功能。

简述国家权力实现的非法定形式。

简述中国学者对法治概念的理解。

法对社会的调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实现法律秩序需要采取哪些具体的方法?简述原权利和救济权与主权利和从权利的区别。

简述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

简述法的调整功能的含义。

简述法的适用的特征。

简述法定解释的含义与特征。

简述法的要素的四种模式。

简述认知法的渊源的价值。

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

简述国家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简述奥斯丁在法学方面的两个突出贡献。

简述法和道德的区别。

简述对物权与对人权的区别。

为什么在法律职业化与专业化之前,法律职业阶层的独特法律思维不存在?简述法的功能的特质及其意义。

简述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的区分。

简述中国法治的基本原则。

简述社会法律监督中社会议论的监督。

如何理解法理学对法学其他分支学科所具有的普遍指导意义?简述权力资源在个人生活和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简述法治与法制的联系。

法理学简答题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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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法的转移的必然性和必要性?1、社会发展和法律的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法的移植具有必然性。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的移植的必要性。

3、法制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制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

4、法的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在法的渊源转变为法的过程中,其价值实现的基本情形有哪些?1、自觉性。

是在理解和认知法的渊源价值及其实现的基本理念、知识和方式的前提下,自觉地发现、整合和实现渊源价值,从而实现预期的法或法制度。

2、自发型。

是盲目地、被动地在某种动因的促动下,消极地实现某些法的渊源价值,形成了某种法或法律制度。

简述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区别?1、法律责任针对的特定的主体;法律义务针对的是一切社会主体2、法律责任通常具有惩罚性;法律义务一般不具有制裁性3、法律责任的产生是以法律义务为前提,没有主题队义务的违反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简述法律传统与传统法律的关系?法律传统是有传统法律发展演变而来的一种法律文化和精神,它与传统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传统法律是法律传统得以孕育和形成的母体。

传统法律是作为一种法律状态,即是一种制度规范体系,也表现为一定的法律观念。

作为制度规范体系的传统法律只能在其生长的社会中发挥作用,一旦传统社会解体,它就要退出历史舞台。

而传统法律制度中蕴含的精神或文化,则可以与后世的法律制度相结合,成为现代法律生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怎样理解法律责任的竞会?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同一行为同时符合不同法律责任间的冲突。

特点: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3、改行为符合两个或连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现代法治的主要标志有哪些?1、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和公民生活的各个基本方面或绝大多数环节,都依法运行。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法理学简答题第一章法律特征一.简述法律的特征(一) 形式特征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1)行为关系是法律的调整对象2)法律的规范性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和认可1)制定和认可是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2)法律的国家性3)法律的普遍性3.以权利和义务为双向调整机制1)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2)法律的利导性4.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1)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2)法律的程序性(二) 实质特征1.法律是意志和规律的结合2.法律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3.从应然意义上讲,法律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二.形式特征为什么说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答:1)法律的要素以法律规范为主,而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是以授权、禁止和命令的形式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范中的法律后果则是对权利义务的再分配。

2)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的设定和运行来实现的,因而法律的内容主要表现为权利和义务。

3)权利是主体法律地位的体现,不管法律是怎样的法律,不管这种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还是以义务为本位,权利和义务总是被立法者所充分重视,也总是受到社会各成员关注。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的特定,它明确地告诉人们该怎样行为,不该这样行为以及必须这样行为;人民呢根据法律来预先估计自己与他人之间该这样习惯难为,并遇见到习惯难为的后果以及法律的态度。

第二章法律历史一.简述法律历史规律(一)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1.跟随生产力发展进程渐变的规律.2.与国家同步产生的规律.3.与宗教、盗得从融合到分化的规律。

4.法律的产生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

(二)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1.不断发展的规律。

2.经济条件决定的规律。

3.历史类型更替与继承的规律。

4.依赖于革命或改革而发展的规律。

二.简述中西法律传统的差异1.在法律哲学与法律精神方面。

中国法的发展长期受中国哲学的影响,尤其是儒家哲学。

西方法的发展则以西方传统哲学为指导思想。

法理学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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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简答题法律与经济学的联系:法学与经济学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主要原因是:(1)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以及法所定型化的权利和义务及其界限,归根结底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2)法律对经济起着能动的反作用,它既能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也会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

(3)民主和法治的进程取决于社会经济模式和经济发展水平。

法律职业者必须具备的思想素质:(1)立法为公,执政为民的职业宗旨。

(2)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

(3)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

(4)认同职业伦理,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自律精神。

法律职业者法律思维能力应包含的内容:(1)准确掌握法律概念的能力。

(2)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

(3)法律推理能力。

(4)对即将作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意见进行论证的能力。

阶级分析方法的功能:1、对于法学的理论建设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避免走入唯心主义法学误区的必要指南。

2、对于法律现象的历史考察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探索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历史演变规范的基本线索。

3、对于古今中外法律制度的定性研究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有力的分析工具。

4、对于法制实践而言,阶级分析方法是确立和坚持我国法制根本宗旨的重要理论参照。

价值分析方法的功能:(1)价值分析方法是深刻认识和理解法律制度的精神实质的钥匙(2)价值分析方法是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的重要方法逻辑分析方法的意义:1、法律规则本身就是一个由各种概念所构成并具有严谨逻辑结构的判断和命题2、由众多规则所构成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是一个具有逻辑一致性的有机整体。

3、在适用法律规则解决个案纠纷时,严格遵循法律本身的内在逻辑进行推导才能维护司法公正。

法理学与法学的关系法理学是法律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

作为法学的方法论,它提供了一系列研究法律现象的基本方法。

(1)法理学的理论对法学研究具有方法论价值。

(2)法学方法论是法理学的重要研究内容。

法的规范性体现在哪几个方面(1)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

法理学简答题汇集

法理学简答题汇集

法理学简答题1、法的(外在)特征:(1)法具有规范性:法是人们行为的标准或规则。

(2)法具有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国家的意志。

(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法具有普遍性:法的效力对象的广泛性;法的效力的反复适用性。

(5)法具有程序性:法是强调程序、规定程序和实行程序的规范。

(6)法的可诉性:法具有可争讼性和可裁判性。

2、法的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2)法的社会作用:维护社会秩序与和平、推进社会变迁、保障社会整合、控制和解决社会纠纷和争端、促进社会价值目标的实现3、法的作用之局限性的体现(1)法的作用的范围不是无限的(2)法律只是调整法律所能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种方法(3)法律与事实之间的对应难题也不是法律所能够完全解决的(4)法律自身的缺陷也影响其发挥作用4、法律自身缺陷的体现:立法空白、法律的滞后性、法律的僵硬性、语言的歧义性5、权利和义务的相互联系从结构上看,二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一方的存在与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1)从数量上看,二者的总量是相等的。

(2)从产生和发展上看,二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

(3)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

古代社会义务本位,现代社会权利本位。

6、成文法相对于不成文法的优点(1)成文法明确具体(2)成文法修改废纸的程序严格(3)成文法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与自由(4)成文法有较好的预防作用(5)成文法有利于推进社会改革7、不成文法相对于成文法的优点(真题2011年简答题2)(1)不成文法易于适应社会现实:社会变化、成文机械(2)不成文法不存在背离立法原意的问题:条文表达、不完善不周密、需要解释、解释与立法原意(3)不成文法易于发挥司法官员的创造性8、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的比较(1)法的渊源不同:民法法系国家的正式法源只是指制定法,法源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的效力;在普通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法源,遵循先例是普通法系的一个重要原则。

法理学简答题

法理学简答题
法 律 学 简 答 题
1. 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
答:在法的创制上:
(1)法律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和基本价值倾向;
(2)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
(3)法律对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在法律实施上:
A.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B.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
15. 试述形式正义的局限性
答:形式正义的局限性:
(1)相对于社会正义来说,形式正义可能没有准确的反映社会正义,比如部分经济体制的改革对法的稳定性的冲突。
(2)形式正义可能因其抽象性和一般性特点,从而导致个案中的实质不正义。
(3)作为诉讼意义上的形式正义,它是一种高成本的正义,并且与实质正义会有距离。 对形式正义局限性的弥补手段通常表现为立法和适用两种,一是法律规则的弹性化;一是法律适用的衡平化。
9. 简述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
答:(1)法律为自由的实现提供了认识基础;
(2)法律为自由意志的外化排除认为的障碍;
(3)法律把自由意志转化为自由权利;
(4)法律确定各种自由权利的范围;
(5)设定违法责任,为平等的自由提供保护机制。
10. 简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答:所谓法系是指依据法律的历史渊源和传统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同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而对现存的和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最主要的两大法系,他们的区别主要是:(1)法律渊源不同;(2)法律结构的不同;(3)法官的权限不同;(4)诉讼程序不同。
8. 简述法的局限
答:(1)法律仅能涉及人的外部行为,而不能涉及人的思想;
(2)利益相互冲突,使法律不能保护所有的利益;

法理学简答题及论述题

法理学简答题及论述题

法理学----简答题或论述题(补充)1.法的本质是什么?(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法的分类有什么?(1)根据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2)根据法的适用范围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3)根据法的所规定的内容不同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5)根据法的创制和适用范围,法可以划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6)公法和私法。

存在于民法法系中。

是其划分部门法的基础3.法的效力范围有那些?答:对象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4. 简述法律行为的特点。

答:所谓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根据法律行为的定义,法律行为具有下列特点:①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②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

③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的行为,具有意志性。

5. 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一、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二、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三、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6. 简述法律解释中一般解释方法的种类。

答:法律解释中的一般解释方法包括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和当然解释等。

(1)语法解释,又称文法、文义、文理解释,是指根据语法规则对法律条文的含义进行分析,以说明其内容的解释方法。

法律解释通常都是从语法解释开始的。

(2)逻辑解释是指运用形式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规范的结构、内容、适用范围和所用概念之间的关系,以保持法律内部统一的解释方法。

(3)系统解释是指将需要解释的法律条文与其他法律条文联系起来,从该法律条文与其他法律条文的关系、该法律条文在所属法律文件中的地位、有关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的联系等方面入手,系统全面地分析该法律条文地含义和内容,以免孤立地、片面地理解该法律条文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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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简答题全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简述法的转移的必然性和必要性1、社会发展和法律的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法的移植具有必然性。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的移植的必要性。

3、法制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制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

4、法的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在法的渊源转变为法的过程中,其价值实现的基本情形有哪些1、自觉性。

是在理解和认知法的渊源价值及其实现的基本理念、知识和方式的前提下,自觉地发现、整合和实现渊源价值,从而实现预期的法或法制度。

2、自发型。

是盲目地、被动地在某种动因的促动下,消极地实现某些法的渊源价值,形成了某种法或法律制度。

简述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区别1、法律责任针对的特定的主体;法律义务针对的是一切社会主体2、法律责任通常具有惩罚性;法律义务一般不具有制裁性3、法律责任的产生是以法律义务为前提,没有主题队义务的违反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简述法律传统与传统法律的关系法律传统是有传统法律发展演变而来的一种法律文化和精神,它与传统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传统法律是法律传统得以孕育和形成的母体。

传统法律是作为一种法律状态,即是一种制度规范体系,也表现为一定的法律观念。

作为制度规范体系的传统法律只能在其生长的社会中发挥作用,一旦传统社会解体,它就要退出历史舞台。

而传统法律制度中蕴含的精神或文化,则可以与后世的法律制度相结合,成为现代法律生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怎样理解法律责任的竞会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同一行为同时符合不同法律责任间的冲突。

特点: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3、改行为符合两个或连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现代法治的主要标志有哪些1、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和公民生活的各个基本方面或绝大多数环节,都依法运行。

2、这种法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宁,有利于保障人类的生存权、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3、所制定的法律在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和公民生活中具有最高的地位和权威,获得普遍的服从,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凌驾于其上,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了法都要受到应有的追究。

简述法的基本特征1、法首先是为主体即个人和组织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

这是法首要的基础性的特征。

2、法是以国家政权已知形式存在的社会规范。

这是重要特征3、法是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主要依据的社会规范。

4、法是普遍的、明确的和肯定的社会规范。

5、法是以全身内力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

简述法的继承的原因1、法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独立性。

2、法是一种极为重要且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自然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也自然会表现出历史的连续性。

3、从历史的眼光来看,法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文明的一种表现形式,它的发展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文化积累过程。

简述法的形式的价值1、法的形式是区分法和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标志。

2、不同的法律的形式由不同国家机关或主体产生。

3、不同法的形式可以表现不同法律的效力等级4、不同法的形式适用于调整不同社会关系。

简述法律责任的免除情形1、时效免责2、不诉免责3、因履行不能而免责4、协议免责、辩诉交易免责5、自首、立功免责5、试论述立法种类的多样化1、从立法的主体上看。

2、从立法的效力等级和效力范围看。

3、从立法的内容看。

4、从立法的方式看试述法的渊源价值与良法美制的关系1、法的渊源的范围是广阔的,不是所有法的渊源都能转化为法,最基本的选择就是:把法的渊源向法的转化同形成良法美制结合起来。

2、从法的渊源中选择和提炼有关要素以形成法,不能脱离现实的的世界,去做徒劳的事情。

3、法的渊源的价值实现,其效果如何,同法所规定的制度是否属于应当由法调整的事项、是否适合人的行为密不可分。

4、善于把握不同法的渊源的特质或禀性,把这种特质和禀性同法的特质和禀性加以融合,也是法的渊源价值得以有效实现的一个保障。

5、法的渊源差不多都有可能被选择和提炼为相关这部提所需要的要素,以形成法和法律制度,从而能实现其价值。

6、从各种法的渊源中采集和提炼有关要素以形成法,还需要注意适度。

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主要区别1、调整的方式不同。

2、适用的范围不同。

3、发生效力的方式不同。

简述法的继承的主要内容1、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

2、反映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一般规律或基本规则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

5、人类在法律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成果。

3、凝聚法律实践的成功经验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

4、体现法的基本价值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

简述法的渊源价值主要价值在于法的形成方面。

1、法的渊源是某些法的直接来源。

2、法的渊源是某些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的来源。

3、法的渊源是某些法的精神品格、文化特色、社会特色、先进经验的来源。

4、法的渊源中的立法、行政、司法等进路性渊源,是法和法律制度得以形成的基本途径。

5、法的渊源也包含着使法得以形成、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根本动因。

为什么要对权力资源实行法律调控1、法治是一种以法为依据的社会调控方式。

2、权利资源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可以支配社会主体和其他社会资源的强制性力量。

3、法在法治国家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

试述法律论证理论 P498试述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特质1、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的基本内容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构成了法的内在机理3、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也是各部分法调整的重要内容简述法对经济的作用机制1、确立和维护基本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模式。

2、通过具体制度安排,激励和规制经济活动,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简述法的功能的特质及其意义1、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内在属性。

2、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稳定属性。

3、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应然属性。

简述社会法律监督中社会舆论的监督P548为什么说法的经世致用的学问1、经世致用是法学的特质所在。

2、从法学的对象、分科和方法看其经世致用的特质。

3、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看其经世致用的特质。

试述关于法的本质的若干论说 P891、神意论2、正义论3、理性轮4、自然轮5、权力论6、规范论7、历史论8、社会论试述法律文化的特征 P5611、传承性和变异性2、民族性和共通性3、时代性和超越性4、对抗性和融合性简述法律秩序的特征1、法律秩序是一种由实体性的制度和观念化的意志所合成的社会状态。

2、法律秩序是由法所确定和维护的,以一定社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表现出确定性、一致性、连续性的,具有特殊强制力的一种社会状态。

3、以法律规则、法定制度为纽带而形成而运行,是法律秩序不同于其他社会秩序的一个显着特征。

4、以权力和义务为基本内容是法律秩序的有一个特征。

5、法律秩序也以其具有确定性、一致性、连续性、稳定性和普遍性的特征,使它能够成为先进而富有效率的社会秩序。

6、法律秩序是以法庭、监狱、警察、军队这些特殊的国家强制力,所保障实现的社会秩序,因而是强悍而有力的。

简述法律和道德的区别1、归属的范畴不同2、产生的条件不同3、表现的形式不同4、调整的范围不同5、实施的方式不同6、发展的前途不同简述部门法的特征1、一个法的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各个部分法之间是相互协调一致的。

2、各个部门法又是相对独立的,它们之间的内容是相异的。

3、各个部门法的结构和内容基本上是确定的,但又是相对的和变动的。

4、部门法既有客观基础,也有主观因素,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

简述法律思维的内容和特征与法律职业的密切关系1、法律职业以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为基本前提。

2、法律职业以形式逻辑三段论推理为基础。

3、法律职业受时限和职业责任的约束而进行的思考和判断,具有不完全性。

4、法律职业以法律上的“相对真实”为认知依据。

5、法律职业判断结果具有非此即彼的明确性。

6、法律职业法律思维具有经验性。

试述完整的法和局部的法P75试述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融合1、在立法权的实际归属和法的形式方面,进入20世纪后,两大法系的差别逐渐缩小。

2、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了像欧洲共同体法这种兼有国际法和国内法特点的跨国法。

3、这种辩护并不能说明两大法系已趋于统一或必然统一,这些变化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两大法系区别。

简述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的区别合法行为—即主体的行为在内容和方式上都符合法的要求。

这种行为具有法的效力,是有效行为。

不合法行为是指没有法的根据的行为和违犯法的规定的行为。

属于不受法的保护的行为,也是法律上无效的行为。

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有哪几种有三种推理方法: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

1、演绎推理是从一般规律推出个别结论的逻辑推理方法,有假言推理、选言推理和三段推理。

2、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判断推出一般规律的推理。

3、类比推理是从特殊推出特殊的推理。

中国立法有哪些基本原则1、由观念向法律化和制度化的转变。

2、立法的宪法原则3、立法的法治原则4、立法的民主原则5、立法的科学原则。

简述法的起源的原因及一般规律法起源的根本原因:1、经济原因。

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

2、阶级根源。

社会会经济的发展引发阶级的出现。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1、法的起源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发展过程。

2、法的起源经历了痛道德和宗教由混合到分离的发展过程。

试述法、正义和法律争议1、法、正义、法律正义三者确有相当程度的重合和会通之处,它们都是一种规范,都为个人、组织、社会、国家提供行为标准和指明行为方向,都可以对一定的社会秩序、社会利益和社会关系发生影响。

2、法、正义、法律正义是三种不同的规范或事物:法是一种常见的制度规范;正义一种高层次伦理规范;法律争议,融合了法和正义两种要素,是制度规范和高层次伦理规范的结合。

3、法不仅有体现争议和保障人类进步的一面,也有泯灭正义和阻碍文明进步的一面,不少法非但不体现正义,相反还扼杀和泯灭正义为其目的。

试述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联系和相互转化1、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地位可以不尽相同,但法律关系所体现的权利和义务在总体上都是统一的。

2、无论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归属是否分明,都有大量的主题在事实上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二者兼而有。

3、有的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转化的。

简述法哲学的含义1、是用来指称那些注重以哲学方法研究法的基本问题、一般问题和共通性问题的专门学问,即和法理学并行的一种学问。

2、是被人们当做法理学的同义词来理解和使用的法哲学,其内涵和法理学大致相同,或者说是法理学的另一种说法。

3、是被用指称法理学中那些更注重伦理抽象或更注重以哲学研究问题的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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