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合集下载

学校财会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学校财会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工作连续性和安全性,规范财会人员交接程序,保障学校财务资产的合法、合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财会人员的岗位交接。

第三条财会人员交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交接准备第四条交接双方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财务部门提出交接申请。

第五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在接到交接申请后,对交接双方进行审核,确认交接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第六条交接双方应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交接双方分别对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财务资料进行整理、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二)交接双方对财务软件操作权限进行交接,确保交接后财务软件的正常使用。

(三)交接双方对财务工作流程、制度进行熟悉,确保交接后工作衔接顺畅。

第三章交接程序第七条交接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召开交接会议。

交接双方及学校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加,明确交接事项和要求。

(二)交接双方逐项核对财务报表、账簿、凭证等财务资料,确保账实相符。

(三)交接双方对财务软件操作权限进行交接,确认交接后财务软件的正常使用。

(四)交接双方对财务工作流程、制度进行交接,确保交接后工作衔接顺畅。

(五)学校财务部门对交接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交接确认书。

第四章交接责任第八条交接双方应明确各自责任,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一)移交方应保证所移交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隐匿、伪造、篡改。

(二)接收方应认真核对所接收的财务资料,对移交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交接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学校财务部门对交接过程进行监督,对交接双方的责任进行明确。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学校财务部门提出,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是为了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一套工作规范。

以下是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的一般内容:
1. 交接人员:交接人员包括交接接收人员和交接移交人员,其中交接接收人员是接手财务工作的人员,交接移交人员是将财务工作移交给接收人员的人员。

2. 交接前准备:交接移交人员应提前整理和归档财务文件、账簿、报表等相关材料,并准备清单明确要交接的内容。

3. 交接过程:交接接收人员应与交接移交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接,详细了解财务工作的情况和各项业务的执行情况。

双方应共同核对财务文件、账簿和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签署交接书或交接清单作为证明。

4. 交接内容:交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财务账簿和报表:包括总账、明细账、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
- 财务凭证和票据: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发票、收据等;
- 账户和存款信息:包括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微信支付账户、现金库存等;
- 合同和协议:包括财务相关的合同和协议,如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
- 其他财务文件和资料:包括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税务报表等。

5. 交接验收:交接接收人员应认真核对上述交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将验收情况记录下来。

在交接过程中发现遗漏或不合规的情况,应及时沟通、调整和补充。

6. 交接完成:交接完成后,双方应共同确认交接的时间和地点,并在交接书或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交接接收人员应负起责任,根据接手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继续推进财务工作。

以上是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学校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学校财务工作交接制度小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为了保障财务工作的连续性,明确交接双方的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遗留问题,我们制定了本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一、需要办理财务工作交接的情形1.财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财务工作交接,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2.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财务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财务工作交接手续。

3.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财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4.财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五项移交准备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财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尚未回复的事项,应予以答复处理。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财务凭证、财务账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财务资料和物品。

从事财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财务软件及密码、财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财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应将财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财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5.财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

财务人员交接由校长或党支部书记监交。

6.财务人员在进行工作交接时,由交接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

7.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面余额清点移交。

如发生账实不一致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

8.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该编制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调整表调节至相符,银行对账单的余额调整表必须经银行签证;未达账项,必须单证齐全或已在截止期后作财务处理。

9.财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10.各明细账户余额与总账及有关账户必须核对相符,各种财产物资账面数与实物要相符,如发生账实不符应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

学校出纳工作交接制度

学校出纳工作交接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出纳工作交接程序,明确交接双方责任,保障学校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出纳岗位的工作交接。

三、交接原则1. 坚持原则性,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完整、真实;2. 严谨细致,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3. 公正公平,明确交接双方责任;4. 及时交接,确保学校财务工作不受影响。

四、交接程序1. 交接准备(1)出纳人员离职或调动前,应提前一个月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交接申请;(2)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交接时间,并通知离职或调动出纳人员;(3)离职或调动出纳人员应将本人负责的财务工作完成情况向财务部门汇报,并对未了事项进行书面说明。

2. 交接内容(1)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财务资产;(2)各类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3)印鉴、支票、印章等财务用品;(4)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

3. 交接步骤(1)离职或调动出纳人员将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财务资产清点清楚,并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2)将各类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整理完毕,交由财务部门审核;(3)离职或调动出纳人员将印鉴、支票、印章等财务用品交由财务部门保管;(4)财务部门对离职或调动出纳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审核,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完整、真实;(5)双方核对无误后,签署交接确认书。

4. 交接监督(1)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交接过程,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2)学校审计部门对交接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交接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交接责任1. 离职或调动出纳人员应对交接内容负责,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完整、真实;2. 接管出纳人员应认真核对交接内容,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与离职或调动出纳人员沟通解决;3. 财务部门负责人对交接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交接过程的合规性。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合并财务交接实施方案

学校合并财务交接实施方案

学校合并财务交接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合并已成为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合并工作,确保财务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二、合并前的准备工作。

1. 确定合并目标,明确学校合并的目的和意义,为财务交接工作奠定基础。

2. 梳理财务数据,对合并学校的财务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和清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制定合并方案,根据学校合并的具体情况,制定合并方案,明确财务交接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

三、财务交接流程。

1. 资产清点,对合并学校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进行清点和评估,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 财务对账,对合并学校的财务账目进行对账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财务报表编制,根据合并学校的财务数据,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为后续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4. 财务档案整理,对合并学校的财务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便捷查阅。

四、财务交接的注意事项。

1. 保密工作,在财务交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2. 岗位责任,明确财务交接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分工,确保每个环节的负责人都能够履行自己的岗位责任。

3. 沟通协调,加强与合并学校的沟通和协调,解决财务交接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合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财务交接的验收和总结。

1. 财务验收,对财务交接工作进行全面的验收,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总结经验,对财务交接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之处,为今后的学校合并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六、结语。

学校合并财务交接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方通力合作,才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财务交接工作,为学校合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学校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人员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学校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财务部门全体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接。

第三条财务人员交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准确、真实。

第二章交接范围第四条财务人员交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财务档案资料;2. 财务凭证、账簿、报表;3. 财务软件及密码;4. 财务工作总结、计划及各类会议记录;5. 其他与财务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三章交接程序第五条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分为离职交接和调任交接。

第六条离职交接:1. 离职人员应提前一个月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交接申请;2. 财务部门接到交接申请后,应安排人员进行交接;3. 交接过程中,离职人员应向接任人员详细介绍财务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制度、业务流程、财务软件操作等;4. 交接完毕后,双方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并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七条调任交接:1. 调任人员应在接到调任通知后,及时与原岗位财务人员进行交接;2. 财务部门应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3. 交接过程中,调任人员应熟悉原岗位财务工作情况,并向原岗位财务人员请教相关业务;4. 交接完毕后,双方应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并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四章交接要求第八条交接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接,不得隐瞒、遗漏、篡改财务数据。

第九条交接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交接完成后,财务部门应将交接清单存档备查。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完成交接任务,工作交接质量高的财务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二条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造成财务数据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或者交接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财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范文(3篇)

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范文(3篇)

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范文1.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财务工作交接若干规定。

2.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在调动或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移交人员应及时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3.移交人员在编制移交清册时应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及有关资料、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实物等内容。

移交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操作确认。

4.单位撤消时,财务人员应会同有关人员办理财务事项清理工作,单位合并、分立,财务工作交接也应按正常工作交接手续进行。

5.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

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范文(2)第一部分:概述1. 为了确保中学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运作,特制定本交接制度,规范中学财务工作的交接流程。

第二部分:交接准备2. 当前财务工作负责人应提前通知继任者,并协助其了解工作内容和要求。

3. 财务工作负责人应整理相关的财务资料和文件,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部分:交接流程4. 继任者按照财务工作负责人的指导,逐项了解财务工作的内容和流程。

5. 财务工作负责人应详细介绍每个财务模块的操作方法,并提供相关的文档资料。

6. 继任者应亲自操作财务软件,熟悉账务录入、报表生成及其他财务工作的相关操作流程。

7. 财务工作负责人应向继任者介绍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并阐述中学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困难性。

第四部分:交接内容8. 财务工作负责人应向继任者全面介绍中学的基本情况,包括学校背景、财务预算、预算执行情况等。

9. 财务工作负责人应向继任者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账簿、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10. 继任者需要了解中学的收入来源和支出项目,以便更好地掌握财务管理情况。

11. 财务工作负责人应详细介绍中学的财务程序和制度,包括采购、付款、报销等财务流程。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5篇)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5篇)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一.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应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所交工作。

三.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财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帐目的,应当登记完毕,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同时填写好“帐簿经管人员一览表”。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票据、文件、其他财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实行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财务软件、财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材料、实物等内容。

五.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

一般财务人员交接,由财务主管人员监交;财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监交,必要时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六.移交人员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交接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七.财务移交时,还必须将单位财务重要事项等,向接收人详细介绍,对未了事项,应当写书面材料。

八.接收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财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财务记录的连续性。

九.办理交接时,对于财务凭证和有关资料以及库存现金、票据等,移交人不得封包移交,接办人不得封包接收和保管。

十.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2)是指财务人员在离职或调动之前,需要将自己的工作内容、相关资料和事项交接给新的财务人员,以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小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办理好财务工作交接,有利于保障财务工作的连续性,明确交接双方的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遗留问题。

为保证财务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需要办理财务工作交接的情形
1.财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财务工作交接,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

2.财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财务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财务工作交接手续。

3.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财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4.财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五项移交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财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尚未回复的事项,应予以答复处理。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财务凭证、财务账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财务资料和物品。

从事财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财务软件及密码、财务软件数据
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财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应将财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财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5.财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

财务人员交接由校长或党支部书记监交。

6.财务人员在进行工作交接时,由交接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逐项进行交接。

7.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面余额清点移交。

如发生账实不一致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

8.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该编制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调整表调节至相符,银行对账单的余额调整表必须经银行签证;未达账项,必须单证齐全或已在截止期后作财务处理。

9.财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10.各明细账户余额与总账及有关账户必须核对相符,各种财产物资账面数与实物要相符,如发生账实不符应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

11.所有印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等物品必须交接清楚。

12.财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及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
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13.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财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14.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