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法“本位”观
词本位语法

“本位”是政治经济学中的术语,指货币制度的基础或货币计算的标准。汉语语法学借用“本位”这个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语表示以什么为基础描写语法现象。词本位,又称词类本位,就是指以词法为重点,以词类为基础来描写语法现象的语法体系。马建忠的《马氏文通》就是这种体系的代表。
《马氏文通》是我国第一部有系统的汉语语法著作,1898年9月出版,正值西方词本位语法盛行之时。希腊语、拉丁语词形丰富,词的形态变化基本上可以表明词的语法类别以及词在句中的功用,加之词类与句子成分之间有比较简单的对应关系,词法描写清楚了,句法的内容也相应地交待清楚了。所以19世纪以前西方讲语法总是以词法为主,句法不受重视,许多句法现象都放在词法里讲,这是个古老的传统,从古代希腊语法、拉丁语法就是如此。可见《马氏文通》的语法体系,不是作者凭空想到的,而正是西方语法潮流影响的结果。马氏认为“各国皆有本国之葛琅玛,大皆相似,所异者音韵与字形耳。”因此,他主张依照拉丁语法来描写汉语,《马氏文通》的成书,正是他的这种主张的具体实践。全书共十卷,第一卷“正名”是通论,第二到第九卷讲词类,只有第十卷是讲句读(句法)的,这样的内容安排,正体现了《马氏文通》的语法体系是根据“西方已有之规矩”建立起来的典型的词本位语法体系。
有的语法学者认为,“《马氏文通》并非重词法而轻句法,因为讲词类,目的全在于讲句法,而且在讲词类中,也零碎谈及不少句读问题。纵观全书,此书本旨,不能不是专论句读的”,因此,《马氏文通》的语法体系不是词本位。我们觉得,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关于《马氏文通》的本旨,马氏自己也有过表述:“是书本旨,专论句读,而句读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句读焉。”马氏的上述设想确实是很好的,“只是实行起来未必能够如愿。我们知道,词类不仅占去全书篇幅的十之八九,而且实质上是书的核心部分,因而《马氏文通》并未做到‘专论句读’,仍然是以词类为纲的。”至于在讲词类中,也零星谈及不少句读问题,这种做法正和西方词本位语法著作把许多句法现象放进词法里讲解是一脉相承的。
汉语语法的本位研究

汉语语法的本位研究汉语语法的本位研究汉语语法本位研究是汉语研究中最古老、最重要的部分,历史上也是汉语语言发展的基础。
它的研究集中在语言学的一个主要特征,即描述语言的语法,这是语言研究的基础。
一、概述汉语语法本位研究的目的是描述汉语的入门级规范和语言习惯,以及与汉语有关的对话等。
它的内容包括汉语的词汇和语法,特别是句子的结构、词序、动作形式、逻辑关系以及表达方式等。
汉语语法本位研究包括早期汉语语法系统的建构和汉语句法结构的分析,以及随后研究者对汉语语法系统的展开和完善的探讨。
二、汉语语法体系的建构汉语语法的本位研究始于汉语语言体系的建构,其本质上是一种形式理论。
它通过对汉语结构、词语和句子顺序进行描述,着眼于语言形式,给予了一种性质上以形式为中心的语言系统。
汉语语法本位研究以古代汉语语篇《尔雅》为基础,构建了凛然有序、甚密语言系统。
三、汉语句法结构分析随着汉语体系的建立,汉语语法本位研究本质上也是一种语义分析,它把重点放在汉语语义的句法结构上,来分析汉语句子与语句间的女体表达。
这一研究阐明了不同语法分析方法,可以将汉语句法结构分析划分为按范畴分析、按意义分析和按功能分析。
四、汉语语法的完善汉语语法按划分的研究内容,进一步展开了对汉语语法的完善。
汉语语法本位研究以形式语法为体系,发展出不同的汉语语法理论,以提高汉语语法表达质量,完善汉语语法体系。
五、总结汉语语法本位研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汉语研究,它对于全面认识和理解汉语语言有重要意义。
它以形式为中心,关注汉语语法结构和句子习惯,努力使汉语语法体系变得更加完善和准确。
汉语语法的本位研究将为汉语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语法分析的五个本位观

评析现代汉语语法分析的五种本位观“本位”的意义提出“本位”的学者们的出发点主要是:以语法中的某一单位作为研究的基础,通过该基础单位的研究来解释其它各级语法单位。
其它各级语法单位的解释都建立在对基础单位研究的理论基础上。
作为基础研究的单位就取得了研究“本体”的地位。
作为“本体”的研究对象,在理论上要求应该尽可能地与其他研究对象保持内部结构的一致性,或者该基础单位的某一属性或功能可以和其它语法单位保持一致,使得其它语法单位能够通过对该基础单位的解释而得到本质上的解释。
在现代汉语语法学史上,比较有影响的几种本位观及明确提出研究本位理论的代表人物分别是:1)马建忠的“词本位”;2)黎锦熙的“句本位”;3)朱德熙的“词组本位”;4)徐通锵的“字本位”;5)邢福义的“小句本位”。
1.马建忠的“词本位”马建忠是中国历史上建立严格意义上的汉语语法理论的第一人。
其《马氏文通》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开创中国语法学理论的意义。
但是,《马氏文通》的理论体系基本上是模仿西方传统语法的理论模式建立起来的。
这一理论系统的基本特征便是词本位。
《马氏文通》并没有声明它的语法本位观念,说它是“词类定位”,乃后人对其语法体系的一种认识。
词本位的观念在西方语言学研究中产生,是相当自然的结果。
拉丁语的基本特征便是,词在形态上有严格的标记或变化标记。
首先所有的词类都可以根据是否有形态变化分为两类,有形态变化的是实词,没有形态变化的是虚词;再在有形态变化的词类中将能够变格的分为一类,将能够变位的分为一类,既能变格又能变位分为一种。
在能够变格的词类中,又可以根据其句法功能,分为名词和形容词。
所有的这些有形态变化的词都有特定的句法功能,它们的句法功能就是通过它自身的形态变化来实现的。
因此,在这些有丰富的形态变化的语言中,只要了解词的形态变化规则,也就能了解它们的句法功能。
所以,在西方传统语法理论中,“词法”是最为重要的部分。
《马氏文通》以词类(字类)为纲来建立它的语法系统,洋洋十卷,除《正名》一卷外,八卷讲“字”,一卷论“句读”。
现代汉语规范化的规则本位和语用本位

讨 论现代汉语规范化的规则本位和语用本位□施春宏一 规则本位存在的问题长时间里,我们的现代汉语规范化的主导意识就是“规则本位”,将静态的规则作为规范的标准,根据描写制定出的已有规则来对待语言运用中出现的语言现象,尤其是新出现的、多样化的、不同层次的语言现象。
规则本位具有代表性的做法就是“匡谬正俗”。
吕叔湘、朱德熙先生的《语法修辞讲话》从实践上开辟了一条匡谬正俗的现代汉语规范化的道路,对我国现代汉语规范化起着里程碑式的作用。
它推荐了语言表达方式,普及了语言基础知识,提高了语言运用水平,强化了语言规范意识。
这是解放初期特定的社会需要和历史条件下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然而,随着社会条件的发展,我们的规范认识并没有大的发展,渐渐地将匡谬正俗当成现代汉语规范化的最为重要的途径和方式,甚至是惟一的途径和方式。
语言的功能表达被忽视了,语言的交际性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这样,便将复杂的、生动活泼的语言生活简单化、整齐划一化了。
具体说来,现代汉语规范化的规则本位的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规范化简化为语用批评。
我们在回顾这半个世纪的现代汉语规范化时(参看施春宏1994),发现我们的规范化工作是以批评为主导的。
这必然容易导致对新现象的批评、对来自下层的用法的批评、对外来用法的批评、对非普通话语言社区(包括方言)用法的批评、对多样化的批评。
可以说,有时我们对不合乎我们制定的规则的“异己”成分和现象习惯于棒喝,缺少实事求是的分析态度。
我们的规范化有时缺少辩证的逻辑思考,过分看重已知的语言规则的作用,何况有时我们描写的某些规则并没有揭示语言现象的本质,有时只是揭示了某一层面的规律,对别一层面或更大的层面考虑得不够。
如对程度副词修饰名词(主要是抽象名词)这一极具学术性的现象,我们始终很难认同,理由是汉语中名词不能受副词修饰。
而赞成的意见也要强调这里的名词是临时性的修辞用法,或者归结为词性活用、“名形化”,或者干脆承认这类名词已经成为兼类词了。
现代汉语语法特点和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观

现代汉语语法特点和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观作者:孟冬梅来源:《文学教育下半月》2015年第11期语法研究的宗旨是探索语法形式与语法关系意义两者的条件联系,也就是什么样的语法关系意义在哪种条件下通过什么样的语法形式呈现出来;反之,什么样的语法形式在哪种条件下通过什么样的语法关系意义呈现出来。
该条件联系在理论上表现出一种预测性。
优秀的语法理论必须以这些条件联系为基础建造出一个简洁且内部一致的统一框架,所以它可以对不同角度的语法现象和形式给出较为一致的答案。
1现代汉语语法特点1.1现代汉语语法的一般样式现代汉语的语序归类于SVO型语言,其语法通常是:句子成分的排列通常是按主语在前,谓语紧随其后,宾语最后的顺序进行的,名词放在定语之后,状语处于动词与形容词之前,谓语置于补语以前。
平时的书面语里,“的”代表的是定语,“地”代表的是状语,而“得”代表的则是补语,三者全部都处于定语、状语以及补语之后,但是口语中是不分这三个de的。
现代汉语的补语不同于其它语言,它具体的刻画了一般谓语动词和谓语形容词,尤其是句子中的主语和宾语等,补语都有一个相同点,那就是谓语主要想表现的行为都在事情发生之前。
语言学家们把这种情况称为现代汉语原则的时序性,也就是现代汉语里所说的用来阐明谓词性定语、状语以及连谓句里面许多谓词先后排列所遵守的时间顺序的规则。
1.2现代汉语的基本单位语言学家一般把语素、词、短语和句子作为平时用的四个基础单位,它在现代汉语的探究里有许多失误。
因为现代汉语里的音节一般是和语素相应的,因此在语言单位里,简单的词和词之间的界限是非常清晰的,然而合成词与单纯词却恰恰相反,汉语拼音中的词在写法上连接起来时的问题是非常明显的,相对词的范畴,短语的范畴也很清晰,跟短语相比,比之稍大的单位句子的范畴比较模糊,所以现代汉语句子在使用标点符号时具有较强的任意性特征。
2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观2.1马建忠的“词本位”按严格意义来说,马建忠创办了汉语语法理论,是中国史上的创始人。
现代汉语语法特点和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观

现代汉语语法特点和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观首先,现代汉语语法中存在着严格的词序规律。
汉语是以词序为主要特征的语言,一般采用主谓宾的顺序,即动词一般位于句子的谓语位置,而宾语则放在动词之后。
这种词序规律在汉语中十分严格,通常不允许改变。
此外,现代汉语语法中还有一些其他的词序规律,如论元结构、反身结构、主题化结构等,都对汉语句子的词序产生一定的影响。
其次,现代汉语语法注重语义的准确传达。
汉语是一种主观性和暧昧性比较强的语言,意思往往需要通过上下文来理解。
为了准确传达语义,在现代汉语语法中,词语的搭配和修饰往往非常重要。
例如,名词前的形容词需要与之搭配,动词后的副词或者趋向补语需要与之修饰,等等。
这些规律在现代汉语语法中被广泛研究,并被视为汉语的基本语法特点之一再次,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注重语用功能的发挥。
语用是指语言在交际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包括信息传递、言外之意、语体等。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不仅注重句子结构和词序规律的研究,还关注句子的功能和用途。
例如,现代汉语语法中研究了不同类型的句子,如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它们在语义和语用方面都有所区别。
同时,还研究了语气、语态、时态等语法现象,这些都与汉语句子的语用功能密切相关。
最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重视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
随着语言学的发展,语法研究已经从分析观念和语言规则的角度转向了实证研究方法的应用。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借助语料库、数据统计和实验等方法,实现了对大规模语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这些数据的实证研究有助于更客观地了解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律,揭示其内在的规律性和变异性。
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位观是指研究者以语言使用者的角度来看待语法问题,并关注语言与人类认知和社会文化的关系。
这种观点强调语法的实用性和功能性,即语法规则应该能够帮助语言使用者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他人的意思。
从本位观的角度来看,语法规则的形成和变化与语言使用者的认知能力、思维方式和社会背景等密切相关。
语法本位

3、汉语以“ 字”为基础的结构序列是: 字——字组——句子,其中不能分解的字组又叫“辞”,可 以分解的字组叫“块”。 4、汉语以“临摹性”原则为编码基础。(见3,p10有一些 说明)
4、汉语的句子结构框架是“话题——说明”(见2) 可以作为结构框架来考虑的除了“ 主语一谓语” 之外,
还有“ 主位一述位” 和“ 话题一说明” (topic 一
(2)基本句法分析方法很难实施。如: ①字类和结构的问题:由字而组成字组,我们能否建立 起一套语义规则来加以控制,或者说,哪些字可以构成字组, 哪些字不能构成字组,其间遵循什么样的语义规则。 试比较“金手镯”和“金鱼”的组合。 ②向心字组、离心字组的划分及核心字组的确定: 棒球(向心字组)
二、语法本位
“本位”原为金融学术语,指货币制度的基础或货币计算的标准,汉语 语法学借用来表示以什么单位为基础来描写语法现象,构建语法系统。
三、各种语法本位的基本内容 对“本位”的不同选择主要取决于学者对现代汉语基本单位的认识及各 自不同的理论背景。 在现代汉语语法学史上,几种比较有影响的本位观及其代表人物分别是: 1、马建忠的“词本位(词类本位)”,代表著作《马氏文通》;
(4)单凭意义进行语法分析,给后来的研究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句本位(句成分本位) 以黎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1924年)为代表。 1、作者:
黎錦熙(1890—1978),字劭西,湖南湘潭人,幼读经书,1911年,毕 业于湖南优级师范史地部。1915年应聘到京,先后在国语讲习所、北京高等 师范、女高师任教。1920年起,在北京高师国文系率先讲授“国语文法”, 经几年教学实践,归纳白话文学作品和日常口语中的语法法则,写成《新著 国语文法》。 2、背景: 以J.C.Nesfield的《英语语法》(English Grammar Series)为蓝本。 3、主张: 句本位的文法,退而分析,便是词类的细目,进而综合,便成篇章、段 落的大观。 ——《新著国语文法· 引论》 4、要点: (1)以句子为基点进行语法分析。 (2)“依句辨品”的词类观。 (3)句法分析采用中心词分析法。
句本位的汉语语法体系,是黎锦熙

句本位的汉语语法体系,是黎锦熙句本位语法句本位的汉语语法体系,是黎锦熙先生在《新著国语文法》的《引论》里提出来的。
黎先生认为,《马氏文通》及其以后的语法著作所采用的词本位语法,不适用于汉语。
他指出:“仅就九品词类,分别汇集一些法式和例证,弄成九个各不相关的单位,是文法书最不自然的组织,是研究文法最不自然的进程。
”于是他提出,要打破模仿西方葛琅玛的词本位语法,建立以句子为中心的句本位语法。
所以他在《新著国语文法》一开卷便说:“诸君知道近来研习文法的新潮流吗?简单说,就叫做‘句本位’文法。
”黎先生提出的句本位语法,内容非常丰富,但其主要特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依句辨品”的词类观。
黎先生给词分类,一方面依据意义,他说:“就词在语言的组织上所表示的各种概念,分为若干类,叫做‘词类’。
”在具体给词归类时,则主张依据词的句法功能,这也正如他自己所说,“国语的词类,在汉字的形体上无从分别,……还须看它在句中的次位、职务,才能确认这一个词是属于何种词类。
”并进而概括为,“凡词,依句辨品,离句无品”,“品”就是词类。
按照“依句辨品”的办法,作主语、宾语的是名词,作述语的是动词,作名词附加语的是形容词,作动词、形容词附加语的是副词。
比如,“快车”的“快”是形容词,“快车”的“快”是副词,“快容易出错”、“他怕快,不怕慢”的“快”又成了名词。
可以看出,在句本位语法体系里,词类从属于词的句法关系,词类和句子成分是一一对应的,同一个词,只要充当的句子成分不同,它的归类也发生了变化,这样词类就成了十分灵活的分类,其结果只能是词无定类。
2、中心词分析法。
在句本位语法体系里,句子是由词组成的,词进入句子后就转化为句子结构成分,即句子成分。
《新著国语文法》把句子成分分为:主语和述语(相当于《暂拟》的谓语),是主要成分;宾语和补足语,是述语的连带成分;形容词性附加语(定语)、副词性附加语(状语),是附加成分。
分析句子时,首先要确定两个主要成分,主语和述语,也就是中心词,然后再找出连带成分和附加成分,……这是传统语法析句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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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仅以《“句本位”的文法和图解法》作 《引论》的标题,而且在《引论》中开言 便说: “诸君知道近来研习文法的新潮麽?简单说, 就可叫做‘句本位’的文法。” • 并且在1951 年的《今序》中称“《新著国语文 法》的优点就在于把‘句本位’做中心,把组 成句子 的六种成分做出发的重点”。
• 《新著国语文法》虽然用“句本位”作为其 “语法思想的标语”,但仔细推敲,它 所谓的 “句”并不是句子,而是句法。《新著国语文 法》“特重句法”,以句法结构为视点进 行语 法分析。句子成分在其语法系统中具有特殊的 地位,一个句子首先要分析出若干句子成 分, 然后根据句子成分来确定词类,“以句辨品”。 因此准确地说,它应是“句成分本位”。
• 此外,句子也不能作为基本单位,因为 • 1)句子不一定就是主谓句; • 2)小句和词组是重合的; • 3)汉语中句子和词组的界限不好划分,句子本 身的界限过于松散,句子没有语法上的形式标 志,确定句子也不容易(陆俭明,1993)。 • 马庆株认为,汉语中最小的单位和最大的单位: 语素和句子都不能作为基本研究单位。因此, 研究只能选择词和词组作为基本单位。
• 从马建忠到朱德熙,都是在用“印欧语的眼光” 来看待汉语,因而其语法体系很难 解决汉语的 问题。“字”,是“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 对应物,是最小的句法单位,具有“结 构简明、 语法功能模糊、表义性突出”等特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字”通过结合构成字组,或为“固定字组”, 或为读为句。从徐通锵对“临摹性原则”的肯 定和较多引用戴浩一的时间顺序原则等来看, “字本位”不但受到中国古代语言研究和赵元 任后期学术观点的影响,而且也从当代的功能 语法那里受到启发。
• 小句中枢说认为小句处于汉语语法系统的中枢 地位:小句所具备的语法因素最为齐全, 小句 跟其他语法实体都有直接联系;小句能控制和 约束其他语法实体,因而成为其他语法实 体所 从属所依托的核心,并由此产生了小句成活律、 小句包容律和小句联结律等“小句三律”。
• “中枢”也许与“本位”的含义有所不同,但 也有相近、相通乃至相同之处,因此,不 妨也 看作是一种“本位”说。“小句中枢说”是在 对汉语语法的深入考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并 且有着篇章语言学的背景,也特别明显地受到 了结合语用、语义研究语法的当代学术思潮 的 影响。
• 传统上语法分为词法和句法两部分。对于形态 发达的语言来说,词法(特别是构形法) 控制 着句法,把词类作为语法本位显然有较多的合 理性。但是,形态不发达的语言不是词法 控制 句法,而是句法控制词法,所以对于形态不发 达的语言来说,“词”显然不是或不宜作 为语 法的本位。《马氏文通》开创了汉语语法学, “导后人以先路”,功不可没,但是它从西 洋 语法“葛郎玛”中所借引来的“词类本位”观 念,显然不大适合汉语这种非形态语言。
(四)徐通锵的“字本位”
• 徐通锵的“字本位”早在 1991 年发表的《语 义句法刍议》中已见端倪,但真正张帜则 是 1994 年连续在《世界汉语教学》发表的《“字” 和汉语的句法结构》和《“字”和汉语研 究的 方法论》两篇大块论文。
• 徐通锵认为:汉语是以“字”为基本结构单位、 以临摹性(Iconisity)原则为编码基础、 可 以用“话题-说明”(Topic-Comment)进行结 构框架的分析或表述的“语义型语言”,印 欧 语是以词为基本结构单位、以“主语-谓语” 为结构框架的“语法型语言”,两种语言很 不 相同。
• 不同的学者对“本体”有不同的选择,这主要 取决于学者对现代汉语基本单位的认识角度以 及各自不同的理论背景。
• 在现代汉语语法学史上,比较有影响的几种本 位观及明确提出研究本位理论的代表人物分别 是: • 1)马建忠的“词本位”; • 2)黎锦熙的“句本位”; • 3)朱德熙的“词组本位”; • 4)徐通锵的“字本位”; • 5)邢福义的“小句本位”; • 6)马庆株的“复本位”。
汉语语法“本位”观
“本位”的意义
• 提出“本位”的学者们的出发点主要是:以语 法中的某一单位作为研究的基础,通过该基础 单位的研究来解释其它各级语法单位。其它各 级语法单位的解释都建立在对基础单位研究的 理论基础上。作为基础研究的单位就取得了研 究“本体”的地位。
• 作为“本体”的研究对象,在理论上要求应该 尽可能地与其他研究对象保持内部结构的一致 性,或者该基础单位的某一属性或功能可以和 其它语法单位保持一致,使得其它语法单位能 够通过对该基础单位的解释而得到本质上的解 释。
• 并且,也不能从这两级单位中任意选取其中的 一个作为本体,应该既讲词,也讲句子。抓住 词,可以向语素推演,抓住词组可以向句子推 演。词法和句法平行。如果我们弄清楚了词构 成词组的规则,弄清楚了词组构成句子的规则, 那么语法的问题大体上也就清楚了。
• 在形态较为发达的语言中,句子成分同词类大 致说来是一一对应的,把词类辨别清楚了, 句 法的问题也就大致解决了;反过来,把句子成 分划分好了,词类的问题也就没有太大问题 了。
• 因此,句成分本位和词类本位一样,比较适宜 于处理形态较为发达的语法现象。但是, 汉语 的形态很不发达,句子成分同词类不是一一对 应的关系,而是交叉关系,或如陆俭明 (1993) 所说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因此,以句子 成分为本位难以较好解决词类问题, “离句无 品”这种句成分本位的必然产物多为人诟病, 便是明证。
(五)邢福义的“小句中枢”
• 在 1994 年华中师范大学语言学研究所的一次 学术报告会上,邢福义提出了“小句中枢” 说, 1995 年他在《小句中枢说》一文中对这一主张 作了全面的阐述,并在 1997 年 1 月由东 北 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汉语语法学》中实践 了这一观念。《汉语语法学》近 40 万字,专 为纪念《马氏文通》问世 100 周年而作。作者 在《导言》中明确指出“本书的语法系统,是 ‘小句中枢’语法系统”。
(六)马庆株的“复本位”
• 马庆株认为,只承认某一级语法单位是基本单 位的语法体系是单本位语法(马庆株,1998, 2002),与之相对的就是“复本位”。马庆株 主张采用复本位。他所主张的复本位指的是: 词、词组两级单位。语素不能作为基本单位, 因为语素是为了分析词的内部结构而分出来的 单位,更为重要的是它不是一个句法单位,不 能直接作为句法成分。
• 同年,很富影响力的《语法讲义》出版。《语 法讲义》是以“词 组本位”的观念为指导建立 的一个有特色有影响的语法体系。
• “词组本位”同句成分本位一样,也是把语法 研究的本位放在句法中。但是,与黎锦熙 不同 的是,它把本位定在词组的句法结构上,而不 是句子成分上。这种处理比较适合汉语的 词类 与句法成分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这一特点,克 服了“词无定类”、过多的“词类转化” 等弊 端,对汉语语法的研究,对揭示汉语的语法特 点,都具有重要价值,而且至今仍在发生 着重 大作用。
(三)朱德熙的“词组本位”
• 朱德熙虽然在 1985 年发表的《语法答问》中 才正式提出“词组本位”,但是在其前的一 些 著述中已进行了较多的理论阐述和实践。
• 1982 年,朱德熙发表了《语法分析和语法体 系》, 明确反对把一切句法结构的分析都附丽 在句子模型上进行的“句本位”语法观,指出 “汉语 的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 本一致”,“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把 各类词组的 结构都足够详细地描写清楚了,那 么句子的结构实际上也就描写清楚了”,因此 “有可能在 词组的基础上来描写句法”。
(二)黎锦熙的“句成分本位”
• 1924 年,黎锦熙的大著《新著国语文法》出版。 《新著国语文法》是以 J. C. Nesfield 的 《英语语法》(English Grammar Series)为 蓝本、以“句成分本位”观念为指导建立的一 个 旨在描写白话文的语法体系。黎锦熙明确提 出要打破“词类本位”的文法,倡导“句本位” 文法。
• 其他语法学家没有提出本位的问题并不代表他 们没有自己的本位观,实际上,本位的问题或 多或少、或有意识或下意识地存在于语法学家 的研究中。
(一)马建忠的“词类本位”
• 1898 年《马氏文通》的问世,标志着中国语法 学诞生。《马氏文通》并没有声明它的语 法本 位观念,说它是“词类本位”,乃后人对其语 法体系的一种认识。《马氏文通》以词类(字 类)为纲来建立它的语法系统,洋洋十卷大作, 除《正名》一卷外,八卷讲“字”,一卷论 “句读”。
• 当然,篇幅的多少还只是其本位观念的表象, 但从本质上看,《马氏文通》也是通 过对词类 的详细论述来讨论句读的。论句读是其目的, 但词类是其观察、研究语法的起始点, 是其语 法体系的本位所在。正如《马氏文通·例言》 所说:“是书本旨,专论句读,而句读 集字所 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 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夫句读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