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教学内容
小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入校安全管理1. 学生实践出校时,应向家长请假,并提供详细的实践计划。
2. 学校将会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进行登记管理,确保学生离校的安全。
3. 学生在离校前需向班主任交代自己的安排和联系方式。
4. 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时,要求佩戴学生证,并确保学生证的完好。
二、离校安全管理1.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应提前告知家长实践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 学生出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 学生不得随意接受陌生人的提供的食品和饮料。
4. 学生离校后,要随身携带紧急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三、旅途安全管理1. 学生实践期间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避免食物中毒或肠胃病。
2. 学生在参观景点时,不得离开集体,禁止随意进入危险区域。
3. 学生要保持与队友的密切联系,不得独自行动。
4. 学生不得擅自购买或使用危险物品。
四、住宿安全管理1. 学生住宿期间要保持房间的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2. 学生不得滋扰其他住宿同学,保持宿舍的安静。
3. 学生住宿期间要遵守宿舍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间布置。
4. 学生离开宿舍时,要确保门窗关闭,并妥善保管个人物品。
五、返校安全管理1. 学生返校时,要注意班车或公共交通工具的安排。
2. 学生回到校园后,要向班主任汇报社会实践过程和收获。
3. 学生返校后,要整理和归还借用的物品,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
4. 学生返校后,要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向家长汇报返校的情况。
六、应急处理1. 学生在实践中遇到紧急情况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向指导老师求助。
2. 学生遇到人身或财产安全威胁时,要第一时间拨打紧急电话报警。
3. 学生在实践中遇到健康问题或意外事故时,要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
4. 学生要遵守学校的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理指南,参与演练和训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小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
学校和家长要共同关注学生的社会实践安全,定期检查和更新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全面培训,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实习的规章制度内容

安全实习的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习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实习生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导,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实习生应了解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减少或更改。
第四条实习生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不得擅自处理或者漠视问题。
第五条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酗酒喝酒、吸烟和涉嫌违法犯罪等行为,如有违反纪律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六条实习生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实习生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按时完成任务。
第八条实习生应保护环境资源,节约用水用电,保护公共设施,不得在无关场所随意乱扔垃圾。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穿着符合规范的工作服,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穿戴夸张服饰或带有危险性的饰物。
第十条实习生在工作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生产作业规定,不得在未经培训的情况下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第十一条实习生在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注意安全用电,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安全性,确保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实习生在搬运货物时应注意力集中,不得擅自搬运过重货物,避免因搬运过重导致身体受伤。
第十三条实习生在高空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严禁私自攀爬或者趴行,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
第十四条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内禁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违章施工,不得擅自拆卸机械设备。
第十五条实习生在参加集体活动时应听从组织安排,不得擅离队伍,严格遵守活动纪律。
第十六条实习生在旅行中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酒后驾驶或者超速行驶,务必遵守交通规则。
第三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七条实习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保持冷静,不得恐慌,根据应急预案迅速行动,并向领导汇报。
第十八条实习生在发现火灾、泄漏等危险性事件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警,并协助疏散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4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实践性学习和实习的一种教育形式。
为了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1. 实习单位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学生正确使用。
2. 学生要参加实习前的安全培训,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实习单位要对学生实行严格的管理,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高风险的工作,或者超出学生的实际能力范围的工作。
4. 实习单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实习场所、设备和环境的安全性,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 实习单位要建立学生实习期间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6.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和安全问题,并及时解决和处理。
7. 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安全意识,主动参与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自觉保护自己的安全。
8. 学生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和反馈实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共同解决和改进安全工作。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实际执行时还需根据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管理。
同时,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加强合作,共同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实习环境。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2)学生顶岗实习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实践活动,有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然而,学生顶岗实习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需要有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份____字的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全校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重要目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环境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习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承接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和学院内进行实习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少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伤害。
第四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的法定义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必须为所有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实习环境和必要的工作保护措施。
第二章实习单位的义务第五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在实习开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和安全风险,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学生安全参与实习活动。
第八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和技能培训。
第九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条学生顶岗实习公司或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危险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学生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享有与实习单位员工相同的劳动权益和待遇,包括工资、休假等。
第十二条学生参与顶岗实习前应当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和安全风险,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实习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危险情况,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学生在实习期间有权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大学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大学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使实习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根据《实习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实习安全要求第二条树立“安全第一”理念,重视实习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三条落实安全责任制,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学院结合学生实习工作岗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及时清查各种安全隐患,采取整改措施,做到预防为主。
第四条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校企齐抓共管,全方位做好学生实习安全工作。
第五条学院、实习单位、实习学生三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实习过程的安全管理第六条实习是教学功能在实习单位的延伸,学校和各学院要履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配合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
第七条实习期间,学生要接受学院和实习单位的教育与管理,明确自己的实习任务,明确自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学生必须遵守和服从实习单位的纪律及管理,遵守一切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学生实习的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工作环境。
第九条在实习前,学院统一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1年。
实习前已正式退学、参军、借读者,休学、退学,但未办理正式休、退学手续者,学院不予购买实习责任保险,若发生意外事故,学生个人承担责任或后果。
第十条出现如下事件、事故,学生个人承担责任或后果:(一)实习期间,学生未在学院安排的实习单位发生的意外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二)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单位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三)实习期间,上、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
或实习下班后、放假等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四)实习期间,无故与学院和实习单位失去联系而发生的意外事故。
第四章实习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实习期间,学生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应在第一时间向承保公司报案,同时通知家长、学院负责人和实习单位,并尽快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学院和有关部门领导、实习指导教师或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做好协调工作。
学生见习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见习、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见习、实习安全管理,保证学生在见习、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见习、实习前的安全管理1.见习、实习前,各学院应了解校外见习、实习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并与见习、实习单位就学生见习、实习安全问题进行协商。
2.见习、实习前,各学院应对见习、实习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了解见习、实习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规章,敦促学生执行见习、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强调劳动安全防范,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同时要与学生保持联系以便及时化解安全隐患、处理安全事故。
二、校外见习、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1.学生校外见习、实习期间应珍惜时间,积极钻研业务,不做与见习、实习无关并有明显安全隐患的活动。
2.学院应提醒见习、实习单位对见习、实习学生进行有关的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生产安全等教育或培训。
3.进行校外见习、实习的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实习单位的组织纪律,服从见习、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劳动规程实训,确保劳动安全。
若因违反见习、实习纪律和安全规程的要求而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或按见习、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的应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4.见习、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见习、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防止见习、实习中发生意外事故。
5.见习、实习学生是具有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见习、实习单位、学院应不断教育、督促学生工作之余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告诫学生工作时间以外必须遵守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对于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要自己承担责任。
6.在外地分散见习、实习的学生,学院要指定专人与之保持联系并做好见习、实习情况记录。
三、安全事故的责任鉴定与处理1.学生校外见习、实习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见习、实习管理规定执行。
实验中学学生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中学学生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实验中学学生参加实习、实践活动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实习、实践活动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实习教师等为成员,全面负责实习、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2.各部门、年级组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实习、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实习、实践活动前,学校要组织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4.学校要与实习、实践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三、实习、实践活动安全管理1.实习、实践活动要严格按照教育教学计划进行,不得擅自更改实习、实践活动内容、地点、时间。
2.实习、实践活动要实行班主任或实习教师带队制度,确保学生在实习、实践过程中的安全。
3.实习、实践活动期间,带队教师要全程关注学生动态,确保学生遵守实习、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不从事与实习、实践活动无关的违法违纪行为。
4.实习、实践活动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5.实习、实践活动期间,学生要遵守实习、实践单位的消防安全规定,不使用明火,不私拉乱接电源,确保消防安全。
6.实习、实践活动期间,学生要遵守实习、实践单位的生产安全规定,不违规操作设备,不冒险作业,确保生产安全。
7.实习、实践活动期间,学生要保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共设施。
8.实习、实践活动期间,学生要遵守社会公德,遵循文明礼仪,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
四、事故处理1.实习、实践活动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学校要迅速报告上级部门,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3.学校要积极与家长沟通,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共同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
4.事故处理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及时结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学校实习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实习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实习活动,包括校内实习、校外实习以及顶岗实习等。
第三条学校实习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实习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实习基地进行考察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三)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四)组织开展实习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五)定期检查实习安全管理情况,对实习基地进行监督。
第五条各学院设立实习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安全教育;(三)对实习基地进行考察和评估;(四)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五)定期向学校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实习安全管理情况。
第三章实习安全教育第六条学校应将实习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在实习前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实习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三)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四)应急处置与自救互救;(五)实习基地相关安全制度。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实习安全教育讲座、模拟演练等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实习基地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实习基地的考察和评估,确保实习基地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三)具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施设备;(四)具有专业的安全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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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顶岗实习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依据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期内基本在校外进行生产性实习活动,而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学院各系、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管理必须延伸到校外学生顶岗实习点。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院各系、各专业、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院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院顶岗实习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条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顶岗实习前有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习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第六条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第七条在按顶岗实习操作规程、顶岗实习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个顶岗实习岗位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八条学生顶岗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院与各院、系二级负责制。
由教务处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各院、系及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教务处职责
1.研究制定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顶岗实习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
3.成立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巡查组,代表学院负责顶岗实习的安全巡查工作。
4.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教学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5.负责督查各院、系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院、系职责
1.各院、系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单位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实习活动的安全、有序、规范。
2.负责学院有关安全规定的落实、本单位实习相关安全管理细则的制定、实习指导教师的安全管理培训及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就学生安全实习工作进行协调、沟通。
4.负责检查本系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5.负责实习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和一般性突发事故的处理。
第十一条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是顶岗实习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指导教师代表学院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院、系领导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
3.指导教师安全工作要求
(1)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应变技能,才能指导学生的顶岗实习教学。
(2)学生校外实习出发前,应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编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男、女生混合编组,尽量避免女学生单独编组,同时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应变能力。
(3)到达实习单位,组织实习学生了解实习单位所在地及食宿场所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察看安全通道,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4)必须本着“预防为主,安全为首”的原则,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
顶岗实习期间,至少每半个月要与实习学生联系一次,强调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实习单位在提供对口的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落实具体顶岗实习任务的同时,需做好实习学生的入厂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企业指导教师有对实习学生岗位安全操作等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第四章实习学生安全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安全纪律要求
1.自觉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和有关纪律及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认真接受老师及用人单位的教育和管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加强自我管理,不做违法违纪的事,确保顶岗实习安全进行。
2.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在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并有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在场,方能操作该设备。
3.校外集中顶岗实习学生应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带队,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宜在有安全隐患处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或单独进行活动,外出应报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返回。
若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后果自负,学院不承担责任。
4.外出实习期间,必须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及习惯,避免与当地群众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做到宽容与谦让;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不得单独在外留宿、闲逛;必须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随时注意身边的安全,并及时提醒其他同学注意安全。
5.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参与非法的娱乐活动或从事与顶岗实习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违规用电;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或者无专业救护人员的场所游泳等。
6.顶岗实习学生必须每半个月内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安全等情况,如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指导教师、院、系报告。
学生无故离岗,实习小组组长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情况。
7.凡违反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不承担责任。
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8.学生在非学院安排的实习中,在放假期间,在学生自行上下班、离厂(校)、返厂(校)途中等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可协助处理,但不负安全责任。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当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时,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企业有关负责人、实习小组组长等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事件快速作出处理,并将情况反馈回院、系。
第十五条当发生学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时,首先应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报告系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六条当发生一般财产损害情况时,在场指导教师与学生应保护好现场,另外视情况报告学院及公安机关,请求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当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并迅速通知指导教师和院、系。
同时视情节轻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救灾。
第十八条当发生重大事故后,学生应第一时间向指导老师报告,指导老师立即向院系负责人和学院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将事故发生过程以书面形式上报。
第十九条因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忽视安全生产等造成实习学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未涉及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参照有管理部门和学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