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申请书4篇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申请书8篇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申请书8篇第1篇示例:尊敬的交通警察领导:我是一名在某某地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我对所发生的事故认定结果表示强烈的质疑。
根据法律规定,我在此向您提出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申请,请您根据法律程序对我们的事故进行复核。
事故发生在某某时间,当时我驾驶着我的车辆正在某某地区的某条道路行驶。
突然,对向而来的一辆车闯红灯并与我车相撞,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已经遵守了所有的交通规则,因此认定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对事故进行了认定,并未充分考虑到当时的具体情况。
根据事故认定书的描述,似乎给我的车辆定性为“违规行驶”,这与当时的情况并不相符。
我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由对方闯红灯引起的,并非我车辆的责任。
我对事故认定结果表示严重质疑。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我特此申请交通事故认定复核。
在复核的过程中,我请求能够充分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包括对方闯红灯的事实,以及我车辆完全符合交通规则的情况。
希望您能够客观公正地审查我们的案件,对真相进行彻底的调查和澄清。
在此,我特此向您提出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申请,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认真处理。
我也保留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诉的权利。
期待您的尽快回复,并对我们的申请进行认真复核。
我再次强调,事故的责任应当由对方承担,而非我方。
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谢谢!此致敬礼申请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为申请书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第2篇示例:尊敬的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我是某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就我最近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我现在向贵部门提出认定复核的申请。
事发时间为某年某月某日,当时我驾驶公司的车辆行驶在某市某路段,突然一辆私家车从侧面冲出并与我所驾驶的车辆相撞。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并未及时报警。
但随后私家车车主提出了索赔要求,称事故是由公司车辆驾驶员我主动变道导致的,并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事故损失。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模板8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模板8篇第1篇示例: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甲方:(申请人姓名)乙方:(处理机构名称)事故时间:年月日事故地点:(事故发生地点)一、事件经过甲方向乙方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
事故发生时,甲方驾驶车辆行驶至事故地点,与对方车辆发生碰撞,经现场勘查与证人证言,甲方认为事故责任应当部分归属于对方车辆驾驶员,故向乙方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请理由1. 事故责任认定不公:事故发生后,乙方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显示,认定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经过甲方提供的证据以及证人证言,事故责任应当部分归属于对方车辆驾驶员。
2. 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甲方认为乙方对事故认定结果存在错误,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故要求乙方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复核。
1. 事故现场照片:甲方提供的事故现场照片显示,事故发生时双方车辆的具体位置以及碰撞情况。
2. 交通事故认定书:甲方提供的乙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中对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的认定结果。
3. 证人证言:甲方提供的证人证言证实了对方车辆的驾驶员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
四、申请要求1. 甲方请求乙方对事故责任认定结果进行复核,并结合甲方提供的证据进行重新认定。
2. 甲方请求乙方做出公正的处理决定,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 甲方希望乙方尽快办理复核事宜,并及时通知甲方复核结果。
五、申请人声明本人郑重声明:以上所提供的相关证据属实,请求乙方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复核,给予公正的处理。
六、联系方式申请人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签名:(申请人签名)以上为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的申请书,望乙方速派专人复核,公平公正处理。
谢谢。
此致以上申请书为个人自行完成,如有不妥之处,敬请乙方指正。
第2篇示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模板】申请单位(甲方):(单位名称)申请人:(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单位电话)被申请单位(乙方):(单位名称)事故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地点:(具体地址)申请复核的原因:(在此填写申请复核的具体原因,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事实认定、责任认定、损失认定等内容有异议;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事实、证据存在疑点;其他需复核的原因。
申请复查复核申请书模板(3篇)

第1篇尊敬的[复查复核机构名称]:我/我们,[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联系方式],因[具体原因,如:对原裁决不服、对处理结果有疑问等],特向贵机构提出复查复核申请。
现将相关情况及请求事项陈述如下:一、申请事项1. 请求贵机构对[原裁决/处理结果的具体内容]进行复查复核。
2. 请求贵机构依法作出公正、公平的处理决定。
3. 请求贵机构在复查复核过程中,充分考虑我/我们的合法权益。
二、事实与理由1. 基本情况[在此处简要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家庭状况等。
]2. 原裁决/处理结果的具体内容[在此处详细描述原裁决/处理结果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裁决/处理决定的日期、依据的法律法规、裁决/处理结果的主要内容等。
]3. 我/我们对原裁决/处理结果的异议[在此处详细陈述我/我们对原裁决/处理结果的异议,包括但不限于:原裁决/处理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存在程序违法、是否存在认定事实错误、是否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等。
]4. 复查复核的必要性[在此处阐述复查复核的必要性,包括但不限于:原裁决/处理决定可能对申请人造成严重损失、原裁决/处理决定可能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复查复核有助于纠正错误、维护法律权威等。
]5. 证据材料[在此处列举支持复查复核申请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材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
]三、请求事项1. 请贵机构依法受理我/我们的复查复核申请。
2. 请贵机构组成复查复核组,对原裁决/处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查。
3. 请贵机构在复查复核过程中,充分听取我/我们的意见和诉求。
4. 请贵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查复核决定,并书面通知我/我们。
四、申请人承诺1. 我/我们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我/我们保证在复查复核过程中,积极配合贵机构开展工作。
3. 我/我们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贵机构工作人员。
五、联系方式[在此处填写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箱、地址等。
【申请书】复核申请书4篇

【申请书】复核申请书4篇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来自XX学校的一名学生,我在此向您提交申请书,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复核和支持。
首先,我想申请参加学校举办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我深知实践是检验理论知识的最好方式,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我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增长见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将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我希望能够申请学校的奖学金,我在学业上付出了很多努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同时也积极参与了学校的各项活动,我希望通过获得奖学金的机会,能够更好地支持我的学业,激励我更加努力学习,同时也为学校争光。
此外,我还想申请学校的学生会干部职位。
我热爱学校,热爱同学,希望能够通过担任学生会干部,为学校和同学们做出更多的
贡献,同时也锻炼自己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
最后,我还想申请学校的国际交流项目。
我希望通过参加国际交流项目,了解更多国外的教育和文化,拓宽自己的视野,提高自己的外语水平,为将来的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
我真诚地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复核和支持,我会更加努力,为学校和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谢谢!。
(完整版)成绩复核申请书3篇

成绩复核申请书3篇成绩复核申请书一:司法考试成绩复核申请书申请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复核请求:1、恳请贵部核查卷一、卷二、卷三答题纸是否属于申请人,成绩合成、录入是否准确,复核此三卷应得分;2、恳请贵部核查券四成绩录入、合成是否准确;复核卷四应得分;3、恳请贵部予以书面通知复核结果。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系杭州区考生。
于20xx年9月11日,12日在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长德校区参加贵办组织的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号码为:xxxxxxxxxxx ,申请人现查询得分卷一至卷四依次为xx、xx、xx、xx,总分计xxx,此为申请人第二次参加司法考试,距司法部部商最高院、最高检后所公布的答案的估分与实际成绩相差巨大。
申请人对卷四科目考试成绩有疑义,主要理由是:卷四系人工阅券,成绩合成、录入等均由人工完成,工作量大,难免偏差;申请人对卷一、卷二、卷三科目考试成绩亦存有疑义,主要理由是前三券虽系机器阅读,但在系统录入、核校等方面仍由人工辅助完成,工作量大,难免偏差。
且就前三卷微机读卡阅卷,鉴于技术本身即利用红外线感应炭(石墨)技术存在各种误读的可能,申请人亦存有疑义。
申请人考试时被要求使用2b铅笔进行填涂,并被“电脑读卡设备”进行“阅卷”。
读卡设备“读卷”时通过炭对红外线的敏感反应两项指标:指标一,铅笔中炭(石墨)的浓度;指标二,被涂黑区域的面积的大小。
正是根据这两项指标对申请人的答题做出判断。
但正是这种看似快速的阅卷方式却存在明显误判的可能,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1、申请人考试时被要求使用2b铅笔,但却未被提供2b 铅笔,尽管被收取220元考试费,而一支2b铅笔的市场价只有2元左右,因此申请人只能去市场另行购买并使用,但市场上的2b铅笔却充斥大量假货或不合格商品(详见附件证据,新闻报道等),部分铅笔中碳浓度不达标,达不到“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例(四篇)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例尊敬的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我是XXX,就XXX于20XX年XX月XX日发生的交通事故向贵机关申请复核处理结果一事,特此提交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我与对方当事人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发生了交通事故。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机关的调查结果,确认我负有全部或部分责任,并依此作出了处理决定。
然而,我认为该处理决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并对我不利。
一、处理决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在事故发生后,我已经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提供了详细的证据材料,包括现场照片、事故报告、证人证言等。
这些证据明确显示,事故责任应该由对方承担。
然而,处理决定未充分考虑这些证据材料,导致对方的责任被轻视,而我则被负有了全部或部分责任。
事实上,根据现场照片和事故报告,可以清楚地看出,对方驾驶车辆在发生事故前违反了交通规则,并且没有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此外,凭借大量的证人证言,可以证明对方的驾驶行为存在明显的过失。
然而,处理决定对这些证据材料的重要性进行了忽视,仅凭一方陈述,得出了错误的处理结论。
二、处理决定对我不利处理决定认定我承担了全部或部分责任,对我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根据处理决定,我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并且可能会面临其他不利的后果。
然而,根据我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和对事故的事实真相的认知,我认为我并没有应承担这些责任和费用的理由。
事实上,我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了适当的行动,尽力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并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事故赔偿的问题。
而对方则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导致事故后续的处理变得复杂和困难。
基于上述理由,我请求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对该事故的处理决定进行复核,并重新考虑事故责任的分配和赔偿的决定。
为了支撑我的请求,我愿意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材料,并协助处理机关开展复核工作。
希望处理机关能够公正、客观地评估我的申请,并对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全面、准确的复核。
特此申请,并请处理机关尽快予以答复。
敬祝好运!XXX日期:20XX年XX月XX日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例(二)申请人:李某某复议对象:某市交通管理局事故时间:2022年6月10日事故地点:某市XX路XX段事故经过:我于2022年6月10日上午9点左右驾驶我的小型轿车行驶在某市XX路XX段,当时我沿着该路正常行驶,速度适中,并且遵守交通规则。
复核申请书(10篇)

复核申请书(10篇)复核申请书篇一申请人:申请事项:请求对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复核,并对该事故书中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作出同等责任的认定。
申请人在提出本复核之前已认识到交通事故给对方当事人及家属和本人带来的严重伤害,对受害人的家属在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按照城镇户籍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共计万元人民币;申请人也深刻认识到离开事故现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错误性。
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请求和理由:一、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不全面,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权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4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中对基本事实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而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中的陈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而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害人在机动车道路内玩耍和通行分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第64条第1款规定,学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带领。
认定书仅认定了受害人(患有脑瘫后遗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似乎只有受害人的监护人是有过错的,而忽视和遗漏了受害人行为的种种违法性和由此产生的事故中过错。
因此,申请人认为对方当事人作为事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起主要作用以及受害人的过错严重程度认定不全面,并且未区分一般过错与严重过错之间的基本界限是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对主要原因,也是该认定书对责任划分不当的主要原因。
复核申请书3篇

复核申请书3篇复核申请书一: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申请人:马某、男、20xx年5月25日出生,住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某某队,系桂r100pp号中型自卸货车驾驶员被申请人:李某、女、57岁,住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某某队,系无牌照轻便两轮摩托车驾驶员。
申请人于20xx年3月24日收到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重新认定被申请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申请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实与理由:一、20xx年3月1日16时许,申请人驾驶系桂r100pp 中型自卸货车由廷水方向往西乡方向行驶,被申请人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轻便两轮摩托车从西乡方向往廷水方向行驶,行至沙廷路和321国道交汇处,因被申请人逆行且操作不当其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申请人驾驶的桂r100pp号中型自卸货车后轮发生擦挂,导致被申请人身体右侧与申请人驾驶的货车右后轮相撞,造成被申请人肋骨骨折和右面部受伤,住院14天,因被申请人的亲属拒绝手术导致被申请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申请人依法迅速拨打110报告了情况,并及时将被申请人送往西乡县沙河镇医院包扎后又送往贵港市人民医院治疗。
二、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事实存在如下错误。
1、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和被申请人驾驶的车辆是相向而行,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认定为同向而行。
2、被申请人的受伤的部位均是在身体右侧,如果是同向行驶,被申请人所受的伤只能在身体左侧,不可能在身体右侧。
3、申请人是正常驾驶没有占道,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过于靠边占道驾驶”。
4、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在事故发生的前五天刚在西乡县西镇汽车修配厂进行了保养,其制动性能完全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5、被申请人不是行人,而是无牌照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发生事故时,被申请人驾驶该车与申请人驾驶的车辆相向而行,并不是同向行驶,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违背事实的认定被申请人是“推扶轻便两轮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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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申请书4篇*目录复核申请书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申请人xx,男,xx岁,汉族,xx镇人,现住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申请事项: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3、责令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6月9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一、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1、根据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被申请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xxx。
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
“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肇事人杨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事故现场目击证人讲肇事人杨锰事故发生后,酒气冲天,为逃避酒后驾驶取材脱离事故现场。
依据法律规定,肇事人杨锰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xx为xx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xx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
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xx责任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存在着:事实认定与责任承担之间的矛盾。
既然xxx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因此,xxx不应在此事故中承担责任。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依法确定事故责任原因。
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此致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申请人:xxx[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复核申请书(2) | 申请人:张**,男,1976年9月19日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区**路1**号院**号楼**号。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不服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五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第XX0*******号),特申请复核事实理由如下:一、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
事故认定书载明:“李应宽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摔倒,在摔倒过程中,李应宽被摔倒在王文富驾驶的无牌压路机下,王文富驾驶压路机在停机过程中,压路机滚筒将李应宽压死…”因此压路机不是制动向前惯性滑动致李应宽身亡,而是向后倒退压死摔在压路机滚筒后李应宽的。
因此该事故的发生应当是驾驶人员临场慌乱,采取措施不当导致的死亡后果。
同时根据您大队查明事实是:两机动车没有相撞。
因此申请人恳请责任事故认定法定机关重新准确认定事故原因及责任。
二、事故认定书对事故形成原因认定事实不准。
交通事故现场图记录的是:李应宽驾驶的摩托车是由北向东行使,距南侧路边1.7米处制动滑印迹长15.8米。
可见李应宽在向北行驶过程中发现与其行驶方向对面有压路机后,就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向东行使回避与其行驶方向迎面而来,向南行驶的压路机,并紧急制动。
因此李应宽并非遇紧急情况不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同时,李应宽驾驶摩托车时速为多少,超限速多少事故认定书在没有体现的情况下,就认定李应宽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认定事实不准。
三、由于认定事实不清和不准,因此事故认定书适用法律错误,以致判明责任不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警灯,﹍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第三十六条规定:道路或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正是由于施工单位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命令性规定,没有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才使得李应宽发现问题后采取向东回避行使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后,仍无法避免悲剧的发生。
因此申请人恳请交警部门对人命关天的事故重新复核,以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此致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sub-info" id="sub3">复核申请书(3) | 申请人xx,男,19x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xx被申请人xx,男,19x年3月26日出生,住xxx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xx市交通警察支队x县大队作出的公交认『XX』第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与理由:XX年年10 月18日18时在220国道x县xx园饭店门口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全在庄景雷,庄景雷存在以下违法之处:1、xx无证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xx无牌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3、xxx侵犯xx的路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4、xx事逃逸应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xx按照规定路线行使,没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公安部出台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第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总之,xx市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作出的公交认『XX』第00256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错误,特申请复核,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xx交通警察支队申请人:xxx[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sub-info" id="sub4">复核申请书(4) | 申请人:林xx 男 46岁浙江xx人家庭xx县xx镇平西路xx号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x 联系手机:xxxxxxxxxxx被申请人:陈男21岁浙江xx人、家庭住址:xx县xx镇xx村154号身份证编号:xxxxxxxxxxxx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消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x公交认[]第00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1月17日1时许,申请人驾驶浙xxxxxx号大型卧铺车,从福建省石狮开往xxx方向,途径104国道线xx县xx镇xxxxx路段,在车辆临近被申请人大约2米距离时遇被申请人突然自左向右横穿公路,造成采取无法避及无法预见事故的紧急措施后,仍以致被申请人受伤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申请人认为:1月17日1时许,该起发生的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在于被申请人突然加速横穿公路的行为,被申请人它的违法之处是:(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上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很显然,本次事故是被申请人在有意识地在横穿公路时,是在车辆临近行人距离约2米时突然加速横穿公路而导致申请人采取措施来不及,车头碰撞到被申请人而发生的事故。
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发生本起事故的主要引起的原因。
(2).申请人在本起事故中没有过错,并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应当避让”。
的规定,因为这条规定是在车辆车辆可控制的安全区行驶的情况下适用,而并不适用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的行为。
被申请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这是任何人是无法预见的,也是无法避让和无法克服的,并不是申请人思想麻痹而导致的,所以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申请人套上这一条法律是错误的。
(3).申请人没有超速行驶,是在规定的正常的行驶速度,当时发生事故准确时间是1月17日1:05:07,这是当时车辆上gps 卫星定位系统测出的,当时行驶速度是65.95公里/小时。
(附:提供原始当时在xxxx集团信息中心测试的卫星定位数据库资料作为证据)。
申请人并没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而事实上车辆正常行驶即速度在65.95公里/小时,车辆可控制非安全区内应大于2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的标准推算:车辆以8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时,停车距离(包括反应距离和制动距离)约为56米,车辆以6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时,停车距离(包括反应距离和制动距离)约为42米,而被申请人在车辆临近时2米突然横穿公路,根据计算行驶速度65.95公里/小时,(包括反应距离和制动距离)应是45米,显然是无法躲避和采取任何措施能避免的。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