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镇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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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镇棚户区

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用好国家城镇棚户区改造贷款政策,做好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和利用存量商品住房衔接的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河北省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15〕128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国有土地上采取货币化安置的城镇棚户区(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包括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房改造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范围。

第四条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应当充分尊重棚户区改造居民的意愿,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推进。工作环节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公开、公示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透明公正。

第五条管委会是高新区推动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工作的主体,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房屋征收部门要积极做好前期论证、调查摸底、房源组织、协议签订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棚户区货币化安置有序推进。

第六条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包括政府组织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房源作为安置房和货币补偿三种方式。

政府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是指在尊重棚户区改造居民意愿的前提下,政府组织有购房需求的棚户区改造居民通过市县区搭建的公共服务平台自主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住房,满足其个性化的住房需求。

政府购买存量商品房源作为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同棚户区改造居民签订征收安置协议的基础上,采取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方式筹集安置房。

货币补偿是指以货币形式一次性补偿棚户区改造居民。

第七条货币化安置房房源可以是户型适当的存量商品住房,包括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房,以及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具备交房和办理房屋产权证条件的现房。

第八条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补偿额度,以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为参考基础,对在征收期间搬迁的,应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奖励比例由当地政府确定。

第九条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城中村改造和城市危房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补偿额度,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执行。

第十条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涉及的开发企业、购买安置房的棚户区改造居民及转让房源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国家规定享受棚户区改造各项税费减免政策。

第二章操作方式及流程

第十一条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应符合《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012第2号)规定,并在具体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对货币化安置方案、操作方式、具体措施等内容进行明确。

第十二条采用政府组织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房方式进行安置的,可以采用发放“购房券”的方式进行,由房屋征收部门发放标有一定货币额度的票据,棚户区改造居民持《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在高新区搭建的公共服务平台购买商品住房,也可以直接兑换现金,兑换的方式方法由管委会进行确定,并在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政府组织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购买安置住房的流程:

(一)管委会搭建面向棚户区居民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平台统一登记房源,实行统一管理。

(三)由房屋征收部门牵头,通过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竞争性谈判、政策性优惠等措施,选择合适房源,房源价格应当低于房地产市场销售价格。

(四)鼓励多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投标,增加棚户区居民的选择范围。

(五)棚户区居民按照协定的补偿额度,从房屋征收部门领取同等价值的“购房券”,用于在公共服务平台购买商品住房。购房券额度高于所选购商品房价格的,棚户区改造居民可以将超出的部分额度兑换货币;购房券额度低于所选购商品房价格的,不足部分由棚户区改造居民自行补足。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棚户区居民签订房屋买卖合

同后,可持买卖合同及“购房券”到房屋征收部门兑换货币。

第十四条在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所登记房源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各项建设手续齐全,即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基础设施完备,周边配套齐全。

(三)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四)户型、面积较为合理(别墅、洋房除外)

第十五条采用管委会购买存量商品房源方式进行安置的,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房源提供单位按照约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房屋征收部门。

第十六条管委会购买存量商品房源进行安置的流程:(一)房屋征收部门依据辖区内棚改项目实施情况和用房需求,向管委会提出采购申请,明确申请购房规模、户型、标准、采购时间等;

(二)管委会对房屋征收部门的申请进行批复;

(三)房屋征收部门根据管委会批示,按管委会采购程序确定购买房源和价格;

(四)房屋征收部门依据管委会采购结果与房源提供单位签订房源供房意向协议;

(五)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房屋征收部门与房源提供单位签订正式供房合同,并将供房合同和补偿安置协议上报区财政局申请采购资金报账;

(六)区财政局对符合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条件的,向国

开行提出贷款发放申请。

第十七条提供房源的开发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二)依法取得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在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法律纠纷。

第十八条货币补偿的流程: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当地制定的有关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房屋征收部门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前,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分别按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选取若干标本房屋进行预评估,并进行公示。

(三)按照评估标准计算被征收人的拆迁补偿额度,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四)被征收人持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到房屋征收部门领取补偿款。

第三章资金来源及使用

第十九条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

(一)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奖励资金;

(二)市级、高新区管委会安排的可用于货币化安置的专项资金;

(三)通过其他途径、方式筹集的资金。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中

按规定可用于货币化安置的资金;通过特许经营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为棚户区及相关城市基础设施进行的融资资金中按规定可用于货币化安置的资金等。

第二十条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实施前,用于货币征收补偿的资金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实施前,管委会提供房源的,房屋征收部门应与项目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

第二十二条棚户区改造贷款可以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土地收储、安置过渡费、购买存量房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与项目相关的开支。

第二十三条棚户区改造实行购买棚改服务的,应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货币化安置的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2015年12月28日

巴中市公共交通规划

《巴中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一、规划背景 战略之重:巴中市位于中国第二大苏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和首府,处于南北旅游圈最佳对接带和成都、重庆、西安的旅游“金三角”枢纽位置;作为“成西渝城市群交通网络的重要节点、北上东进出川的核心门户、川东北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成渝- 关天经济区的交通 连接桥梁”,巴中 需要高度重视公交 优先发展,明确秦 巴山区示范作用。 转型之际:城市空间发展的重大转型给巴中市中心城区的公交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单一模式的常规地面公交已无法适应区域一体化的发展需求。经开区和恩阳区的开发建设,迫切需要快速化、集约化的出行方式促进以公交导向的紧凑型开发,多模式与精细化之路将是巴中公交发展的大势所趋。 矛盾之制:受制于狭长带状的城市空间结构,巴中老城区路网扩容能力有限,对外大通道不在、运输方式单一、道路网等级低、建设资金缺乏等造成交通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

盾越来越突出。公共交通与小汽车之间的博弈必将在客流、 路权等资源 竞争上愈演 愈烈,这要求 巴中加快确 立公共交通 体系在综合 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促进健康城市交通结构的形成以制约供需矛盾的进一步发展,防止拥堵蔓延化和常态化发展。 品质之诉:巴中处于南北旅游圈最佳对接带和成都、重庆、西安的旅游“金三角”枢纽位置,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巴中市中心城区的总体发展目标为:“以发展资源深加工、现代制造、商贸物流和旅游为主,具有巴文化、红色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森林公园城市”,其中恩阳区定位为宜居新城,经开区定位为宜居宜业新城。为落实巴中建设宜居、宜业、宜商生态型城市的发展愿景,需强化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巴文化特色的城市公交体系。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西安市城市发展规划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概要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概况 西安市南和东南与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相邻;西与宝鸡市接壤;北与咸阳市相连;东与渭南市相接。东西最长约204千米,南北最宽约116千米,总面积10108平方千米,下辖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等9区4县。到200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已达830.54 万人。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西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保持13%的增长速度,200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737.1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125.33亿元。 (二)西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1.修编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西安作为我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战略地位,是西部地区最具发展带动作用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对西安的发展日益重视。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西安已经并在更多地承担着国家的发展建设任务。 2.修编是落实区域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陕西省域范围内,陕南地处秦岭山脉,是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区,陕北有相当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必须严格控制发展,而关中地区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资源,便利的交通,成为陕西省人口最重要的聚集地。西安地处关中腹地,是陕西省唯一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的40%,拥有充足的就业机会和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是落实区域发展整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所在。为此,陕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国家关于着力打造关中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西安市

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信息来源: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7-15 09:17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第一章总则 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及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服务、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行业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工作。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严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报市人

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书面告知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文明意识。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享受整洁、优美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同时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秩序的义务,对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进行劝导、制止和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履行职责。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九条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符合本市城市容貌标准。有碍市容的建(构)筑物及设施,应当及时修整或者拆除。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其造型、装饰、附属设施等应当统一规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外立面出现破损、污损或者存在脱落等危险,影响市容和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清理、整修,排除障碍,恢复原貌。临街外立面不得设置外置式排烟管道或者凌空排水管道。建筑物的屋顶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等影响市容的物品。 第十条临街建(构)筑物一侧需要设置隔离设施的,应当采用透景围墙或者栅栏、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形式,并保持整洁、美观。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防治污染措施,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施工的附属设施,保持清洁、整齐。收储用地或者待建用地

广水市工作总结

广水市工作总结 篇一:广水市一中XX学年度工作总结 广水市一中XX学年度 信息中心工作总结 XX学年度,根据学校要求,信息中心认真落实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圆满完成了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效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1、圆满完成了学校XX年高考报名、志愿填报工作。 XX年湖北省高考报名,首次实行身份证刷卡识别和报名信息公开。信息中心圆满完成了对1251名高三学生的报名信息审查,信息核对及信息公示等工作。组织完成了我校XX年首次全省联网的志愿信息填报工作,贯彻平行志愿填报,认真理解“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方法,分班级逐一培训,确保学生较准填报志愿。 2、如期完成了XX年湖北省广水市考区英语口语考试工作。信息中心是市教育局指定的广水市湖北省高考英语口语考试中心,XX年四月,信息中心认真按照省考试院,广水市考试中心及校领导的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准备,圆满完成了全市英语口语考试工作。

3、认真上课,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圆满完成信息技术教学任务。根据新课改安排,全省每年都要举行高中信息技术统考工作。对学生的信息技术教学不能因其它工作重而放松,对信息技术学科的“备、讲、辅、测、评”必须认真开展,上好信息技术课,让学生得到应有的学分。暑期,按照学校通知,认真参加了暑期教育培训工作。下半年,又积极参加了“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教学大比武活动,承办了广水市高中信息技术课内比教学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结合 “淘师网”,组织开展了我校的信息技术研训活动。通过观看视频,网上讨论,共同学习,提高大家教学能力和视野。 4、圆满完成期中、期末考试,数据分析、上报工作。 学校自XX年开始,采购了网上阅卷系统,网上阅卷加重了扫描、切割、数据校正的工作量,提高了阅卷,数据分析的效率。也就是减轻了老师们阅卷的任务,节约了时间,提供了数据快速查询,增加了信息中心人员的扫描、切割、数据校正的工作压力。虽然我们累一点,但效率提高了,时间节约了,学生错误减少了,与高考标准化阅卷接轨了。信息中心XX年完成三个年级,12次大型期中期末考试的标准化网上阅卷任务及高三年级的多次调研考试。

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巴中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家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巴中市城市规划区的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通江、南江、平昌县城所在地规划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四条各类专业性规划应符合已颁布的相关专业技术规范及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确定。 第六条建设用地的性质和适建范围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分类和本规定附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确定的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执行,并按法定程序报批。 凡表一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由市规划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第七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 2 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之后实施。 第八条新区土地出让原则上应整地块出让,特殊情况下可分块出让,但单块面积不得小于 2 万平方米。多层民用建筑建设用地小于2000 平方米,高层住宅用地小于3000 平方米,高层公共建筑建设用地小于3500 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但因特殊情况或特殊地段且确定不影响城市规划的,规划部门可准予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成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第三章土地使用强度及地块控制 第九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因特殊情况按附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表》的规定,由城市规划部门核定,但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第十条对拆迁量较大、情况较复杂或建设用地、建设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可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方案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确定。 第十一条对未列入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托幼等设施的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相关法规、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建设用地内有不同性质建筑的,应分类划定建筑用地范围,分别计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属商办或商住综合楼的,建筑密度按附表二中公共建筑指标执行,建筑容积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核算合成。商业面积或办公面积达不到建筑面积10% ,或者只有底层为商业或者办公的综合住宅,按住宅面积计算,建筑容积率按附表二中住宅的指标执行。

汉中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系统技术规定

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工程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及《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中心区及周家坪、河东店(褒城)、铺镇、圣水城市组团规划用地围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在城市规划区围的其他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按村镇建设管理规定执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按风景名胜区规划执行。 第三条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及技术标准,并符合本规定的基本技术条件。 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区围进行的各类建设工程,应按详细规划执行;在详细规划尚未批准或未编制详细规划用地围进行的建设工程,应按总体规划要求和本技术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筑用地分类及适建围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原则进行划分。依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OBJl37—90)建筑用地划分为六大类: (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 (五)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六)绿地(G)。 第五条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必须按规定划分地块,确定其用地性质,并具有一定的兼容围。在详细规划尚未批准或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围进行建设时,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照《城市建设用地适建围表》(附录三,下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因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调整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录三》

广水市新基建项目投资立项报告

广水市新基建项目投资立项报告 第一章项目概况 一、项目承办单位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 xxx科技发展公司 (二)公司简介 顺应经济新常态,需要公司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内涵式增长。为 此,公司要求各级单位通过创新驱动、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提升产品和 服务质量、提高效率和效益等路径,努力实现“做实、做强、做大、做好、做长”的发展理念。公司始终坚持“服务为先、品质为本、创新为魄、共 赢为道”的经营理念,遵循“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坚持高端精品战略,提 高最高的服务价值”的服务理念,奉行“唯才是用,唯德重用”的人才理 念,致力于为客户量身定制出完美解决方案,满足高端市场高品质的需求。本公司奉行“客户至上,质量保障”的服务宗旨,树立“一切为客户着想” 的经营理念,以高效、优质、优惠的专业精神服务于新老客户。

公司秉承以市场的为导向,坚持自主创新、合作共赢。同时,以产业 经营为主体,以技术研究和资本经营为两翼,形成“产业+技术+资本”相 生互动、良性循环的业务生态效应。 公司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企业对于产品和服务的前瞻性研发 布局。公司所属行业对产品和服务的定制化要求较高,公司技术与管理团 队专业和稳定,对行业和客户需求理解到位,以及公司不断加强研发投入,保证了产品研发目标的实施。未来,公司将坚持研发投入,稳定研发团队,加大研发人才引进与培养,保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水平。产品的研 发效率和质量是产品创新的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基础建设。通过 研发平台的建设,使产品研发管理更加规范化和信息化;通过产品监测中 心的建设,不断完善产品标准,提高专业检测能力,提升产品可靠性。 上一年度,xxx投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05.13万元,同比增长 20.71%(4994.16万元)。其中,主营业业务能源设备设施生产及销售收入为25012.10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85.94%。 根据初步统计测算,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368.50万元,较去年同期相 比增长1514.91万元,增长率31.21%;实现净利润4776.38万元,较去年 同期相比增长542.44万元,增长率12.81%。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水市新基建项目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汉中市产业基础及发展规划概要(2020最新版)

汉中市产业基础及发展规划概要 未来,汉中将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现代材料、高品质食药、旅游文化、新兴产业和新能源六大产业。一装备制造产业 汉中作为三线建设老工业基地,经过4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飞机制造、数控机床、汽车及零部件、精密刀具、仪表液压、智能制造等行业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体系,培育了一批“特、专、新、精、智”的配套企业,基础实力雄厚,聚集效应凸显。未来,我们将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发展方向,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汉中实施方案,挖潜力、降成本、增效益,大力实施军民融合战略,着力推进航空装备制造及配套能力,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支持传统机床、机械设备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智能制造产业,努力打造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循环示范基地。到2020年,装备制造业产值达450亿元,增加值达180亿元。 航空装备制造及配套产业。以中航工业陕飞公司为依托,大力发展飞机主机设计研发、部装总装。加快陕飞公司运X飞机生产及总装扩能配套项目建设步伐,积极实施民用货机“两步走”战略,推进项目早日进入研制生产阶段。进一步扩展整机产品生产线,着力发展军民两用运输机、特种飞机、新型中型运输机、无人机、民用货运飞机和涡桨支线客机等整机产品。围绕陕飞公司总装配套需求,加快航空智慧新城建设步伐,培育壮大航空装备制造业上下游全产业链,提升核心零部件的制造水平,加大市内航空装备配套能力。重点发展飞机起落架、航空标准件、增材制造、工艺设备、飞机内饰件、机电设备等相关配套产品,培育发展支线航空维修、航空用户支援服务、应急消防、通信联络、应急电力等产业。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依托省上《300万辆汽车产业规划》和《汉中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积极与国内外知名车企合作,引进一批企业来汉建立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生产基地,推进汉中汽车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燕航精工、邦华新能源、陕西心网等企业,研发生产动力电池、电动机、电控系统、充电设施等系列产品,培育壮大零部件制造产业,提升竞争优势和配套能力。针对多用途市场需求,开发生产各类商用车、乘用车及运钞车、救护车、警用巡逻车等特种专用车辆产品。 智能制造。以汉江机床、汉江工具、米克隆等企业为核心,加快提升机床、工量具产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层次,重点发展大型精密数控机床、滚动功能部件、卧式、龙门式加工中心等系列产品,开展数控高性能工量具扩能改造、技术更新,支持工量具产品向“高精尖缺”方向

承德市区域经济产业研究

学号:0801020115 承德市区域经济产业研究 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 专业班级:城市规划08-1班 姓名:杨鹏举

承德市区域经济产业研究 【摘要】结合承德市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发挥主导产业的集聚效应,以主导产业为龙头,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将资源型产品与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生产相结合,打造承德市主导产业的品牌形象,进一步促进承德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比例,在结合京津冀以及环渤海经济区的大发展背景下依托自身的优势,提升区域经济活力。 【关键词】承德市;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城市规划 1.城市概况 承德,旧称“热河”,位于河北省东北部, 是首批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国十大 风景名胜、旅游胜地四十佳、国家重点风景名 胜区,是国家甲类开放城市。1994年位于承德 市的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寺庙被联合国教科文组 织批准为世界文化遗产,从而使承德步入了世界文化名城的行列。 2.城市特征 2.1文化特色 承德历史有特定的地域文化、深厚的底 蕴。承德是亿年以前侏罗纪世界生物发祥地, 也是承德历史底蕴中最浓重的一笔。红山文 化遗址“红山文化”是热河地域新石器时期 的历史文化,至今已经五千多年。在新石器 后期氏族社会转化时,即游牧民族从蒙古高 原沿河流进入平原区过渡农耕生活。都曾经在热河地带经过,这里是人类进化、发展的转折区域。这一时期应称为燕山文化,与燕赵文化成为现河北的历史主体文化。 2.2气候特征 属季风气候区,风向的变化具有明显的季节。虽因山地地形影响,但滤掉地方性因素引起的变化,仍具有其主导特征。冬季12——2月以偏北风为主,夏季6——8月以偏南风为主,春秋两季是这两种气流的转换季节,春季接近夏季情况,秋季则近于冬季。除静风外,年最多风向为西南和西

广水长岭

湖北十二强镇之一----------广水长岭镇 长岭镇地处广水市西南边陲,全镇45个行政村,国土面积216平方公里,总人口7.69万人。武襄铁路、316国道、宋长公路穿境而过。长岭镇是省级八大旅游度假区之一,是省40个重点中心镇之一,辖27个村委会:长岭、同心、建设黑虎庙、云台、合心、联民、平心、白鹤、狮坡、凤凰、金银岗、吕冲、白果、魏店、栗坡、泉水、农场、五一、日光、永阳、梧桐寺、月仙、新庵、古寨、柳堤街、骑龙。长岭镇坚持“农业稳镇、工业兴镇、招商活镇、旅游强镇”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全方位工作。先后引进香港群泰、向阳服装、亲亲塑料、金目化工、白竹港石材等五家企业。目前已经形成轮胎翻新、军服加工、塑料制造、化工生产、石材开采五大工业版块。长岭镇现有9家旅游接待单位,1000多个床位,已开发建设桃花岛、鳄鱼岛、梅花鹿岛、民俗岛等景点。已建成木鱼湖、长岭湖、云台山庄3处农家乐。2005年引进温州客商投资1.5亿元开发的龙凤岛将建成中南地区最大的旅游休闲度假中心;2006年引进的水泊梁山度假村以水浒文化为底韵建设现代水浒城。项目建成后,长岭镇年接待游客将达到100万人次,创旅游收入1000万元。 汉蓉高铁等。 公里无一城市,而长岭市的设置正好填补了湖北的经济布局的调整要求。 城镇规划

由过去仅一条街的长岭岗变成现在“一纵七横”格局,集镇面积、集镇人口和经营规模实现翻番。配套建设日趋完善。投资4000多万元的长岭高架桥正在建设中;武襄铁路建设改善集镇环境;长700米、占地84亩的长安大道基本成型;完成了星光北路、星光南街、鲜鱼市场下水道和文卫路小河围垦泄洪渠改造。组建了广水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长岭中队,城镇管理规范有序,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新农村硬件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平林市新区完成建房400多间近80000平方米完善了水、电、路、排水、管线铺设等配套工程。今年又吸引社会人士毛庆斌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兴建吉祥小区,目前,两栋商住楼已经封顶,平林市新村建设基本再造了一个平林。云台街、永阳新村建设也如火如荼,近100间房屋相继开工。李畈、锣鼓田等村也积极吸纳社会资金进行新农村建设。 农业生产 农业产业化呈现特色。全镇已形成“三个五”种植、“四个一”养殖的的产业化格局。以李畈为中心的5000亩“大西洋一号”脱毒马铃薯、地膜土豆、大棚蔬菜的辐射作用不断增强;以云台街、狮子山等村为主的5000亩林果茶种植已见成效;以杨平路、316国道沿线为主的5000亩的高效油菜种植已得到广大群众认可;以徐家河库区为主的1万亩优质水产品养殖形成规模;锣鼓田、栗坡等村10万只养鸡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以金阳鸽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推广“公司+农户”模式,发展10万只“美国落地王鸽”养殖;在李桥村、平林街、新庵、栗坡等村发展1万头猪的养殖场的构想已经得到社会各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年) 《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已于2013年1月21日获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 该规划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两化互动、三化联动、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为指导,按照巴中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及秦巴山片区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和“与全省同步实施全面小康”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结合巴中的地域优势,积极融入川陕渝经济圈,加强与成渝经济区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在产业转移、综合配套服务、功能互补衔接及交通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对接融合。充分发挥巴中作为“成渝西”中心城市重要腹地的战略后援作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努力把巴中打造成“四川重要的北向东向开放高地、川陕渝重要的枢纽联结地、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全国扶贫开发示范区、川东北重要的中心城市和现代森林公园城市”。 市域部分 人口及城镇化水平 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一体化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改善社会民生为动力,以打造生态、红色旅游产业、完善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枢纽作用、增强人口集聚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全面提升城镇化水平。规划到2015年,市域人口41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164万人,城镇化水平达40%;到2020年,市域人口416万,市域城镇人口208万,城镇化水平达50%。

城镇空间结构 以“全域巴中”的规划建设理念,通过城乡规划全覆盖,确定各主体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合理安排产业发展、居民点、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和中心城区建设等空间布局,大力构建科学合理的空间形态,规划“一主(一城两翼)三副五廊”的空间结构。“一主”指巴中市中心城区,“三副”指平昌县城、通江县城、南江县城,“五廊”指巴广、巴南、巴达、巴汉、巴万五条对外交通廊道。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和城镇职能结构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建设一座大城市和三座中等城市,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聚集力强、带动力大的特色镇和中心村,形成紧密衔接、布局优化、统筹发展的现代化城镇体系和职能结构。规划巴中市域城镇体系为:“中心城市—县城—镇(重点镇和一般乡镇)—中心村(聚居点)”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市域内城镇职能结构为:综合型、工贸 型、旅游型、交通型、农贸型五种。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汉中市城市规划

汉中市城市规划报告 XXX (陕理工机械工程学院工业设计专业xxxx班级,陕西汉中 723003) 指导老师:xx [摘要]通过对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参观,我们深刻地了解了汉中市的发展史,以及它在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城市规划,同时感受到汉中的文化底蕴和绮丽风光。 [关键词] 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数字化现代化规模化

目录 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报告 (3) 一、汉中地理 (3) 二、汉中历史 (3) 三、汉中生物种类 (4) 四、汉中市经济发展 (5) 五、面对高速发展的社会的感想 (6)

汉中市城市规划展览报告 一、汉中地理 汉中市位于陕西省西南部,古称:南郑、梁州、天汉是汉王朝的发祥地,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的源头,秦巴山片区三大中心城市之一,有“汉家发祥地,中华聚宝盆”的美誉。汉中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部是汉中盆地,自古就被称为“天府之国”和“鱼米之乡”,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因境内洋县生存有全国一级保护鸟类、“世界珍禽”——朱鹮,故又被称为“朱鹮之乡”。现辖汉台区、南郑县、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1区10县。二、汉中历史

汉中市历史典故 汉中历代均属地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曾发生过许多重大事件,不仅为古城增添了光彩,也在中华民族的史页中留下了不朽的篇章。据现有资料分析,名城建设发展主要有西汉、蜀汉、南宋、清代、近代五个重要时期。汉中是汉王朝的发祥地,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源头,有“汉家发祥地,中华聚宝盆”的美誉。现辖汉台区、南郑、城固、勉县、洋县、西乡、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十一县区和一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人口380万。 汉中市城市板块地理 三、汉中生物种类 植物:秦巴山区多原始森林,植被类型多样。截止1995年10月,已发现汉中市境内有2942种植物,分属种子、蕨类、苔藓、地衣、真菌和藻类,计7门、282科、1160属植物。其中仅种子植物就有166科、958属、2564种,分别占到中国科(166/291)的57%、属(958/2940)的32.6%、种(2564/24300)的10.6%。[5] 汉中是中国最大的天坦群落所在地。森林覆盖率达51.2%,植被覆盖率56%,林地面积居陕西省第一,活立木蓄积量8781万立方米,可利用草场500万亩。

2008-2020年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

2008-2020年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书224p 上传时间:2011-04-08 1.82MB 下载量(31) 收藏次数(0) 推荐次数(0)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编制目的 第二节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编制原则 第三节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编制依据和规划期限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体系结构 第二节城市化发展思路和措施 第三节城乡协调发展和村庄空间布局规划 第四节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五节市域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规划 第三章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第一节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二节城市性质和规模 第三节城区用地布局和组织 第四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五节城区景观风貌和绿地规划 第六节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七节城区供水工程规划 第八节城区排水工程规划 第九节城区供电工程规划 第十节城区通信工程规划 第十一节城区燃气工程规划 第十二节城区供热工程规划 第十三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第十四节城区防灾工程规划 第十五节城区环境保护和环卫工程规划 第十六节周边地区协调发展规划 第四章近期建设规划及远景规划 第一节近期建设规划 第二节远景规划 第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第六章附则 附表1市域国、省干道公路规划表

附表2 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附表3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4北城区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附表5北城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6西区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附表7西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8老城区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附表9老城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10南区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附表11 南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表12 中心城市各级道路功能及规划要求表 附表13 中心城区各层次公共交通网络功能划分及规划要求附表14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场站每标车建筑及建设用地指标附表15中心城区用水量预测表 附表16 中心城区水厂规划表 附表17 中心城区各分区污水量预测表 附表18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规划表 附表19城区各层次中水系统功能及管理表 附表20 中心城区远期(2020年)通信业务量预测表 附表21 中心城区燃气量预测表 附表22全市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附表23 老城区城市道路现状表 附表24北城区城市道路规划表 附表25老城区城市道路规划表 附表26西区城市道路规划表 附表27南区城市道路规划表 附表28 承德市近期建设规划用地平衡表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精编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修订版)

目录 1总则 (1)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城乡用地 (3) 4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公共设施 (22) 7道路交通 (27) 8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3) 9景观与环境 (44) 10特定区域 (46) 11附则 (47) 附录一:用词说明 (48) 附录二:名词解释 (49) 附录三:计算规则 (51)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61) 附录五:佛山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66)

1总则 1.1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 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 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 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 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 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 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佛山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应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分区规划, 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强度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等做出进 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 制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 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 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承市政字[2014]82号 【发布部门】承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7.30 【实施日期】2014.08.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承市政字〔2014〕8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承德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第十三届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 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7月30日 承德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打造国际旅游城市,促进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自然天成地就势,不待人力假虚设”和“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理念,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文化传承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政府应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受市、县政府委托就城乡规划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规委会设专家委员会,受规委会委托对规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专业技术论证。 第五条市政府应向各县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依法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开展督察。派驻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市、县应逐步建立、推行责任规划师制度。 第六条市、县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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