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概述及基本2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

三、制作方法
• 1.《讯问笔录》有首部、正文、尾 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名称、次数、时间、地 点、侦查员姓名、单位、记录员姓 名及单位、犯罪嫌疑人姓名
• (2)正文(重点) 初审要问清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侦查员
表明身份、宣读《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 义务告知书》、问清有关犯罪情节;
现场勘查记录 1、现场勘查笔录 2、现场照片 3、 现场图 4、录像
二、结构内容及制作方法
• 首部:发现/报案时间—年—月—日—分 • 现场保护人姓名、单位 — • 现场保护人到达的时间—年—月—日—分 • 勘查时间—年—月—日—分至—日—时—分
地点— • 现场勘查的地点— • 指挥人的姓名— • 参加人姓—名、单位、职务 — • 见证人的姓名、地址、单位——— • 现场条件———
3、尾部
• 包括三项内容: • (1)结束语“妥否,请批示” • (2)签署主办单位名称、侦查人员姓名
和呈报日期 • (3)加盖呈报单位印章
三、使用说明(P378)
•
第二节 起诉意见书
一、概念 公安机关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嫌
疑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 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制 作的法律文书 (依据:刑诉法129条)
三、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变更和废止
第五章 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是指享有行政立法权的行 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 规章的活动。
职权立法 行政法规
授权立法
部门规章 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第六章 行政执法
• 第三节 行政检查 • 第四节 行政征收和征用
第七章 行政许可
第一节 行政许可的概念
• 主体是行政机关 • 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 赋予相对人某种权利或者某种资格
公安机关法律文书写作

刑事法律文书的种类
(一)按文书的内容和文种特征划分 1、证据性文书 2、决定性文书 3、凭证性文书
证据性文书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对案件事实进 行记录、固定,使它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 据,这种文书叫证据性文书。它包括各种笔 录、技术鉴定书和受害人陈述材料、犯罪嫌 疑人自首材料和群众报案材料等。
主题及材料的获得
案件发现或发生的时间 地点 经过 主要情节 作案手段 作案工具 危害程度 受害人伤亡情况 损失物品数量、特征 有关案犯的去向
事实情节的扩展,是接受报案人在 搜集材料时的重点
怎样扩展呢?
我被人抢了 我看见了XX 我听人说XX 我觉得XXX
问:你到派出所有什么事? 答:我来报案。 问:报什么案? 答:今天早晨上班,坐101路公共汽车,我钱包被掏
案件来源 报案人的基本情况 报案人陈述的案情发现经过 公安机关接案后采取的措施
立案依据
这部分主要写现场勘查情况、调查访问情况 和有关的鉴定结论,通过对现场勘查和调查 情况的叙述,表明确实有犯罪事实发生,印 证报案情况,并对报案情况进行扩展性叙述, 是立案的事实根据。
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调查访问情况 鉴定结论
答:没有了。
规定格式与内容要素
接受报案笔录
报案时间
接报单位和地点
接报人
记录人
报案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
度、
工作单位、现住址)
所报案情的详细内容
以上内容我看过(读给我听过),和我说的相符合。 签名署时
今天下午6时零5分我回到家中,一开门看到 客厅很乱,桌子和椅子都倒了。一进里屋, 看见我妻子叶XX仰卧在地板上,她头上和前 胸全是血,内裤被到大腿下面。我去摸了摸 她的胸口,已经没气了,手和脚已冰凉了。 我便跑到你们这里报案了。房门我锁上了, 请你们赶快去我家。
刑事案件准备法律文书(2篇)

第1篇一、前言刑事案件的审理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文书的准备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刑事案件准备法律文书的详细指南,旨在帮助律师和司法机关更好地完成相关工作。
二、法律文书概述1. 法律文书的定义法律文书是指司法机关、律师或者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制作的各种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书、答辩状、上诉状、辩护词、判决书、裁定书等。
2. 法律文书的作用(1)明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2)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3)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4)为上诉和申诉提供依据。
三、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准备步骤1. 确定案件类型首先,需要明确案件的类型,如故意杀人案、盗窃案、交通肇事案等,以便于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书。
2. 收集证据材料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为撰写法律文书提供依据。
3. 分析案件事实对案件事实进行梳理和分析,找出案件的关键点和争议焦点,为撰写法律文书提供思路。
4. 撰写法律文书根据案件类型和事实,撰写相应的法律文书,具体包括:(1)起诉书起诉书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诉讼费的计算。
(2)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对原告起诉书内容的答复,包括以下内容:- 对起诉书的承认或否认;- 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 对证据的辩驳;- 诉讼请求的回应。
(3)辩护词辩护词是辩护人对被告进行辩护的书面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对法律依据的分析;- 对证据的辩驳;- 对被告的辩护意见。
(4)判决书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法律依据;- 判决结果。
5. 审核法律文书在撰写完毕法律文书后,需进行审核,确保文书内容准确、完整、合法。
6. 提交法律文书将准备好的法律文书提交给人民法院或其他法律服务机构。
公安法律文书

公安法律文书第一节概述一、概念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所谓“认可的”是指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机关、团体和诉讼参与人依法制作的各种文书,如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亲笔供词、证人亲笔证词等等。
所谓“依法制作的”则指与公安机关的职责密切相关并由公安机关制作的文书。
二、公安机关办案流程与法律文书见附图三、类别根据公安部于1996年11月14日下发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样式)》,共计93种。
依据办案程序,公安文书的主要类别如下。
第一类立案、破案文书。
有立案、破案报告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等12种。
第二类律师介入文书。
有聘请律师审批表、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等4种。
第三类强制措施文书。
有呈请拘传报告书、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拘留证等22种。
第四类讯问犯罪嫌疑人文书。
有讯问笔录等共4种。
第五类调查取证(含搜查、扣押类)文书。
有询问笔录、鉴定结论、呈请搜查报告书、呈请查询犯罪嫌疑人汇款报告书、调取证据清单等共39种。
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提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等。
第六类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有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等5种。
第七类侦查终结。
有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等9种。
第八类补充侦查、复议复核文书。
有补充侦查报告书等3种。
本章择要介绍几种拟制式文书。
四、特点。
公安文书除了具有法律文书的共性外,它还明显地表现为下列个性:1.初创性。
2.非公开性。
第二节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一、概念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材料,确认犯罪事实存在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上级领导提出的确定案件成立呈请备案的书面文件。
二、内容和制作方法立案报告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1.标题。
点明案件性质和文书名称即可。
2.编号。
由机关代字、文书代字和年度、顺序号组成。
文书代字为“立”,故可写为“×立字(年度)×号”。
刑事案件类法律文书概述

刑事案件类法律文书概述我国的公安机关有着自身独特的性质和使命,其工作职能范围包括:维护公共社会秩序和治安;负责辖区居民的户籍管理;负责辖区的交通管理;受理辖区的各类刑事案件并负责侦破,对未决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监管看守;出入境管理;辖区内的内保及消防管理;重大活动的警卫工作等。
其中,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实施侦破及对未决犯的监管看守是其重要的诉讼职能业务,因此列章讲述,其他的属行政执法业务,其文书归入一章。
公安机关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实施法律、依法办理刑事案件及其他行政执法工作中所专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近年来,公安部对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制作非常重视,并出台了大量相关规定。
如1987年3月制订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公安机关办理各种刑事案件所适用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内容和制作要求作了原则规定。
1989年又制发了《预审文书格式(样本)》共7类46种,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公安部于1997年1月又颁布了新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此外,各执法部门制定的系列行政执法管理文书仍继续使用,这些格式样本的实施,对于规范公安机关法律文书写作,提高公安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公安机关的主要业务范围,我们将公安机关法律文书分为刑事案件文书和行政执法文书两大类。
刑事案件文书的种类较多,主要包括:按受报案笔录、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移送案件通知书(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立案报告书)、不予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侦查工作方案、刑事案件破案报告表(破案报告书)、呈请传唤、拘传批示表、呈请拘留报告书、取保候审批示表、取保候审决定书、呈请监视居住批示表、监视居住决定书、委托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拘留证、对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呈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对被捕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延长羁押期限通知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呈请搜查批示表、搜查证、释放证明、通缉令、现场勘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询问笔录、讯问笔录、各种鉴定结论(人身鉴定书、指纹鉴定书、足迹鉴定书、血型鉴定书等)。
公安机关法律文书

•
二、格式样本
• 1987年3月制订实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 件程序规定》,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所 适用法律文书的内容和制作要求作了原则规 定。
• 1989年又制发了《预审文书格式(样本)》共 7类46种。
• 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公安部于1997年1月 又颁布了新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 (样本)》。
重点。
•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
××市××区公安分局刑警大
队
•
199×年×月×日
•
办案人:王×× 刘××
三、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
• 参阅马宏俊主编:《法律文书学》,人民大 学出版社2008版第270页.
• 四、不予立案通知书
参阅上揭书第272页.
五、立案决定书
• 一、概念
• ⑵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 即通过案情分析,阐明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援引 《刑事诉讼法》条款,作为立案的法律依据,以说明 立案侦查的正确性、必要性,并为制作侦查计划打下 基础。
• 在上述事实和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引用我国《刑法》 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来认定案件性质和提出 立案请求。
• ⑶侦查计划(工作部署):根据案件的具体 情况和分析判断的结果,提出侦查方案和具 体措施。该内容为立案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侦破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 (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注明发文机关简称、文 书简称、年号和文件顺序号,如“×公刑(立)字 (1999)23号”。
• 2、正文。报告内容由四部分组成:
• ⑴立案的事实依据。
• ①案件来源和报案人员简况
• ② 案件和侦查对象的情况(立案根据)
• A.现场勘查情况。
•
B 现场调查(访问)情况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概述及基本2

叙述、议论、说明
2、议论 公安文书写作的论证过程,一般不作多方面、多层次、
多角度完整性的阐述而是据事议论。议论简要、适当。 公安文书中事实是基础,理由是灵魂。因此,理由部 分对制作者的要求也相对较高。它不仅要制作者对本 次事实的特点了如指掌,对有关法律规定、政策精神 以及所涉法学理论运用得准确、恰当,具有针对性, 而且还应具备分析判断的能力,熟练掌握推理论证的 写作方法,以使公安文书收到理由充分、结论准确, 令人信服的效果。 如果对理由部分加以分析,从内容、结构上可以分为 两个层次:事实论证和法律论证。
11、一个好的教师,是一个懂得心理 学和教 育学的 人。21.6.1212:40:1012:40Jun-2112-J un-21
12、要记住,你不仅是教课的教师, 也是学 生的教 育者, 生活的 导师和 道德的 引路人 。12:40:1012:40:1012:40Satur day, June 12, 2021
2、按文书制作方式(三类):填写类文 书;笔录类文书;书写类文书。
按文书的实际作用(三类):审批类文 书;证据类文书;凭证类文书。
三、公安机关司法文书的特点(见书本 212-213)
四、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作用 古人在论述司法文书重要意义时曾说:
“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财产万千, 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毁誉忠奸”. (见书本213-215)
《公安法律文书》第三章

• 4、起诉意见书经县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案 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3)文书编号。 • (4)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经历以及因本案
被采取强制措施情况。
• (5)案件侦办情况。 • 2. 正文。这部分是该文书的核心部分。包括案件办理情况、
案件事实、证据、有关情节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以及法律 依据。
• 3. 尾部。包括致送机关、成文日期、并加盖公安局长印、 公安局印章。附项要写明移送案卷的卷数;犯罪嫌疑人羁押 处所;随案移交的物品数量等。
• (三)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应注意的问题 • 1. 提请批准逮捕书以案件为单位制作,共同犯罪案件,应合写 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 2. 提请批准逮捕书若涉及国家机密,要注意防止泄密,也要保 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安全和名誉。
• 3. 提请批准逮捕书制作完毕后,应打印一式三份。
第四节 侦查终结文书
第五节 复议复核文书
• 一、要求复议意见书 • (一)要求复议意见书的概念和制作依据 • 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 逮捕、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而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 重新审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 明确规定 :要求复议意见书适用的条件是:公安机关认为 同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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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证
另外所引法律条文要完整、有序。完整,就是将所要 援引的律文全部引出,不能只引一部分,使所得结论 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如凡是律条之下有款、项、目 者,均应引到所适用的条款项目,不能只引到某条; 有的既要引用实体法条文,还应引用程序法,既要引 用分则,还要引用总则的律文,缺一不可,该援引的 全引到,才能保证法律的严谨性。所谓引律有序,是 指在援引的法律条文较多时,排列顺序要合理、科学, 体现出一种严密的内在逻辑关系,而不能随心所欲、 罗列堆砌。比如刑事判决书援引律文的先后次序为: 先引述有关定罪与确定量刑幅度的条文,后引述从重、 加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条文;先引主刑的条 文,后引附加刑的条文;适用以他罪论处的条文时, 先引用本条条文,再按本条的规定,引用相应的他罪 条文……等等。
西周时期,已有一套完备的诉讼、审理制度。法律 规定,除轻微案件可以口头陈诉外,一般要具状告 官。在诉讼提起后,还要经过侦查、调查与勘验。 在诉讼阶段,一般都要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作为诉 讼活动的记录、凭证和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只是 因为年代过于久远,很少流传至今。1975年陕西岐 山出土的青铜器匜(YI,古代洗涤用具)上铸有 《朕匜铭》,共175个字。记载了西周晚年的一起 诉讼案件,铭文中引述了法官伯扬父对牧牛的判决, 大意是说某某人指控一个名叫牧牛的人抢走了他的 奴隶,最后由名叫伯扬父的法官,对牧牛处以鞭刑 和罚金(铜),这篇铭文可以说是迄今为止考证到 的最早的判决书。
叙述、议论、说明
2、议论 公安文书写作的论证过程,一般不作多方面、多层次、
多角度完整性的阐述而是据事议论。议论简要、适当。 公安文书中事实是基础,理由是灵魂。因此,理由部 分对制作者的要求也相对较高。它不仅要制作者对本 次事实的特点了如指掌,对有关法律规定、政策精神 以及所涉法学理论运用得准确、恰当,具有针对性, 而且还应具备分析判断的能力,熟练掌握推理论证的 写作方法,以使公安文书收到理由充分、结论准确, 令人信服的效果。 如果对理由部分加以分析,从内容、结构上可以分为 两个层次:事实论证和法律论证。
3、特定的内容——反映办理刑事案件活动的内容 和过程;
4、特定的格式——《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
格式》(2002版);
5、特定的法律效力
二、公安机关司法文书的种类
公安机关司法文书种类繁多,样式不一 (92种),
1、按刑事诉讼活动的侦查程序(六类): 立案、管辖、回避类文书;律师参与刑 事诉讼类文书;强制措施类文书;侦查 取证类文书;执行类文书;通用文书。
主旨。 (2)明白直露,要求主旨直接显示,直接表
露,讲究实用,这是与一些文学作品主旨表 现愈隐愈好、含蓄有显著的区别。 (3)意在笔先,又称主题先行,即在动笔前 主旨已经确定。文学创作反对主题先行。 言有尽而意无穷 言尽意止
主旨、材料、结构、语言
2、材料 (1)绝对的真实性。(2)要素的完备性。
即援引法律条文以充分论证事件性质。在引证法律 依据时应坚持准确、具体、完整、有序这一原则。 所谓准确就是指引用的律条文应与事实相一致,所 认定的事实恰恰适用该条法律。以刑事案件为例, 则所引用的法律必须能够准确定罪定性,即不能用 刑法分则中的类罪罪名代替案中具体罪名,如不能 将“抢劫罪”定为“侵犯财产罪”;也不能用不同 犯罪阶段的犯罪行为代替所指控的罪名,如不能写 成“杀人预备罪”或“抢劫未遂罪”等。所谓具体, 即所引律文必须与事实有直接关系,不能泛泛而谈, 缺乏针对性。又如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其中有主 犯、从犯,犯一罪、犯数罪以及成年、未成年的, 因情况不一,在引用法律条文时应分别对待,而不 能采取“一揽子”的引法,令人无法分清各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所应适用的法律条款。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公安机关司法文书概述
一、公安机刑事法律文书的概念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办
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并按照特定体式制作和使用的具有一定 法律效力的文书材料。
1、制作主体——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部门; 2、法律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公
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 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2)现场勘查于当日下午6时半结束。现场进 行了各类拍照、录象,法医提取了有关检材, 痕迹方面提取了足迹照片,另外还提取了哑铃 两个、书包一个、纽扣一枚,并制作了现场笔 录和绘制了现场图各一份。
(一)文章构成的四个要素 (二)表达方式:叙述、议论、说明
主旨、材料、结构、语言
1、主旨 (1)单一集中,一般都应一文一事,一文一
历史变革—秦
1975年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发掘了一组墓葬,其中 在墓葬主人的随葬品中,出土了一大批竹简,墓葬 的主人公名叫“喜”,是当地的一名地方法官(官 名令史),他是秦始皇统一天下前后担当法官职务 的。死后将他常用的竹简随葬于他的棺墓中。(秦 墓竹简)竹简内容多是法律规范文书的摘抄和阐释 法律的文书以及法律文书。其中《封诊式》通过一 些隐去真姓实名的案例,介绍说明一些诉讼活动的 模式和一些文书制作的规格,即有查封、勘验、调 查的样式。其中的《贼死》、《经死》、《穴盗》 等三例勘查笔录,制作水平已达相当高度,文字说 明详细严谨,选词用语恰当得体,还有比较规范的 结构程式,一般先在文书开头写出标题,空出地位 再写法律文书。
历史变革—汉代魏晋南北朝
汉代。法制有了较大发展,实行州、郡、县 三级司法体制,逐级上告。起诉后经过“鞠 狱”(审讯)、“断狱”(判决)、“读鞠” (宣判)、“乞鞠”(上诉)等程序,并均 有相应文书。魏晋南北朝。基本上沿袭汉代 的笔法制作判词,法律文书并无较大变化。
历史变革—隋宋明清
隋宋明清。自隋朝开创科举制度以来,唐朝正式确立 了科举制度,判词这一文体已不仅仅是记述审判活动 的文书,而且还是铨选官吏的科目之一。能否有效地 掌握、运用这种文体的写作主旨和技巧,能否达到制 判要求,是封建统治者选拔人材的一种标准,因而历 代文人学士也常有判词传世。他们在饱读诗书经义的 基础上,论案析理,赋予判词语言以文学的形象性。 以至自唐以来,科举考试中“判”这一科目,一直为 骈判所垄断。到宋代中后期,经过一番革新,渐渐摆 脱骈体的羁绊,起用散体。到了明代,制作判词要求 以“简当为贵”,即文理清楚、言辞简炼,引律恰当, 判决公允,冲破了骈四俪六的形式束缚,形成了以散 判为主骈散结合的判词体式,但是仍然保留着文学语 言的特征,使判词语言风格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形象性、 情感性,判词发展到明清时期,不仅出现了判词专集 专论,数量和质量也都达到高峰,可以说明清时代是 判词的成熟时期。
叙述、议论、说明
1、叙述 在公安文书写作中,有关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包
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案情叙述,对要素还有特 定的要求。刑事法律案件要求写明作案的时间、地 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 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及证据等。行政 法律案件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 括纠纷事件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物、纠纷 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焦 点及证据。公安文书常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进行 叙述。同时根据不同的文种和对象采取不同的叙述 方法。
词语的单一性可防止有人钻空子,维护法律 的尊严。
马逸杀犬于道
(马主人责任)
马逸有黄犬遇蹄而死 (双方均有责任)
有犬死于奔马之下 (糊涂帐一笔)
这三句话表达的事实是不同的。
二、作业:按照公安司法文书语 言的要求,修改下面一段话。
被张××一棍打倒在地、口鼻出 血的被害人孙××正欲从地上再 次爬起时,手持三棱刮刀、脚穿 三节头牛皮鞋的黄某又飞起左脚 踢在孙××后脑勺并将孙××踢 昏倒在地上。
言,直白平易,通俗易懂,不夸饰,不晦涩艰深, 不堆砌华丽词藻。客观冷静,不介入任何主观情绪。 与文学作品语言的委婉含蓄或激扬华丽大相径庭。 (3)简洁规范,合乎逻辑。公安文书语言要求简洁, 内容精要,力戒空话、套话。遣词造句,言简意赅, 符合人们的思维规律,以最少的语言,负载最大的 信息量。 (4)尽量少用长句,多用短句。
五、制作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 书的基本步骤和要求
制作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基本步骤 和要求
步骤: (一)选定文书种类 (二)占有必要材料 (三)制作文书内容 (四)检查文书正误 (五)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
例文:
(1)夜晚,我漫步在银行、公司、商店、事务 所密集的街头。高楼耸立夜空,像陡峻的山峰, 墙壁是透明的玻璃,好象水晶宫。五颜六色的 街灯闪闪烁烁,远远近近,高高低低,时隐时 现,走在路上,就像浮游在布满繁星的天空
(3)严格的互证性。彼此间有内在联系,相 互依存,相互印证。(4)来源的法定性,否 则将失去法律效力。
主旨、材料、结构、语言
3、结构 公安文书在结构上,除了应遵循一般文章的
规律外还有它特殊的体式,即具有相对固定 的文面格式和严谨完整的框架。
主旨、材料、结构、语言
4、语言 (1)表意准确,解释单一,使用法言法语。 (2)格调庄重质朴。公安文书的语言主要是书面语
公安应用写作
一、公安应用文与审美性文章的区别 二、公安文书的历史沿革 三、公安机关司法文书概述
公安应用写作
定义:是公安机关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依法写作和 形成的具有特定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以及公安学术 论文写作,公安新闻写作和公安文学创作等。(公务 活动既包括公安机关依法自身进行管理和对外联系, 也包括依法对社会治安进行管理和办理各类案件)。
事实论证
首先采用概括记述的表达方法,对犯罪事实或民事纠 纷等事实以及有关法律事实进行概括。要求简洁有力, 概括而不疏漏、简约而不空洞。它是在正文的第一部 分“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形成的、用来反映案件个
其次针对事件性质进行论证。比如,刑事案件,在概 括写明认定的犯罪事实之后,运用犯罪构成原理分析 论定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犯罪性质、罪责、从轻 或从重处罚的必要性。注意必须把有关事实、情节, 提到法律的高度来认识,以体现文书整体结构的有机 性,体现法律的公正、无私,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