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证据清单(行政刑事通用)(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2012)
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司法行政,公安侦查取证文书)

____公安局
调取证据通知书
__公(_)调证字〔__〕__号
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____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将受法律追究。
公安局(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办案人__________________
办案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_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公安局
调取证据通知书
(副本)
__公(_)调证字〔__〕__号
此联交证据持有人
调取证据清单
编号
名称
数量
特征
备注
证据持有人:______保管人:__________办案单位(盖章)
办案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清单一式三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证据持有人,一份交公安机关保管人员。
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____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将受法律追究。
公安局(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通知书已收到。
证据持有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12)

目录一、立案文书(第1-57页)1.立案决定书2.补充立案决定书3.不立案通知书4.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5.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6.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7.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8.通知撤销案件书9.通知立案书10.移送案件通知书11.答复举报人通知书12.指定管辖决定书13.交办案件决定书14.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15.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16.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二、回避文书(第58-66页)17.回避决定书18.回避复议决定书三、辩护与代理文书(第67-133页)19.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20.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21.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22.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23.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24.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25.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26.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案卷材料决定书27.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材料决定书28.调取证据通知书29.不予收集、调取证据决定书30.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31.不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32.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33.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权利通知书3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答复书四、证据文书(第134-142页)35.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36.提供证据收集合法性说明通知书37.提请有关人员出庭意见书五、强制措施文书(第143-307页)38.拘传证39.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40.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41.保证书42.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43.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45.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告知书46.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47.拘留决定书48.拘留通知书49.拘留人大代表报告书50.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51.报请逮捕书52.逮捕通知书53.报请重新审查逮捕意见书54.批准逮捕决定书55.逮捕决定书56.逮捕决定书(上提)57.逮捕决定书(追捕)58.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59.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通知书60.撤销强制措施决定、通知书61.撤销逮捕决定书、通知书62.不批准逮捕决定书63.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书64.不予逮捕决定书65.不予逮捕决定书(上提)66.撤销不予逮捕决定书67.维持不予逮捕决定通知书68.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书6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70.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71.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72.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73.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74.撤销纠正违法意见决定书75.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76.核准追诉决定书77.不予核准追诉决定书六、侦查文书(第308-517页)78.传唤通知书79.提讯、提解证80.提讯情况、提解情况记载81.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82.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83.询问通知书84.调取证据通知书85.调取证据清单86.勘查证87.勘验检查笔录88.解剖尸体通知书89.侦查实验笔录90.搜查证91.登记保存清单92.查封通知书93.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94.协助查封通知书95.解除查封通知书96.扣押通知书97.解除扣押通知书98.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通知书99.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清单100.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决定书101.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102.移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文件决定书103.移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文件清单104.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105.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106.查询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款通知书107.协助查询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108.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109.解除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110.协助冻结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111.鉴定聘请书112.委托勘检书113.委托鉴定书114.鉴定意见通知书115.复验、复查通知书116.销毁清单117.侦查终结财物、文件处理清单118.终止对犯罪嫌疑人侦查决定书119.撤销案件决定书120.决定释放通知书121.起诉意见书122.不起诉意见书123.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申请书124.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125.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通知书126.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127.解除技术侦查措施通知书128.延长技术侦查措施申请书129.延长技术侦查措施通知书130.调取技术侦查证据材料通知书131.技术侦查证据材料移送清单132.通缉通知书七、公诉文书(第518-638页)133.补充侦查决定书134.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135.报送(移送)案件意见书136.交办案件通知书137.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138.起诉书(自然人犯罪案件适用)139.起诉书(单位犯罪案件适用)140.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141.刑事附带民事财产保全申请书142.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143.证人(鉴定人)名单144.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名单145.派员出席法庭通知书146.换押证147.公诉意见书148.量刑建议书149.延期审理建议书150.追加起诉决定书(追加起诉遗漏罪行适用)151.追加起诉决定书(追加起诉遗漏同案其他被告人适用)152.变更起诉决定书153.撤回起诉决定书154.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155.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156.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157.移送不起诉案件材料通知书158.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违法所得意见书159.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违法所得清单160.撤销不起诉决定书161.提请抗诉报告书162.抗诉请求答复书163.支持刑事抗诉意见书164.刑事抗诉书(二审程序适用)165.刑事抗诉书(审判监督程序适用)166.抗诉(上诉)案件出庭检察员意见书167.撤回抗诉决定书、通知书168.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八、执行监督文书(第639-660页)169.停止执行死刑建议书170.撤销停止执行死刑建议通知书171.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检察意见书172.减刑建议检察意见书173.假释建议检察意见书174.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意见书175.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176.纠正不当假释裁定意见书177.减刑、假释案件出庭意见书九、特别程序文书(第661-749页)178.社会调查报告179.社会调查委托函180.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181.未成年人成年亲属、有关组织代表到场通知书182.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183.移送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材料通知书184.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意见书185.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186.不起诉决定书187.许可查询犯罪(不起诉)记录决定书188.不许可查询犯罪(不起诉)记录决定书189.和解协议书190.补充证据通知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适用)191.要求说明不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理由通知书192.要求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通知书193.终止审查决定书194.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决定书195.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196.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197.不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决定书198.抗诉书(违法所得没收案件二审程序适用)199.抗诉书(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审判监督程序适用)200.补充证据通知书(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适用)201.要求说明不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理由通知书202.要求启动强制医疗程序通知书203.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建议书204.启动强制医疗程序决定书205.强制医疗申请书206.不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决定书207.纠正强制医疗案件不当决定意见书十、申诉文书(第750-762页)208.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209.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210.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211.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212.审查提请抗诉通知书213.指令抗诉决定书十一、通用或其他文书(第763-792页)214.复议决定书215.复核决定书216.纠正案件决定错误通知书217.纠正违法通知书218.检察意见书219.检察建议书220.送达回证221.驳回申请决定书222.调阅案卷通知书死刑复核案件检察意见书文案编辑词条B 添加义项?文案,原指放书的桌子,后来指在桌子上写字的人。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样式(2012版)填写规范参考表

不予立案理由: 没有犯罪事实; 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移送案件理由: 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 需要由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 经协商或者上级公安机关指定,需要移送其他公安机关管辖 的。
《拘留证》
《拘留通知书》
《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提请批准逮捕书》 《逮捕证》 《逮捕通知书》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 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 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 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 《刑事诉讼法》第80条 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 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83条 第2款 《刑事诉讼法》第80条 特殊情况; 第一款 流窜作案; 《刑事诉讼法》第80条 多次作案; 第二款 结伙作案。 《刑事诉讼法》第79、 85条 《刑事诉讼法》第78条 《刑事诉讼法》第91条 第2款 《刑事诉讼法》第94条
《刑事诉讼法》第72条 《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 书》
《刑事诉讼法》第89条 第3款 《刑事诉讼法》第96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
《刑事诉讼法》第73条
《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 书》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违反监视居住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77条 第2款 《刑事诉讼法》第69条 第4款 《刑事诉讼法》第75条 第2款
证文书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篇一:公安行政法律文书样本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二○一二年—1—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
继续盘问适用公安部印发的《继续盘问法律文书格式》(公通字?20XX?60号)。
2.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
尽可能使用计算机制作。
采用计算机制作文书的,阿拉伯数字用TimesnewRoman,除当场处罚决定书外,文书名称字体用2号小标宋简体,正文文字用3号仿宋。
当场处罚决定书采用130毫米×160毫米的版心尺寸制作,其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3.制作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4.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名称。
依法不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使用文书时应当以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义,所使用的文书应当印制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称。
5.文书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做到—2—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白。
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6.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加附页,所加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并按顺序编页码。
7.当场处罚决定书、收缴/追缴物品清单、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等当场出具的文书可以采用复写形式。
8.文书中的记录内容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
记录中应当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
描述方位、状态的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9.文书文号,即“X公()字??号”,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填写:“X”处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公安机关代字;“()”处填写公安机关办案单位的简称,治安管理、边防、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网络安全保卫等业务部门可分别简称为“治”、“边”、“境”、“消”、“交”、“网”等,公安派出所可填写其名称的简称;“??”处填写年度;“号”处填写该文书的顺序编号。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最新版)

公安⾏政法律⽂书式样(最新版)公安⾏政法律⽂书式样(2019版)公安部(公通字〔2012〕63号)2012年12⽉18⽇发布。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的通知(公法〔2019〕39号)修改。
本⽂根据《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的通知(公法〔2019〕39号)添加了办理涉恐违法案件所需的《冻结/延长冻结/解除冻结财产决定书》《冻结/延长冻结/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约束/解除约束决定书》《查询财产通知书》四种⽂书式样,并对《传唤证》《调取证据通知书》《证据保全决定书》《⾏政强制执⾏决定书》作了修改。
公安⾏政法律⽂书制作与使⽤说明⼀、⼀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公安⾏政法律⽂书式样。
继续盘问适⽤公安部印发的《继续盘问法律⽂书格式》(公通字〔2004〕60号)。
2.⽂书由各省、⾃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按照规定的式样⾃⾏印制,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管理。
尽可能使⽤计算机制作。
采⽤计算机制作⽂书的,阿拉伯数字⽤T i m e s N e wR o ma n,除当场处罚决定书外,⽂书名称字体⽤2号⼩标宋简体,正⽂⽂字⽤3号仿宋。
当场处罚决定书采⽤130毫⽶×160毫⽶的版⼼尺⼨制作,其他⽂书制作时统⼀使⽤国际标准A4型纸。
3.制作⽂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4.⽂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处,印制使⽤该⽂书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出⼊境边防检查机关的名称。
依法不具有独⽴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使⽤⽂书时应当以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义,所使⽤的⽂书应当印制其所属公安机关的名称。
5.⽂书填写应当使⽤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做到字迹清楚、⽂字规范、⽂⾯整洁。
⽂书设定的栏⽬,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不需要填写的,应当划去,不能留⽩。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试行)一、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二、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目录1.受案登记表 (16)2.移送案件通知书 (17)3.传唤证 (20)4.询问笔录 (22)5.检查证 (23)6.勘验/检查笔录 (25)7.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26)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27)9.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28)10.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29)11.举行听证通知书 (30)12.听证笔录 (31)13.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33)14.当场处罚决定书 (36)15.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 (37)16.扣押物品清单 (38)17.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39)18.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 (40)1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42)20.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 (44)21.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46)22.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 (48)23.限期戒毒通知书 (50)24.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 (52)25.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54)26.担保人保证书 (56)27.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57)28.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59)29.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决定书 (61)30.出入境管理解除拘留审查决定书 (63)31.出入境管理监视居住/延长监视居住决定书 (65)32.出入境管理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67)33.遣送出境决定书 (69)34.缩短停留期限决定书 (71)35.取消居留资格决定书 (73)36.限期离境决定书 (75)37.扣留/收缴护照、证件决定书 (77)38.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79)39. 执行回执 (81)40.责令限期通知书 (82)41.责令停止通知书 (84)42.呈请报告书 (86)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相配套的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各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其进行完善。
【2019年整理】公安机关行政法律文书式样

式样一(行政刑事通用)受案登记表(松原市森林公安局)松森公受案字〔 2013〕1 号案件来源□110 指令□工作中发现□ 报案□ 投案□移送□扭送□其他姓名性别男出生日期报证件号码身份证件种类案联系方式工作单位人现住址社里乡移送单位移送人联系方式接报民警接报时间年月日接报时分地点简要案情或者报案记录(发案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案人基本情况、受害情况等)以及是否接受证据:扶余县四马架乡糠醛厂对过有一板厂放黑树,树在四马架乡所在地放的,买别人的树没办采伐证直接放了,1月22 日下午放的,板厂老板叫王继伟和王东,两人合伙开的,他两都是扶余社里人。
林业站和放树的人是一条线的。
□属本单位管辖的行政案件,建议及时调查处理□属本单位管辖的刑事案件,建议及时立案侦查受案□不属于本单位管辖,建议移送处理意见□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不予调查处理并当场书面告知当事人□其他受案民警年月日受案审批受案部门负责人年月日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附卷。
接受证据清单编号名称数量特征备注提交人保管人受案民警年月日年月日受案单位(印)年月日一式三份,一份交提交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式样二(行政刑事通用)受案回执:你(单位)于年月日报称的一案我单位已受理(受案登记表文号为 X 公()受案字〔〕号)。
你(单位)可通过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联系人、联系方式。
受案单位(印)年月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年月日一式两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
式样三(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你于年月日向报称的一案,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依法不予调查处理,请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投诉或投案。
特此告知。
公安机关(印)年月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年月日一式两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一份留存。
式样四(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移送案件通知书X 公()行移字〔〕号:我单位于年月日受理的一案(受案登记表文号)。
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2012)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起行政诉讼。
附:证据保全清单
公安机关(印)
年 月曰
当事人
年 月曰
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附卷。
证据保全清单
编号
名称
数量
物品特征或者场所 地址
备注
当事人或者见证人保管人
年 月曰
年 月曰
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2012)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证据保全决定书
x公()证保决字〔〕 号
当事人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种类、号码,或者单位名称及其法定
代表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
因调查一
案,
□根据《》第条第款第项之规
疋,
O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物品进行扣押、扣留/延长扣 押、扣留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O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场所、设施、财物予以查圭寸/ 延长查封日(自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
疋,
O决定对证据保全清单中的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日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保存地点
为,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
毁或者转移证据。
O决定对下列物品进行抽样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