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考试时间:年月日考试地点:考试科目:任课老师:监考老师:【监考流程与指令】(执行完毕请监考老师在每项后面打勾)1.监考老师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用投影播放考试纪律核心内容PPT,或者在黑板上写“座位及附近必须清空,不允许携带考试资料及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存储设备,不允许使用自带草稿纸,不得交头接耳、传/接纸条、偷看/展示试卷,否则按违纪处理”。
□2.分发试卷前,监考老师需大声宣读考场纪律“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或存储设备必须关机,放在书包里或讲台上,资料、笔记、书包等物品必须放在教室前后空地上,不允许使用自带草稿纸,不得交头接耳、传递或接收纸条、展示或偷看试卷。
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试违规行为,或者座位及附近有上述物品,不论开机与否、看与否、是否为本人所有,均将终止考试,成绩以零分记载,并给予相应处分”。
□3.考试开始前,监考老师需检查座位周围、抽屉内是否有考试资料或手机,再次强调上述考场纪律。
□4.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5.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看书或使用手机和电脑。
□6.考试期间,学生去洗手间应作登记,离场超15分钟不允许再次进场(如写满请记录在反面)。
7.考试期间考生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如写满请记录在反面)。
【违纪处理】发现作弊,当即终止考试,没收材料,在试卷上写明考生违纪情况,监考和学生签字确认。
试卷和作弊材料(小抄、作弊手机的照片等)交给教务处巡考,或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员转交教务处。
8.考试期间其他突发情况登记:9.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时间。
□10.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当场清点考卷、答卷。
确认与签到人数一致后,将签到表、考场记录表随试卷一同交给院系教务员或主考老师(依院系实际安排),并说明考生违纪情况。
11.签到表、考场记录表将作为试卷归档的一部分,请院系教务员注意留存。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试课程:;
考试地点:楼教室;
考试时间:年月日午时分开始,时分结束;
学院:;班级:;应到人数:;实到人数:;
1.缺考学生姓名、学号及缺考原因:
2.考场秩序记录(以√符号选择):
(1)考生座位是否按学号随机安排?是;不是。
(2)监考老师是否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宣布;未宣布。
(3)考前是否清场?清场;未清场。
(4)第一个完成考试的学生交卷的时间:时分。
(5)最后一位考生交卷时间:时分。
(6)有无考试违纪学生?无;有。
3. 若有考试违纪现象,请详细记录违纪学生的姓名、学号、违纪情节、违纪事实及发现
违纪的经过、时间,监考老师当时的处置情况;并请违纪学生签名。
主考人;;监考人:;
代监考人:;;
记录时间:时分。
考场记录表

考场记录表
20 —20 学年度第学期
一、监考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要认真负责,遵守守则。
若因故不能参加监考,必须报教务处,不得擅自调换。
二、开考前20分钟,监考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统一签领试卷,检查各项目是否相符,如出现问题,需马上报告主考或分发试卷人员处理。
三、考前10分钟,监考员进入考场,指示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坐,将学生的随身物品收缴后统一摆放,提醒学生关闭并收起手机。
检查学生到场情况,清点人数,擦除黑板上的无关内容,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同时写明“手机不得放在台面”。
宣读《考场规则》,当众启封试卷,分发试卷和草稿纸后开考。
考试期间应保持考场前后门打开、窗帘拉开。
四、开考后,核对学生证(或身份证),注意检查试卷上的姓名是否和证件姓名一致,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要求学生在点名表上签名,详细填写缺考学生名单;开考15分钟后,不准学生入场;开考30分钟后学生才能离场。
五、维持考场秩序,严肃考场纪律,考试期间坚守岗位不随便离开考场,不得在场内阅读书报、接打手机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
六、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或作弊,要及时向主考或巡考报告,并作好记录。
七、考试结束铃声敲响后,监考员应立即通知学生停止答卷,并按学号顺序依次清点,收齐试卷,确保无误。
八、监考员封好试卷袋,填写好考场记录表后亲自交回考务办公室,由教务处统一将试卷分发给各任课教师评卷。
考场情况记录表

学号
姓名
考场违纪情况记录:
监考签名:
系(部)意见
教务处性质认定
学生处处理意见
注:本表由监考教师逐项认真填写,《违纪记录》一栏填写考生违反考试记录的详细经过及情节。如有物证随本记录表送教务处知考生试卷总页数,有缺少立即更换。
7.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作为缺考处理。
8.考试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9.核对考生名单(有缺考或增加考生请在有关栏注明)。
10.考场纪律良好(若不正常请在下表违纪栏内说明)。
11.回收考卷,清点份数,并请在本表右面注明。
上连出版印刷焉翱利墨我
考场情况记录表
课程名称
班级(代码)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教室
请监考老师依次序填写下表,如有特殊情况立即请主考解决。
画J或注明
1.发卷前提醒考生去“方便”(考试期间考生一律不得离开考场)。
2.清点试卷份数,并请在本表右侧注明。
3.检查学生证件,无证者需立即取来。
4.清点学生人数,并请在本表右侧注明。
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规则

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规则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考场情况记录表
2012年城阳区基层卫生人员考试
考场规则
1、考生按考试安排时间,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签字
笔等。
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及通讯工具;
3、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身份证、执业证放于课桌
右上角,以便检查;
4、考生在考试时应将试卷放置在身体正前方,不得交头
接耳,不得左顾右盼,不得传递答案及试卷;
5、考场内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有作弊及协同作弊者由监
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勒令其退出考场并做好考场记录;
6、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
待
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纸,违者按考试违纪论处;
7、考生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
考人员正常工作,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按违纪处
理。
考场情况记录表附违纪登记表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试课程:
考试地点:楼
;教室;
考试时间:学院:年月;班日
级:
午时分开始,
;应到人数:
时分结束;
;实到人数:;
1.缺考学生姓名、学号及缺考原因:
姓名学号班级缺考原因
2. 考场序次记录(以√符号选择):
( 1)考生座位可否按监考老师要求就坐?□是;□不是。
( 2)监考老师可否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宣布;□未宣布。
( 3)考前可否清场?□清场;□未清场。
( 4)第一个完成考试的学生交卷的时间:( 5)最后一位考生交卷时间:时
时
分。
分。
3.有无考试违纪学生?
若有考试违纪现象,请填写附件
□无;
1 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
□有。
主考人;;监考人:;
代监考人:;;
记录时间:时分
附件 1:
南京师范大学考生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
学院时间姓名
地点
学号
考试科目:
违纪情况简要描述:
附违纪资料份(违纪资料需经考生自己确认,并签上姓名和学号)。
考生(签字):监考老师(签字):;
年月日
授课院长建议:
学院
核查
建议签字:(盖院系章)
年月日主管处长建议:
教务
处核
查意
见签字:(盖教务处章)
年月日
资料转交学工处签收人:签收日期
违纪
性质
认定
签字:年月日
办理文号:
说明: 1、按《宁师大〔2017〕37 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方法》执行。
2、学院准备好相关资料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将资料转交学工处办理。
浙江省安全生产知识理论特种作业实操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安全生产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

结束时间
考生涉嫌违纪、作弊情况
姓名
考号
违纪情况
考生签字
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监考员:考评员:
年 月日
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准考证号码
考试类别
场次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地点
违纪或作 弊的事实
监考员:考生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考试点 复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考试机构 意见
监考员:
年 月日
特种作业实操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试日期
考试人员类型
考点名称
考点负责人
监考人员
考评员
考场地点
应考人数
实考人数
考前是否检查有效证件
是口否□
考前是否清查 考生携带物品
是□否口
是否宣读考试纪律
是口否口
考场秩序是否良好
是口否口
是否对考场和设备进行 安全检查,及时记录 发现的问题
是口否口 存在问题:
安全生产知识理论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试日期
考试人员类型
考点名称
考点负责
考前是否检查有效证件
是口否□
考前是否清查 考生携带物品
是口否口
是否宣读考试纪律
是□否□
考场秩序是否良好
是□否口
开考时间
结束时间
考生涉嫌违纪、作弊登记情况
姓名
准考证号
违纪情况
考生签字
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签字:
年 月 日
注:请考试结束后将相关材料(作弊视频)和本表一起交所属考试中心。
考场情况记录表(第 考场)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1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2 场
考务管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3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4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5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3日第 6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日第 1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日第 2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日第 3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日第 4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 第 5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考点名称:黔江区民族中学
考试日期: 2011年5月24 第 6 场
考务管理人员签名:监考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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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考试科目
专业
班级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缺考人数
考场秩序
半小时交卷人数
一小时交
卷人数
作
弊
认
定
及
处
理
一、监考人员应在发放试卷之前对本考场桌子、抽屉、教室进行认真巡视清理后,明确要求考生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和纸张(除指定工具书及开卷考外)察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2、作弊者须在违纪人处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检查。
作弊记录
考生学号
考生姓名
作弊方式
违纪考生签名
监考教师签名
主考:监考:
填表时间年月日
1、交头接耳、索要答案或对答案、传递纸条、交换座位(包括双方);
2、偷看抄袭他人答案者。偷换答卷者‘
3、闭卷考试中翻看、抄袭资料者;
4、交卷时,看别人的答案后,涂改试卷者;
5、参与团伙作弊者;
6、经评卷教师认定,答案雷同者;
7、考试结束,在考场发现有作弊痕迹或由他人检举揭发查实者;
8、请他人代考或冒名顶替他人考试者;
9、团伙作弊主要组织者
10、第二次作弊者;
11、已构成作弊,拒不服从监考教师处理,故意纠缠、漫骂、威胁,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12、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二、作弊处理:
1、监考人员应立即停止作弊考生答卷,通知考点办公室,相关学院带回学生并在试卷上标明“作弊”字样,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在考场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并签字,考试结束之后监考人员立即将考场记录及作弊试卷和有关证据上交考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