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产模式不适合中国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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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内地的市场差异——王石谈香港和中国内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

香港和内地的市场差异——王石谈香港和中国内地的房地产市场比较


( 5 ) 市 场 结构
:
香 港 的 房地 产
三高
,

为 特点
” ,
,

高地
市场 基本 上 由几 个 大 的 发展 商 所 垄
:

,
高房价
高利 润
,
之 所 以会长
( 2 ) 发展 商 与 政 府 的 关 系


,
新鸿 基

长 江 实业 等 八 家大 的
期维持 三 高
主 要 因 为 香 港 市场 总
,
商确定 了 发 展 目 标 后
业 管 理 等 都 借 鉴 了 香 港 市 场
数量来 控 制 房 地 产 市场 的 容 量
,

开发 的 专 业 公 司 来 进 行 建设
比较 香 港 和中 国 内 地 房 地 产市 场十
明政 府在 房 地 产 方 面 的 政 策 态 度 是 非常关键 的 即 使 是 自 由 化 的 资本
年 同期
更多 地分
,
,
反而下 降 3 0
市 场需 求 并 未

流 了 香 港在 国际 贸 易 中 的 业 务 是地 缘经济变化的结 果
香港
“ 。

,
往往各地政府给自己 的地方公司 ( 或以 开发 区 的 形 式 ) 划 拨 土 地

在 卖方市 场 下
,
明显
或 发 展 商 购 买农 田
其 他土
,
其他 上 百 家 中 小 发 展 商 仅 明显有行业卡特尔的性质

的局限性是 供给 不 足
金融 危机后
, 。
而 在 东南 亚
,

香港台湾与大陆代理模式之比较

香港台湾与大陆代理模式之比较

[转帖]香港、台湾与大陆代理模式之比较****台湾和香港地区的房地产业起步相当早,两地的房地产代理中介行业也都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已经相当的成熟。

内地的房地产代理业是从学习香港、台湾开始的,虽然发展迅速,但与香港和台湾相比,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本文将对香港和台湾两种不同的代理模式进行比较进而讨论有哪些方面值得借鉴。

相同:成熟的模式香港和台湾的代理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都已经相当成熟,并形成了各自的代理模式。

首先在这两种代理模式下,代理商通过早期的大浪淘沙,几大代理商的品牌已经确立,代理业务也日趋集中。

在香港中原、美联、永利行等代理公司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

而台湾名列前三位的代理公司占据70%以上的代理市场份额其中排名第一的新联阳机构就独占了台湾岛内 50%的房地产代理市场。

其次无论在台湾还是在香港,主流的代理公司都形成了固定的商业模式和作业流程,这些模式和流程都适合于各自所处的地产环境。

不同:结构和文化的差异由于香港和台湾两地的地产行业背景不同,加之两地处于不同的文化环境,造成了两地代理行业在商业模式、组织结构、营销手法等一系列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下面,本文将分析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和表现形式。

第一差异的根源地产行业背景不同在香港由于土地资源的严重稀缺,以及大型地产开发企业对市场的高度垄断房产市场在多数情况下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拥有相对垄断力量的发展商通常在市场上处于非常强势的地位。

地产开发商一般不需要代理商参与项目的前期工作,只是在项目的销售过程中才会雇用代理商。

而在大部分情况下,一个项目销售会有数家代理共同执行,所以行业中“全程参与”和“独家代理”的概念很弱。

由于代理商在二级市场上的相对弱热,故香港代理行业的发展重点在于二级市场。

而在台湾土地的稀缺性弱于香港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垄断地位市场竞争程度很高大部分情况下呈现出供过于求的局面。

另一方面地产代理行业几乎与地产开发行业同时起步所以市场上代理商和发展商处于平等的地位而在某些情况下,代理商更为强势。

浅析房地产评估师挂靠风险

浅析房地产评估师挂靠风险

浅析房地产评估师挂靠风险浅析2017年房地产评估师挂靠风险中国的房地产估价师与国外的估价师在执业规则、技术规范、素质要求、行为操守上有较大差异,无论是美国模式,还是香港模式,中国都在学习,但仍需加速发展方能适应世界房地产价格估测行业的步伐。

从行业管理上看,土地估价行业垄断沿袭时间较长,进入门槛较高,技术体系的更新较慢。

房地产估计发展变化较快,房地产估价知识体系更新虽较快,但被某些不同技术派别的权威人士所影响,一会学习美国模式,一会学习香港模式(实际为英国模式),行业的发展受到影响,并没有确立适合中国现状发展的路线一般而言,房地产评估师挂靠风险问题主要表现在责任风险、违约风险、置业风险三大方面,而对这三方面的风险问题具体解释如下所示:1.违约风险:很多时候,因为很多的客观原因会导致违约风险的产生(比如我们的单位倒闭了,挂靠人员的证件丢失了)。

为了防止这方面风险问题的出现,店铺建议大家在选取单位挂靠的时候一定考虑好其实力情况,在作相关分析浅析2015年房地产链接!。

2.置业风险:出现这样的风险很可能就是之前挂靠了名声比较差的估计公司,而且进一步的影响了自己的名声。

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做法就是选择比较名声好一点的估计公司,出几份较好的估计报告,这对建设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3.责任风险:这方面主要是估计的不准确,高估或者低估,这样的严重的话将追求相关的刑事责任的。

规避这样的风险问题的话,店铺建议还是不要进行签字,这样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责任风险问题了综上为房地产评估师挂靠面临的三大风险浅谈,当然在实践过程中还需要更大程度的理解和掌握相关的挂靠知识,这将是极好的。

【拓展阅读】【房地产估价师的发展前景】:1、中国的房地产估价师与国外的估价师在执业规则、技术规范、素质要求、行为操守上有较大差异,无论是美国模式,还是香港模式,中国都在学习,但仍需加速发展方能适应世界房地产价格估测行业的步伐。

2、国内房地产估价师系建设部归口管理、土地估价师系国土资源部归口管理,资产评估师系财政部归口管理,三种估计师都能从事房地产评估的相关业务,但各部委各持己见,导致各部委下设的城市各部门如房产局、土地局、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各为其政,只认本部委下设的专业估价机构出具的报告,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这是一种社会资源浪费。

房地产楼市首提“学新加坡模式”

房地产楼市首提“学新加坡模式”

中国房地产,迎来新变局。

据第一财经报道,近日,深圳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加坡是深圳学习榜样,未来深圳的住房比例是“六比四”,目标是让深圳60%的市民住进公共住房,为此将加大住房供应,推进大规模住房建设。

这是内地城市官方首提“楼市学新加坡”,在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的重要时间窗口,这一说法充满想象空间。

学习新加坡,究竟学什么?是否意味着内地楼市开始抛弃“香港模式”?01 香港、新加坡、深圳,房价有多高?根据世邦魏理仕发布的《2020全球生活报告》:全球住宅价格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为:香港、慕尼黑、新加坡、上海、深圳、北京(城区)、温哥华、洛杉矶、巴黎和纽约。

香港以套均价格125.44万美元蝉联全球第一;新加坡位居全球第三,套均价格91.5万美元;上海、深圳、北京位居4-6位,套均价格分别为90.58万美元、78.39万美元和76.35万美元。

以2019年人民币平均汇率6.89元计算,香港、新加坡、上海、深圳、北京的住宅套均价格分别为865.3万元、631.2万元、624.8万元、540.7万、526.7万元。

从套均总价来看,香港遥遥领先,新加坡与北京持平,略高于深圳、上海。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存在明显差异,相比套均总价,均价、房价收入比更能反应房价是否处于合理空间。

从均价来看,香港超过14万元/平,在寸土寸金的港岛,则接近20万元/平。

与香港对比,新加坡均价为9万/平,深圳均价约为6.5万/平。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这一价格是就私人住宅而言的,而私人住宅在当地占比不到2成。

新加坡超过80%的人口居住在政府建设的组屋中,组屋的价格不到私人住宅价格的一半。

此外,虽说在绝对值上,深圳远低于新加坡和香港,但发展水平不同、收入水平不一,在房价收入比上并不弱于这些城市。

可见,作为内地房价最高城市,深圳的确到了十字路口。

下一步,学香港还是新加坡,还是再开一条新路?02 学香港还是学新加坡,这是一个问题。

房价:乱花渐欲迷人眼——中国房地产新一轮改革要避免“新加坡模式”的陷阱

房价:乱花渐欲迷人眼——中国房地产新一轮改革要避免“新加坡模式”的陷阱

须在住房领域推进深层制度改革 ,也即
高了大概 50 0 %,但 是 中国的城市化率
目前 还不 到 5 %,还 需 要 投 入 大 量 的 建 0 设 资 金 。 在现 代 化 进 程 中 ,城 市 自顾 自
从强调住房市 场化的第一代 改革模式 ,
是通 向新的奴役道路的开始 。 适当加大保 障房的建设 是必须的 ,
但 以政 府 主导 的保 障 模式 为 主要 供 应 方 式也 是 肯 定 不 行 的 。 为 今 之计 , 中 国必
第一 ,中国人均土地资源虽然相 比 世界平均水平 ,并不算丰富 ,但相 比新
加 坡 ,却 可 以说 是 天 壤 地 别 。 而城 市化 的 居住 方 式 是 更 加 集 约 、更 加 有效 的方 式 ,大 概 同样 的 一 块 国土 面 积 足 可 以 比 农 村 安 置 4— 5倍 以 上 的人 口 ,所 以 中 国 其实 根 本 不 用 象新 加坡 那 样 担 心 土 地
然 而 ,新 加 坡 的 情 况 同样 十 分 特 殊 。它 是 一 个 海 岛 国家 ,土 地 奇缺 ,大
量土地靠填海造 田形成。我们 知道 ,市
场 模 式 与 计 划 模 式 并 没 有 绝 对 的优 劣 ,
如果资源极其贫乏 ,有人多吃一 口,就 会有人饿死 ,则市场模式应该终结 ,计
二 是 基 础 设 施 因 土地 财政 而 腾 飞 ,可谓

产业化发展。但在我国 ,房地产是拉动
经 济 的 中 流砥 柱 ,采 用 新 加 坡模 式 以保 障 住 房 为 主既 与我 围 同情 不 符 ,也势 必 对 中 国经 济造 成 重 大 影 响 ,到头 来 还 是
推进 体 制 改 革 、 以彻 底 的房 地 产 市场 化 模 式 为 主保 障 为 辅 才是 根 本 出路

借鉴香港地产模式能够抑制国内高房价的商榷

借鉴香港地产模式能够抑制国内高房价的商榷

在经济发展 水平和制度环境等方面的差异 , 导致我国大陆地 区在现阶段还不能完全照搬香港模式来解决房价 问题 。针 对我 国大 陆地 区房 地 产发展 现状 , 该文提 出 了抑 制 高房 价 的对策 。
关 键 词 : 港模 式文 献标 识 码 : A
而 由开 发 商投 资经 营 的商 品 房 , 则是 档 次高 , 配套 设
住房价格快速上涨趋势。 0 7 2 0 年以来, 紧邻香港的深 圳, 主城 区 的房 价 每 平 方 米 已突破 2万 元 , 海 、 上 北
京 、 京等 主要 大 城市 每 平米 的房价 早 已突破 万 元 。 南
升 的一 个 重要 因素 。当然 , 港 经济 发 达 . 均 可支 香 人
没有缺陷的 , 除政府需承受巨额 的财政负担外 , 还表 现 在政 府 对商 品 房市 场 不进 行 干预 和 管制 ,房 价节 节攀升后不仅损害了社会整体福利水平 .而且对经 济的发展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据香港业内人士
大 的社会 问题 。而 中 国 内地房 地 产业 的运行 模 式 在
二、 两地高房价 形成的 内在动 力机制的差异
香 港地 域 狭小 , 供 开 发 的土 地 资源 非 常有 限 , 可 房 地 产供 给量 非 常小 .这 是 导致 香 港 商 品房 房 价 高
的最重要原因。此外 . 由于香港人有着非常浓厚 的投
近 年来 , 国 内地 房 地产 业 迅 猛发 展 , 出现 了 中 并
被内地企业学习和借鉴 。香港在房地产运营方面具 有极其鲜明的特色 ,最突出的表现在保障性住房和 商品房分别投资 、 分别经营、 分别管理 。保 障性住房 是 由政府投资和管理 以廉租房为主的住房 。这类住 房 的面积一般在 6 0平米 以下 ,租金或房价低廉 , 主 要为解决 中低收入阶层的居住问题 。据统计 。 香港由 政府提供 的各类公房 占到 了香港住房 总量 的 8%; 6

2006年至今香港大型地产商内地拿地情况分析

2006年至今香港大型地产商内地拿地情况分析

2006年至今香港大型地产商内地拿地情况分析去年内地房地产业务盈利56.67亿港元、同比增长44%的和记黄埔,已经把94%的土地和项目投在了内地;去年花了约66亿港元在内地买地的恒基地产,又在内地30多个二、三线城市进行地块磋商;正在北京大力发展商业地产的太古地产透露,今年准备投入118亿港元发展内地项目……这几天,香港地产商(不包括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房地产企业)相继发布年度最新业绩报告,可以发现,庞大的内地房地产市场又让他们赚了个盆满钵满,而令股东们振奋的“吸钞”体验也更坚定了香港地产商内地掘金的信念。

业内人士分析,香港过高的地价是香港地产商转投内地的重要原因之一,毕竟内地土地资源丰富,且往往用同一笔资金在两地购得的土地面积相差甚远。

同时,开拓投资战线、分散投资风险,也促使香港地产商纷纷“北上”。

无论如何,香港地产商大举进军内地的潮流已经势不可挡,并在中央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背景下,显示出攻城略地的新思路。

[关键词一] 无惧调控跑马圈地“房地产开发商在香港只被称为地产商,而非房地产商,由此可见土地在香港人心里的地位。

”在香港土生土长的仲量联行亚太区董事陈立民一语中的。

由于土地供应在香港受到严格控制,“有地就发”的思想在香港地产商脑中根深蒂固,而他们想在内地大把“吸钞”,最先“吸”的自然也是土地。

经历了上一轮宏观调控的内地房地产市场,自2000年明显走入上升通道。

回想香港地产商自2000年以来在内地土地市场的表现,真正发力不是在土地还未完全公开招拍挂出让的时候,也不是在楼市泡沫显现但政府尚未出手调控的时候,而是在“新国八条”开始掀起此轮房地产调控风暴的2005年。

有统计显示,这一年,香港地产商在内地吸纳了约30幅、超过880万平方米的土地。

“不少香港地产商就是乐意在调控背景下趁机拿地,他们可能觉得内地开发商因受调控影响而动作趋于保守后,自己的机会就来了。

一方面是参与地方政府公开招拍挂出让土地,而凭资金实力直接购入;另一方面,内地一些面临资金压力的开发商会考虑转让手中的闲置土地,这也成为香港地产商增加内地土地储备的机会。

香港模式的弊端

香港模式的弊端

美国地产模式更适合中国内地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07月23日17:13 我来说两句(0)“香港其他都很好,就是房地产市场是个大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易宪容近日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内地房地产发展模式不应该学习香港。

继推出《香港房地产发展模式不适合中国内地》之后,易宪容最近又撰写了一篇博客文章指出,政府想通过香港公屋这种住房保障模式来解决国内居民的居住问题根本就不可能。

“三高”模式不适合大陆众所周知,内地房地产发展模式某种意义上是学香港得来。

“我们仅仅是学一点点,如预售制度等等,问题是你有一套健全的法律体系吗?没有啊!”易宪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将大陆抄袭香港房地产业的这种发展模式归结为,“学表面的,坏的东西,好的东西不学。

”易宪容在他近日撰写的博文《香港的公屋给我们什么启示》中谈到一个细节:不久前他与何顺文教授到香港西贡吃饭,回住处时大约到了晚上9点,路上见到不少高楼灯火通明,何教授告诉他,这些都是香港的公屋,其居住条件相当差。

易宪容对内地政府希望内地房地产市场也走上香港之路——即通过修建大量的公屋(在内地是廉租屋、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来抑制过高的房价表示担忧。

“我们的房地产市场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

”易宪容说,现在大陆向香港学习明显忽略了这一点,同时,内地在抄袭香港模式方面基本都是对开发商最有利的东西(比如预售制度等),“觉得有利的东西,损害民众的东西就拼命学,没有利的就不学。

”“为什么不学美国,向欧美发达国家学学。

”易对此疑惑不解,他说,“你就学香港也可以,你把它全部学过来,别学一点点。

”1998年-2000年,易宪容曾师从香港大学张五常教授,在香港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经历使他对香港房地产市场有了较深的了解。

易说,香港现在什么都好,就是房地产市场是个大问题。

“现在所有问题都集中在这里,房地产问题不解决,将会拖累香港经济。

”易宪容表示,做出这种判断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绝大多数人利益受到了损害,而不仅仅是住的房子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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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产模式不适合中国内地
社科院易宪容
那种高房价、高地价、高公屋率的住房发展模式不适合中国。

绝大多数民众的住房问题,只能在政府某种政策帮助下进入房地产市场来解决。

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调整房地产市场产品结构,也得通过政策方式来调低房价。

在今年两会上,房地产问题成了代表们关注的热点。

对此,不少代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希望用不同的方式来解决国内目前的高房价问题,解决中低收入民众的住房问题。

在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房地产问题也有更为详细的阐述。

如,“继续把好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按照贷款条件和市场准入标准发放贷款。

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

继续解决部分城市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和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

要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

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和住房租赁制度。

整顿规范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秩序”等。

而把这些意见归结到一点,就是中国房地产市场采取何种发展模式以及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如何来建立的问题。

政府目前对内地房地产发展之思路,很容易让我联想到香港的住房发展模式,即高地价、高房价、高公屋居住率。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以高价将土地出卖给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以高房价在市场交易。

在这种高房价下,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72%,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90%,而近50%香港居民住政府供给的公屋。

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尽管香港税收十分低,但是社会绝大多数财富通过房地产市场分别流向了政府(如政府庞大的土地基金)与房地产开发商(香港的最富有的人基本上都是通过房地产市场起家的),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财富两极分化。

同时,由于房价过高、公屋率过高,整个香港居民的住房福利水平严重下降。

这不仅表现的香港居民的住房面积过小,而且表现在香港绝大多数居民所住房子的周边环境恶劣。

可以说,香港这种住房发展模式是香港特定条件下的产物。

政府目前对内地房地产发展之思路,处处似乎都表现出要仿照香港房地产的发展模式。

比如,无论是去年中央政府关于宏观调控的文件,还是“十一五规划”关于房地产的发展概要,都是以稳定房价为目的,且都显示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正在走向香港模式。

政府有这种思路,房地产开发商更是尽情地发挥了。

比如,以高房价来带动高地价;再比如,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基本通过政府资助来解决(建立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政府对经济适用房与廉租屋投入……)。

然而,这种模式究竟适合中国吗?这种模式对谁最有利?最大的受害者又是谁?
作为一个处于转轨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绝大多数民众目前仍处于中低收入水平的状态下,如果绝大多数民众的住房都要通过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来解决,政府的财政有这种承受能力吗?如果没有,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资金又从何而来?在目前的情况下,国家财政显然是没有这种能力建立香港那种庞大的公屋体系的。

而且,即便是政府有能力来承担,那么又将通过何种方式来分配呢?如果这种分配体系不能够市场化,那么不就又退回到1998年货币化住房改革之前的老路上去了吗?
一些人之所以要把中低收入民众住房问题归结到政府责任上去,一方面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要把中国绝大多数民众赶出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也是在为推高房价提供借口。

当然,这和政府目前采取的这种模仿香港的住房发展模式也不无关系。

从美国的住房市场来看,资助中低收入民众购房是美国政府最基本的责任。

美国政府房地产发展的基本宗旨就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民众舒适、安全、有支付能力的住房。

美国专门设有住宅都市发展部,其责任就是帮助中低收民众购买房子。

为了做到这一点,美国政府对两家最大的住房按揭贷公司,即房利美公司和房地美公司其住房按揭所占比重80-90%以上,专门设定几项年度统计指标。

其中三大附属指标分别为:“资助中低收入民众购房”、“资助不发达地区的民众购房”以及“资助贫穷家庭购房”。

这些附属指标于2005年加入,规定了各类购房贷款总量占都市地区家庭住房贷款的目标百分比。

房利美的一名主管就表示,该公司两项住宅资助指标都没有达标,但仅相差不到1%。

布什政府官员近来也一再强调,由联邦政府资助的房利美与房地美必须更加努力,帮助中低收入家庭成为住房拥有者。

2003年,两家房屋贷款公司通过三项异常的巨大交易,基本上勉强实现政府设定目标。

这些信息表明,即使在市场经济发达、私有化程度高的美国,住房也并非为富人所建,而是为广大民众所建;美国的房地产市场不仅为富人服务,而且也为广大民众服务。

那么,作为土地为国家所有、社会财富以公有为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房地产市场又有什么理由只为少数人谋利、为少数人服务呢?
为什么那些希望通过种种野蛮方式来掠夺大多数人利益的观点能够在国内大行其道?这仅仅是一种观念与观点上的争论吗?我认为根本就不是。

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是政府关于房地产政策的基本宗旨问题。

如果中国房地产市场真的只是给富人建房子,那么我们的社会及我们的政府基本的价值观也就没有了,这不仅远离现代社会,而且远离我们党的基本宗旨与政策。

对于一些打着市场旗号(其实他们有哪一个人财富的获得、生产要素的获得是通过市场来进行的)
掠夺民众之财富、剥夺民众的基本权利的不良商人,我们的政府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政府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方针要通过不同的方式表现在各项具体政策中。

如果把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与房地产市场隔离开,这种市场分割不仅不利于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也将为一些主张把房地产市场变成“富人的市场”的人提供现实的依据。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国内房地产市场不仅不能分为“穷人”与“富人”市场,也不应把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住房的责任推向政府,推向住房保障体系,而是要通过制度安排,保证国内绝大多数民众进入房地产市场。

既然中低收入者要进入房地产市场,那么房价问题自然是十分重要了。

很简单,即使政府要求房地产贷款公司所贷款中对中低收入者保持一定比重,但是如果房价过高,民众同样也没有能力进入房地产市场。

这里主要体现出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把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生产民众有支付能力的住房作为其政策指标,并通过一定市场工具来调整房价。

二是民众所需要的住房问题并非完全是由政府通过住房保障体系来解决,而是更多通过市场来解决。

一般来说,进入住房保障体系的民众应该不超过10%,主要针对那些存在特殊困难的人群而设。

总之,香港那种高房价、高地价、高公屋率的住房发展模式不适合中国内地,而且这种发展模式最大的获益者是房地产开发商、银行及地方政府。

因此,中国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只能是解决极少数人,而不是解决绝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问题。

绝大多数民众的住房问题,只能在政府某种政策帮助下进入房地产市场来解决。

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调整房地产市场产品结构,也得通过政策方式来调低房价。

高房价既是借制度掠夺社会财富的方式,也是国内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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