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表(最新版本)-招标管理费费率

单 项目金额
100以下 100-500 500-1000 1000-5000 5000-10000 10000-50000 50000-100000 100000-500000 500000-1000000 1000000以上
服务招标 总额
1.5 5.9 9.9 29.9 42.4 62.4 79.9 111.9 141.9
分段金额
1.5 3.2 2.25 10 5 20 17.5 32 30
费率
1.000% 0.700% 0.550% 0.350% 0.200% 0.050% 0.035% 0.008% 0.006% 0.004%
注:1.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300万和450万元,并按各标段
号规定,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 准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招标 分段金额
1 2.8 2.75 14 10 20 17.5 32 30
总额
1 3.8 6.55 20.55 30.55 50.55 68.05 100.05 130.05
300万和450万元,并按各标段中标金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收费额如下:
工程招.95 21.95 41.95 59.45 91.45 121.45
分段金额
1.5 4.4 4 20 12.5 20 17.5 32 30
费率
1.500% 0.800% 0.450% 0.250% 0.100% 0.050% 0.035% 0.008% 0.006% 0.004%
万元项目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费率分段金额总额费率分段金额总额费率分段金额总额15001515150015151000100500110044590800324707002838500100008009904502256950550275655100050000500202990250101695035014205550001000002501254240100219502001030551000050000005020624005020419500502050555000010000000351757990035175594500351756805100000500000000832111900083291450008321000550000010000000006301419000630121450006301300500040004000410010001005000700285001000055027510005000035014500070000200合计2455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计算计算标准如下100以下1000000以上注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费(3篇)

第1篇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费的定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专业机构。
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1.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的一定比例收取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一般按照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由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协商确定。
一般情况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比例在1%-3%之间。
2.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内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评标、中标通知书发放等。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内容的不同,收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3. 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期限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期限通常为招标项目从招标公告发布到中标通知书发放的时间。
按照服务期限的长短,收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费的作用1. 保障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收取招标代理费,可以弥补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成本,保障其合法权益。
2. 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取招标代理费后,会更加注重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以满足招标人的需求。
3. 促进招标代理市场健康发展招标代理费的收取有助于规范招标代理市场,促使招标代理机构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推动招标代理市场健康发展。
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费存在的问题1. 收费标准不规范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取招标代理费时,存在收费标准不规范、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
2.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满足招标人的需求。
3. 招标代理市场恶性竞争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为了争夺市场份额,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如恶意压价、虚假宣传等。
五、对策及建议1. 完善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的监管,确保收费标准合理、规范。
2. 提高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招标人的需求。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引言概述:招标代理费是指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代理机构为委托人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对于委托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非常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包括招标代理费的计算方法、因素影响以及合理的收费范围。
一、招标代理费的计算方法:1.1 固定费用:根据招标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量和风险来确定固定费用。
这种方法适合于较小规模的招标项目,费用相对较低,但不能反映招标代理机构所付出的实际工作量。
1.2 百分比费用:根据招标项目的总投资额或者招标项目的合同金额,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来计算招标代理费。
这种方法适合于大型招标项目,费用相对较高,但可以反映招标代理机构所付出的实际工作量和风险。
1.3 综合费用:综合考虑招标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投资额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量和风险,可以采用综合费用的计算方法。
这种方法可以更准确地反映招标代理机构所付出的工作量和风险。
二、影响招标代理费的因素:2.1 招标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招标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越大,招标代理机构所需要付出的工作量和风险也越大,因此招标代理费会相应增加。
2.2 招标项目的投资额:招标项目的总投资额越高,招标代理机构所需要付出的工作量和风险也越大,因此招标代理费会相应增加。
2.3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和经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和经验越高,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效果也会更好,因此招标代理费会相应增加。
三、合理的招标代理费收费范围:3.1 市场价格:招标代理费的收费应该参考市场价格,不能过高或者过低,以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理利润。
3.2 透明公开:招标代理费的收费应该透明公开,委托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应该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3.3 多方商议:招标代理费的收费应该由委托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进行商议,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和需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一、背景介绍招标代理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为委托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招标活动的全过程,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收费原则1. 公平原则:招标代理费应根据服务内容和工作量进行合理定价,不得存在任何歧视性。
2. 公开原则: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其他公开渠道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度。
3. 合理原则: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合理,既能保证招标代理机构的合理利润,又能满足委托人的需求。
三、收费方式1. 固定收费:按照招标项目的规模、难易程度和工作量确定固定的收费金额。
2. 比例收费:按照招标项目的总金额或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收费。
3. 阶段收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的不同阶段,分别确定相应的收费金额。
四、收费标准1. 固定收费标准:- 小型项目(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固定收费金额为1万元。
- 中型项目(总金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固定收费金额为总金额的2%。
- 大型项目(总金额超过500万元):固定收费金额为总金额的1.5%。
2. 比例收费标准:- 招标项目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收费比例为总金额的3%。
- 招标项目总金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收费比例为总金额的2%。
- 招标项目总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收费比例为总金额的1.5%。
- 若招标项目中标,额外收取中标金额的0.5%作为成功服务费。
3. 阶段收费标准:- 招标准备阶段:收费金额为总收费标准的30%。
- 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收费金额为总收费标准的40%。
- 招标评标阶段:收费金额为总收费标准的20%。
- 中标后的服务阶段:收费金额为总收费标准的10%。
五、其他费用除了招标代理费外,招标代理机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以下费用:1. 差旅费:如因招标项目需要出差,可以按照实际差旅费用进行报销。
2. 印刷费:如需要印刷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可以按照实际印刷费用进行收费。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一、引言招标代理是指由专业机构或者个人代表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的一种服务形式。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个人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代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二、制定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应公平、合理,既能保障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又能满足招标人的需求。
2. 透明公开原则: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应明确、透明,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个人时能够清晰了解其收费情况。
3. 可操作性原则: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应具备可操作性,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费。
三、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1. 咨询费: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个人提供招标咨询服务的费用。
收费标准为每小时XX元。
2. 文件费: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个人编制招标文件的费用。
收费标准为每份XX 元。
3. 报名费: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个人收取投标人报名费的费用。
收费标准为每家投标人XX元。
4. 技术评审费: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个人进行投标文件技术评审的费用。
收费标准为每家投标人XX元。
5. 商务谈判费: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个人进行商务谈判的费用。
收费标准为每次XX元。
6. 中标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个人在中标后提供相关服务的费用。
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X%。
7.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个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其他合理费用。
四、收费方式1. 阶段性收费:根据招标活动的不同阶段,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个人可以按照不同的收费标准进行阶段性收费,以保障服务质量。
2. 一次性收费: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个人可以根据招标活动的整体情况,按照一次性收费的方式进行收费,以便于招标人进行预算。
五、费用支付方式1. 银行转账:招标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招标代理费用,确保资金安全和追溯性。
2. 支票支付:招标人可以通过支票支付的方式支付招标代理费用,确保支付过程的可追溯性。
3. 现金支付:招标人可以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支付招标代理费用,但需保留相关支付凭证。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一、背景介绍招标代理是指委托招标机构或者专业招标代理机构为委托人进行招标工作的一种服务。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是招标代理机构制定的服务收费标准,用于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保障委托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权益。
二、收费方式招标代理收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之一:1. 固定费用:根据招标项目的复杂程度、估计工作量和风险程度等因素,制定固定的招标代理费用标准。
2. 比例费用:根据招标项目的金额或者合同价值,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招标代理费用。
比例可以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调整,例如: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文件编制阶段、评标阶段等。
三、收费标准1. 固定费用标准:(1) 小型项目:1000元 - 5000元(2) 中型项目:5000元 - 10000元(3) 大型项目:10000元以上2. 比例费用标准:(1) 招标项目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按照项目金额的2% - 5%收取。
(2) 招标项目金额在100万元 - 1000万元之间的,按照项目金额的1% - 3%收取。
(3) 招标项目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金额的0.5% - 2%收取。
四、收费内容招标代理收费包含以下内容:1. 招标文件的编制:包括项目背景介绍、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
2. 招标公告发布:包括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吸引潜在投标人参预。
3. 报名资格审查: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招标要求。
4. 招标文件的发售:提供招标文件给投标人购买。
5. 投标文件的接收: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6. 评标工作: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评选出中标人。
7. 中标公告发布: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示中标结果。
五、收费标准制定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制定收费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收费标准应公平合理,不得伤害委托人的利益。
2. 透明公开原则:收费标准应对委托人进行明示,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 风险衡量原则:收费标准应根据招标项目的风险程度进行合理调整。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一、背景介绍招标代理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是招标代理机构与委托方之间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
二、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方式1. 固定费用:按照项目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和风险等因素确定固定的招标代理费用。
该方式适合于项目相对简单、工作量可预估的情况。
2. 百分比费用:按照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招标代理费用。
该方式适合于项目金额较大、风险较高的情况。
三、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1. 固定费用标准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和风险等因素,制定以下固定费用标准:(1)小型项目:固定费用为10,000-20,000元;(2)中型项目:固定费用为20,000-50,000元;(3)大型项目:固定费用为50,000-100,000元。
2. 百分比费用标准根据中标金额的大小,制定以下百分比费用标准:(1)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的项目:收取中标金额的1%-2%作为招标代理费;(2)中标金额在100万-500万之间的项目:收取中标金额的0.8%-1.5%作为招标代理费;(3)中标金额在500万以上的项目:收取中标金额的0.5%-1%作为招标代理费。
四、招标代理费的支付方式1. 阶段支付:根据招标代理工作的发展情况,将招标代理费分为预付款、中期款和尾款三个阶段支付。
(1)预付款:委托方在签订合同后支付招标代理费的20%作为预付款。
(2)中期款:委托方在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经委托方确认后支付招标代理费的50%作为中期款。
(3)尾款:委托方在项目结束并发布中标结果后支付招标代理费的30%作为尾款。
2. 结果支付:委托方在项目结束并发布中标结果后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
五、招标代理费的注意事项1. 合理性: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既能保障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又无非高伤害委托方的利益。
2. 透明性:招标代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明确、透明,明确列明收费方式、标准和支付方式等内容。
招标代理费计价标准

招标代理费计价标准一、背景介绍招标代理费是指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代理机构为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招标代理费的计价标准对于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标代理费的计价标准,包括费用的构成、计算方法等。
二、费用构成招标代理费的构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费用:即招标代理机构为委托方提供的基本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基本服务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投标人参预投标、评标、中标结果的公示等。
基本费用通常按照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难度来确定。
2. 风险费用:即招标代理机构为承担招标过程中的风险所收取的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通常与招标项目的风险程度有关,包括招标文件的合规性、投标人的竞争程度、投标人的信誉等因素。
3. 成功费用:即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为委托方取得中标结果所收取的费用。
成功费用通常按照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比例大小与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难度有关。
4. 其他费用:即招标代理机构为委托方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其他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包括招标文件的印刷、发放、招标会议的组织、投标人咨询等。
三、计算方法招标代理费的计算方法普通采用以下几种方式:1. 比例计算法:即按照招标项目的总金额或者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招标代理费。
比例大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通常在1%到3%之间。
2. 单位计算法:即按照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难度来确定每一个单位的招标代理费。
单位可以是招标项目的总金额、招标文件的页数、投标人的数量等。
3. 综合计算法:即综合考虑招标项目的规模、难度、风险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招标代理费。
综合计算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四、案例分析以某招标项目为例,该项目的总金额为1000万元,招标文件共有100页,共有10家投标人参预竞标。
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报价,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计算如下:1. 基本费用:按照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难度,基本费用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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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代理费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计算),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0-15发布)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第八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九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
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
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业务中有超过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招标委托人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管理职能分工规定履行监督职能,要求招标投标当事人履行审批、备案及其他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
违反前款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以及收取管理性费用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计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废止。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京发改[2008]1086号市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明确本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执行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管理办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
二、出售招标文件按以下标准收费单项合同估算价收费标准(元/份)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200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3005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 3501亿元以上 400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价(收)字[2002]48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附件: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2002年10月,我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为有利于《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删去计价格[2002]1980号文第二自然段的内容。
二、将《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三年九月十五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
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
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三、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估算投资额100亿元以下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房地产、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除外)、烟草、邮电、广播电视、电子配件组装、社会事业与服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收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 [2002)12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收取;上述行业以外的化工、冶金、有色等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收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中不包括获取相关经济、社会、水文、气象、环境现状等基础数据的费用。
四、降低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并设置收费上限。
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差额费率:中标金额在5—10亿元的为0.035%;10—50亿元的为0.008%;50—100亿元为0.006%;100亿元以上为0.004%。
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并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下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仍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规定执行。
按《办法》附件规定计算的收费额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五、适当扩大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收费的市场调节价范围。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总投资估算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执行。
工程监理收费,对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计费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执行;其他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六、各地应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及各类涉房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力度。
要严禁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擅自或变相收取相关审查费、服务费,对自愿或依法必须进行的技术服务,应由项目开发经营单位自主选择服务机构,相关机构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项目开发经营单位接受指定服务并强制收取费用。
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现行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二0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