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

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阅字(2007)第030号南京港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按照差异调节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上述差异调节表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差异调节表发表审阅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监发[2006]136号《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
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与差异调节表相关的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
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重要提示: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并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合并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续)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差异调节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差异调节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南京化纤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南京化纤公告编号:临2013-009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Ⅰ、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Ⅱ、会议召开的情况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光宇先生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6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上午09:30—11:30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00—15:004、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金銮巷9号华盈国际酒店7楼会议室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Ⅲ、会议出席情况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数 12654518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2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8人,代表股份数 126044505股,占公司总股数的41.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数5006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
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以现场(现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一、审议《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6506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反对2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弃权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2、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26506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反对2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弃权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南 京 港:第三届监事会2010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3

证券代码:002040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10-009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0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15日发出通知,于2010年4月21日在南京下关区江边路19号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317室召开,共有监事3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1、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09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正文及全文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满足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有关承诺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认为:《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00871s仪化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股票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S仪化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Sinopec Yizheng Chemical Fibre Company Limited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保荐机构: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董事会声明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A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A股股东之间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1、本公司非流通股份全部为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对该部分股份的处置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同意。
2、本公司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涉及外资管理审批事项,在改革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商务部的批准。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因此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
4、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5、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6、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比例承担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所有费用。
重要内容提示一、改革方案要点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征化纤”)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4.5股仪征化纤A股股票,作为非流通股份获得在A股市场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对价安排执行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601872招商轮船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首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公告编号:2021[048]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首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行权股票数量:4,604,040股●本次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日期:2021年7月19日●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7月26日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2021年7月2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等待期于2021年7月18日届满。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个行权期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下称“《期权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根据《期权计划》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人民币3.03元/股。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7月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一)行权的股份数量(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三)行权人数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人数14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7月26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4,604,040股。
变更股权的股东会决议

唐山海港永信基业物流有限公司
原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集人:林田
参加人:刘金丽、石萍、刘连芝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于3日前告知全体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共4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所做出的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一、变更公司股东:原公司股东石萍将全部股份人民币100
万元转让给新股东刘连芝,石萍不再是公司股东,不再
享有股东权利,不再承担股东义务。
新股东刘连芝按照
其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二、委托刘斓办理上述工商变更事宜。
全体股东:
唐山海港永信基业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
601880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2021-02-05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公告编号:临2021-020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实施结果、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重要内容提示:1、本次合并后新增发行9,728,893,454股A股股份。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9,728,893,454股,限售流通股0股。
2、本次合并后新增无限售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9日。
一、本次合并的批准情况及完成后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0号)核准。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因本次合并涉及的换股事宜新增发行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9,728,893,454股。
本次合并涉及的换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894,535,999股增加至22,623,429,453股,其中A股17,464,713,454股,H股5,158,715,999股。
本次合并涉及的换股导致的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二、新增股份上市日期本次合并涉及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新增无限售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9日。
三、本次合并涉及的资产过户情况为推进本次合并的实施,2021年1月5日,营口港对外投资设立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有限”),营口港持有营口有限100%股权。
根据大连港与营口港签署的《资产交割确认书》,自交割日(即2021年2月4日)起,营口港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与之相关的权利、利益、负债和义务,均由公司或营口有限享有和承担。
营口港同意自交割日起将协助公司或营口有限办理营口港所有要式财产(指就任何财产而言,法律为该等财产权利或与该等财产相关的权利设定或转移规定了特别程序)由营口港转移至公司或营口有限名下的变更手续。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0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07-026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9月10日发出通知,于2007年9月18日在南京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1、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股东单位提名以下9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连维新先生、孙子健先生、王建新先生、章俊先生、杨德成先生、丁文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范从来先生、陈冬华先生、刘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在股东大会上使用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向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日常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孙子健、王建新、章俊回避表决。
公司将与南京港务管理局续签《生产辅助服务协议》及《办公室租赁合同》,期限3年。
内容详见公司2007-028号公告。
3、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化扬州石化码头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章俊回避表决。
公司将为持有40%股权的中化扬州石化码头仓储有限公司提供7,200万元的担保。
内容详见公司2007-027号公告。
4、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2007-030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9月19日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连维新同志,中国国籍,男,58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高级政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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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公告编号: 2005-028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0月2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10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即2005年10月25日-10月27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0月25日的9:30-10月27日的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附3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连维新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037名,代表公司股份130,109,7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67%。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6名,代表公司股份115,1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5%。
2、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1)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合计2,030名(其中40名同时参加了征集投票,代表股份1,240,307股,已经扣除),代表股份12,819,954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3.3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4%。
(2)参加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合计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3)委托董事会进行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合计85人(视为1名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2,119,77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 5.5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改革方案要点
南京港务管理局、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中国外运江苏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九江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中国南京外轮代理有限公司6家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按比例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以换取其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的对价;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本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
下法定承诺:
(1)南京港务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务局作出如下附加承诺:
(1)南京港务管理局承诺在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后,将向2005-2009年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满足以下条件的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未分配利润)的50%。
(2)南京港务管理局承诺自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南京港股票,委托出售价格不低于9.07元/股(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3)南京港务管理局承诺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不因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而失去对南京港的绝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少于51%)。
3、非流通股股东声明
所有非流通股东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
南京港务管理局同时声明:“若在承诺的禁售期内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或在禁售期满后超出承诺的比例或低于承诺的股价出售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则该等行为的实施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因实施该种违约行为所得到的价款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
(二)《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6,818,4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反对3,190,49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弃权100,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648,42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7.97%;反对3,190,49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21.36%;弃权100,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67%。
3、投票表决结果统计表
股东类别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流通股股东 14,939,726
11,648,4293,190,497100,800 77.97%非流通股股东 115,170,000 115,170,00000 100%全体股东 130,109,726
126,818,4293,190,497100,800 97.47%
4、表决结果:通过。
(三)参加表决的前10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参会方式(现场或网络)表决情况
1 景博证券投资基金 950,000 网络同意
2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549,700
网络同意
3 关永志 149,500
网络同意
4 朱红梅 144,000
网络同意
5 邱俊珍 120,000
网络同意
6 邵建跃 117,099
授权董事会同意
7 姚岳艳 110,000
网络同意
8 张和平 100,000
网络同意
9 李桃 91,000
网络同意
10 康岩 84,000
网络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六、备查文件
(一)《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二)《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三)《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