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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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0.10•【字号】内政办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核心引擎作用,大力发展具有显著区域特色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通过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助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推动全区经济调结构、转动能、提质量,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机遇期,聚焦完成“两件大事”,以数字化转型和数据要素市场化为主线,以数字化能力提升为突破口,以优势特色产业数字化为牵引,促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特色化、集约化发展,推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就业,推动自治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提升能力。

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政策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向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各领域广泛深入渗透,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融合创新。

概述-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处

概述-内蒙古医科大学科技处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标准(2015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二○一五年十二月前言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医、科技创新战略,加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009年,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开展了第三轮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遴选工作,共选出23个领先学科、42个重点学科、15个重点实验室。

自治区政府在2010~2015年期间先后投入4802万元,支持了32个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的建设。

同时,各学科建设单位按照最低1∶1的比例投入配套资金,不断加大了对学科实验室的建设力度。

强化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强化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开展医学研究,推进高新、高难技术引进、应用和推广,拓展新业务,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按照2015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管理规定(试行)》(内卫计科教字〔2015〕909号),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实行动态管理,评审周期为5年。

为进一步促进自治区医疗卫生学科实验室建设,调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在学科建设上争先创优,卫生计生委将在2016年重新开展新一轮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工作。

为切实做好评审工作,从2012年开始,科教处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和标准,组织专家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评审标准(2015年版)》(以下简称《评审标准》),设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卫生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5个一级学科,共184个学科标准可供评审。

临床医学另加学科综合能力相关指标,共计447页,24万9千余字。

新修订的《评审标准》根据医疗卫生科技发展现代成果与最新动态,结合医改进展及相关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调整和规范了《评审标准》中的学科实验室设置,对学科实验室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医学科研水平、学术成果、基础设施、技术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更合理的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28•【字号】内政办发〔2021〕35号•【施行日期】202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引导带动全社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全区研发投入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十四五”时期,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规模达到370亿元左右。

二、主要举措(一)强化政府研发投入引导带动作用。

1.加大政府研发投入。

建立政府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政府、部门研发投入联动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研发投入攻坚行动主体责任。

“十四五”时期,全区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中政府资金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25年达到56亿元。

2.优化政府科技资金支出结构。

强化政府创新导向作用,建立适应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

加强政府科技资金的统筹管理,按照财政资金来源渠道、总量和使用主体不变的原则,对现有部门和单位资金中用于研发经费投入的部分资金进行统筹,逐步提高用于研发活动的比重,支持企业的各类奖补资金原则上全部用于研发活动。

3.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科技计划组织体系,实行竞争立项、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制度;坚持企业主体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企业承担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比例达到60%以上;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自治区研发方面转移支付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自治区创新主体,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事权对应原则以及国家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按要求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以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为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部门用于衡量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水平的重要工具。

该指标体系旨在提升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科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学科的发展和创新,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有力支持。

本文将介绍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一、指标体系的构成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学科建设目标:明确学科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

2.学科发展战略:制定学科发展的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

3.学科建设规模:评估学科的规模和覆盖面,包括学科的师资队伍规模、研究生规模、学科科研项目数量等。

4.学科建设质量:评估学科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学术声誉等方面的表现。

5.学科建设效益:评估学科的社会影响力、产学研合作情况、人才培养质量等。

6.学科建设投入:评估学科的经费投入、实验室设备、图书馆资源等方面的支持情况。

7.学科建设管理:评估学科的组织管理、学科建设规范、学科评估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二、指标体系的作用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学科建设的全面发展:通过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可以发现学科建设中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促进学科的全面发展。

2.提升学科建设水平: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将学科建设的各个方面进行量化分析,可以客观地评估学科建设的水平,为学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提升学科建设的质量。

3.推动学科的创新和发展: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将重点关注学科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声誉,鼓励学科教师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学科的创新和发展。

4.优化学科建设资源配置:通过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可以及时发现学科建设中的资源短缺和浪费现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将重点关注学科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情况,通过评估结果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8.02•【字号】内政办发〔2022〕58号•【施行日期】2022.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应变克难、助企纾困,切实解决全区建筑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一)深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改革。

已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自治区权限内对应的总承包所包含的同等级专业承包资质。

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分立至自治区内全资子公司,符合条件的予以支持。

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企业可直接申请自治区权限内的相应类别相应等级施工总承包或工程设计资质,已完成的相应业绩可以作为申请施工、设计总承包资质的业绩。

放宽资质承揽业务范围,具有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且项目负责人有拟承揽工程相应业绩的,可在市政公用和公路工程之间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优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条件,注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且人数不超过50%。

新设立建筑业企业可同时申请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认定可在资质申请前办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一、申报范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是为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而设立的科研机构。

申报范围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科研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环境、材料、生物、医药等。

二、申报条件1. 实验室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实验室负责人及骨干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经验;3. 实验室具有完善的科研设备和实验条件;4. 实验室应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并具备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5. 实验室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财务运作能力。

三、申报材料1. 申报书申报书应包括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及目标、科研设备情况、人员组成、科研成果和转化情况等内容,并附上实验室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的简历。

2. 科研项目应提供实验室近五年的科研项目承担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来源、资助金额、研究内容及成果。

3. 论文及专著应提交实验室近五年的发表论文及专著情况,包括作者、题目、期刊或出版社、发表时间等。

4. 科研成果应提供实验室近五年的科研成果情况,包括专利、成果转化、荣誉称号等。

5. 其他材料应提交实验室相关证明文件、管理制度、财务报表等其他支撑材料。

四、申报流程1. 填写申报书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申报书,并附上相关材料。

申报书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2. 审查评审科技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实验室的科研能力、团队构成、成果转化情况等进行评审。

3. 公示及结果公布评审结束后,科技厅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公布获得重点实验室资助的名单。

五、申报时间具体申报时间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发布的通知为准,一般在每年的上半年进行。

六、资助额度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资助额度根据实验室的科研能力、团队构成、成果转化情况等因素确定,资助期限一般为三年。

七、申报指南的意义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的发布,有利于引导和规范本地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功能材料与化学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简介

功能材料与化学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简介

功能材料物理与化学肉蒙古⑥治区重点家验室简介内蒙古师范大学功能材料物理与化学省级重点实验室成立于2004年,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材料与能源领域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立足内蒙古,面向国内外,在磁性功能材料、高岭土、环境友好材料、太阳能电池、稀土发光材料开发、功能材料设计与计算等研究方面独具特色,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培养出一批优秀的高级专门人才,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实验室科研团队现有研究人员35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大学都有为教授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内蒙古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特古斯教授任实验室主任。

团队现有高级职称31人,获得博士学位的34人,博士研究生导师5人,具有国外学习工作经历的17人。

实验室现有面积2100多平米,仪器设备价值5000余万元。

近3年实验室人员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学研究项目3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项、省部级项目19项,项目经费约800万元。

出版学术专著7部,发表论文160余篇,其中SCI和EI收录的50余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获得自治区科技三等奖2项。

在十几年的建设中,实验室不仅自身得到长足发展,而且与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河套大学等本地区科研院所进行多次交流合作,提供科技信息、技术指导、学术交流、设备共享测试服务等,促进了材料科学的发展;与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理工大学、日本大阪大学、日本室兰工业大学等国外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物理所、化学所、物化所、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实现室温磁制冷技术和新型太阳能电池的产业化应用,为自治区稀土资源、磁性材料资源、太阳能资源的高效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未来力争五年内将实验室建设成区内外有影响的以功能材料的制备与合成、性能与表征、理论与机理、应用与开发为主要研究领域的跨学科综合性研究与教学平台。

开辟具有重大意义的研究领域,争取国内外高级别合作研究,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将实验室建成内蒙古自治区乃至全国高校在相关领域研究的重要基地和开放式平台,增强内蒙古师范大学的综合实力*实验室将立足内蒙古丰富的自然资源,在基础研究、技术转化、产品研发、人员培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内蒙古材料科学的持续发展,成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重要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十四五”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十四五”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十四五”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24•【字号】内卫办中(蒙)综合字〔2022〕66号•【施行日期】2022.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十四五”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的通知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及《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中医药(蒙医药)规划》,推进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期间中医药(蒙医药)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落实落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进一步推进“十四五”中医药(蒙医药)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特色人才建设,持续增强传承创新能力,大力弘扬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医药(蒙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中国、健康内蒙古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二、工作任务(一)推进中医药(蒙医药)资源均衡布局。

1.强化中医(蒙医)医院资源配置。

依法保障公立中医(蒙医)医院稳步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中医(蒙医)专科医院、门诊部,鼓励中医(蒙医)专长医师备案中医(蒙医)传统诊所,保持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增长率平均每年不低于10%。

2.优化中医(蒙医)医院整体布局。

鼓励三级中医(蒙医)医院医疗资源提质扩容,适度开展多院区建设,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支持旗县级中医(蒙医)医院提标扩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指导和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利用一年时间,实现旗县办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全覆盖。

(二)推进构建优质高效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体系。

3.打造中医药(蒙医药)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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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提升计划
申报材料
申报方向:
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实验室主任:
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件:
申报日期: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九年制
表1
重点实验室信息汇总表
表2
重点实验室信息汇总表
申报材料编制提纲
一、实验室(牵头单位与合作单位)概况:
1、主要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
2、现有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包括在国内外的影响和地位,及近5年承担国家、自治区、盟市或其他科技项目和课题名称、经费及完成情况等);
3、科研队伍(包括学术带头人简介及其代表性研究成果;人员总数,团队结构,职称、学历,人才培养等);
4、开放服务能力(合作项目或课题;仪器设备共享;合作研究;人员培训与咨询服务;国际合作等);
5、依托单位或主管部门重视程度(为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工作经费、后勤保障、学术活动等配套条件);
6、其他。

二、实施方案:
1、实施内容(包括研究内容、目标、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方法、技术路线和措施等);
2、主要研发人员投入及分工;
3、相关的基础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情况;
4、计划进度(申报方向一的要求详细介绍实施阶段每一年度目标与资金使用计划,申报方向二、三的要求详细介绍资助年度的目标与资金使用计划);
5、资金预算,资金筹措(含科技厅拨款、依托单位匹配、及其他资金等),经费使用明细(科技厅经费需要单独列表说明);
6、预期成果;
7、预期社会经济效益;
8、组织实施管理措施;
9、依托单位推荐意见。

三、相关附件
1、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名单(列出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专业等主要信息,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分别排列)
2、实验室主要科研仪器设备清单
3、实验室近5年来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清单
4、实验室近5年来重要获奖清单
5、实验室近5年来重要学术专著、论文、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清单(其中专著不超过5部,论文不超过20篇)
6、项目其它配套资金来源(如贷款、地方、部门、依托单位匹配资金等)的证明材料
7、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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