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章程修正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工大国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黑龙江省工大国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 0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第七条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260万元人民币。公司发起人认购500万股,占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100%。

现修正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8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41.6万元人民币。公司发起人认购80万股,占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的100%。

第九条原为:

公司投资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其中黑龙江哈工大炬峰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折合人民币50万元出资,折合股份公司股份50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10%;孙世强以现金折合人民币250万元出资,折合股份公司股份250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50%;盖全华以现金折合人民币50万元出资,折合股份公司股份50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10%;幺向甫以现金折合人民币50万元出资,折合股份公司股份50万股,占股份公司总共股本的10%;于龙以现金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出资,折合股份公司股份100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20%。

现修正为:公司投资额为80万元人民币,其中黑龙江哈工大炬峰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折合人民币8万元出资,折合股份公司股份8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10%;孙世强以现金折合人民币24万元出资,折合股份公司股份24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30%;车都以现金折合人民币13.6万元出资,折合股份公司股份13.6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17%;孙世壮以现金折合人民币2.4万元出资,折合股份公司股份2.4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3%;康学军以现金

32万元出资,折合股份公司股份32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40%;

第十一条原为:

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4年10月1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