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引言 货币资金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的管理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
三、货币资金管理的目标 1. 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2. 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
3. 保证货币资金的核算准确无误。
四、货币资金管理的原则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2.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支现金。
3.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货币资金风险。
4. 定期进行货币资金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五、货币资金管理的内容 1. 现金管理 - 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现金的收付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
- 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 现金日记账应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
- 库存现金应定期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银行存款管理 - 银行账户的开设、使用和撤销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银行存款的收付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
-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定期编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银行票据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 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其他货币资金的收付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
- 其他货币资金应定期进行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4.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 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加强货币资金的审批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货币资金的收付。
- 加强货币资金的收付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收付合法、合规。
- 加强货币资金的保管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 加强货币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货币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五篇)

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____会计法》、《____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现金暂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____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公司负责人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负责。
第二章授权与审批第四条公司实行业务部门与财务部双线控制,并最终由有权审批的机构审批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任何一项货币资金支出都必须分别经过业务部门和财务部的审核。
业务部门的审核是指包括主管、部门经理在内的各级人员,按照规定的权限,对货币资金支出所对应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财务部的审核是指包括资金计划和财务审核人员、财务经理在内的各级人员,按照规定的制度,对货币资金支出相关财务票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审批手续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货币资金支出审批流程为。
办理人员→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董事长或总经理→出纳。
(二)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负责货币资金支付的最终审批。
具体审批权限见公司《资金审批权限表》。
在董事长和总经理均出差的情况下,必须通过书面授权的方式(紧急情况下可通过____、电话、短信等方式授权,但事后必须补交书面授权)授权财务总监行使审批权。
在财务总监出差的情况下,可通过上述方式授权财务经理行使审批权。
第五条公司的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公司财务部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或授权人报告。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主要规定了企业内部的货币资金的收取、使用、保管、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该制度将帮助企业合理规划、使用资金,避免因资金失控而引发的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货币资金的收取管理规定1、货币资金的来源(1)进货收入:收取进货费用;(2)销售收入:收取销售费用;(3)随机事件:如合同解除、不良应收款的收回,保险赔偿、投资回收等。
2、货币资金的收款管理(1)收据制度:所有收款都应经过收据,中介机构收款必须与企业名一致;(2)内部审批:审批部门必须鉴别收款是否真实有效;(3)操作系统记录:与实际现金收款一致。
二、货币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1、货币资金的支出方式(1)内部转账:仅限人民币;(2)支票支付:仅限与本企业业务往来且账户名受理和企业名一致,并要求承兑银行开具支票;(3)现金支付:仅限于特殊需要或小额支付。
2、货币资金的支出审批(1)内部审批:注意支出可行性,审批权必须确定;(2)单据完整性:任何支出必须附加完整单据,如发票、收据等。
三、货币资金的保管管理规定1、货币资金的保管(1)财务区域化:财务存款应区分,定期/薪资储蓄/流动现金等;(2)权限分配:存款及取款权限必须与个人职务相关,取款必须经过内部授权。
2、风险防止(1)信用风险:资金应在高信誉银行存放;(2)流动性管理:资金应预留一定流动性;(3)操作风险:为减少操作风险,应设置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四、货币资金的合理使用1、利用结余资金(1)合理运用:预测公司未来业务需求,运用储备资金。
(2)风险评估:评估一定风险下公司的现金流量可能进一步降低。
2、银行融资(1)考虑报价限制:数据报表必须替代公司信誉提供资料;(2)发行额度:融资额度必须在承销证券最大额之内;(3)还款比率:每年必须还款,贷款额度必须在年度净收入之内。
结论: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起到管理和监督资金收取、使用、保管等方面的作用,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防范各种风险。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货币资金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高效利用和合规运作。
公司所有涉及货币资金管理的部门和职员都有责任遵守并执行本规定。
2. 定义2.1 货币资金:指公司账户中的现金、存款和其他可用于支付货币的资金形式。
2.2 财务部门:指公司负责财务管理的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记录、监控和报告。
2.3 资金需求部门:指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的对资金的申请。
3. 资金规划3.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资金规划,并在一定的时期内进行预测和分析。
3.2 资金规划包括短期资金规划和长期资金规划,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3.3 资金需求部门应提前向财务部门递交资金需求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后,由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资金需求进行安排。
4. 资金申请与审批4.1 资金需求部门填写资金申请表,包括资金用途、金额、时间等信息,并在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4.2 资金申请表由资金需求部门提交财务部门审核。
4.3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和资金规划,对资金申请进行审批。
4.4 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资金需求部门关于资金申请的审批结果。
5. 资金支付和收款5.1 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需求和审批结果,通过合法的支付渠道进行资金支付。
5.2 资金支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3 财务部门应及时记录和归档资金支付相关的凭证和文件。
5.4 资金收款由财务部门负责,接收资金的职员应及时记录收款的时间、金额和来源。
6. 资金监控与预警6.1 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控体系,包括资金流水记录、银行对账等。
6.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的异常情况。
6.3 财务部门应根据资金监控和预测结果提出合理的预警机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警示和建议。
7. 资金利用和投资7.1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和资金规划,合理安排和利用公司的货币资金。
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合法、高效运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货币资金收付、保管、核算和监督的业务活动。
二、职责划分1. 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的收支、记账、报表编制等。
2. 审计部门负责对货币资金管理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3. 各业务部门应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合理申请和使用资金。
三、账户管理1. 公司应设立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基本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收支,一般账户用于特定项目或临时性资金需求。
2. 任何账户的开设、变更或撤销,均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高层批准。
3. 严禁私自开设账户或以个人名义存储公司资金。
四、收付款管理1. 收入管理: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坐支现金或挪用公款。
2. 支出管理:所有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支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超预算支出需特别审批。
3. 大额交易应通过银行转账进行,减少现金交易的风险。
五、现金管理1. 现金库存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超出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2. 现金收支要有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每一笔现金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六、银行结算管理1. 银行结算应遵循“谁的钱进谁的账,谁的账出谁的钱”的原则。
2. 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及时发现并处理未达账项。
3. 对于长期未动账的存款,应进行清理或合理安排使用。
七、内部控制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对货币资金管理进行有效监督。
2. 实行双人审批制度,对于关键环节如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操作,需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完成。
3. 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严重违规行为可能涉及法律责任,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按公司规定程序修订。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本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三条公司要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办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并实行定期各岗位之间的轮换制度,出纳人员岗位两年必须进行人员轮换(有条件的每满两年进行一次轮岗)。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四条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由专职出纳人员或经授权人员办理,出纳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对货币资金业务应按公司的章程、制度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并应明确规定:(一)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不允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二)授权办理货币资金的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三)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过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公司的库存现金按照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设定库存现金限额。
第七条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单位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3篇)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对货币资金的收支、运用、监督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制度。
一、收款管理1. 设立专门的收款账户,确保资金安全;2.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服务完成情况进行收款,不得私自减少或修改收款金额;3. 定期对收款账户进行对账,确保收款记录准确无误。
二、支付管理1. 设立专门的支付账户,确保资金安全;2.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支付,不得私自增加或修改支付金额;3. 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流程管理,确保支付合规。
三、资金运用管理1. 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制定资金运用计划;2. 运用资金应合理、高效,并确保安全、稳健;3. 对资金运用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避免出现风险问题。
四、资金监督管理1. 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督部门或岗位,负责监督资金的收支和运用情况;2. 定期对资金进行盘点和核对,确保资金安全;3. 对资金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内部控制管理1. 设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收支和运用;2. 对资金流程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内部控制有效;3. 加强内部审计,对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以上是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规范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风险,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制定本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目标1. 安全性: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风险损失。
2. 有效性: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实现资金的最大化利益。
3. 稳定性: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避免资金断供等风险。
4. 透明度:确保资金管理的公开、透明性,保护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三、资金预算管理1. 定期编制年度和季度资金预算,明确资金需求和来源,合理安排资金运用。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5篇)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____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
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2.出差人员差旅费;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____元以下的;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5.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____日或____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
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第三章现金管理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
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
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一)现金收入的管理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
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
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
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
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报帐销帐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六章附败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成本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总公司所属备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现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11系统各所属企业。
第三条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确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条在成本、费用管理中,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和总公司财务规定,实行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使计划管理、定额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正确核算各单位成本、费用。
第五条根据资产经营责任制,各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负全责。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主管)协助总经理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和管理,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并对企业经营效果负责。
各单位财会部门具体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工作。
总公司财务本部依据本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进行管理和监督。
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参照国家相对应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报财务本部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第六条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关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加强对产品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企业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核算与管理。
具体开支范围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其他行业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单位实际,认真遵守相对应的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三章成本、费用核算第八条各所属企业的制造成本,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产品的统计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期间费用,应按照其归属期限,区分费用性质,据实进行分类核算。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成本计算过程中对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劳务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要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
原材料按计划价格核算的,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也应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进行调整分配。
第九条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数额。
受益期不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待摊费用;受益期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递延资产,按实际受益期摊销,其中开办费按五年摊销。
企业递延资产应在年终会计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条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预提期短的,年终决算不留余额,预提期长,跨年度使用、需保留余额的,应在年终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一条低值易耗品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币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成本、费用。
单价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币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必须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在领用和报废时各分摊50%。
第十二条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以及期间费用的核算,除种植业和养殖业按生产季节、施工企业按季进行外,一律以月为成本计算期,同一个计算期内核算的产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讫日期必须一致。
第十三条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响成本、费用的准确性。
一、制造费用与直接生产成本;二、制造成本与期间费用;三、各类期间费用之间的界限;四、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五、在产品成本与产成品成本;六、可比产品成本与不可比产品成本。
第十四条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要切实可行,一经确定,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不得变动。
第四章成本管理责任制及监督第十五条各单位必须按分工及岗位职责建立成本管理目标责任制。
并编制成本、公用计划和具体措施,对成本实行计划控制和目标管理,以保证完成。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并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各项定额指标,并认真执行。
总公司将对不同性质的单位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成本、费用考核。
第十七条各单位财会部门的成本管理责任。
;制定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制度;组织成本费用核算;编制并具体落实成本费用计划;监督考核单位内部各项成本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对本单位成本费用进行及时的预测、控制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