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操作规程知识讲解
装修贷款的流程

装修贷款是一种用于支付房屋装修和装饰费用的贷款形式。
下面是一般的装修贷款流程,供参考:
1.需求评估:首先,确定您对装修项目的具体需求和预算,包括装修风格、材料选择、工
程范围等。
根据需求评估金额,确定贷款额度。
2.贷款申请: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向其提交贷款申请。
填写相关申请表
格,并提供所需的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文件。
3.材料审核:银行会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信用记录、收入情况等。
他们还可能
要求提供额外的资料来支持您的贷款申请。
4.评估房产价值:如果您的房屋作为抵押物,银行可能会派驻评估师对房产进行评估,以
确定其价值。
5.贷款审批:银行根据您的信用状况、收入情况和房产价值来评估您的贷款申请。
一旦通
过审批,银行会向您发放贷款合同。
6.签署合同:您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贷款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如果您同意并接受这些条款,
就可以签署合同。
7.放款:在贷款合同签署后,银行会将贷款金额划入您指定的账户。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装
修进度逐步提取资金。
8.还款: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偿还每月的贷款利息和本金。
请注意,不同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可能会有稍微不同的贷款流程和要求。
在选择贷款机构之前,建议您详细了解各项政策和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操作规程知识讲解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操作规程(试行)1999-06-16 00:00 【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文号:建总发[1999]78号发布日期:1999-6-16执行日期:1999-6-16生效日期:1900-1-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四章贷款申请的受理和审查第五章贷款的审批与发放第六章贷款担保第七章贷款的管理与回收第八章违约与纠纷的处理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居民住房装修融资的需要,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以下简称住房装修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装修自用住房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住房装修贷款可用于支付家庭装潢和维修工程的施工款、相关的装修材料款、厨卫设备款等。
第三条住房装修贷款实行“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四条住房装修贷款由零售业务网点受理并初审,支行零售业务部门审查,较小金额的贷款由支行信贷管理委员会授权下的贷款审批人以个人名义审批并负责;较大金额的贷款由支行全体贷款审批人会议集体审批。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五条住房装修贷款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凡申请住房装修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证件,装修的房屋是自住房屋;(二)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能够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四)与装修企业签订有《家庭装修工程合同》,或与装修材料供应商签订有《购买家庭装修材料合同》、《购买厨卫设备合同》,有家庭装修预算书;(五)在建设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六)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七条住房装修贷款起点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5万元(含15万元)。
其中: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财产价值的80%;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
银行房屋装修贷款操作规程

银行房屋装修贷款操作规程1. 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自己的居住环境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不少人在购买房屋之后还需要进行装修。
装修是一项耗费时间和资金的事情,面对这样的问题,很多人会选择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
银行为了满足人们的装修需求,推出了装修贷款业务。
装修贷款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一种信用贷款,用于解决房屋装修中的资金问题。
本文主要介绍银行提供的房屋装修贷款业务的操作规程。
2. 办理流程详解2.1 准备材料在办理房屋装修贷款时,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资产证明,如银行流水、工资卡等;4.房屋证明,如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5.装修公司的装修方案、报价单。
2.2 申请流程申请人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根据以下流程进行申请:1.到银行网点填写申请表,确认贷款金额;2.提交所需材料备齐;3.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则进行贷款审批,并签署贷款合同;4.银行将贷款金额转入申请人的账户;5.申请人根据银行要求的退款方式,将贷款金额用于装修。
2.3 贷款还款方式银行提供的房屋装修贷款还款方式一般有两种: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偿还固定金额,包括本金和利息;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中本金占比逐渐增加,利息逐渐减少。
2.4 注意事项在申请房屋装修贷款时,需要遵循以下注意事项:1.选择银行信誉好、服务好的银行;2.对比各家银行的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案;3.在填写申请表时,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4.提供真实材料,不得提供虚假资料;5.在贷款还款过程中,要按时还款,不得拖欠。
3. 结语房屋装修贷款业务对于需要装修的业主来说,提供了一种方便、快捷、高效的资金解决方案。
但是,在办理房屋装修贷款时,一定要注意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免出现问题。
希望本文对大家了解房屋装修贷款业务有所帮助。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操作规程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操作规程1. 介绍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是指为业主在住房改善方面提供资金支持的贷款业务。
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因住房装修产生的材料、劳务等费用。
以下是建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具体的操作规程。
2. 申请条件1.借款人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个人住房所有权人或其他合法权益人。
2.借款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建筑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贷款申请人在本行存有合法定期存款,或经本行审核认定其具有还贷能力的其他保证。
3. 贷款金额1.个人住房装修贷款金额上限为借款人的建筑物已评估价值的60%。
2.贷款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 贷款期限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5. 手续及材料1.申请人在提交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明文件;•住房产权证;•资金用途及装修预算表;•评估报告、建筑批准文件、建筑物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应当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6. 审批流程1.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申请经本行审核批准,签署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合同后放款。
2.申请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记载向本行归还借款,并按规定缴纳利息、手续费等。
7. 还款方式1.等额本息还款:即将借款金额按照期限等分,每期按时还清本金和利息的方式。
2.等额本金还款:即将借款金额等分成若干期,每期按时还清相等的本金和利息的方式。
8. 逾期缴费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将按照逾期费用规定加收逾期罚息。
9. 贷款利率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利率参照建行个人住房贷款执行。
10. 结束语以上是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操作规程。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程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按时归还借款,并缴纳利息、手续费等。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帮助,请致电建行客服热线:95533。
建行装修贷使用流程

建行装修贷使用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建行装修贷的使用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贷款前往建行网点或通过建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填写装修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收入证明、装修合同等。
装修贷款流程

装修贷款流程
装修贷款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申请、审核、签订合同、放款和还款。
第一步:申请
首先,申请人需要前往银行或贷款机构办理贷款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并填写相关的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审核
银行或贷款机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贷款额度的确定以及还款能力的评估。
审核过程一般需要几个工作日。
第三步:签订合同
审核通过后,银行或贷款机构会向申请人发放贷款合同。
申请人需要在合同上签字并注明同意贷款的具体条款。
同时,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和担保费用。
第四步:放款
合同签订后,银行或贷款机构会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贷款额度转账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支配贷款资金。
第五步:还款
申请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
一般有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自动
扣款、网银转账等方式进行还款。
需要注意的是,装修贷款的利率一般比较高,同时还有相关的利息和手续费用需要支付。
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需要充分考虑自身的还款能力,合理规划贷款金额和还款期限。
此外,申请人在贷款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及时提供申请所需的材料,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具备还款能力和理解借款合同的内容;遵守还款时间并按时还款,以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建行装修贷远程勘察流程

建行装修贷远程勘察流程建设银行装修贷款是建设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一种特殊贷款,用于支持个人进行房屋装修和装饰。
在申请装修贷款前,银行需要进行远程勘察以确保贷款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本文将介绍建行装修贷远程勘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建行装修贷远程勘察流程1. 提交申请:客户可以通过建行官方网站、手机银行或到建行营业网点提交装修贷款申请。
2. 贷款审核:建行将对客户提交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个人资质、房屋产权等方面的审核。
3. 远程勘察申请:审核通过后,客户需要向银行提交远程勘察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如房屋照片、装修计划、合同等。
4. 远程勘察预约:建行将安排专业的勘察师与客户进行联系,预约远程勘察的时间和方式。
5. 远程勘察过程:勘察师通过远程视频或实时图像对客户的房屋进行勘察,包括房屋结构、装修施工进度、装修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6. 勘察报告提交:勘察师将勘察结果整理成勘察报告,并提交给建行进行审核。
7. 贷款审批:建行根据勘察报告和客户的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
8. 贷款发放:若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建行将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并将贷款金额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9. 装修监管:建行将根据合同约定,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管,确保贷款用于合理的装修和装饰。
10. 贷款还款: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贷款的还款。
二、远程勘察注意事项1. 提供真实资料:客户在申请装修贷款和进行远程勘察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如提供虚假信息可能导致贷款申请失败或贷款被追回。
2. 配合勘察师:客户在进行远程勘察时,应积极配合勘察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如配合勘察师进行房屋拍摄、提供相关装修合同等。
3. 检查勘察报告:客户在收到勘察报告后应认真核对报告内容,如发现错误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及时与银行联系进行更正。
4. 合理使用贷款:客户在获得贷款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装修计划合理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用于其他用途。
装修贷款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装修贷款业务,保障借款人、银行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贷款对象及条件1. 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
2. 贷款条件:(1)借款人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证件;(2)借款人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的能力;(3)借款人提供的房屋为自住房屋;(4)借款人同意提供必要的担保;(5)借款人同意按照本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贷款;(6)其他符合我行贷款条件的情形。
三、贷款额度及期限1.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收入水平、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不超过房屋价值的50%。
2.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四、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1.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浮动。
2. 还款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还息一次性还本等多种还款方式。
五、贷款申请及审批1. 借款人提交贷款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2)收入证明、还款能力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4)装修合同、材料清单等。
2. 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
3. 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合同》。
六、贷款发放及使用1. 贷款发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将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发放至借款人账户。
2. 贷款使用: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用。
七、贷款还款1. 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期限、金额按时还款。
2. 借款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还款或变更还款方式,应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同意后方可办理。
八、贷款逾期及违约责任1. 借款人逾期还款,银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催收措施,并按逾期天数收取逾期利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操作规程(试行)1999-06-16 00:00 【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文号:建总发[1999]78号发布日期:1999-6-16执行日期:1999-6-16生效日期:1900-1-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四章贷款申请的受理和审查第五章贷款的审批与发放第六章贷款担保第七章贷款的管理与回收第八章违约与纠纷的处理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居民住房装修融资的需要,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以下简称住房装修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装修自用住房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住房装修贷款可用于支付家庭装潢和维修工程的施工款、相关的装修材料款、厨卫设备款等。
第三条住房装修贷款实行“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四条住房装修贷款由零售业务网点受理并初审,支行零售业务部门审查,较小金额的贷款由支行信贷管理委员会授权下的贷款审批人以个人名义审批并负责;较大金额的贷款由支行全体贷款审批人会议集体审批。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五条住房装修贷款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凡申请住房装修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证件,装修的房屋是自住房屋;(二)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能够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四)与装修企业签订有《家庭装修工程合同》,或与装修材料供应商签订有《购买家庭装修材料合同》、《购买厨卫设备合同》,有家庭装修预算书;(五)在建设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六)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七条住房装修贷款起点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5万元(含15万元)。
其中: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财产价值的80%;采用保证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
第八条贷款最短期限为半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第九条住房装修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规定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四章贷款申请的受理和审查第十条借款人应到经办行指定的零售业务网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经办人应当主动热情接待申请贷款的客户,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条件、利率、期限、用途、担保、还款方式、违约处理、办理程序及借款人需承担的各项费用等,解释住房装修贷款的有关规定,明确告知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当在建设银行进行资信调查时给予协助。
第十一条借款人申请住房装修贷款应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申请表》(附式1),并提供如下资料:(一)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建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证明;(三)与装修企业等签订的《家庭装修工程合同》、《购买家庭装修材料合同》、《购买厨卫设备合同》,以及家庭装修预算书;(四)装修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复印件;(五)以抵押和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抵押物或质押财产权利凭证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有关资信证明材料;(六)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营业网点应审查客户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并填写《个人消费信贷材料清单》,原件经当前审查后退还贷款申请人。
第十二条贷款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和各项资料后,经办人应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调查限定在10个工作日内并给予借款人答复。
具体调查内容如下:(一)借款人按规定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二)借款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材料之间是否吻合;(三)借款人的资信及收入状况是否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是否有保证能力;(四)抵押物或质押财产的所有权是否属于抵押人或出质人,是否已设定抵(质)押及其他相关情况;(五)保证是否符合《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五章贷款的审批与发放第十三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办人审查后,应提出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具体意见,并填写《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审批表》(附式2),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按审批权限报批。
第十四条经审批同意贷款的,建设银行告知借款人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逾期罚息、质押或抵押物的处理方式和其他有关事项。
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人消费信贷材料清单》回执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采用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到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经办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依据《借款合同》,将贷款划转到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储蓄存款账户。
第六章贷款担保第十六条借款人向建设银行申请住房装修贷款必须提供有效担保。
担保可以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
第十七条借款人以自有财产或第三人自有财产进行抵押的,建设银行要与借款人或第三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抵押合同》。
抵押物必须经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要时可要求借款人办理抵押物的公证、保险手续,其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在保险中应明确第一受益人为建设银行,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
第十八条借款人以自己或者第三人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权利凭证进行质押的,建设银行要与借款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信贷质押合同》,可以质押的权利凭证包括:(一)有价证券。
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AAA级企业债券;(二)建设银行签发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三)建设银行认可的其他资产。
贷款到期日不得长于质押权利凭证的到期日。
第十九条借款人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的形式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建设银行要与保证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保证合同》。
保证人必须是法人或公民。
法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公民应当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经济管理部门和金融企业职工。
第二十条在资产抵押期间,借款人有维护、保养、保证抵押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监督检查。
未经贷款行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馈赠或重复抵押。
第七章贷款的管理与回收第二十一条贷款行应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制度,对每一位贷款客户建立个人档案,登记有关情况作为历史资料留存;对借款人的贷款材料应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实行借阅登记制度,不得对外泄露借款人的个人资料。
第二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行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抵押物价值变化情况、性能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实行保证方式的应对保证人的信誉和代偿能力进行监督,并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提供协助。
检查结果应当有书面貌一新记录,并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贷款的偿还。
(一)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从贷款支用的次月起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
计算公式如下:还款总期数月利率×(1+月利率)每月等额还款额=----------------×借款金额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1第二十四条建设银行扣收贷款本息的方式有两种,每个借款人只可选用其中一种方式还款。
(一)贷款银行根据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日期,从活期储蓄账户中扣收当期应偿还贷款本息。
若扣款账户被冻结、挂失则借款人应重新提供扣款账户。
(二)借款人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偿还。
借款人归还逾期贷款则只能采取第二种方式。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当提前15天通知贷款行,经贷款行同意后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到原贷款经办网点办理手续,已计收的利息不随期限、利率变化而调整。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
建设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终止后20日之内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财产或权利等凭证退还给借款人。
第二十七条住房装修贷款不得展期。
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时,自约定还款日次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未按期支付贷款利息,建设银行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复利。
在逾期贷款偿还之前,经办行每月向借款人及保证人及时发送书面催收通知,直至贷款本息收回。
第八章违约与纠纷的处理第二十八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时,应由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有保证人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
变更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九条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十条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借款行应主动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的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经办行应当及时处分抵押物和质押财产。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一)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二)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文件和资料;(三)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定期监督检查的;(四)未经贷款行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的财产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五)借款式用于抵押、质押的财产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或保证人因意外情况不能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而借款人未按要求重新落实抵押、质押或保证的;(六)违反本办法或《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二条借款人有第三十一条所列行为之一时,贷款人可视借款人违约情况,采取以下一种或数种债权保护措施:(一)限期纠正违约行为;(二)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取逾期贷款利息;(三)从借款人账户中直接扣款,偿还贷款本息;(四)按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质押财产,清偿贷款本息;(五)依法追索保证人连带责任;(六)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原发放的贷款;(七)依法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三十三条经办行应当按照本规程及时办理贷款,由于经办行的责任影响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经办行应当按日息万分之四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并按照建设银行有关规定追究行内有关当事人责任。
第三十四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贷款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