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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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通知【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文字号】昆政发[2017]68号【发布部门】昆明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2.26【实施日期】2017.1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通知(昆政发〔2017〕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根据《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的相关规定,昆明市面向社会开展了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以下简称“第十五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申报选拔评审工作,同时开展了第十一批后备人选培养期满综合考核工作。

通过专家评审、市选拔培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公示,并经第十四届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同意,确认卫青等15人为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丁兴等10名带头人后备人选综合考核优秀直升为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马向丽等35人为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希望被确认的第十五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继续发扬顽强拼搏、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发挥引领和带头作用,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昆明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6日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名单一、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5人)(一)面向社会选拔产生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5人)(二)培养期满第十一批后备人选综合考核优秀直升为第十五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人)。

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1.10.14•【字号】•【施行日期】2021.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市级各部委办局,相关企事业单位:《“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印发。

2021年10月14日“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昆明市“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高端外国专家、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科技领军人才(以下简称“‘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四个专项的选拔培养、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昆办发〔2018〕2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在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昆明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的科技行政部门承担辖区内“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服务工作。

第三条“春城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分为引进工程和培养工程。

春城高层次人才、春城高端外国专家、春城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属于引进工程,包含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

全职引进须为申报起始日前2年内从国内外全职引进(调入)昆明市,或尚未到昆明市工作、但已签订引进协议并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岗。

柔性引进须为申报起始日前2年内签订引进协议,承诺在昆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

春城科技领军人才属于培养工程,须为全职在昆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以申报起始日计算),入选后须连续、全职在昆明市工作。

医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

医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

医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兴院、人才兴院和医院大力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选拔、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在重要学科和技术领域,逐步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队伍,从整体上带动全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医院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能力,努力为全院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第三条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学术技术骨干选拔培养和日常管理应坚持下列原则:(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三)重点扶持、优势互补的原则;(四)动态管理、宁缺勿滥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条件第四条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的选拔范围主要在全院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

第五条选拔学术技术带头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学风严谨,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系统、深厚、坚实的理论基础,对本学科的发展有预见性,业务水平高,富有开拓创新能力,学术上有较突出的成就,有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岁以下,特别要注意选拔40岁以下的拔尖人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1. 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

2.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获得者。

3. 省部级科技一、二、三等奖的获得者。

4. 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相当于省部级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5. 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出版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专著。

6. 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国家级专业技术管理规范或法律法规的制、修订1项以上或者参与起草省级专业技术管理规范或法规的制、修订2项以上。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6•【字号】昆政发[2010]6号•【施行日期】2010.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昆明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昆明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昆发〔2008〕4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09〕10号)精神,按照开放、改革、创新的思路,结合2009年启动的全省高中新课改,抓住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发展机遇,科学规划全市普通高中的布局布点,解决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的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提升办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2010至2012年,通过实施全市普通高中强基提质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优化配置办学资源,努力拓展发展空间,有效扩大办学规模,加快基本普及十三年教育的步伐。

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布点,进一步加强区域重点学校建设,努力放大优质资源效应,基本形成辐射城乡、公办民办共同发展格局。

创新用人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校本培训和教研水平,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推进内涵发展,整体提高办学水平和竞争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具体目标1.到2012年完成行动方案所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学校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使二类以上学校占比由2009年的57%提高到80%,一类学校占比由22%提高到40%以上。

云岭学者申报条件

云岭学者申报条件

云岭学者申报条件申报云岭学者专项,须为云南省域内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含中央驻滇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或申报之日前1年内,进入云南工作或已签订引进协议,承诺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岗工作的省外、国外人才(属于引进人才范畴)。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除外。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品行高尚、爱国奋斗、群众公认。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研究。

3.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研究团队和实验条件,坚持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

二、核心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或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奖励。

3.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主要技术负责人。

4.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首席专家或负责人。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负责人。

6.在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取得重大创新、作出突出贡献、同行公认,科研学术成果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三、条件放宽情形。

1.申报人为退役军人,在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申报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驻滇部队现役军人、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云南警官学院任课教师,可申报本专项并获得项目经费支持,但不享受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特殊生活补贴。

2.业绩贡献突出但不符合专项具体申报资格条件的特殊人才,所在单位推荐后,经省委组织部审核、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可免予形式审查,直接进入专项评审。

3.入选前承诺或已在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申报人,申报年龄放宽2岁、职称条件降低1档,入选后在申报县连续、全职工作服务时限减少1年。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引进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引进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引进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0•【字号】昆办通[2009]19号•【施行日期】2009.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引进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昆办通〔2009〕19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昆明市引进人才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并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4月10日昆明市引进人才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引进人才工作,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昆通〔2008〕29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引进人才的范围本实施细则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市辖区以外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

其中,高层次人才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以下分别简称“国突”、“国贴”专家)以及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博士、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高级技师;紧缺急需人才指单位工作急需的、我市人力资源市场暂时不能提供的人才。

对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名单、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或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为准;对紧缺急需人才的认定,以当年度市人事行政部门发布的《昆明市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为准。

二、引进人才的落户(一)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各类人才均可落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十一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十一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十一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05•【字号】昆政发[2013]68号•【施行日期】2013.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十一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通知(昆政发〔2013〕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落实《昆明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培养一批学术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服务昆明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经公开申报、评审选拔和对培养期满带头人后备人选综合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确认解智强等23人为第十一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吕翠华等35人为第十一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希望第十一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神,扎实开展学术研究、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在增强昆明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中发挥引领和带头作用,为推动昆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美好幸福新昆明做出更大的贡献。

昆明市人民政府2013年11月5日第十一批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名单(共58名)一、带头人(23名)1.解智强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探测管理办公室2.袁明龙云南民族大学3.张晶昆明理工大学4.郭关柱昆明中铁大型养路机械集团有限公司5.太一梅昆明市植保植检站6.赵俊武嵩明县土壤肥料工作站7.李春光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8.周庆宏昆明市海口林场9.黄春球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10.晓玲昆明市中医医院11.史云波昆明市女子中学12.余雷明学院13.付义昆明市中医医院14.姜莉云昆明市中医医院15.王丽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43医院)16.殷浩云南冶金昆明重工有限公司17.张升宁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18.徐济仓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19.周昕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梅为云石林绿汀甜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21.秦云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2.李皓瑜云南省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研究中心23.李海燕昆明华曦牧业集团有限公司二、后备人选(35名)1.吕翠华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2.赵宝生云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谢建斌云南大学4.武海军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5.董海刚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6.XXX晶云南大学7.王炜云南省计算机学会8.杨红飞云南安防科技有限公司9.司大军云南电网公司电网规划研究中心10.谭向宇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研究院11.于虹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研究院12.丁兴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13.王玉英云南农业大学14.程志斌云南农业大学15.周旭红云南集创园艺科技有限公司16.史正军西南林业大学17.万贲云南承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8.贺永昆明市东川区林业技术推广站19.李婉琳昆明理工大学20.潘晓赋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21.卫青云南瑞升烟草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2.吴毅晖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3.肖宇昆明南疆制药有限公司24.王文举昆明市延安医院25.林林云南艺术学院26.刘六生云南师范大学27.李雪菲昆明市盘龙区金康园小学28.唐映梅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9.闫永吉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30.袁玲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31.戴海龙昆明市延安医院32.邢西迁昆明市延安医院33.尹利民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34.王爱萍昆明市儿童医院35.安红梅昆明市妇幼保健院。

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办法

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办法

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和培养办法一、指导思想选拔和培养,要从医院发展和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选拔,实行优先培养。

经过选拔和培养,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医院涌现出一批在市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较大学术影响的学科带头人。

二、概论(一)学科带头人:是在某一学科及某一学术领域中起引领作用的专业技术人才。

学科带头人是该学科建设和发展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其水平直接体现了该学科在我市和省内的地位。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目前还达不到学科带头人的标准,有培养前途,经培养可成为学科带头人。

(三)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学科带头人每三年评选一次。

培养周期为三年。

三、选拔条件(一)学科带头人条件1、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社会评价好(发放调查表)。

2、基本条件①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或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

②职称:正高级职称或45岁以下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3、医疗、科研、教学等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力,担任市级学会的常委以上或省级学会的委员职务。

4、业绩、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三):①主持市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②发表统计源论文3篇以上(第一周期选拔要求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统计源论文1篇以上)。

③获得市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前3完成人)。

④举办过市级学术会议1次以上(需为项目负责人)。

⑤引进1项以上新业务、新技术项目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为市级领先水平。

5、医疗技术水平①能独立完成本学科三级医院技术项目遴选8项中的5项。

②具备较强的急危重病人救治能力,评估3份典型病例。

(二)后备学科带头人条件1、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社会评价好(发放调查表)。

2、基本条件:①学历: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或学位为硕士以上(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必须具有硕士学位)。

②职称:45周岁以下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35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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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
施细则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公告第9号
【发布部门】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0.12.01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公告
(第9号)
《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已经2010年11月25日昆明市科学技术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昆明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和经营管理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学术技术人才。

第三条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突出创新、注重实绩、服务发展的标准,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培养和考核的日常工作。

其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在高层次人才发展方面的决议和有关要求,提出加强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工作的措施;
(二)提出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选,提出各专业评审组专家人选建议名单;
(三)组织开展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申报选拔工作,按年度发布申报指南;
(四)组织开展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工作;
(五)组织实施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年度和培养期满综合考核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相关档案;
(七)完成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由科技、经济、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专家及有关行政部门分管人才工作的负责人组成,总数不超过19人。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

其职责是:
(一)聘请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
(二)审议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备选人员名单;
(三)对专业评审组评审结果进行评审表决;
(四)研究、分析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审工作的相关问题。

第六条专业评审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根据年度选拔任务和申报情况,从“昆明科技专家库和昆明科技管理人才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各专业评审组由5名或7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

其职责是:(一)对评审委员会提供的备选人员进行评审;
(二)向评审委员会报告评审结果;
(三)对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考核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与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应严格保守技术、商业等秘密。

第三章申报与选拔
第八条《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年龄不超过45岁”是指申报当年12月31日以前不超过45周岁;《办法》第七条第二款“年龄不超过40岁”是指申报当年12月31日以前不超过40周岁。

第九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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