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版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模版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探井钻井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探井钻井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采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第四条地方采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探井钻井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探井钻井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探井钻井管理职责,保证探井钻井作业的安全、环保和科学性。
第六条地方采矿主管部门和探井钻井单位应加强信息共享,互通互认,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协同性和高效性。
第七条探井钻井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的培养。
第八条国家、地方采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在保证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提高勘探和钻井效率。
第九条国家、地方采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探井钻井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十条探井钻井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章探井第十一条探井前,探井钻井单位应编制并报国家、地方采矿主管部门批准探井工程设计文件,明确探井的目的、方法、技术要求等。
第十二条探井钻井单位应当按照探井工程设计要求,采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钻井设备和工具。
第十三条探井前,探井钻井单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探井的位置,进行地质勘探和岩心取样分析,并编制相应的报告。
第十四条探井钻井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探井钻井人员,确保探井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五条探井施工过程中,探井钻井单位应当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方案,保证施工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六条探井钻井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井身安全,防止井口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探井钻井单位应做好井下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国家、地方采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探井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固井施工过程。
年。
3 持证者应在期满前三个月提交有关材料,由 油田公司送工程监督中心办理再注册。
4 脱离钻井监督岗位两年(含两年)以上者, 钻井监督资格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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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章 钻井监督聘任
第十四条 钻井监督的聘任
1 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钻井工程项 目的实际需要,从具有钻井监督资格的人员中择 优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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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13 监督施工单位对套管、油管及其附件的检查,
确保入井套管、油管顺序和长度准确。
14 负责整个固井施工作业的组织、协调工作以 及固井技术措施的执行,组织固井施工会和施 工总结会;与固井工程师共同制定下套管的技 术措施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到井固井工具附 件、套管、水泥、外加剂等质量监督工作;监 督整个施工过程,并对出现异常情况提出处理 意见。
3 钻井监督培训的主要内容
(1) 钻井监督岗位职责和现场生产组织管理。
(2) 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有关标准、规范、 规定,合同管理、结算、验收及定额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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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3)钻井新工艺、新技术及相关专业知识。
(4)井控管理、HSE及应急预案措施实施等。
4 钻井监督培训结业时要进行综合考核(包括理 论考试和技能操作、模拟演练)。
4 根据钻井作业承包方式行使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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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钻井监督权利
1 对钻井工程服务方有奖罚的权利。
2 对不符合合同及设计的作业有制止的权利;对不按合 同和设计提供的设备、工具、材料有拒绝使用的权利。
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钻井质量监督程序和方法
钻井质量监督机构 和职责
钻井质量监督程序
钻井质量监督方法
钻井质量监督结果 的应用
钻井安全监督程序和方法
钻井安全监督机构设置和职责 钻井安全监督程序 钻井安全监督方法 钻井安全监督注意事项
钻井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钻井监督管理制度和规范
对钻井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钻井施工过程中的 监督方法:采用现 场监督、视频监控、 数据监测等多种手 段,对钻井施工过 程进行全面监控, 确保施工质量和安
全。
钻井施工后的监 督程序:对钻井 施工结果进行验 收,对存在的问 题及时整改,确 保达到预期的钻
井效果。
监督人员的职责和 要求:监督人员需 要具备相应的专业 知识和技能,对施 工过程进行独立、 公正的监督,并及 时向上级报告发现
钻井安全监督管理的定义和 目标
钻井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和 要求
钻井设计审查程序和方法
钻井设计审查的目的和意义 钻井设计审查的内容和范围 钻井设计审查的程序和方法 钻井设计审查的注意事项
钻井施工监督程序和方法
钻井施工前的监 督程序:包括对 钻井设计、施工 方案、人员资质、 设备设施等进行 审查,确保符合 相关法规和标准。
对钻井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确保钻井施工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培训和管理钻井监督管理人员
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推进钻井监督 管理工作
钻井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 和相关规 定
建立健全 钻井施工 安全管理 制度
配备专业 的钻井技 术人员和 设备
确保钻井 施工质量 和安全
接受钻井 监督管理 部门的监 督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安全生 产规定》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探井钻井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探井钻井包括勘探井、开发井、注采井等钻井作业。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探井钻井作业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
第三条探井钻井作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必要的探井钻井作业许可,确保按照规定进行作业。
第四条探井钻井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探井钻井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探井钻井作业的安全稳定。
第六条国家对于探井钻井作业给予支持,推动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探井钻井作业的效率和安全水平。
第二章探井钻井作业许可第七条探井钻井作业单位申请探井钻井作业许可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和技术方案。
第八条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审查探井钻井作业许可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作业单位发放探井钻井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探井钻井作业单位取得许可证后,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案。
第十条探井钻井作业单位应当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人员培训等,确保作业的安全可控。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探井钻井作业单位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钻井作业人员,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十二条探井钻井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灾害事故的分级报告和处置程序,确保及时有效的应急响应。
第十三条探井钻井作业单位应当保证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遵守作业时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探井钻井作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作业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防止设备故障造成事故。
第十五条探井钻井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地质条件和作业要求,合理选择和使用防排垢剂、钻井液等材料,防止作业中的问题发生。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随时对探井钻井作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对作业设备、作业过程和作业人员的检查。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一、概述探井钻井是石油勘探开发中的重要环节,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实施科学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内外所有探井钻井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管理机构1. 省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范围内探井钻井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2. 生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探井钻井,保证技术标准和生产安全,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3. 第三方监理单位由省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指定,对探井钻井的施工、质量和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和评价。
四、探井钻井前的管理工作1. 资料审查生产单位应向省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提交探井钻井方案和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
2. 环境评估生产单位应向省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要求。
3. 施工准备生产单位应制定相应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钻探队伍和技术人员,保障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五、探井钻井监督管理要求1. 设备要求探井钻井设备应具备国际先进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和生产安全,生产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运行规程。
2. 钻孔管理生产单位应制定符合国家和省级技术标准的钻孔管理规定,规定包括钻孔钻进、取芯、装管、固结、测井等各个环节的控制。
3. 水文地质监测生产单位应制定水文地质监测规定,实时监测井下地质水文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4. 环境保护生产单位应制定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规定的环境管理制度,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防止影响生态环境。
5. 安全生产生产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六、监督检查省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和第三方监理单位对探井钻井的施工、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省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解释。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探井钻井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探井钻井活动的安全、科学和合理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探井钻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探井钻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综合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探井钻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多部门协作、多层级监管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国家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工作是由国家能源监管部门负责,地方能源监管部门负责地方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六条探井钻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包括对探井钻井工程的计划、设计、施工、检测、维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
第七条探井钻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对探井钻井工程的合规性、合理性、安全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探井钻井工程按照规划进行。
第八条探井钻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对探井钻井设备、材料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能够满足工程施工和生产的需要。
第九条探井钻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对探井钻井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核实,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探井钻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巡查检查制度,加强对探井钻井工程和设备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探井钻井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探井钻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事故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置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二条探井钻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探井钻井工程的资料管理,确保相关资料的保存完整、准确。
第十三条探井钻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密切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共同推进探井钻井工作的规范、安全、高效开展。
第三章处罚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探井钻井活动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按照相关规定将违法行为公开曝光。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探井钻井活动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有权吊销相关单位的资质,并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钻探工程公司现场井控检查管理办法
1/ 57钻探工程公司现场井控检查管理办法目录钻探工程公司现场井控检查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管理职责 (2)第三章井控检查 (4)第四章井控违章 (6)第五章违章处罚与考核 (11)第六章问题消项整改与验证 (13)第七章检查组的责任与要求 (14)第八章附则 (15)附录:1.公司现场井控检查表 (16)附录:2.井控安全现场存在问题通知单 (52)附录:3.停工整改通知单 (54)附录:4.井控安全违章罚款通知单 (5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零容忍”抓好井控管理,强化基层施工现场井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压实井控岗位安全责任,杜绝发生井喷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施工现场井控检查的管理职责、井控检查、井控违章、违章处罚与考核、问题消项整改与验证等内容。
第三条现场检查以培训和指导整改为主,对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重复出现和特别严重问题,除从严从重处罚外,同时追究有关单位管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国内二级单位、境外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境外项目部在执行本办法时,还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井控管理中心职责:(一)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井控专项检查、专题诊断评估。
(三)不定期抽查各单位现场井控检查及整改情况。
(四)负责对现场检查问题总结分析和通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基层队,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
(五)负责组织研究井控管理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第六条人事处职责:负责依据公司井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的罚款金额,从被处罚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相应额度。
第七条区域生产指挥中心职责:(一)负责组织辖区井控专项检查与考核,每季度对辖区单位绩效考核并打分排名。
(二)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迎接上级井控检查。
(三)负责对辖区内现场检查问题进行总结、分析、通报。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是指对探井和钻井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般性的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
1. 监督管理的目的和原则:明确探井和钻井工作的监督管理目标和原则,包括确保工作安全可靠、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等。
2. 监督管理机构和责任:明确探井和钻井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如石油行政管理部门、地质勘探单位等,并规定他们的监督管理责任。
3. 监督管理措施:包括对探井和钻井单位的审批、许可、备案等管理措施,以及对探井和钻井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记录和评估等。
4. 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对探井和钻井设备、工艺和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还要对探井和钻井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5. 监督管理结果的处置: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置,包括责令整改、罚款、暂停作业等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 监督管理的监督机制:建立监督管理的监督机制,包括对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评估,以及对探井和钻井工作的公开和监督,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以上是一般性的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钻井监督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477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钻井监督管理办法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钻井监督管理办法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的管理体制和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钻井监督管理,特指定本办法工程监督管理机构职责第二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是是股份公司工程监督(物探、钻井、地质录井、测井、试油、井下作业等)的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与监督处是工程监督业务的统一归口管理机构。
勘探与生产工程监督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监督中心)是工程监督技术支持和业务管理的机构。
油气田分(子)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油田公司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钻井监督是油田公司派驻钻井现场的全权代表,钻井监督资格是执业资格,钻井监督是岗位职务。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模版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探井钻井的监督管理,保障钻井过程的安全、环保和科学性,提升石油勘探开发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探井钻井活动,包括传统石油钻井、海洋钻井、页岩气钻井等。
第三条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严格监督、风险防控、及时整改的原则。
第四条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安全生产要求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具体指定的主管部门)。
第六条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工作由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并设立专门的钻井监督管理岗位。
第七条钻井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第三章钻井前期监督第八条钻井前期监督工作主要包括钻井项目审核和现场勘察等环节。
第九条钻井项目审核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一)项目符合矿产资源开发的规划布局;(二)项目的采矿权从业人员具备相关资格和条件;(三)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范;(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五)项目所在地的矿井安全状况等。
第十条钻井前期勘察应当保证现场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勘察地区的地质、水文、地质灾害等情况;(二)勘察地区的环境状况和可能带来的影响;(三)勘察工作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的技术性能;(四)勘察工作的质量控制措施;(五)勘察结果的分析和评估。
第四章钻井过程监督第十一条钻井过程监督工作主要包括现场监督、数据分析和安全检查等环节。
第十二条钻井现场监督应当保证钻井的正常进行,包括以下内容:(一)钻井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情况;(二)钻井操作的规范性和技术性;(三)钻井液和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四)其他与钻井过程相关的情况。
第十三条钻井数据分析应当及时对钻井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钻井的进展情况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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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版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指导思想与原则为了加强探井钻井工程管理,实现高质量、低成本地实施钻井工程项目的目标,结合探井钻井工程特点和要求,遵循《辽河油田钻井监督手册》的基本内容,特制定本《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办法》。
执行本管理办法应坚持以下原则:探井钻井监督采用聘用机制,持证上岗。
聘任期间负责辽河油田分公司勘探项目管理部组织实施的探井钻井工程项目的监督,对勘探项目管理部负责。
科学实施探井钻井工程监督,严格执行钻井地质设计、钻井工程设计、钻井工程实施方案和行业技术规范。
履行岗位职责,优质服务,自觉接受勘探项目管理部管理。
本办法仅适用于勘探项目管理部组织实施的探井。
2 钻井监督资质2.1 具有较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和钻井施工经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协调能力强;2.2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钻研业务,勇于负责和开拓创新,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艰苦奋斗精神。
2.3 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钻井专业毕业;2.4 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5 从事现场钻井技术工作5年以上;2.6 持有有效的井控操作合格证书;2.7 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或辽河油田分公司颁发的监督资格合格证书;2.8 具有能够完成甲方监督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的能力;2.9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2.10 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现场工作;现场工作经验特别丰富、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55周岁。
3 钻井监督聘用程序3.1 钻井监督中心将符合条件的监督人员情况汇总上报到勘探项目管理部;3.2 钻井工程设计完成后,钻井监督中心根据探井具体情况,推荐合适的监督人员,并填表上报勘探项目管理部审批,审批采用一口井一审批的原则;3.3 勘探项目管理部审批后下发钻井工程监督任务通知书。
4 探井钻井监督岗位职责4.1 探井钻井监督是勘探项目管理部在探井工程施工现场的代表,督促、检查、协调处理钻井过程中发生的问题;4.2 熟悉钻井地质设计、钻井工程设计、钻井工程实施方案和勘探项目管理部的要求,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合同对钻井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4.3 负责各次开钻前检查、验收,包括HSE、设备安装及井口装置的安装、试压等工作;4.4 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下达整改指令或备忘录,并要求施工单位的领导签字;4.5 全面掌握生产动态,按时、全面、准确地向勘探项目管理部汇报生产情况;4.6 做好现场监督资料收集、填报、管理工作,填写好监督日志、认真编写监督周报和完井后的监督总结报告并及时上交。
5 探井钻井监督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探井钻井监督的工作范围,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八项管理制度。
5.1 开钻审批制度:5.1.1 每次开钻前探井钻井监督必须与钻井(分)公司检查验收组一起对该井的设备安装质量和开钻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在检查验收单(一式两份)上签字,驻井监督保存一份,另一份交钻井队;5.1.2 具备开钻条件后,经勘探项目管理部验收同意,由钻井监督下达开钻通知书(双方签字,各留一份),方可正式开钻。
(开钻通知书见附件1)5.2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制度是探井钻井监督全面了解设备运转及生产状况,保证安全钻井的重要手段,驻井监督要在早晨汇报前、生产例会前、钻井班组交接班前以及探井钻井监督交接班前各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5.2.1 巡回检查路线:泥浆房→振动筛→循环罐区→泵房→钻台下→钻台上→井场→值班房5.2.2 巡回检查内容共8项25点(见下表)。
巡回检查内容表名称(项序)点数序号检查内容泥浆房(1) 1 1 了解钻井液性能及处理剂准备,处理方案等。
振动筛(2) 1 2 固定、运转、保养、筛布完好、清洁。
循环罐区(3) 2 3 钻井液及水的准备,加重钻井液准备。
4 钻井液材料及加重料的准备泵房(4) 5 5 运转无杂音,不刺不漏。
6 上水管不堵不漏,上水良好。
7 泵压表灵敏,读数一致。
8 各闸门灵活,管线不刺、不跳。
9 钻进时泵压要达到设计要求。
钻台下(5) 6 10 井口装置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牢靠,灵活好用。
11 节流关汇、压井关汇、内控管线固定牢靠。
12 井控管线各阀门灵活好用,挂牌明示开、关及排序号。
13 防喷器手动(锁紧)开关手轮要明示关向和关紧所需圈数。
14 防喷器控制管线不漏油。
15 清洁卫生。
钻台上(6) 3 16 内防喷器(如回压凡尔、投入式单向阀等)齐全好用。
17 钻台坡道旁靠有一根带回压凡尔的防喷单根。
18 清洁卫生,各种工具摆放整齐。
井场(7) 6 19 HSE落实,井场清洁卫生,达到规格化要求。
20 钻具排列整齐,丝扣擦净,水眼通,上钻台必须带护丝。
21 钻具好坏分开,不能用的要有明显记号。
22 远程控制台位置摆放合理,各种油压符合要求,管线不漏油。
23 井场无明火操作。
24 非油田工作人员不许进入井场。
值班房(8) 1 25 班报表填写内容齐全、准确、工整、清洁。
5.3 交接班制度:为了保证现场监督工作的连续与衔接,达到明确责任、交流经验、共同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探井钻井监督交接班制度。
5.3.1 交接班的有关规定:5.3.1.1 探井钻井监督换人,需包勘探项目管理部批准后,由钻井监督中心的安排;5.3.1.2 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认真交接,并填写好交接班纪录(见附件2);5.3.1.3 因工作交接马虎不清,工作中出现问题,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5.3.1.4 各种资料、用品因交接不清而丢失的,由交(接)方负责补齐或赔偿;5.3.1.5 探井钻井监督交接班时的表现,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5.3.2 交接内容提示5.3.2.1 交清井下情况:5.3.2.1.1 交清井眼状况;5.3.2.1.2 交清井下复杂、事故及处理情况; 3.3.2.1.3 交清HSE等方面的执行情况;5.3.2.1.4 交清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下部重点工作安排。
5.3.2.2 交清设备状况:5.3.2.2.1 交清井控装备使用情况;5.3.2.2.2 交清固控设备使用情况;5.3.2.2.3 其它设备使用状况;5.3.2.2.4 交清设备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5.3.2.3 交清施工队伍状况:5.3.2.3.1 交清施工队伍人员素质;5.3.2.3.2 交清施工队伍管理状况;5.3.2.3.3 交清施工队伍执行甲方或探井钻井监督指令情况;5.3.2.3.4 交清施工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5.3.2.4 交清各种资料、文件、通知等:5.3.2.4.1 交清钻井监督日志;5.3.2.4.2 交清各种设计书和方案;5.3.2.4.3 交清每天的生产例会纪录;5.3.2.4.4 交清上级领导有关指示;5.3.2.4.5 交清甲方有关指令、通知纪录;5.3.2.4.6 交清各种资料、文件、规定、图表等;5.3.2.4.7 交清存在的各种问题及处理办法;5.3.2.4.8 交清下步重点工作。
5. 4 送井材料验收登记制度:5. 4. 1 对送井钻具、特种器材(如井控装置、套管头、套管等)和钻井液处理剂要按“材料验收登记表”内容要求进行登记(登记表见附件3、4、5);5. 4 .2 验收时必须有厂名、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规格等才能验收登记;5. 4. 3 对钻井液处理剂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5. 5 生产例会制度:5. 5. 1 开钻后,每天下午16:00由探井钻井监督主持召开生产例会;5. 5 .2 参加人:地质监督、钻井公司或分公司驻井领导、钻井队队长或技术员、泥浆技术员或大班、地质录井技术员、综合录井技术员等有关人员;5. 5. 3 会议内容:各路通报当天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下步工作安排等,由探井钻井监督做会议总结;5. 5 .4 探井钻井监督要做好会议记录,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向勘探项目管理部汇报;5. 5 .5 生产例会制度是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必须坚持按时召开,对违反者要提出严肃批评。
5. 6汇报制度:5 .6. 1 坚持每天7:30~8:00向勘探项目管理部汇报过去24小时的生产情况;5. 6 .2 汇报内容:5.6.2.1 各次开钻前井口试压:防喷器组合、节流管汇的试压数据及过程。
5.6.2.2 正常钻进5.6.2.2.1 当日井深、进尺、钻进参数;5.6.2.2.2 钻头型号、尺寸、下入深度、纯钻进时间、地层及岩性;5.6.2.2.3 钻具组合,一只钻头汇报一次;5.6.2.2.4 钻井液性能及入井材料使用情况;5.6.2.2.5 井斜方位数据、已钻井眼轨迹状况及变化趋势;5.6.2.2.6 油气显示情况;5.6.2.2.7 取心工具、取心钻头、取心井段、进尺、收获率、岩性、取心钻进参数。
5.6.3 完钻及完井5.6.3.1 电测:井深、地层、钻井液性能、电测项目、井下情况、井身质量情况;5.6.3.2 通井:钻具结构、钻井液性能;5.6.3.3 套管:下套管数据、套管检查情况;5.6.3.4 固井协作会要求、固井过程及相关数据。
5.6.4 复杂情况及事故5.6.4.1井身结构、井深、钻头、地层、岩性、钻井参数、钻井液性能、处理情况;5.6.4.2 发生时间、发生经过、处理经过;5.6.4.3 损失情况;5.6.4.4 遇重大或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勘探项目管理部汇报,同时要做好事件处理的跟踪报道。
5 .7资料管理制度:5.7.1 探井钻井监督生产汇报资料。
其内容为:5.7.1.1 钻井生产动态数据;5.7.1.2 钻井生产工作内容;5.7.1.3 探井钻井监督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5.7.2 探井钻井监督日志。
探井钻井监督日志是监督日常工作记录,也是生产汇报的主要内容,必须坚持每天按“钻井日志”表格中的内容填写。
(见附件6)5.7.3 探井钻井监督周报及内容:5.7.3.1 本周钻井工作内容;5.7.3.2 探井钻井监督重点工作及存在问题(包括送井材料检查验收情况);5.7.3.3 施工井队执行设计及勘探项目管理部要求的情况;5.7.3.4 复杂情况、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5.7.3.5 以后工作安排及建议;5.7.4 探井钻井监督完井总结报告(按钻井监督中心统一表格和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