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传染病诊断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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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目录鼠疫(WS279-2008) (4)霍乱(WS289-2008) (5)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WS286-2008) (6)脊髓灰质炎(WS294-2008) (9)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WS284-2008) (10)甲型H1N1流感(2009 年第三版) (12)炭疽(WS283-2008) (12)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WS293-2008) (14)甲型病毒性肝炎(WS298-2008) (19)乙型病毒性肝炎(WS299-2008) (20)丙型病毒性肝炎(WS213-2008) (22)丁型病毒性肝炎(WS300-2008) (24)戊型病毒性肝炎(WS301-2008) (25)麻疹(WS296-2008) (26)流行性出血热(WS278-2008) (27)狂犬病(WS281-2008) (28)流行性乙型脑炎(WS214-2008) (29)登革热(WS216-2008) (30)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WS287-2008) (31)肺结核(WS288-2008) (33)伤寒和副伤寒(WS280-2008) (36)流行性脑脊髓膜炎(WS295-2008) (37)百日咳(WS274-2008) (39)白喉(WS275-2008) (39)新生儿破伤风(WS272-2008) (40)猩红热(WS282-2008) (41)布鲁氏菌病(WS269-2007) (42)淋病(WS268-2007) (43)梅毒(WS273-2007) (45)钩端螺旋体病(WS290-2008) (47)血吸虫病(WS261-2006) (48)疟疾(WS259-2006) (49)流行性感冒(WS285-2008) (50)流行性腮腺炎(WS270-2007) (51)风疹(WS297-2008) (52)急性出血性结膜炎(WS217-2008) (53)麻风病(WS291-2008) (54)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WS215-2008) (56)黑热病(WS258-2006) (58)包虫病(WS257-2006) (58)丝虫病(WS260-2006) (59)感染性腹泻(WS271-2007) (60)手足口病(2009 版) (61)鼠疫(WS 279-2008)1 诊断依据1.1 临床表现1.1.1 突然发病,高热,白细胞剧增,在未用抗菌药物或仅使用青霉素族抗菌药物情况下,病情迅速恶化,在48h 内进入休克或更严重状态。

最新传染病法规定的法定管理的传染病39种

最新传染病法规定的法定管理的传染病39种

最新传染病法规定的法定管理的传染病39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监督、监测、管理措施,参照国际上统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严重的39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一)甲类传染病(2种)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

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二)乙类传染病(26种)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三)丙类传染病(11种)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手足口病、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

国家卫生部已于2008年5月2日将手足口病纳入丙类法定传染病,参照乙类管理。

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传染病防治法》还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分别依权限决定传染病病种的增加或者减少。

一鼠疫:鼠疫(plague) 是由啮齿动物和蚤把鼠疫杆菌传给人和动物的一种特殊的人兽共患病,其开始的症状与体征是无特征性的发热、畏寒、不适、头及四肢疼痛、恶心、喉痛,常见的是最早被蚤叮咬的地方其相关的淋巴结出现淋巴腺炎,这就是腺鼠疫,其90%发生在腹股沟淋巴结,少数发生在腋下或颈部,受害的淋巴结肿胀、红肿、变软、化脓,发热是最常见的。

最新传染病分类标准

最新传染病分类标准

最新传染病分类标准传染病是指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够在人群中传播的疾病。

传染病的分类标准一直是医学领域关注的焦点之一,不断地随着疾病特点和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而进行更新和完善。

最新的传染病分类标准将传染病分为四大类,A类传染病、B类传染病、C类传染病和未明确分类的传染病。

A类传染病是指对人类健康具有严重威胁,易于在人群中传播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的特点是传播速度快,病情严重,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例如,埃博拉病毒感染、新型流感等都属于A类传染病。

针对这类传染病,需要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加强监测和防控工作,以防止疫情的扩散和流行。

B类传染病是指对人类健康具有一定威胁,传播能力较强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的特点是传播速度较快,病情较为严重,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例如,登革热、霍乱等都属于B类传染病。

针对这类传染病,需要加强监测和防控工作,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遏制疫情的蔓延。

C类传染病是指对人类健康具有一定威胁,传播能力较弱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的特点是传播速度较慢,病情相对较轻,但仍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例如,麻疹、水痘等都属于C类传染病。

针对这类传染病,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和治疗患者,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

未明确分类的传染病是指目前尚未明确归类的传染病。

这类传染病可能是新发现的疾病,也可能是已知疾病的变种或突变体。

针对这类传染病,需要加强科学研究,及时进行病原鉴定和分类,制定相应的防控策略,防止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总之,最新的传染病分类标准为我们提供了更清晰、更科学的分类体系,有助于更好地指导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我们应该密切关注最新的传染病分类标准,及时了解各类传染病的特点和防控措施,共同努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伤寒和副伤寒
2 诊断原则 应综合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资料和实验室 检查结果做出判断。
伤寒和副伤寒
3 诊断 3.1 带菌者(不需要报告) 无任何临床表现、从粪便中分离到伤寒沙门菌或副伤寒沙门菌。 3.2 疑似病例 符合下列任一项可诊断: 3.2.1 同时符合1.1 中任一项和1.2.1。 3.2.2 同时符合1.1 和1.2.2 中任何一项体征者。 3.2.3 同时符合1.2.1 和1.3.1。 3.3 临床诊断病例 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 3.3.1 同时符合1.2.1、1.2.2中任何一项体征和1.3.1。 3.3.2 同时符合1.2.1、1.2.2中任何一项体征和1.3.2。 3.4 确诊病例 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 3.4.1 同时符合1.2.1 和1.3.3。 3.4.2 同时符合1.2.1 和1.3.4。
丙型病毒性肝炎
3 诊断 3.1 疑似丙型肝病例 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 3.1.1 符合1.1和1.2。 3.1.2 符合1.1和1.3.1。 3.2 临床诊断丙型肝病 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 3.2.1 符合1.3.2 和 1.1 3.2.2 符合1.3.2和 1.2 3.2.3 符合1.3.2和1.3.1 3.3 确诊丙型肝病 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和1.3.3。
伤寒和副伤寒
1.3 实验室检测 1.3.1 嗜酸性粒细胞减少或消失、白细胞总数正常 或低下。 1.3.2 肥达反应“O”抗体凝集效价≥1:80,“H” 抗体凝集效价≥1:160 者;但在高发地区,许多 正常人因既往感染亦可有较高滴度,此时最好首 先检查当地人群免疫水平,确定正常值。 1.3.3 恢复期血清中特异性抗体效价较急性期血清 特异性抗体效价增高4 倍以上。 1.3.4 从血、骨髓、粪便、胆汁中任一种标本分离 到伤寒沙门菌或副伤寒沙门菌。

传染病最新诊断标准

传染病最新诊断标准
1. 有流行病学史:有多性伴、不安全性行 为、或性伴感染史。
2. 病期2年内为早期潜伏梅毒,2年以上为 晚期潜伏梅毒。但不论病史有多长,均无 任何梅毒性旳临床症状和体征。
3.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2次以上阳性 (滴度在1:8以上)。
4. 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阳性(需排除生物 学假阳性)。脑脊液检验阴性。
1.2.3.2.2 E组临床体现 a)不明原因旳中度营养不良; b)不明原因旳连续性腹泻; c)不明原因旳发烧(>37.5℃),反复或连续l个月以上; d)口咽部念珠菌感染(出生6~8周内除外); e)口腔黏膜毛状白斑; f)急性坏死性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或口腔炎; g)淋巴结结核; h)肺结核病; i)反复发作旳严重细菌性肺炎; j)有症状旳淋巴性间质性肺炎; k)慢性HIV有关性肺病,涉及支气管扩张; 1)不明原因旳贫血(血红蛋白<80g/L)和中性粒细胞降低(中性粒细胞数<
a)HIV消耗综合征; b)肺孢子菌肺炎; c)食管念珠菌感染; d)播散性真菌病(球孢子菌病或组织胞浆菌病); e)反复发生旳细菌性肺炎,近6个月内≥2次; f)慢性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口唇、生殖器或肛门 直肠)超出l个月; g)任何旳内脏器官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h)巨细胞病毒感染性疾病(除肝、脾、淋巴结以 外);
艾滋病患者:
感染HIV后发展到艾滋病阶段旳患者。
潜伏期: 从HIV感染到出现艾滋病临床症状和体征
旳时间。平均潜伏期(50%旳HIV感染者进 展到艾滋病期旳时间)为7年~8年。
1 诊疗根据 1.1 流行病学史 1.1.1 患有性病或有性病史。 1.1.2 有不安全性生活史(涉及同性和异性性接触)。
1.3.1.1 HIV抗体筛查试验 筛查试验成果阳性,提醒HIV抗体阳性,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法定传染病是指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

为了及时、准确地诊断法定传染病,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以便医务人员能够在实践中准确诊断和报告疾病,从而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一、临床诊断标准。

1. 发热病例,患者出现急性发热,伴有头痛、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需考虑可能患有法定传染病。

2. 呼吸道症状,患者出现咳嗽、咳痰、气促、胸痛等症状,需考虑可能患有法定传染病。

3. 消化道症状,患者出现腹泻、呕吐、腹痛等症状,需考虑可能患有法定传染病。

4. 皮肤黏膜病变,患者出现皮疹、疱疹、溃疡等症状,需考虑可能患有法定传染病。

二、实验室诊断标准。

1. 病原学检测,通过病原学检测方法,如病毒分离、细菌培养、血清学检测等,确定病原体的存在,以确诊法定传染病。

2. 分子生物学检测,采用PCR、实时荧光定量PCR等分子生物学方法,检测病原体的核酸,以确诊法定传染病。

3. 免疫学检测,通过血清学检测方法,如ELISA、免疫荧光法等,检测病原体的抗体水平,以确诊法定传染病。

三、流行病学诊断标准。

1. 流行病学调查,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了解患病人群的暴露史、接触史、聚集情况等,以确定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从而确诊法定传染病。

2. 疫情监测,对疫情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以确诊法定传染病。

四、诊断标准的应用。

1. 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以明确诊断法定传染病。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法定传染病诊断和报告制度,确保疫情的及时报告和控制。

总结,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是医务人员在诊断和报告法定传染病时的重要依据。

临床医生应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以明确诊断法定传染病。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法定传染病诊断和报告制度,确保疫情的及时报告和控制。

只有做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报告,才能有效控制法定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2024年)《传染病诊断标准》

(2024年)《传染病诊断标准》

通过多个实际案例,让学员更加深入 地了解传染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诊断标准及流程
深入阐述了传染病诊断的标准、方法 和流程,包括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 、影像学检查和病原学检查等方面。
2024/3/26
31
学员心得体会分享
1 2
知识体系更加完善
通过学习本课程,我对传染病的知识体系有了更 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特别是在诊断标准和流程 方面。
2024/3/26
特异性原则
针对不同传染病的特点,选择具有特异 性的诊断方法和标准。
准确性原则
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避免误诊和漏 诊。
28
注意事项提醒
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在采集标本、进行检查和治疗过程中 ,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 感染。
注意个人防护
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操作时,应注意 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 品。
通过细菌培养、病毒分离等方 法直接检测病原体,是确诊传
染病的金标准。
02
血清学检查
检测特异性抗体或抗原,用于 辅助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
03
分子生物学检查
利用PCR等技术检测病原体基 因片段,具有快速、灵敏的特
点。
04
生化检查
部分传染病可引起肝、肾等器 官损害,生化检查可评估器官
功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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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06
诊断流程、原则及注意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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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诊断流程梳理
体格检查
对患者进行全面细致的体格检 查,特别注意与传染病相关的 体征。
影像学检查
对于部分传染病,如肺结核、 病毒性肝炎等,需进行影像学 检查以辅助诊断。
病史采集
详细询问患者病史,包括症状 出现时间、持续时间、伴随症 状等。

传染病诊断标准分类

传染病诊断标准分类
麻风病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37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38
黑热病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39
包虫病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40
丝虫病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41
感染性腹泻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42
手足口病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21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带菌者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22
百日咳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23
白喉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24
新生儿破伤风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25
猩红热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26
布鲁氏菌病
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
隐性感染
27
淋病
疑似病例
确诊病例
28
梅毒
疑似病例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诊断分类
序号
传染病种
诊断病例分类
1
鼠疫
急热待查
疑似鼠疫诊断
确诊鼠疫诊断
2
霍乱
带菌者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3
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
SARS疑似病例
SARS临床诊断
SARS确诊病例
4
脊髓灰质炎
疑似病例
临床断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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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疟
×
×

带虫者
未分型


×
×
流行性感冒
×


×
流行性腮腺炎



×
风疹



×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
麻风病



×
斑疹伤寒
流行性



×
地方性



×
黑热病



×
包虫病



×
丝虫病
×


微丝蚴血症
分急、慢性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


×
手足口病
×


×
埃博拉出血热

×

留观病例
人感染H7N9禽流感

×

×
整理依据:
1、《传染病诊断卫生行业标准(2008版)》
2、《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试行)(2012年)》
3、《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
4、《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
5、《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2014年第1版)》
×

×
钩端螺旋体病



×
血吸虫病
急性



×
晚期血吸虫以“未分型”进行报告,
在备注中注明型别。
慢性
×


×
晚期
×


×
疟疾
间日疟
×
×

带虫者
未分型是指经实验室检测仍未分辨出疟疾型别或未开展实验室诊断的病例。
系统中未设置卵形疟、三日疟、诺氏疟和混合感染等病种,均以“未分型”进行报告,在备注中注明型别。
法定传染病诊断分类标准
病种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其他类型
备注
鼠疫

×

×
霍乱



带菌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
艾滋病
×
×

HIV
HIV由疾控中心报告
病毒性
肝炎
甲肝
×


×
乙肝

×

携带者
分急、慢性,
携带者报告类型为“确诊病例”
丙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丁肝

×

×
报告时请选择“肝炎未分型”进行报告,并备注为“丁肝”
戊肝
×


×
肝炎(未分型)
×

×
×
脊髓灰质炎



×
先报告AFP,调查后进行订正报告
AFP


×
×
人禽流感



×
麻疹



×
流行性出血热



×
狂犬病
×


×
流行性乙型脑炎



×
登革热



×
炭疽
肺炭疽



×
皮肤炭疽



×
炭疽(未分型)



×
痢疾
细菌性痢疾



×
阿米巴痢疾



×
肺结核
涂(+)
×
×

×
菌(-)


×
×
未痰检

×
×
×
仅培阳
×
×

×
伤寒和
副伤寒
伤寒



带菌者
副伤寒



带菌者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带菌者
百日咳



×
白喉



×
新生儿破伤风
×


×
猩红热



×
布鲁斯菌病



隐性感染
淋病

×

×
梅毒
Ⅰ期梅毒

×

×
Ⅱ期梅毒

×

×
Ⅲ期梅毒

×

×
胎传梅毒

×

×
隐性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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