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联合代理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管理,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提高销售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的相关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案场经理等。
1.3定义1.3.1联合代理销售案场:指由多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共同代理销售的房地产项目。
1.3.2销售人员:指在联合代理销售案场从事销售工作的员工。
1.3.3案场经理:指负责管理案场销售工作的主管人员。
二、案场管理2.1管理目标2.1.1提高销售业绩:通过合理的管理手段,提高案场销售业绩,实现销售目标。
2.1.2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确保客户在案场购房过程中得到优质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2.1.3确保销售流程的顺利进行:规范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效率。
2.2案场组织结构2.2.1案场经理负责案场的整体管理,包括销售业绩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等。
2.2.2销售人员负责与客户进行销售沟通,提供相关服务。
2.2.3案场经理和销售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销售目标。
2.3销售流程2.3.1接待客户2.3.1.1销售人员应主动接待来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
2.3.1.2销售人员应礼貌待客,提供详尽的房地产项目信息。
2.3.2.1销售人员应提供详细的项目信息,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2.3.2.2如遇到无法回答的问题,销售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尽快给予客户答复。
2.3.3签订购房合同2.3.3.1销售人员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
2.3.3.2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详细解释合同条款,确保客户理解并同意。
2.3.3.3销售人员应及时将合同送交案场经理审核。
2.3.4客户回访2.3.4.1销售人员应在签订合同后进行客户回访,了解客户的购房体验和意见建议。
2.3.4.2销售人员应认真记录客户回访情况,并向上级提供相关报告。
2.3.4.3根据客户回访结果,及时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2.4业绩管理2.4.1案场经理应根据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奖励和考核。
联合代理客户接待与界定细则

联合代理客户接待与客户界定细则1)来电客户界定控台内电话接听岗由联合代理公司A、B…等销售员以天或者小时进行轮换接听;由项目总监制定相关时间约定;客户的认定以完善的接听记录为依据,并同时录入房地产明源系统为准;接电标准动作必须符合《祥生地产销售案场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相关规定。
2)自然来访客户界定针对代理方,实行A、B位循环轮序接待新访客户的制度,(A位即当天首位接待来访新客户的轮序站位,B位即第二位接待来访新客户的轮序站位。
)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18点),两家团队每天交替获得A位轮序站位。
18点以后继续轮位,但不计岗位;如分业态的代理公司,则可安排2位销售人员进行展位接待,不设定轮岗;各销售团队内部置业顾问的顺序由该公司内部决定,本制度不做约定。
市调或参观人员提前预约或到访后指定相关人员或公司的由相关人员接待,市调或参观人员没有指定人员的,可由轮排人员指定自己团队的人员接待,不算轮序;即使接待市调参观人员也必须体现各家公司的专业度,市调参观人员的投诉等同于客户投诉,处罚与客户投诉处罚等同客户进入售楼部,只由B质询,A旁听、监督,不允许质询。
(只说3句话:您是否是第一次来看房?;之前有业务员电话或短信联系过您吗?;我安排业务员接待您。
).如客户在不断地走动,A和B需同时跟上客户.如果客户进门时主动说出是在某个小区或企业来的,则B需加句:是否是通过展点的宣传来的,如果是则给予报备过的在小区或企业宣传的对应团队.客户回答如不是通过对应展点的来的,则算自然来访.如客户是第一次来,且未指定找某置业顾问或公司,则由置业顾问按照轮序制度接待;如首次一同到访的客户人数众多时,接待的客户管家必须礼貌地询问客户是否属于同一组客人,若属同组,则由当时轮序的置业顾问接待,算一个轮序名额;若非同组,则按照来访轮序制度依次接待,依次计入轮序名额。
如客户再次到访,但记不得原接待人员,则轮序人员B有义务带客户帮其查询客户回访表,如未做登记则做新客户处理;如做登记且10天之内有过追踪则归原置业顾问,A继续回岗。
房地产联合代理利与弊

房地产联合代理利与弊1.引言房地产联合代理是一种常见的房地产交易方式,它是指多个中介机构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代理机构,共同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
本文将详细讨论房地产联合代理的利与弊,并分析其影响因素。
2.联合代理的利2.1 增加资源房地产联合代理可以整合多家中介机构的资源,如客户资源、市场信息、专业人才等,从而提高业务水平和竞争力。
2.2 分工专业联合代理机构可以因应客户需求和项目特点,进行分工合作,各专业机构各司其职,如销售、租赁、评估等,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服务。
2.3 拓宽业务范围通过联合代理,中介机构可以拓宽自己的业务范围,扩大市场份额,并在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中进行合作,实现共赢。
3.联合代理的弊3.1 利益分配问题房地产联合代理涉及多个机构的合作,其中涉及到利益分配的问题。
如果各方在利益分配上存在分歧,可能会导致合作关系的破裂,影响业务进行。
3.2 管理协调难度联合代理机构需要对各合作机构进行管理和协调,确保能够有效地合作。
管理协调的难度较大,尤其是在大项目或多方合作的情况下。
3.3 信息不对称由于联合代理涉及多个机构,信息的共享可能存在不充分、不及时的问题,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影响决策的精准性和效率。
4.影响联合代理的因素4.1 各方合作意愿联合代理的顺利进行需要各方的合作意愿和诚信度,如果合作意愿不强或存在合作风险,可能会影响联合代理的成效。
4.2 项目性质与规模联合代理的实施受到项目性质和规模的影响,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项目需要不同的合作策略和组织方式。
4.3 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也会对房地产联合代理产生影响,不同的市场和竞争环境下,联合代理的效果也会有所不同。
5.附:________附件本文档涉及到的附件详见附表。
6.法律名词及注释6.1 联合代理指多个中介机构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代理机构,共同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
6.2 利益分配指联合代理过程中各方之间对于经纪费用、业务收益等权益的分配。
房地产销售联合代理合同

篇一: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范本编号:-- 号房产代理销售合同甲方:地址:乙方:地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南苑小区项目房屋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甲方在兴建的项目楼盘;其中包括住宅及商业用途房屋共计45套;建筑面积共计约平方米;房屋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第二条合作期限销售计划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4 个月;自 2014 年 9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2月31日..2. 销售计划:2014年:10月销售5套;11月销售10套;12月销售15套;2015年:1月销售15套..第三条销售价格、代理佣金及支付1.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楼层、各户的销售价格详见附件一“房屋基本情况明细表”..2.乙方的代理佣金按所售的项目房屋价目表房屋基本情况明细表或甲方认可的浮动价的 2.4% 提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六四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的同时签订销售合同;次月末甲方应支付当月计算佣金的85%..销售期满甲方在收到余款时付清代理佣金;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时应提供收据及发票等合法手续..4.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房款;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5.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六四分成..第四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2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立面效果图、平面图、总平面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其他费用的估算等;3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销售合同由甲方提供..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鹤壁销售独家代理的委托书;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同时甲方楼盘现场做好乙方宣传销售的配合工作..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重复..3. 本项目的销售推广费用;根据乙方编制销售策划方案;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最终协商确定为元;该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推荐的服务单位..第五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营业执照、备案手续等资信文件应合法有效..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4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5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6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3套门面;乙方应告之甲方;做个案协商处理..第六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1.合同履行中的第二个月期满时;乙方销售完成比例不得低于当期销售计划的30%;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2.如出现上述合同终止情况;双方应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3.双方若同意延续、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项目所在地鹤壁市山城区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篇二: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范本委托方:甲方地址:受托方:乙方地址:甲方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乙方为专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房地产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内容及期限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策划和销售总代理..2、委托期限壹年;暂定自月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延误;由乙方申请双方可协商将委托期限续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3、在委托期内;除甲乙双方外;任何其他单位均不参与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事宜..二、双方权利与职责一甲方权利与职责1、确保该项目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手续完整和合法;对该项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及处分权;没有其他权利人主张权利..2、保证该项目工程建设无严重的质量问题和货不对版现象..3、负责办理该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体广告的审批手续..4、承担该项目营销推广费用;营销推广费用为可售总额的3%..5、负责在现场收取该项目的销售款项;向客户提供一次付款、银行按揭等灵活多样的付款方式..6、负责在现场设立售楼部;负责设立费用..并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30日可完全进场使用;积累客源..7、保证于该项目对外销售前三十日;负责提供按双方确定装修标准的示范单位套;供客户参观参考;指导消费..8、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手续..9、保证于该项目入户前完成社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10、同意在有关该项目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称和电话..11、为了更好地销售该项目;加之该项目买受群体的特殊性;甲方同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设立销售分公司;并负责分公司前期筹备基本费用房租、装修、办公用品等..二乙方权利和职责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策划总案..2、作好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含该项目的整体规划、户型设计;环境绿化建议和售楼部设计装修建议等..3、全权负责售楼部的运作和管理工作..4、及时向甲方反馈营销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报销售情况明细报表;针对实际情况提供各阶段具体营销策划方案..5、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具、销售资料与广告宣传的策划、设计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销售资料、销售工具和广告策划的制作和投放费用的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6、保证该项目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不低于乙方呈报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确定的实际成交均价..7、负责代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内容按双方确认的范本执行;超出范本范围内的条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签署;指导客户将购房款交付甲方帐户..8、负责客户的售后跟进工作;及时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释客户投诉;同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客户资料调查统计工作..9、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确认的销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10、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时;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11、负责哈尔滨、大庆销售分公司前期筹备具体工作;负责分公司日常管理、销售、人员招聘及工资等..三共同责任1、乙方协助甲方对该项目的推广策略、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议;经由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具体执行..如推销过程中需变动金额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乙方须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进度的变化或设计上的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2、甲方同意该项目的住宅、车库和商服的实际成交均价以乙方呈甲方批准的“价格执行方案”为核算标准..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广中可按既定的内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权限总额以“价格执行方案”为准给予客户一定的折扣优惠;超出内部折扣范围的优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总经理的批条..3、双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所有交易均定为乙方业绩; 并按下述第三条规定支付乙方营销代理费..四、双方应达到的工作目标1、甲方按时按质完成上述“甲方权利与职责”中规定的工作..2、乙方销售目标:第一阶段:于该项目预售证办妥、正式开盘后三个月内;工程形象全面封顶时;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第二阶段:于该项目完全达到进户标准并完成小区整体基础设施和园林建设时;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第三阶段:代理期内;累计完成该项目可售总金额的%..3、如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变化;销售目标也应相应调整;双方可另行约定..三、营销代理费的计算、支付及奖罚方式一策划费乙方为该项目进行营销策划及广告策划;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策划费人民币拾万元整..二代理服务费1、计算及支付方式1双方同意;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实际成交额的%收取;并按月结算..2选择银行按揭成交的客户和甲方总经理同意客户缓交房款的;客户累计缴交房款的30%即视为全额回款;按成交总额计提代理服务费..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视同期实际销售价格为实际成交额并按本条1款结算代理服务费..4每月25日;乙方按当月销售回款总额向甲方呈交请款单;甲方在接到乙方请款单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全额代理服务费..2、奖罚方式1合同代理期内;若该项目已售面积实际成交均价比“价格执行方案”确定已售面积的成交均价有所提升;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奖励提成..2奖励金额=乙方完成的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价格执行方案规定已售面积的销售总金额×50%..3奖励提成支付方式与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相同..4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阶段销售目标;甲方在该阶段已成交金额应提代理费中扣除20%作为罚金;如乙方在下一阶段完成所扣阶段目标;甲方返还所扣罚金..五、合同终止事由本合同除在法律规定情形下终止外;还可因下列情形而终止:1、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逾期30日;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于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后生效;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滞付违约金..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阶段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于甲方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在此期间成交的单位;甲方需付给乙方全额代理服务费..六、争议的解决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双方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诉讼..七、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准的该项目的“价格执行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年月日篇三:房地产销售代理协议书范本房地产销售代理协议书甲方: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第二条合作期限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第三条费用负担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第四条销售价格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第六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第七条乙方的责任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甲方: 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房地产甲乙联合代理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部分:权属及佣金分配办法
一、客户权属确认应以前台审位为主要确定原则,已确认为新访的客户在接待过程中他人不得以任何缘由打断接访。违者处以1000元罚款,并予以清场。
二、常见权属争议处理原则:
⑦走姿:上身直立,走路时不能左右晃动。
⑧注重个人卫生,每日喷香水,香水味道以阳光、沉稳为主。忌身上有异味。
上述情况如出现相应违规行为,或过渡问题导致客诉,责任方应处以10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导致客户损失,甲方经理有权将该销售人员清理出场。
4、如遇同组客户多名成员到访的情况,且来访时间不一致,到访后也没有说明是有同行之人或有联系好的销售的客户,则由判客人员问清后交第一接访销售人员,按照首访进行轮接(在首访接待时客户发现同行之人,接待依旧不变),如客户成交则业绩记入首访接待人名下;
3、如到访客户为复访客户,则双方团队的销售人员排位不变,由该客户首接的销售员接待;若复访客户原始销售人员休息或调离,则该客户则由原始销售人员所在销售团队的案场经理重新安排销售人员跟进,其客户到访性质按照复访客户处理,不做新访记录。复访客户如占用轮排,则不予补访。任何由于排位影响售楼处正常销售秩序的行为,视情况给予一方或双方处罚,每次罚款100元,若情节严重者则在给予相应处罚同时甲方经理有权要求对其进行停岗处分,该客户进行重新分配。
五、如进入售楼处的客户是如下情况:
1、如遇问路、去卫生间、饮水、询问招工事宜、问管理费、借用售楼处电话或寻找朋友亲属以及进场后明确不需要销售人员接待情况下且在中途未向销售人员索取资料,则不视为其为新客户,整体销售团队按照正常接待轮序进行接待。(如客户一开始表示不留电话,接访后又留电话登记了,则视为正常客户不予补轮排)
销售代理合同(联合代理)

销售代理合同甲方: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乙方:地址:电话:传真:邮编:前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从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该项目进行策划及销售代理,且甲方有权同时委托其他销售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承诺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恪守信用,共同执行。
协议的条款:第一条定义及释义除非上下文另有定义,本合同中使用的定义词语应具有本合同约定的含义,本协议的条款应当根据本章解释。
1.1 该项目本合同条文中的“该项目”的含义是: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以东、以南,地块号(参考土地出让合同上准确位置)涵盖该区域的住宅、车位、商铺、酒店、商贸中心等类型商品房。
1.2 销售合同指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与该项目购房者签订的生效销售合同文本。
1.3 成功销售(1)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全款到甲方帐上,该套房屋即视为成功销售;(2)购房者做按揭的,购房者支付首期房价款(须符合按揭银行的首付要求),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齐购房者贷款所需资料,同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按揭合同且30天内相应贷款至甲方账户,该套房屋即视为乙方成功销售,乙方可依本合同的约定同甲方就成功销售的房屋进行款项计算。
(3)代销房屋的成功销售数量以套为基本单位。
(4)销售指标达成率=成功销售房屋的合同总金额/月度销售指标1.4 销售指标(1)销售指标系指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的,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段内以甲方指定售价对外成功销售商品房的总销售金额及实际回款金额。
(2)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销售单价制定该项目所有房屋对外销售的房价表;(3)销售指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销售指标进行调整,以甲方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为准。
否则,销售指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5 营销推广费营销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销售中投入的媒体广告、楼书、DM制作、电视CF制作、灯箱广告、小型看板、房型家配图、引导旗、横幅、路牌、道旗、小区围墙广告及相应的广告宣传与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代理形式

依代理委托方的不同,代理形式还可以分为买方代理、卖方代理和双重代理。对于前两种情况,经纪机构只能从买方或卖方单方面收取佣金;对于第三种情况,经纪机构可以同时向买卖双方收取佣金,但佣金总额一般不能高于前两种代理形式,而且双重代理的身份应向有关各方事先声明。
(3)首席代理和分代理
对于大型综合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或物业,开发商或业主也可以委托一家经纪机构作为项目的首席代理,全面负责项目的代理工作。总代理再去委托分代理,负责物业某些部分的代理工作。有时,分代理的委托还必须得到开发商或业主的同意。特殊情况下,开发商或业主还可以直接委托分代理,此时,经纪机构的佣金按照各经纪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大小来分配。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代理形式
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代理形式通常在委托代理合同上有具体的规定。代理形式主要有3种分类方式:①联合代理与独家代理;②买方代理、卖方代理和双功能复杂的大型综合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或物业,开发商经常委托联合代理,即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经纪机构共同承担项目的物业代理工作。经纪机构之间有分工,也有合作,通过联合代理合约,规定各经纪机构的职责范围和佣金分配方式。对一些功能较为单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物业,或者对于综合性项目中的某种特定用途的物业,开发商常委托某一家拥有销售此类物业经验的经纪机构负责其物业代理工作,称为独家代理。当然,某些大型机构亦可能独家代理综合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或物业。
不论是采用哪种代理或代理组合,很重要的一点是在开发项目前期就应该尽快确定下来,以便使经纪机构能就项目发展的规划、设计和评估有所贡献。经纪机构可能会依市场情况对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一些专业意见,使物业的设计和功能尽可能满足未来入住者的要求;经纪机构也可能会就开发项目预期获得的租金、售价水平,当地竞争性发展项目情况以及最有利的租售时间等给开发商提供参考意见。此外,通过让经纪机构从一开始就参加整个开发队伍的工作,能使其熟悉未来要推销的物业,有利于他们开展推销工作。
房地产联合代理利与弊

房地产联合代理利与弊房地产联合代理利与弊1.引言房地产联合代理是指多个房地产经纪公司或代理机构合作为一个客户或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的一种合作模式。
该模式在房地产市场中越来越常见,但也存在一些利与弊。
本文将详细探讨房地产联合代理的利与弊,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合作模式的优点和缺点。
2.利2.1 市场覆盖面广房地产联合代理能够利用多个代理机构的资源和客户数据库,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房源曝光率和销售机会。
2.2 综合专业服务联合代理模式可以整合多个机构的专业团队,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包括市场调研、定价策略、广告宣传、协助买卖双方谈判等,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
2.3 资源共享不同代理机构之间可以共享资源,如市场信息、客户资源、专业人才等,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并降低经营成本。
2.4 学习与合作机会代理公司之间的合作为代理人提供了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可以分享经验、学习新的销售技巧和房地产市场动态,进一步提升职业素质。
3.弊3.1 利益分配问题房地产联合代理可能会涉及到利益分配的问题。
不同代理机构之间需要协商分成比例,如果分配不公平,可能会导致合作关系不和谐。
3.2 沟通与协调困难联合代理涉及多个代理机构的合作,沟通和协调工作可能会变得复杂和困难。
不同代理机构之间的意见分歧或沟通不畅可能影响到项目的推进和服务质量。
3.3 信息泄露风险联合代理模式涉及多个合作方,信息保密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如果一个代理机构未能妥善保管客户信息,可能会导致信息泄露和信任危机。
3.4 潜在竞争关系联合代理背后的代理机构可能在其他项目上存在直接竞争关系,这可能影响到联合代理的合作和信任。
4.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实际案例分析,以展示房地产联合代理的利与弊。
●联合代理模式的合作协议样本,以供参考和使用。
5.法律名词及注释●代理:指房地产经纪人或代理机构在与业主、买方或卖方之间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代表一方与另一方进行交流和协商的行为。
●联合代理:多个代理机构合作为一个客户或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的一种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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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代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售模式优、 劣势分析比较
开发商的自产自销模式
其优势表现在:节约成本 保持利润
自产自销的销售模式是众多开发商最易接受、最乐于采用的销售模式。 开发商自产自销模式中又分为两种:一是开发商自己组建销售团队,成 立销售部或营销部;另一种是开发商成立销售代理公司,一个子公司的 形式,专门负责自己公司开发的楼盘的销售。 自产自销最大的好处就是节约销售成本,不用支付代理公司高昂的代理 费用,省去代理公司的利润部分,将该部分资金直接转为开发商的利润, 降低项目成本,提高利润。 开发商的销售团队比较稳定,销售人员属于自己的公司,也有便于管理 和控制,制定的销售策略直接执行,不需要受代理公司左右,不会产生 意见传达偏差。在发生如客户投诉等事件时,可迅速作出反映及调整。 大部分开发商提供的待遇比一般的代理商优厚,对于销售功底过硬,追 求高收入,容易接受公司的制度管理的销售员有较大吸引力,这些从侧 面来讲,对开发商来是减轻了管理的负担。
总结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益成熟,影响客户的购买因素越来越 多,房地产市场逐步进入买方市场,发展商与代理商的合 作进入了全新阶段,传统的独家代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发
展商的需求,未来的房地产市场联合代理销售模
式才是王道。
THANKS
其劣势表现在:市场信息少 销售末 期人才易流失
除非规模较大的开发商,一般的开发商不会设市场部,所掌握的市场 信息比较少。会增加决策的盲目性。在销售末期,房子逐渐减少,销 售难度增大,销售员的收入会受到影响,可能会跳槽。如果人员流失 较多,一方面需要招聘新人,对新人进行培训;另一方面要新旧融合, 保持团队的稳定性。
代理商与代理商联合代理销售模 式 ——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主导销售模式
其优势表现在:充分竞争 推动销售
这种代理模式在太原市的房地产市场中比较少见,是一种新兴的代理 模式,目前正逐渐被发展商所引用。 联合代理销售模式的优势:资源的共同整合,成本的有效控制,科学 的良性竞争。 联合代理销售模式为发展商带来更广阔的营销渠道,更广泛的客户资 源,更丰富的销售经验以及多元化的社会关系和合作伙伴。 联合代理销售模式必然带来竞争,代理商必然全力以赴,跟对手火拼, 以免遭淘汰。对项目的销售将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且避免了“一家 独大,店大欺主”的可能性。代理商为取得和发展商继续合作的机会, 发展商可以向代理商提出更利于发展商的条件,例如:完成百分之 80%的总销面积、金额再结佣,垫资部分费用等。 因为存在竞争,有良好的业绩的一方必然给另一方造成压力,能够有 效的促进销售,提高去化率,这对发展商是非常有利的。
其劣势表现在:独家包揽 反客为主
独家全程代理模式,缺乏的就是竞争,代理商的生存环境是较为安逸 的。实际上大部分代理商还不成熟且没有责任感,除完成开发商的销 售任务之外,没有在追求销售业绩的层面上给自己一个压力。如销售 任务完不成,会找各种原因、理由、借口躲避开发商的指责。因为在 同等条件下没有竞争对手,没有可比性,所以可以掩饰自己的不足。 最重要的是独家代理,不成熟的代理商会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建 议开发商做一些对开发商无益的事情,依据代理商以往的市场经验,
往往会被代理商反客为主,最终造成自身利益受损,但使代理商得益。
开发商与代理商联合销售模式
其优势表现在:存在竞争 借力打力
开发商组建团队销售,同时也委托代理公司进行销售。 代理商为面对开发商的竞争,会选用较强阵容,以免遭受开发商淘汰, 也为自己争取更多代理收入。 开发商的销售团队也能从中学习代理公司某些成熟的做法,促进和提高 自己的销售技巧和业务水平。
代理商独家全程代理模式
其优势表现在:分工明确 各展所长
这种销售模式是目前太原市地产市场的主流模式,独家代理的楼盘占 了在售楼盘总量的一半以上。 代理商在操盘过程中有丰富的经验,每一个环节到每一个细节都有深 入的了解,可以较准确地把握当地市场的客户品味、心理、消费习惯 等,可以避免或减少开发商盲目揣测市场,从而偏离市场需求。开发 商则可集中精力做好产品的控制工作。 此种开发商和代理商合作的模式,可以优势互补,分工明确,各展所 长,有利于避开操作风险。
房地产销售模式浅析
报告构架
一、为什么要选择代理商 二、各种代理销售模式优、劣势分析比较
开发商的自产自销模式 代理商的独家全程代理模式 开发商与代理商联合销售模式 代理商与代理商联合代理销售模式联合
三、报告总结
为什么要选择代理商
选择代理商的优势
1、代理商有庞大的市场信息:
代理商在操盘时,市场部会去调查市场竞品楼盘,做调查问卷,成 立信息库,通过信息库比较准确的分析潜在客户的购房意向,对项目开 发的产品类型、户型选择、市场定位、定价等有很大作用。 2、代理商有较丰富的销售管理经验和专业的销售团队: 成熟的代理商对销售团队有一套系统的执行标准,从而保证销售团 队的专业性。其代理楼盘的业务量也相对稳定,以确保其公司员工就业 充分,收入稳定,销售团队才得以稳定。 3、代理商有广泛的合作单位和社会关系: 代理商有越多的操盘经验,也就有越多的社会关系。在操盘过程中 会跟政府相关部门、建筑商、广告商、模型制造单位等多个行业打交道, 可以通过这些资源为开发商寻找更好的合作伙伴,提升代理商自己的附 加值。 4、代理商拥有庞大的客户资源: 代理商在以往的操盘和正在操盘的项目,有大量未成交的购房者信 息,如代理一个新项目有效运用此资源,会加速销售速度,开发商也就 加快了资金回笼,降低管理成本,减少利息支出,时间成本,时间就是 金钱!开发商选择和代理商合作,就是基于争取时间成本。
其劣势表现在:恶性竞争 管理困难
联合销售代理模式同时带来恶性竞争,代理商为取得业绩,必然争抢 业绩,破坏公平和平衡,代理商之间必然发生摩擦在所难免,最终造 成开发商自身利益受损。 综上所述,联合代理模式需要代理商之间要有良好的竞争心态,而开 发商要拥有成熟的营销管理经验来制约和管理代理商,要求更完整的 人员架构,否则,只会增加开发商管理的难度,时常为处理代理商之 间的矛盾而耗费精力,代理商之间抢客等现象往往导致对项目带来极 大的负面影响。
开发商可利用代理商提供的数据信息作为有效参考,在市场定位和营销 策略等制定过程中提供有利依据。
其劣势表现在:恶性竞争 管理困难
这种模式的坏处跟联合代理模式类似。恶性的竞争,争抢客户等问题 时而出现,严重时会影响到项目的整体形象和销售利润!且开发商和 代理商出现矛盾需要上层调解的时候,开发商管理层往往会偏向自己 人这边,代理商就觉得不公平,不会尽最大努力推动销售,那就没有 起到应有的最大作用,对开发商来说代理费花得不是物有所值。 综上,开发商与代理商联合销售模式,有利也有弊,如果开发商对管 理有信心,有相当水平的操盘手或操盘经验,完全可采用这种销售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