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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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标准》测绘资质分级标准doc-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标准》测绘资质分级标准doc-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前言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结合测绘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审查的基本依据。

二、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申请不同专业测绘资质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是根据不同测绘专业的特殊需要制定的专项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专业。

由于测绘科技的发展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国家测绘局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三、凡申请《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丙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四项业务。

丁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四、本标准中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取得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

五、本标准中的作业限额,是指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六、本标准中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七、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乙、丙、丁级考核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不得高于上一级标准或者不得低于下一级标准。

调整后的标准应报国家测绘局备案。

八、本标准自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国家测绘局二〇〇四年二月十六日印发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通用标准一、主体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中的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2021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2021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2021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一、测绘资质等级测绘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个等级,根据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领域和业务范围,甲级测绘资质分为甲1级和甲2级,乙级测绘资质分为乙1级和乙2级。

甲1级测绘资质可用于承担各种测绘项目,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处理等;甲2级测绘资质可用于承担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分发与增值服务以及本专业领域各种类型的工程测量项目。

乙1级测绘资质可用于承担除地理国情监测之外的测绘项目;乙2级测绘资质可用于承担小规模的工程测量项目。

二、测绘资质专业类别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括:大地测量、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等。

大地测量专业类别包括:卫星定位测量、天文测量、重力测量等;地图编制专业类别包括:地图编制、地图数字化、地图制印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类别包括: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等;工程测量专业类别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等;不动产测绘专业类别包括: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等;海洋测绘专业类别包括:海洋基础测量、海洋专题测量等。

三、测绘资质审批管理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按照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向相应的测绘资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测绘资质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测绘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测绘资质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核实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或者社会关注的重大测绘项目,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开透明测绘资质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测绘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审批流程等信息,增加透明度。

同时,对于申请单位的审批结果以及监管情况等信息也应当及时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此外,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或者社会关注的重大测绘项目,应当向社会公示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内容、实施方案、资金来源等,以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

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
一、本标准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有法人资格,并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所申请专业类别的专业标准要求。

取得乙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应在专业标准规定的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甲级测绘资质无作业范围限制。

二、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法人资格证书。

(二)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材料和劳务合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技术装备的所有权材料。

(四)符合通用标准规定的材料。

(五)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提供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测绘业绩材料。

三、对在本标准实施前测绘单位已有的用于申请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不离开本单位的前提下,实行“老人老办法”,原有专业和职称等级继续有效。

没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的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是指对测绘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评定和划分的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测绘单位的资质认定工作,提高测绘单位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确保测绘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首先,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测绘单位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规模;二是测绘单位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三是测绘单位的业绩和信誉情况;四是测绘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能力。

这些方面都是评定测绘单位资质等级的重要依据,也是测绘单位是否具备开展测绘工作的基本条件。

其次,根据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测绘单位可以分为多个等级,通常包括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等。

不同等级的测绘单位具有不同的资质和能力,可以承担的测绘项目范围和规模也不同。

甲级测绘单位通常是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可以承担大型复杂的测绘项目;乙级测绘单位则是中等水平的测绘单位,可以承担一般的测绘项目;丙级和丁级测绘单位则是较低水平的测绘单位,只能承担一些简单的测绘项目。

再次,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测绘行业的发展和规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可以促使测绘单位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测绘用户和委托单位选择合适的测绘单位,确保测绘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不断完善和实施,需要测绘行业的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共同努力,结合国家和行业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更新标准,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推动测绘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可靠和有效的支持。

综上所述,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是测绘行业的重要规范和依据,对于测绘单位的资质认定和测绘项目的实施都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相关方面能够共同努力,促进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不断完善和实施,为测绘行业的发展和规范作出积极贡献。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法字〔200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事业发展。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原制定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和《测绘资格证分级标准》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测绘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测绘局二○○四年四月十六日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

第四条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第五条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

第六条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测绘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评定和分类的标准。

根据《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测绘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才能从事测绘活动。

资质等级的评定标准既是对测绘单位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认可,也是对测绘工作质量和安全的一种保障。

下面将从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资质等级的划分、资质等级的评定标准、资质等级的认定程序和资质等级的管理办法。

资质等级的划分是指根据测绘单位的业务范围、技术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将测绘单位分为不同的等级。

一般来说,资质等级可以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四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测绘单位具有不同的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可以承担不同类型和规模的测绘项目。

其次,资质等级的评定标准是指对测绘单位资质等级的评定依据和具体要求。

评定标准主要包括技术条件、管理条件和经济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技术条件是指测绘单位在测绘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技术设备、人员素质、技术能力等方面的条件。

管理条件是指测绘单位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条件。

经济条件是指测绘单位的注册资本、资产规模、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条件。

只有在这些条件符合评定标准的情况下,测绘单位才能获得相应的资质等级。

再次,资质等级的认定程序是指测绘单位申请资质等级认定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一般来说,测绘单位需要向国家测绘主管部门提交资质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

国家测绘主管部门会根据评定标准对测绘单位进行评定,并最终确定其资质等级。

在认定程序中,测绘单位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最后,资质等级的管理办法是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对测绘单位资质等级管理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资质等级的有效期、变更手续、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等内容。

国家测绘主管部门会定期对测绘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以保障测绘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各专业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各专业标准)
1/10000—200-300km2。
1/500—5km2以下;
1/1000—10km2以下;
1/2000—20km2以下;
1/5000—50km2以下;
小于或等于1/10000的不能承担。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城乡规划定线测量
4、城乡拨地测量
3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2台)
2台(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1台)
1台
微机等其他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全站仪
5台
3台
2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3台
2台
1台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手持测距仪
20台
12台
6台
3台
微机
50台
30台
12台
6台
业绩
近3年内完成6个以上房产测绘工程项目,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
摄影与遥感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摄影与遥感测量
人员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50人
(高级8,中级18)
30人
(高级5,中级12)
12人
(中级5)
摄影测量员
10人
6人
3人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6台(其中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3台)
3台(其中标称精度5mm+1ppm以上至少2台)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编辑锁定2014年7月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国测管发〔2014〕31号印发修订后的《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该《标准》分《通用标准》、《大地测量专业标准》、《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不动产测绘专业标准》、《海洋测绘专业标准》、《地图编制专业标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标准》、《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中文名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发布时间2014年7月1日发布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文号国测管发〔2014〕31号标准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目录1通知2标准▪前言▪通用标准▪大地测量专业标准▪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不动产测绘专业标准▪海洋测绘专业标准▪地图编制专业标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标准▪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备注测绘资质分级标准通知编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测管发〔2014〕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本着简政放权、宽进严管、强化服务的原则,为了规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对《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1-2]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4年7月1日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标准编辑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前言一、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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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1995年7月9日国家测绘局国测体字(1995)14号制订《甲、乙级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2000年8月29日国家测绘局国测管字[2000]10号修订为《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2004年2月16日国家测绘局国测法字[2004]5号修订为《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目录
一、序言
二、通用标准
三、大地测量专业标准
四、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
五、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
六、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七、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八、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九、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
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
十一、地图编制专业标准
十二、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十三、甲(特)级标准
序言
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审查的基本依据。

二、本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甲(特)级标准三部分。

通用标准是指对从事不同测绘专业的测绘单位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是指根据不同测绘专业的特殊需要制定的专项标准,包括大地
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等专业标准。

甲(特)级标准是对规模较大的、专门从事测绘活动的甲级测绘单位制定的标准。

由于测绘科技的发展或其它特殊需要,国家测绘局可作出特别决定。

三、凡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达到相应等级的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

丙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地图编制、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丁级《测绘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且不超过该范围内的二项业务。

四、作业限额是指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承担测绘项目的最高限量。

测绘单位不得超越《测绘资质证书》所载的业务范围和相应的作业限额承揽测绘项目。

五、本标准中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定量考核标准是指最低限量。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丙、丁级标准做出调整。

七、本标准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测绘资质审查内容和标准(通用标准)
大地测量专业标准
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
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专业标准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
地图编制专业标准
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甲(特)级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

有15年以上从事测绘生产的资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单位职工中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高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中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8人,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拥有的仪器设备符合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等五项专业甲级标准中的两项以上标准。

4、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达到国家标准。

5、固定资产规模不少于500万元,测绘生产能力不少于500万元。

6、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7、有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近期重大测绘成果,成果质量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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