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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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包含各岗位一岗双责制度内容word版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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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公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公司经理、党组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责,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既要负责分管范围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领导是安全的主要负责人,各部门的正职、副职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项目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责任制逐级落实。

二、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一)公司经理安全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2、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工作,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审核职责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预案演练工作。

7、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党组书记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配合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项目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XX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XX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XX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中国XX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公司集团制〔2015〕47)、《中国XX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公司集团制〔2015〕48号)、《中国XX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XX公司集团制〔2015〕49号)等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用于规定公司及各党支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责任追究。

第三条“党政同责”指公司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条“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公司对未全面履行或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党政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二)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三)加强安全生产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四)加大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调整、任免干部的主要条件之一;(五)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组织党工团围绕安全生产开展相关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公司行政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纳入任期目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三)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四)建立覆盖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是我国生产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和社会的生命线,更是政府的首要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利于减少或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

在当今的常态下,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安全风险,这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并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安全管理不掉链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为了推进“责任清单”建设,减少安全生产事故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这一制度是指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各自承担管理、监督和实现安全工作的责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即通过党政衔接和各个环节的衔接,实现对安全责任人的压力互补,为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基础。

上级党政要为管安全买单我们常说,安全是生产工作的前提,同时也是生产工作的保障。

因此,在安全生产中,党政必须要为管安全买单。

对于一些安全隐患较多的企业,特别是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政府要实施强有力的监管机制,持续提升全社会的安全防范能力。

政府监管的角色更加强调安全生产的确保和风险控制,党政必须要将安全纳入全局工作发展中,定期组织安全督查和检查,并且认真处理安全通报问题,及时落实安全改善工作,这样才能为整个社会建立安心的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单位要负起大任安全事件不同于一般的工作任务,因为它关系到的是所有社会成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纵观过去发生过的重大安全事故中,大多数涉及的是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没有落实安全元素。

责任单位的职责负担非常重,要把安全管理摆在首位,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处置。

责任单位要对本企业安全状况有充分了解,并设立统一的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安全责任人的培训和指导,同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等,要求每一位员工都要严格执行,确保全员安全生产。

责任部门要有监管权力走在前责任部门是企业的重要部门之一,有着管理、监管的职责。

责任部门应该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制度汇报工作。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制度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要求和《关于推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全乡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构建党政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落实我乡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制度,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1、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

党委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将需要党委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1)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原则,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适合本辖区安全生产措施办法。

(2)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业务(事业)经费、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奖励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3)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并组织考核、奖惩。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5)履行属地管理本级职责,负责对本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

执行和督促落实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出的安全生产决定。

对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组织排查,提出整治意见并落实。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紧急情况下,可以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暂停作业。

(6)负责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并落实隐患整改资金,对暂时不能消除的隐患,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关于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南光发[xx]81号内江南光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着力推进矿井瓦斯治理与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进程,改善矿井安全生产环境,形成安全生产管理各级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制及专管、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矿井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事件发生。

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工1、公司董事长、矿长、党委书记对矿井所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

(董事长:葛绍文,矿长:张文彬,党委书记:葛绍文)2、公司党支部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和各处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做到既对分管业务工作,也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生产支部书记:彭章荣,支部班子成员:肖荐、漆军,同时彭章荣同志又担任生技处长,漆军同志又担任安监处长、肖荐同志又担任调度主任,既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又对处室分管业务负责)3、值班领导对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该值班包含地面值班和井下值班)4、各井队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也对分管范围内的行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队队长:张扬富,支部书记:张扬富;二队队长:宋德彬,支部书记:宋德彬;三队队长:王世岗,支部书记:王世岗;掘进队队长:梁学明,支部书记:梁学明;机运队队长:贺义,支部书记:罗国彬;机修厂厂长:张玉良,支部书记:曹文彬;电厂厂长:周旭光,党总支书记:刘智勇)三、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一)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

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施细则

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第一篇: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施细则重庆万利万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政同责”及“一岗双责”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规定》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党政同责”,是指各参建单位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与同级经营管理层负有共同的责任;“一岗双责”是指各级管理者既要对所在岗位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党委书记、董事长同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现场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项目公司、总承包单位、各总监办、各分部单位,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块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制。

第二章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六条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党委要专门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加强队伍建设;(四)把安全生产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的内容;(五)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党委各管理部门,围绕安全生产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各级管理人员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七)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力度,公司纪检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党员干部的责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飞鲸漆业(2015)第18号关于浙江飞鲸漆业有限公司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浙江飞鲸漆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我公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两委统一领导、分管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着力推进隐患排查与整改进程,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形成安全生产管理各级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制及专管和群管、协管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对公司安全生产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事件发生。

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工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对我公司所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

2、公司党支部成员对分管领域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做到既对分管业务工作,也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带(值)班领导按照现职工分别对带(值)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4、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责任,做到既对本部门业务工作负责,也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要求1、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和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促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活动,所有干部职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和执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并严格执行五落实规定,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安全生产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1)

安全生产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1)

安全生产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实现和维护全县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

“党政同责”是指党支部、主管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重要内容,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相应主管责任。

“一岗双责”是指党政主要领导除明确分管生产工作外也要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都要同时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齐抓共管”是指党政领导及其班子成员应当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行业各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监管,班子成员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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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切实落实公司各级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引用标准和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范》
《北京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规定》
《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3.术语
3.1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是指公司党支部、各职能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重要内容,党支部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党支部、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3.2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各级经营管理者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担任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

4.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4.1.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3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1.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

4.1.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6每半年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1.7依法设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

4.1.8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4.1.9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4.2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担任本公司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4.2.1协助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2.2受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指挥本公司安全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4.2.3组织开展本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指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其他部门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4.2.4组织完善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4.2.5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4.2.6受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委托,协调、支持、配合其他业务负责人做好分管业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4.3公司工会负责人(公司工会主席)对公司工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3.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群众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4.3.2监督和协助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监督检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执行以及安全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对重大决策、措施的制定提出意见或建议,领导下级工会分会的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3.3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监督有关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建议和监督改善劳动条件。

4.3.4代表职工群众就劳动保护条款的内容、条件,与公司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参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并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3.5发生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时,监督检查有关职工伤亡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并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上级工会组织报告情况。

4.3.6在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受到侵犯时,与有关方面进行交涉,并进行协商调解;因此发生劳动争议时,支持、代表职工进行行政仲裁和法律诉讼。

4.3.7总结推广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将安全工作纳入劳动竞赛内容,在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4.3.8做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4.3.9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等各项安全活动。

4.3.10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参与党员干部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4.4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履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4.4.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督促各部门安全生产制度贯彻执行。

4.4.2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党支部指示、决议,组织认真学习上级指示精神、业务知识及安全规章制度,拓宽知识领域,不断提高思想、业务、安全素质和水平。

4.4.3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的同时,积极协助有关安全管理部门搞好安全法规教育。

4.4.4深入基层了解党员干部的安全工作情况,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搞好安全生产。

4.4.5利用有效的宣传工具和手段,开设安全专题栏目,深入持久地搞好安全宣传,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4.4.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安全宣传等各项安全活动。

4.5公司其他部门部长对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5.1抓好分管业务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本公司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5.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安全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4.5.3支持分管部门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帮助其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

4.5.4组织开展分管业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分管业务领域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整改。

4.5.5分管业务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6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6.1.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定期研究部署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公司研究涉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提出问题。

支持、监督部门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4.6.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4.6.3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4.6.4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小组,设置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明确本部门危险源并建立现场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4.6.5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并协助、配合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5. 监督落实与责任追究
5.1公司每年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的形式,对经营管理者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督促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5.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各级经营管理者要做好本公司、本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坚持一级抓一级,不断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5.3公司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和做好“两落实、一加强”工作的情况,对不按规定建立和落实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5.4各级经营管理者安全工作履职的情况作为公司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情况作为公司绩效考核和经营管理者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5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对各级经营管理者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要进行问责;对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经营管理者的责任。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修订和解释。

2.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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