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标准版)
高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监理实施细则:高处作业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宁波市江东北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位于鄞州区江南村。
建设单位为XXX,承包单位为XXX和XXX,勘察单位为XXX,设计单位为XXX(集团)有限公司。
工期按照业主要求的合同工期进行,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编制依据:本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3.1控制要点:在高处作业中,应加强对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防护措施的落实,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同时,对于高处作业的设备和材料,也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3.2目标:本监理实施细则的目标是规范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少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率,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安全监理措施和要求:4.1基本要求和措施: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同时,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洞口、临边作业安全措施与要求:在进行洞口、临边作业时,应设置防护栏杆或安全网,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同时,应对洞口、临边进行标识和警示,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4.3攀登、悬空作业安全措施和要求:在进行攀登、悬空作业时,应使用专业的作业设备和工具,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同时,应对作业现场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排除所有潜在的安全隐患。
4.4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安全措施及要求:在进行操作平台和交叉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同时,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充分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措施的制定,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本工程的施工范围包括拆除现有的高压配电间和其他附属设施,新建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以及MBR 生反池土建等配套工程。
待MBR系统设备调试完成后,将拆除一期工程构建筑物、二期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紫外消毒渠、控制室及其他附属设施,新建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加氯接触池、加氯加药间、综合楼、机修车间等配套工程。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是指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的一系列监督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相关的细则:
1. 安全培训: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高处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操作要求,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意识。
2. 操作标准:为高处作业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指导书,明确作业步骤和相关安全要求,并要求施工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3. 安全设施:根据高处作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网、围护栏、防护网等,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状况。
5. 应急救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救援和处理,减少伤害和损失。
6. 个人防护:要求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等,确保个人的安全。
7. 现场管理: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督和管理,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
8. 安全通报:及时向相关人员发布安全通报,告知风险和事故案例,提升整体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以上是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的一些要点,根据具体情况和工程特点,可以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在实际施工中,要确保监理措施的有效执行,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范文(二篇)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范文一、引言高处作业是指进行在离地面较高位置进行的作业,由于其所涉及到的风险较大,安全问题成为关注的重点。
为此,制定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明确相关责任和要求,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监管和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需对高处作业进行全面跟踪和监督,确保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
2. 监理单位要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作业情况,并协助施工单位解决遇到的安全问题。
3. 监理单位需定期开展对高处作业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高处作业人员要求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关证书和资质。
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高处环境的工作压力。
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帽、防护腰带、防护绳、安全鞋等。
四、作业前准备1. 施工单位必须提供高处作业的详细方案,包括作业方法、作业区域、安全措施等。
2. 施工单位必须对高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杜绝设备故障和不安全因素。
3. 施工单位应设立高处作业的警示标志,明确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五、高处作业安全措施1. 高处作业必须有专门的安全保护措施,如围护网、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正确使用。
3.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警戒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4.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标准进行作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的工具和设备。
5.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门的救援设备和人员,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进行救援。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其掌握正确的作业方法和安全知识。
3. 施工单位要组织针对高处作业的技能竞赛和事故案例分析,提高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3篇)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高处作业是指在高空进行工作时的一系列操作和措施,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是为了指导和监督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而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关于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的____字详细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处作业的安全,在高处作业前必须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条高处作业必须由经过岗位培训、操作技能熟练的工作人员进行。
第三条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第四条高处作业安全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方案、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五条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应由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对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高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作业内容、作业流程和作业时间等。
第七条高处作业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准备、工作流程、作业条件、安全措施、人员组织、应急预案等。
第八条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复。
第九条高处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等。
第十条在高处作业前,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防护网等,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在高处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无打滑、无漏电、无燃气泄露等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在高处作业中,必须正确使用和保养各种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在高处作业中,必须设置必要的告示牌和警示标志,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四条在高处作业中,必须按照安全规定进行必要的交接班,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在高处作业中,必须设置必要的排水装置,确保作业区域没有积水。
第四章高处作业的应急预案第十六条在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将其告知作业人员,以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七条在高处作业中,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急救工具,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查。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监理人员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资质和经验,熟悉高处作业的安全规范和管理要求。
2. 高处作业计划:监理人员应在施工前编制高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区域、作业内容、施工时间和相关安全措施等。
3. 安全设施和装备:监理人员应检查和监督施工方设置和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围护栏杆、安全网、安全带等,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4. 作业人员培训:监理人员应确保高处作业人员接受了必要的培训,了解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技能。
5. 监督作业过程:监理人员应定期巡查作业现场,确保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安全规范进行作业,并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6. 安全记录和报告: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高处作业的安全情况,包括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情况和发生的事故或异常情况,并向施工方和相关部门报告。
7. 安全协调和协作:监理人员应与施工方、安全监管部门、协调其他相关工种等进行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8. 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监理人员应对高处作业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监督施工方有效实施。
9. 紧急救援预案:监理人员应与施工方一起制定高处作业的紧急救援预案,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提醒作业人员掌握应急求助方式和方法。
10. 安全检查和验收:监理人员应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成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是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管理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还需要根据不同工程和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高处作业的施工项目,包括建筑工地、工厂、仓库等施工现场。
第三条定义1. 高处作业:指施工人员在距离地面或底部超过2米的高度进行的施工作业。
2. 监理人员:指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专业人员。
第二章设计与准备第四条规划与设计1. 在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包括高处作业的位置、工作方式、设备的选用等。
2. 设计应充分考虑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准备工作1. 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制定作业计划等。
2. 所有参与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六条安全设备1. 高处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防护网等。
2. 安全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防护措施1. 高处作业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2. 高处作业区域必须设置合适的防护措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八条作业计划1. 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步骤、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的分工等。
2. 作业计划必须经过监理人员审查和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监督责任1. 监理人员必须定期巡视施工现场,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
2.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必须采取及时的措施进行改正。
第十条检查内容1. 监理人员对高处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包括安全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业人员的操作方法等。
2. 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一条应急计划1. 施工现场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理计划,包括火灾、事故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
2. 应急计划必须针对高处作业特点进行制定,并经过监理人员和消防部门的批准。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安全措施是否达到《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审查特种高处人员上岗证,上岗前要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同时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安全技术签字交底,做好书面记录。
3、检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是否符合规定,夜间要设置红灯示警。
4、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高处作业。
5、审核物料提升机(井架)装、拆方案,使用前经上级验收合格签字挂牌后方投入使用。
检查升降机上料口是否安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停层装置是否完,各层联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
通道口满铺走道板并固定牢靠,两侧边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档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现场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缆风绳的布置,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以45度~60度为宜,其下端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栓与地锚连接,并拉紧钢丝绳使其垂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调节时应对角进行.6、审核人货两用电梯安拆装专项方案、检测报告、质保书、安装单位的资质,使用前要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签字认可,挂牌才能投入使用,检查人货两用电梯各种限位灵活性、可靠性,楼层门是否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护,电梯运行行程内保证无障碍物,电梯箱内乘人载物时严禁超载,截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人货两部电梯安装要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人货两用电梯严禁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维修保养工作,若需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在醒目处挂上“有人维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牌,要有人监护,风力达6级以上必须停止使用人货两用电梯。
7、审核塔式起重机装拆专项方案,安装单位资质、塔吊的质保书、合格证、驾驶员上岗证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安装完毕后必须经专门检测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控制起吊的超载,正确挂钩,避免吊物坠落伤人,起重指挥要同司机密切配合,恶劣天气严禁起吊作业,设备定期保养,塔吊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起吊作业、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塔吊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挂在空中,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8、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洞口边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3篇)

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根据有关规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
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
3、高处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4、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信设备。
5、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升降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严禁人员乘坐运送物件的吊笼。
6、遇有大风(6级及6级以上)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作业。
7、临边作业应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保险带、保险绳等)。
8、临边作业机械应进行安全验算,并将验算报告至总监办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2)是指在建筑工程中进行高空作业和临边作业时的监管细则。
这些细则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高空、临边作业监理细则中的重要内容:1.作业许可:施工单位在进行高空、临边作业前必须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许可进行审查,并确保许可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作业计划:施工单位应提供详细的高空、临边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方法、材料、设备、人员配备等。
监理人员应审查计划,并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3.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在进行高空、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使用安全带、安装防护栏等。
监理人员应检查这些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实施,并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
4.人员培训:施工单位应对高空、临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应急处理等。
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是否已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检查培训记录。
5.现场监督:监理人员应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6.事故处理:监理人员应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并报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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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高处作业安全监理细则(标准版)一、工程概况(与本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有关的内容描述)1、工程的基本概况;2、本工程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描述;3、与高处作业安全作业有关的特殊情况的描述。
(注:如果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中已经有所描述,本条不必再重复描述,但须加以说明,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已有描述)。
二、安全监理依据(仅为高处作业有关规定,其他依据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依据中已有说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3、高处作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基本要求: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5)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2、临边作业: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⑴、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⑵、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⑶、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⑷、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⑸、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⑴、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桩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⑵、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
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②、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③、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⑶、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⑷、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
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⑸、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洞口作业: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⑴、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⑵、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⑶、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⑷、施工现场通道附件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⑴、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
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⑵、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⑶、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⑷、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⑸、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⑹、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⑺、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⑻、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4、攀登作业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3)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4)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
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
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悬空作业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⑴、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
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⑵、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⑶、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⑴、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⑵、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⑶、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4)钢筋绑扎时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⑴、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⑵、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⑶、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
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5)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⑴、浇筑离地面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⑵、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
浇筑储仓,下口应先得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⑶、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6)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⑴、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⑵、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
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
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⑶、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7)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⑴、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
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⑵、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
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可靠物件上;⑶、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