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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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

第五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实缴资本为_________。

第六条本公司的股东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股东)。

第二章股权及股东权益第七条本公司的股权以股份的形式存在,股东按照其出资额享有相应的股权。

第八条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额认购相应的股份,无偿出资不得认购股份。

第九条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但应当事先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第十条股东对本公司享有下列权益:1. 共同决策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 共同分配权:股东有权按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享受公司盈利的分配。

3. 共同管理权:股东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

4. 共同财产权:股东在公司解散或者清算时,有权享有公司财产的分配。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管理由董事会负责。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_________人组成。

第十三条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2. 监督公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3. 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融资决策等;4. 选举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5. 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情况。

第十四条董事会的决议应当由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有必要,可以通过书面征询股东意见后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____次会议,会议应提前____天通知董事。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决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记录,并由董事会主席签署确认。

第十七条董事会主席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____年。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八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两篇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两篇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两篇篇一: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__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第八条公司股东共_ 个,分别是:1、。

住所(址): ;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2、。

住所(址): ;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_ _。

以货币出资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 %,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2、_ 。

以货币出资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 _%,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并按以下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分配认缴出资:(八)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多人有限公司章程

多人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马本两、马庆锁共同出资设立菏泽开发区天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在作出减少注册决议之日起十日日内通知债券人,并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关的担保。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时间、出资额、出资方式第五条股东的姓名:第六条股东的姓名、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约定于2017年3月30号以货币方式出资。

各股东的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XXX(身份证号码)认缴出资额万元(xx%),XXX(身份证号码)认缴出资额万元(20%)……………………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取得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3)选举和被选举未执行董事或监事;(4)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的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复制公司章程,也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否则,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新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新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新以下是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地址:本公司的住所地址为____________(公司地址)。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经营范围)。

第五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六条股东:本公司的股东由以下自然人或法人组成:1.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股东权益:1.股东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公司的盈利和资产分配权;2.股东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公司的债务和风险。

第三章公司组织形式第八条公司董事会:1.本公司设立董事会;2.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3.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

第九条公司监事会:1.本公司设立监事会;2.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3.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

第十条公司经理:本公司设立经理职位,由董事会任命。

第四章公司运营第十一条公司财务:1.公司的财产和收益归公司所有;2.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公司会议: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召开;2.会议的决议应由多数股东出席并占多数通过。

第十三条公司分红:公司的盈利分配应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

第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四条公司解散:1.公司解散应经过股东大会决议;2.公司解散后,由董事会负责公司资产的清算。

第十五条公司清算:1.公司清算应进行资产清理、债务偿还等一系列程序;2.公司的剩余资产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公司章程修改: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公司的法律适用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并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解决争议。

(章程的最后应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确认和公司盖章)以上是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简要范本,具体的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多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

多人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设董事会)

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章程示范文本上海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特于年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公司法》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未按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多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多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多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1. 公司名称:多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 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由各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缴纳。

二、公司目标和业务范围1. 公司目标:本公司的目标是以投资为主要业务,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实现股东的财务增值。

2. 业务范围: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房地产等金融和实体资产的投资。

三、股东权益和责任1. 股东权益:公司的股东享有根据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2. 股东责任: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不承担个人财产以外的责任。

四、股东出资和股权变动1. 股东出资: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

出资可以以货币、实物或其他形式进行。

2. 股权变动:股东可以根据需要转让其股权,但必须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董事会和监事会1.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决策事项需经过董事会多数股东的同意。

2. 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行为,保护股东权益。

六、公司财务管理1. 财务报告:公司应按照法律和监管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向股东提供。

2. 分红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政策由股东大会决定。

七、公司解散和清算1. 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进行。

2. 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由清算组织负责,清算组织应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

八、章程修订1. 章程修订:对章程的修订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2. 有效性: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并对公司和股东具有约束力。

以上为多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为确保公司的合法运营和股东权益的保护,公司应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经营和管理。

同时,公司应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市场的动态,及时进行章程的修订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和业务需求。

多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精选3篇)

多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精选3篇)

多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精选3篇)多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路号。

(注:请按照住所证明填写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注:也可由股东约定具体的经营年限),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或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八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公司的股东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及住所:1、姓名:;住所:(注: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住所进行填写);身份证号:2、姓名:; 住所:(注: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住所进行填写);身份证号: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作出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三)依据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执行董事决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新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新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新《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公司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公司所在地为xxx市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1. xxx业务;2. xxx业务;3. xxx业务。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和股东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公司共设有五个股东,分别为:股东一: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二: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三: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四: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五:姓名、身份证号码第三章股东权益和责任第六条股东的大会为公司决策的最高机构。

第七条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享有相应的收益权利。

第八条股东对于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个人财产责任。

第四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九条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权归属于董事会。

第十条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公司设有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财务账簿的建立和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

第六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六条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1. 公司经营目标实现;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条公司解散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报相关机关进行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工作,清算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第二十条对于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为《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范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适应。

请根据实际需求参考使用,必要时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进行法律意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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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__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第八条公司股东共_ 个,分别是:1、。

住所(址): ;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2、。

住所(址): ;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_ _。

以货币出资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 %,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2、_ 。

以货币出资_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 _%,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八)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五)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和抵押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按以下方式执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由合法继承人继承。

第十四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五条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为第三人提供担保质押,应当经其他股东百分之_百_同意。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第十八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会聘任产生。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第二十五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

【注:本章程可设定公司对投资、单项投资、担保的最高限额】第十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二十九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在每年2月1日前将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现金流量表;(四)财务情况说明表;(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15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 1% 至 2%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第三十四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五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六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七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十二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八条公司解散事由。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三十九条公司清算办法。

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当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按《公司法》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附则第四十一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 ,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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