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在职职工工号及工号牌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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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在职职工工号及工号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实行在职职工工号及工号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实行在职职工工号及工号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室、站:为更好地促进建设、宣扬内部文化、突出管理规范、树立医院形象、增强职员荣誉感、提高职工使命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在职职工工号及工号牌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八月八日在职职工工号及工号牌管理办法一、目的为更好地促进建设、宣扬内部文化、突出管理规范、树立医院形象、增强职工荣誉感、提高职工使命感。

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原则职工工号及工号牌实行由总务设备科统一制作发放,职工自行实行和保管的原则。

三、使用范围全体在职职工。

四、工号编号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实行工号制度,工号编号为4位数,即为0101,其中第1-2位为进入本单位工作年份,第3-4位为进本单位当年人数的顺序号。

按此规律对以后进入本单位职工进行工号编号。

五、工号及工号牌管理1、全体职工自进入单位试用之日起,即赋予工号与工号牌;职工档案号即本人工号编号;工号编号是职工在单位的唯一身份认证号码。

2、职工在离开本单位时,须上缴工号牌(如不上交将承担00元人民币的赔偿),同时此工号牌作废,工号编码也相应的作废。

3、工号牌一律挂于胸前,不得佩带至腰部或其他部位,不得以外衣遮盖。

4、职工遗失工号牌,须及时主动向总务设备科提请补办,并交纳 20元工本费。

因公损坏时应及时报请总务设备科和医院办公室,由总务设备科进行补发。

职工自行制作职工牌,一经发现,处以 100 元罚金。

5、工号牌是职工在单位内的“身份证”,不可外借、不得佩带他人工号牌、或利用工号牌在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上行为一经查处属实者,处以300元的罚金。

6、各科组长、分管领导应督促所属职工配挂工号牌,并由医院办公室、总务设备科或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检查工号牌的配戴;并将其列入平时考核范围。

7、单位统一安排的会议、活动、培训等非员工休息时间,也需佩带工号牌。

六、本办法自 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号牌佩戴管理规定

工号牌佩戴管理规定

二、工号牌佩戴管理规定
1、工号牌由公司免费办理,员工需提供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加盖单位公章,注明
持证人姓名、所属部门、职位、工号。

实行一人一牌一号,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不得遗失,严禁人为损坏。

2、工号牌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编排后发放,并做好登记手续。

3、佩戴工号牌必须正面朝外悬挂于前胸,不得悬挂于腰部或其它位置,不得以外衣遮
盖。

4、工号牌遗失应及时向行政部反映,补发新证。

5、工作岗位变动工号牌交回行政部,重新办理调进部门工号牌。

员工离职,退休应及
时上交工号牌
6、员工请假超过一个月者,需交回工号牌,上岗时再取回。

7、工号牌佩戴管理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检查督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予以处罚:
(1)、上班时间未戴工号牌者给予20元/次的罚款。

(2)、工号牌丢失,给予20元/次罚款,发现转借、涂改、人为损坏给予20元/次的罚款。

如人为损坏将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3)、未正确佩戴工号牌,经三次提醒后给予20元/次的罚款。

工牌管理办法

工牌管理办法

工牌管理办法
一、工牌是公司职员的身份凭证。

为规范公司员工工牌管理,方便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工牌分类:
员工工牌:红色
促销人员、联营、外包业务人员工牌:蓝色
工牌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名称、工牌号、姓名、部门、岗位、照片
三、管理办法:
1、工牌由公司统一制定和发放。

2、工牌实行一人一号制。

一个员工对应一个号码,不得转借他人和随意调
换。

3、员工的工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并登记备案;并登记存档。

4、一个工牌收10元押金,门店保留一份员工签字的费用明细表
5、工牌损坏可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二次;工牌丢失由丢失人员按成本价缴费。

6、工牌由人力资源负责人管理。

7、每月10号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上交一份工牌损坏情况报告表,由管理部
统一制定补发。

8、工牌维修和更换期间相关人员必须佩带临时工牌,临时工牌由人力资源
部统一按以下模版制作。

9、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可以凭工牌领回10元押金。

四、2009年5月1日开始公司全体员工佩带新工牌上岗。

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员工工牌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员工工牌是企业对员工身份的标识,是企业形象和管理的重要一环。

为了规范员工工牌的使用和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此制度。

本制度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三、员工工牌的种类和用途1.类型:(1)正式员工工牌:配有照片和员工个人信息,作为员工的身份识别和凭证。

(2)临时工牌:用于派遣工和临时工等短期服务人员,有效期限为合同规定的时间。

2.用途:(1)入职通行:在员工入职前,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工牌,以便员工顺利进入企业。

(2)办公地通行:员工在公司内部办公、会议和活动等场合,必须佩戴工牌方可进入。

(3)加班通行:员工在加班时,也需要佩戴工牌方可进入。

(4)外勤工作通行:员工在外勤工作时,工牌也是必须佩戴的凭证。

(5)企业入职离职证明:工牌也是员工入职和离职的重要证明文件。

四、工牌的领取和管理1.新员工工牌领取:(1)新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工牌,并对其进行登记备案。

(2)新员工领取工牌时应当进行身份核对,工牌必须与个人信息一致。

2.工牌的归还和更换:(1)员工离职时,将工牌交给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收回。

(2)工牌损坏或遗失时,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申请更换。

3.工牌的使用要求:(1)员工必须始终佩戴工牌,不得私自更改或更换。

(2)工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3)员工离职后不得再使用工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工牌的保管和保养1.工牌的保管:(1)员工应妥善保管工牌,避免丢失或损坏。

(2)不得将工牌存放在易于丢失或被盗窃的地方。

(3)工牌不能与其他物品放在一起,以免受到腐蚀或损坏。

2.工牌的保养:(1)工牌需要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整洁。

(2)避免与尖锐物品接触,以免刮花或破损。

(3)工牌磨损或信息不清晰时,需要及时更换。

六、违规处理1.当发现员工未佩戴工牌、私自更改工牌或转借他人使用工牌的,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首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记录员工违规情况。

员工工号编制规则及管理制度

员工工号编制规则及管理制度

员工工号编制规则及管理制度
一、员工工号编制规则
1、员工工号的结构:员工工号由两部分组成,即标识符(前4位)和序号(后4位)。

标识符以英文字母或数字串码表示,用于识别部门、职务属性;序号为四位数,用于识别员工,以一个部门中的员工序号连续编制。

2、员工工号的编制:
(1)员工工号在组成部门和职务属性标识符的同时,以部门或职务排序号连续编制,以避免重复。

(2)员工工号的编制,分为员工新增或调动的编制:
①员工新增时,需以部门等排序号连续编制,如果添加的新员工职务类型跟之前排序号的最后一位不一样,需要做出变更;
②员工调动时,根据调动的部门或职务,及时变更所属员工的工号。

二、员工工号管理制度
1、员工工号的颁发:
(1)每个入职员工,都需由人事部门颁发工号,以确保每个入职员工都有唯一的工号;
(2)颁发的工号必须根据规定标准,按部门和职务排序号连续进行编制,以避免重复。

2、员工工号的核查:
(1)每个调动的员工,都需由人事部门核查工号,以确保每个调动的员工都有唯一的工号;
(2)人事部门负责核查的工号,必须按部门和职务排序号连续进行编制,以避免重复。

企业员工编号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编号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编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信息管理,确保企业员工的身份准确可靠,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员工。

第三条企业员工编号是企业对员工进行管理和识别的重要依据,应当被妥善保存和管理。

第二章员工编号的设定第四条企业员工编号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设定和管理。

第五条员工编号的设定原则为唯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六条新入职员工在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分配员工编号。

第七条企业员工编号由数字和字母组成,长度不少于6位。

第八条员工编号的组成方式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章员工编号的管理第九条企业员工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员工编号,不得随意泄露或转让。

第十条员工在离职时应当主动还回自己的员工编号,不得擅自留存或带走。

第十一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建立员工编号档案,及时更新员工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员工编号应当与员工的个人信息进行绑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四章员工编号的使用第十三条员工编号主要用于员工考勤、薪资发放、绩效评估等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员工在进行相关操作时,应当凭借正确的员工编号进行识别和验证。

第十五条员工编号不得被冒用或篡改,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门。

第五章处罚条款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当根据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故意泄露员工编号、盗用他人员工编号等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企业有权采取停职、开除等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因员工编号泄露或失误导致的企业数据泄露或错误,员工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应当经过企业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为企业员工编号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员工能够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企业运营秩序和员工信息安全。

同时,也希望企业能够不断完善和更新该制度,使其更加符合企业实际需求和管理要求。

关于员工工牌佩戴规定的通知

关于员工工牌佩戴规定的通知

关于员工工牌佩戴规定的通知全体员工:大家好!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公司的整体风貌,现将员工工牌佩戴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一、佩戴工牌的目的员工工牌是公司员工身份的重要标识,佩戴工牌不仅有助于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还能够方便公司内部的沟通与协作,同时也向客户和合作伙伴展示了公司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二、工牌的发放1、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门将统一为其发放工牌。

2、如工牌出现损坏、遗失等情况,员工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办,补办工牌需缴纳一定的费用。

三、工牌的佩戴要求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始终佩戴工牌,且佩戴位置要明显、端正。

2、工牌应佩戴在胸前左侧,不得随意挂在其他位置或隐藏起来。

3、工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工作时间的定义工作时间包括正常上班时间、加班时间、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等活动的时间。

五、监督与检查1、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工牌的佩戴情况,并对未按规定佩戴工牌的员工进行提醒和教育。

2、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工牌,将给予警告,并记录在员工的绩效评估中。

3、对于多次违反工牌佩戴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给予更严厉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绩效奖金、降职等。

六、处罚措施1、首次未按规定佩戴工牌,给予口头警告。

2、第二次未按规定佩戴工牌,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 10%。

3、第三次未按规定佩戴工牌,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 50%,并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4、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五次未按规定佩戴工牌,公司将视情况给予降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七、特殊情况1、如因工作需要暂时取下工牌(如进行某些特殊作业),应在完成工作后及时佩戴。

2、员工因病、产假、婚假等特殊原因无法佩戴工牌的,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

八、解释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职工工号管理制度

职工工号管理制度

职工工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内部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管理职工工号的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工的工号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号的设置、变更、停用等。

第三条公司职工工号是对公司内职工个人身份的一种标识,只限公司内部使用,不得外泄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公司对职工工号的管理要求严格,禁止出现违反规定使用工号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工号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职工工号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公司职工工号的设置、变更、停用等必须经过审核批准,不得擅自操作。

第七条公司职工工号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保护隐私等原则,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职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工号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工号的设置第九条入职的职工,由公司工号管理部门统一分配工号,工号应与其姓名对应。

第十条职工工号由数字和字母组成,长度在6-10位之间,不允许包含特殊字符。

第十一条职工工号设置完成后,将工号及工号对应的个人信息进行记录,备查。

第十二条职工工号设置应遵循连续编号原则,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十三条职工工号一经设定不得轻易更改,如确有需要变更,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工号的使用第十四条职工持有的工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五条职工应妥善保管工号,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

第十六条职工应定期更新密码,确保工号的安全性。

第十七条职工使用工号登录公司内部系统时,应遵守公司关于信息安全的规定。

第十八条职工离职时,应将工号及相应的设备归还给公司,不得擅自保留或带走。

第四章工号的变更第十九条职工因个人原因或工作需要,申请变更工号时,需书面申请并附上理由。

第二十条公司应及时审核变更工号的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第二十一条变更工号涉及到个人信息的更改时,需同时更新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变更工号后,职工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同事,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工号的停用第二十三条职工因离职、调动等原因,工号需停用时,需书面申请并附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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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在职职工工号及工号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站:
为更好地促进建设、宣扬内部文化、突出管理规范、树立医院形象、增强职员荣誉感、提高职工使命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在职职工工号及工号牌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八月八日
在职职工工号及工号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更好地促进建设、宣扬内部文化、突出管理规范、树立医院形象、增强职工荣誉感、提高职工使命感。

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原则
职工工号及工号牌实行由总务设备科统一制作发放,职工自行实行和保管的原则。

三、使用范围
全体在职职工。

四、工号编号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实行工号制度,工号编号为4位数,即为0101,其中第1-2位为进入本单位工作年份,第3-4位为进本单位当年人数的顺序号。

按此规律对以后进入本单位职工进行工号编号。

五、工号及工号牌管理
1、全体职工自进入单位试用之日起,即赋予工号与工号牌;职工档案号即本人工号编号;工号编号是职工在单位的唯一身份认证号码。

2、职工在离开本单位时,须上缴工号牌(如不上交将承担00元人民币的赔偿),同时此工号牌作废,工号编码也相应的作废。

3、工号牌一律挂于胸前,不得佩带至腰部或其他部位,不得以外衣遮盖。

4、职工遗失工号牌,须及时主动向总务设备科提请补办,并交纳20元工本费。

因公损坏时应及时报请总务设备科和医院办公室,由总务设备科进行补发。

职工自行制作职工牌,一经发现,处以100 元罚金。

5、工号牌是职工在单位内的“身份证”,不可外借、不得佩带他人工号牌、或利用工号牌在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上行为一经查处属实者,处以300元的罚金。

6、各科组长、分管领导应督促所属职工配挂工号牌,并由医院办公室、总务设备科或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检查工号牌的配戴;并将其列入平时考核范围。

7、单位统一安排的会议、活动、培训等非员工休息时间,也需佩带工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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