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及撰写规范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一、前言本文旨在介绍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在本办法的指导下,学生可以更好地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撰写、审核和答辩等工作。
同时,指导教师也能更好地对学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二、选题阶段1. 选题要求(1)选题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价值。
(2)选题涉及的领域或问题在本学科领域内尚未有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或解决方案。
(3)选题要求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并在选题报告中提出明确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2. 选题流程(1)学生按要求提交选题申请书。
(2)学院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和审批。
(3)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选题报告。
(4)指导教师对选题报告进行评审,同意选题后,签署选题意见书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论文(设计)撰写阶段1. 撰写要求(1)遵循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严格抄袭检测。
(2)按规定格式、字数、留白和字体要求撰写论文(设计)。
(3)论文(设计)中要求有明确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结果及分析、结论和参考文献等。
(4)论文(设计)中要求详细陈述实验过程及结果,提供相关数据,数据分析要准确、中肯。
2. 撰写流程(1)学生及时提交规定的开题报告,答辩后进行论文(设计)撰写。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初稿,经指导教师审核修改后提交正式稿。
(3)指导教师对正式稿进行审核,要求有严格抄袭检测。
四、审核阶段1. 审核要求(1)指导教师对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2)学生再次修改论文(设计)后,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3)指导教师对修改后的论文(设计)进行审核,提出确认意见。
(4)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2. 审核流程(1)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后,指导教师进行初步审核。
(2)经指导教师审核修改后,学生提交正式稿。
(3)指导教师对正式稿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学生再次修改后提交。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论文是各专业教学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生在把握差不多理论、差不多知识和差不多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养的综合考核的重要方式,也是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前的差不多训练。
为加强毕业论文的治理,保证本科毕业生的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方法。
一、要紧目的通过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的过程中,使学生在以下方面得到收成:1.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提高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论文能力。
3.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和查阅书刊、文献猎取新知识的能力。
4.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培养学生初步具有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差不多要求1.要具有创见性,要求学生对某一问题有新的创意、新的构想或新的进展。
2.要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完整性,要做到实事求是,不能主观臆造。
3.要有正确观点,论据充分,推理严密,文字简练,附有必要的相关的资料。
三、组织治理毕业论文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实行院、系两级治理。
(一)教务处职责1.制订毕业论文治理方法(包括要求、评分标准、格式、时刻安排和进度)。
2.汇总各系毕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的名单。
3.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情形。
4.组织开展“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
5.收集整理毕业论文成稿并存档。
(二)各系职责1.负责布置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包括指导教师)和总结,审查毕业论文题目。
2.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进展情形。
3.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4.向学院举荐优秀毕业论文。
5.考核指导教师工作。
四、过程治理(一)毕业论文时刻,按吉林艺术学院动画学院本科培养方案执行。
(二)选题工作1.毕业论文应一人一题。
2.毕业论文的选题应依照学生所学专业进行选题,要有开拓性和创新性。
3.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时刻的限制,量要适中,难易适度。
4.题目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题目。
如需改变,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及撰写规范

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及撰写规范教务科研处编制二0一二年三月目录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1)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8)附件1 封面 (17)附件2 扉页 (18)附件3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19)附件4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0)附件5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21)附件6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22)附件7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审阅评语 (23)附件8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语及成绩 (24)附件9 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25)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和发展学生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过程,是检验考核学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的重要方式,也是衡量毕业生质量和评测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或实习报告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一、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与职责分工(一)教务科研处教务科研处对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宏观管理,包括课题参审、经费审核、主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审查、答辩成绩管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统一印制等。
(二)教学系(专业)全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及总结,指导教师及学生的管理与考评,主持毕业答辩与成绩审核,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上报等。
重点抓好开题审查、中期进度检查和验收检查。
(三)指导教师1.原则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如情况特殊,也可由助教辅助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6-10人为宜。
2.各系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按学院规定组织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见附件3),经系主任签字后生效。
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生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以下统称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毕业论文工作的目的第二条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独立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本科生毕业论文教学的基本目标是通过该课程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三)培养学生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四)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
第三章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第三条学院(系)是毕业论文工作组织和实施的主体,提倡各学院(系)分专业成立由系主任牵头的毕业论文课程组,开展毕业论文教学工作。
毕业论文课程组主要负责提出本专业毕业论文课程的基本要求,落实毕业论文课程计划,指导教师的配备,毕业论文题目筛选,毕业论文指导,评阅,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质量分析,推荐优秀论文等具体工作。
学院(系)要对毕业论文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组织学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课程组拟定的课程计划和论文要求,制订本院(系)的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督促和协调课程组做好指导教师的安排,明确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保证毕业论文工作经费及时到位,监督和检查毕业论文的质量。
第四条教务部负责制定全校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原则,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抽查和监督,负责对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奖励。
第四章毕业论文的选题要求第五条毕业论文选题是确保毕业论文课程效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关键,各学院(系)及毕业论文课程组要切实加强论文选题工作,做好选题指导。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与训练活动,是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总结和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全面检验。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院(部)、系(教研室)为主体,实行教务处、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管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管理、指导与统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体进度,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学生的名单,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统筹工作进度,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初期、中期、末期工作抽查,开展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总与统计,撰写工作总结,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指导教师考核,初审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及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及管理办法写作要求及管理办法一、写作要求1. 毕业论文必须是学生自己独立完成的研究性学术论文,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
2. 毕业论文的选题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3. 毕业论文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立性。
4. 毕业论文应严格按照学院或导师制定的格式要求进行撰写。
5. 毕业论文的语言应准确、简练、明确,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表达方式。
6. 毕业论文应具有清晰而完整的内容结构,包括引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讨论与结论等部分。
7. 毕业论文应认真注重文献的引用和参考文献的编写,严禁盗用他人成果。
8. 毕业论文应力求思路清晰、逻辑严密,避免出现内容重复或冲突的情况。
9. 毕业论文应包括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两个方面,并对研究方法和数据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分析。
10. 毕业论文应重视实证研究与理论分析的结合,力求将研究结果与理论框架统一起来。
二、管理办法1. 毕业论文的选题管理(1)学生在选题时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合适的研究题目,并与导师商讨确定。
(2)选题应与所学专业的研究方向相关,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和创新性。
(3)选题过程中应注意综合利用现有的研究成果和文献资料,做到原创性和专业性的结合。
2. 毕业论文的撰写管理(1)撰写毕业论文前,学生应详细阅读并熟悉学院或导师给出的写作要求和格式要求。
(2)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学生应充分利用图书馆和网络资源,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文献和研究资料。
(3)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应及时向导师请教,解决在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
(4)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他人作品,确保论文的独立性和原创性。
3. 毕业论文的审核管理(1)毕业论文完成后,学生应按时提交给导师进行审核。
(2)导师应认真审核毕业论文的内容和格式,对论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纠正。
(3)毕业论文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学生的论文存在抄袭或剽窃行为,导师应及时报告学院,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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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及撰写规范教务科研处编制二0一二年三月目录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1)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8)附件1 封面 (17)附件2 扉页 (18)附件3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19)附件4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0)附件5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21)附件6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22)附件7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审阅评语 (23)附件8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语及成绩 (24)附件9 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25)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和发展学生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过程,是检验考核学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的重要方式,也是衡量毕业生质量和评测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或实习报告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一、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与职责分工(一)教务科研处教务科研处对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宏观管理,包括课题参审、经费审核、主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审查、答辩成绩管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统一印制等。
(二)教学系(专业)全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及总结,指导教师及学生的管理与考评,主持毕业答辩与成绩审核,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上报等。
重点抓好开题审查、中期进度检查和验收检查。
(三)指导教师1.原则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如情况特殊,也可由助教辅助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6-10人为宜。
2.各系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按学院规定组织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见附件3),经系主任签字后生效。
指导教师要以面授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经常与学生沟通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情况,认真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见附件4);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与困难,认真记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见附件6);做好中期检查与后期验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见附件5)。
3.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提出初步意见,最终综合评阅教师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意见,确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
4.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教师外出不得超过一个月,外出时应委托其他教师指导。
5.需要在企业或校外其它单位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参加指导工作,但学校必须派教师参加立题、检查和答辩,确保论文质量。
(四)学生1.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必须符合《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2.严格按照毕业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撰写要求和进度安排,独立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4.按照学院规定的返校时间回校接受指导教师面授指导,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校,需向指导教师请假,经系主任批准后可采取网络沟通等方式接受教师的指导与检查。
5.毕业论文撰写或设计期间,需要使用学院或所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时,要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一)选题1.文科、经管类选题应根据所学专业特点,体现服务于地方经济,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管理的实际,具有一定的理论或现实意义,其难度要与学生所具有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技能相适应,工作量多少要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相匹配。
理工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尽量从生产、科研和教学的实际中选定,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论文选题应尽量做到在某一方面有新意,且题目不能过大、过空。
2.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应属于学生所学或相关专业范围,达到全面训练学生的目的。
做工程设计的学生,在做设计期间应完成一个完整过程。
完成一个大题目中某一部分的同学应对整个题目有全面的了解,数名学生同做一个题目时也要各有侧重,反映出各自的水平。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类型与内容要求1.经管类和文科类专业的毕业论文可以是理论性论文也可以是应用性论文。
其论文形式不能是一些文献资料的简单堆砌,应是一个有内在联系的统一体;论点要正确,论据要充分;要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及相应的分析;理论、观点、概念表达要准确、清晰;论文要有一定的新意。
2.理工类专业和经管类偏理工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工程设计、理论研究、实验研究、计算机软件、综合论文。
(1)工程设计类论文(电类)学生要独立完成工程(或科研)项目中的全部或相对独立的局部设计、安装、调试工作,要有完整的系统电气原理图,或电气控制系统图。
(2)理论研究类论文工科原则上不提倡理论研究型论文,对该类论文各教研室要严格把关,选题必须有一定实际意义。
论文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本课题的现状和国内外的研究综述,从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方案,并进行建模、仿真和设计计算等。
(3)实验研究类论文学生要独立完成一个完整的实验,取得足够的实验数据。
实验要有探索性,而不是简单重复工作。
论文应包括文献综述、实验数据、结果,讨论与结论等内容。
(4)计算机软件类论文学生要独立完成一个应用软件或较大软件中的一个模块,要有足够的工作量,除写出论文之外还要写出软件使用说明书,说明书的格式参照工程设计型论文。
当毕业论文(设计)中涉及到有关电路方面的内容时,答辩前必须完成调试实验,要有完整的测试结果和给出各参数指标,并由答辩委员会验收;当涉及到有关计算机软件方面的内容时,在答辩前进行程序运行演示及给出运行结果,并由指导教师验收。
(5)综合类论文综合类论文要求至少包括前四种类型论文中的三类内容。
当有工程设计内容时,图纸工作量酌情减少,并要完成10000字以上的论文。
三、毕业论文(设计)进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须按以下程序进行: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答辩-归档。
(一)选题(第七学期1-6周)各系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3名以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小组长一般由系主任兼任,小组的主要成员应参加答辩委员会。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安排聘任指导教师,指定专人(系主任或专业教研室主任)开设讲座,介绍当前学术动态,讲解如何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各系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在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展开具体工作。
首先,由指导教师根据专业方向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题目,经教研室集体讨论,报系主任审定。
其次,将开列参考题目下达给学生,遵循一人一题的原则组织学生选题。
再次,各专业教研室根据学生初步选题,确定与选题方向相符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最后,由指导教师与学生充分研究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最终题目。
学生也可以自拟题目,但须经系主任审定,避免出现重复选题。
各系填写本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老师一览表》,报教务科研处。
(二)开题(第七学期7-12周)学生在充分调研、理解毕业论文(设计)目的的基础上开题,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搜集相关资料,提交文献综述,撰写论文提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毕业论文进度安排”一项由各系统一制定。
系内组织开题检查,主要检查学生是否己充分理解了课题的内容和要求;学生的工作计划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具备课题所要求的条件。
学生经开题检查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本学期内重做。
(三)中期检查(第八学期5-8周)至中期检查前,指导教师应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学生应向导师及时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指导老师进行评价,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给予批评并督促其改正,直至完成初稿撰写。
第八学期5-6周,系内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检查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规定工作,所遇到的困难能否克服;学生在设计工作期间的表现;指导教师是否负责。
第八学期7-8周,学院统一抽查各系毕业论文中期检查执行情况。
(四)结题验收(第八学期12-13周)各系自行规定学生返校时间,由指导教师与学生面对面指导,反复沟通、修改毕业论文(设计)三遍以上直至定稿。
系内统一组织结题验收,经管类、文科类结题验收在论文定稿前进行,检查要点为:论文的基本观点是否正确;论文所用的数据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理工类结题验收在实验或设计工作完成后书写论文前进行,检查要点为:学生的设计图纸是否合格,实验数据是否完备可靠;在实习现场检查实验结果或实验演示操作或计算机程序实际运行结果。
学生上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电子文本,按《哈尔滨广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排版打印装订(一式多份,由各教学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由指导教师给出评定成绩,并出具意见是否同意答辩。
学生必须在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交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把材料转给评阅教师审阅,评阅教师给出评定成绩,并出具意见是否同意答辩。
逾期不交者,不得参加该届毕业论文答辩。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15-16周)1.答辩委员会由各系负责组建,由3-5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由各系指定秘书,完成答辩记录。
答辩委员会成立后,将名单报教务科研处,聘请校外人员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时应由系主任把关聘请,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答辩委员会职责包括:主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确定答辩程序;听取学生答辩,提问、质疑、考评答辩学生;评议和给出成绩;总结答辩工作。
2.一个专业可分设几个答辩小组。
学生答辩时要出示有关图表、数据或实物。
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为20-30分钟,包括陈述、答辩两个环节。
答辩环节由答辩小组提出3-4个问题,质疑和考评的内容应侧重于有关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与技术,重点是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设计思想,关键技术的处理,方案评价,要特别重视设计、论文中的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答辩过程要有原始记录。
3.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给出答辩评语。
答辩委员会以五级分给定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