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8级本科生英语分级考试及分级教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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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实施办法-兰州大学教务处

兰州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实施办法-兰州大学教务处

附件兰州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每位教师都应努力成长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引导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本科教学,大力开展教学研究、教学建设、教学改革,认真做好教学保障与服务,建立本科教学奖励长效机制,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类别本科教学奖励是对我校教职工在本科教学中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的表彰和鼓励。

奖励主要包括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成果、优秀教师及管理、集体奖项5大类。

教学改革类指对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规划教材、教学改革项目等建设项目进行表彰奖励;教学研究类指对教师在教学研究类核心刊物和一般期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进行表彰奖励;教学成果类指对获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进行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及管理类指对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奖、国家级和省级教师讲课比赛、校级各类奖项,包括隆基教育教学奖获得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临床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和创新创业教育、招生宣传、教师讲课比赛、本科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集体奖项类,是指对在本科教学工作及各类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二、奖励项目及标准(一)教学改革类注:涉及团队的奖励,由团队负责人按照每一个成员的实际贡献程度进行合理分配(下同)。

注:教学研究限教育教学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含实验课程)、教材、教法、学法研究,限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

(三)教学成果类注:我校作为非第一完成单位,奖励金额=上述奖励标准×(1/我校排名序号)。

(四)优秀教师及管理类注:未列入以上内容的其他个人奖励项目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三、集体奖项类集体奖项类以当年实际工作开展为准。

四、评选说明1.各类奖项根据有关规定参加评选。

2.奖励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发放程序依据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兰州大学本科教学规范-兰州大学教务处

兰州大学本科教学规范-兰州大学教务处

兰州大学本科实验教学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密组织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现实验教学目的,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实验教学对学生进行科学方法和实验技能训练,使学生完整、系统地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能,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实验技能、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树立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

第三条实验项目的开设和实验教学内容的安排,应符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实验课教学内容应与理论课教学内容相一致,实验课教学进度与理论课教学进度相协调;实验教学条件(包括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等)、实验环境、实验安全应符合实验教学的要求。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纳入我校本科教学计划的实验课程教学。

第二章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第五条实验教学计划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

各专业应按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原则与要求,制定或修订实验教学计划,未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意,不得自行更改。

实验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实验项目。

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撤销或更改实验项目的,须事先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报告,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实验教学大纲是实验教学的指导性规范,各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的实验课程,均需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

实验教学大纲由各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参照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教学大纲或参考国内外一流大学的实验教学大纲,根据本学院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并经所在学院组织专家论证。

第七条实验教学大纲应包括如下基本内容:(一)本实验教学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二)本实验教学应达到的基本目标;(三)学生应掌握的实验方法、实验技术与基本技能;(四)选定的实验项目名称、总学时分配、目的和要求、实验内容、实验类型、每组人数等;(五)采用的实验教材(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六)实验课的考核与成绩评定方法。

对于非独立开设的实验课,该实验教学大纲须作为子大纲附于课程教学大纲之中。

大学英语课程分级分类教学实施方案详解

大学英语课程分级分类教学实施方案详解

附件1大学英语课程分级分类教学实施方案为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和强调学生个性化发展的思想,全面提高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教高厅〔2007〕3号,以下简称《英语课程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英语课程要求》之规定,大学英语课程设置分为基础和高级两个阶段。

学生根据要求完成各级别的大学英语课程学习内容,考核合格即符合大学英语课程结业要求。

基础阶段为全校公外学生必修课程,含英语听说课、英语读写课以及英语学习系列讲座,主要突出语言基本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

高级阶段课程为A级和B级起点学生及部分C级、D 级起点学生必修课程,强调专业技能和文化导入。

二、分级管理1. 大学英语课程实行分级教学,原则上分为A级班(对应大学英语3级)、B级班(对应大学英语2级)、C级班(对应大学英语1级)三个级别,学生数分别占当年新生总数的比例为20%、30%、50%,可根据生源英语水平整体情况进行调整。

另设D级班(对应大学英语预备级),主要授课对象为艺术类、专科班等学生。

2. A、B、C级班学生数以学校规定的当年正常班学生数组织教学,D级以各班实际学生数组织教学,公共外语教学部可根据有利于合理编班和有利于学生学习的原则进行调整,各班学生数超出校、院两级规定的学生数的,按校、院两级有关规定给予系数补足。

在教学侧重点方面,A级班学生以听说为主,读写为辅;B级班读写和听说兼顾;C级和D级学生以读写为主,听说为辅。

四个级别课程安排分别见下表:3. 新生入学后自愿报名参加大学英语分级考试,按成绩进入A级、B级或C级班。

不参加分级考试者,直接进入C级班;列入高级班的同学可以申请进入低级班学习;列入低级班的同学不能申请进入高级班学习。

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生意愿进行分级后,进入B级班(二级起点班)学习的同学,大学英语C1(一级)课程免修;进入A级班(三级起点班)学习的同学,大学英语C1、B2(一、二级)课程免修。

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后B级班教学启示

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后B级班教学启示

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后B级班教学启示作者:穆琳来源:《青年时代》2018年第23期摘要:实施大学英语分级教学是教学改革的必然结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校外语系在实施分级教学以来,相对于传统的自然班教学,分级教学模式下B级班的教学困难凸显出来。

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分析B级班教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总结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提高B级班教学质量的教学策略。

关键词:分级教学;B级班;教学策略一、引言依据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资源的现状,以学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为辅、入学测试成绩为主的标准,按照50%和50%的学生比例,以我校各专业为单位进行编班和分级,将2016级本科生划分为A级班(提高班)和B级班(普通班)两个教学层次,分别实施大学英语教学。

对于入学测试成绩特别低的学生,按照一定比例(5%),遵循自愿原则,改学日语或俄语。

从实施分级教学以来,本人承担了B级班的教学任务。

本人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发现,如果一些问题处理不当,也会使分级教学达不到应有的效果,特别是B级班(即普通班)的教学问题。

如何对B级班进行教学,提高B 级班学生的成绩,这是大学英语分级教学改革中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本文通过分析B级班教学存在的问题,对如何提高B级班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英语水平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二、B级班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为B级班的任课教师,通过教学实践发现,B级班的大部分学生缺乏自信心,英语学习兴趣不高,基础薄弱,学习方法不当。

首先,大部分学生情绪低落,学习兴趣不浓厚。

刚刚开始美好的大学生活,就在第一次分级考试中失败而被编入B级班,学生多少觉得没有面子,产生低人一等的感觉,从而丧失信心。

虽然有些学生学习英语很努力,但没有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对英语学习的兴趣。

其次,学习目的不明确。

许多学生认为学习英语没有用,自己又不出国,毕业后更是用不上,所以对英語毫无兴趣。

第三,学习方法不当,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关于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管理的暂行规定西大教字[2005]54号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提高我校学生英语水平,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大学英语分级教学与教学要求(一)根据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要求》的精神,将我校本科学生原安排的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四学期大学英语课程的学习要求分别定义为大学英语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课程名称分别为《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三)》、《大学英语(四)》。

(二)正常的教学安排为学生每学期完成一个级别的学习任务,大学英语一至四级分四个学期完成。

学生一般在第一学期修读大学英语一级,第二、三、四学期修读大学英语二、三、四级;英语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跳级学习,经批准,第一学期即可修读大学英语二级或三级。

(三)在新生入学时开始进行分级教学。

根据一年级新生实际的英语水平,将新生划分到教学要求不同的大学英语一级班、二级班、三级班进行分级教学,实行因材施教。

(四)从一级起读的学生应当修读大学英语一至四级;从二级起读的学生应当修读大学英语二至四级;从三级起读的学生应当修读大学英语三至四级。

(五)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修读四个学期的英语课程。

第一学期以大学英语二级或三级为起点、提前修完大学英语四级的学生,可以选修实用英语课程(课程名称为《大学英语(五)》和《大学英语(六)》),或选修英语辅修专业。

学生选修的实用英语课程学分可记为全校性选修课学分。

二、分级方法与修读(一)新生分级方法:新生入学后,根据其高考英语成绩分别编入不同等级的教学班;或者在新生入学后进行英语分级考试,然后根据其成绩,分别编入不同等级的教学班。

(二)分级教学的升级:原则上学生必须逐级通过考试。

学生在哪一级就读,应当参加本级的课程考试。

期评成绩合格后,方可随所在英语班级升入高一级就读。

期评成绩不合格的,继续在原级就读,直到成绩合格方可升级。

(三)不能升级的学生,下一学期(由外国语学院统一安排)编入新的英语班级,在新编入的英语班级修读原级课程和参加考核,并在开学初办理退、补选课程手续。

兰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附加分、扣除分评定细则

兰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附加分、扣除分评定细则

兰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附加分、扣除分评定细则附加分一、文学、艺术、体育比赛和知识竞赛(一)按照奖项设置的比赛在学院组织参加的文学、艺术类比赛和各类知识竞赛中获个人奖或集体奖者,按以下标准进行加分:(二)按照名次设置的比赛1.取前3名的比赛第1名:特等奖;第2名:一等奖;第3名:二等奖2.取前6名的比赛第1名:特等奖;第2名:一等奖;第3-4名:二等奖;第5-6名:三等奖3.取前8名的比赛第1名:特等奖;第2-3名:一等奖;第4-5名:二等奖;第6-8名:三等奖4.取前10名的比赛第1名:特等奖;第2-3名:一等奖;第4-6名:二等奖;第7-10名:三等奖(三)注意事项1.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的比赛中获奖者(如院运会100米比赛和校运会100米比赛),可加两项分数,高分按照实际得分计入,低分按照实际得分的1/3计入。

2.在“外研社杯”英语比赛、全国俄语大赛、中华全国日语演讲大赛经系主任认定的专业比赛中获得甘肃省(西北赛区)第一名、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可加两项分数,最高分按实际得分的双倍计入,低分按照实际得分的1/3计入。

3.各球队、辩论队举办院级比赛或参与校级、院级比赛的,应提前向学院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参赛的,不予认定加分。

4.参加辩论赛获奖,最终加分名单由辩论队队长根据综合表现情况确定,加分人员范围为4名参赛队员、1名替补队员及1名教练。

全年参与比赛中,由本人选择两个分数进行加分,高分按照实际得分计入,低分按照实际得分的1/3计入。

优秀辩手不加分。

5.球队在不同级别的比赛中获奖,集体项目最终加分名单由球队队长根据综合表现情况确定,人员构成为正式参赛队员(按照具体项目人数确定)、2名替补队员及1名教练。

全年参与比赛中,由本人选择两个分数进行加分,高分按照实际得分计入,低分按照实际得分的1/3计入。

7.学生个人参加的校外民间团体或协会组织的无法核定比赛规模和层次的比赛获奖的,不予加分。

兰州大学教务处考试中心各类考试 考务工作规范(试行)

兰州大学教务处考试中心各类考试考务工作规范(试行)为进一步健全考试制度,规范考务组织,理顺工作流程,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客观公正,以考促学、以考促教,准确检验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促进考风建设,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不断提高考试组织水平,根据各类考试工作的相关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由教务处考试中心承办的各类考试。

具体包括: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TOEFL(检定非英语为母语者的英语能力考试,The 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J.TEST(实用日本语鉴定考试,Japanese Test);NAETI(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National Accreditation Examinations for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PETS-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JLPT(日本语能力测试,Japanese Language Proficiency Test);CET、CJT、CFT、CRT、CGT(全国大学外语(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等级考试,College English Test、College Japanese Test、College French Test、College Russian Test、College German Test);CETSET(全国大学英语口语考试,CET Spoken English Test)。

二、组织机构(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纪委副书记、教务处处长、副处长组成。

主要负责各类考试组织方案的审定、考试过程监督、考试总结、考点规划等。

(二)成立考试工作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一般设3-5人。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附加分、扣除分-实施细则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附加分、扣除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学生全面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使之成为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附加分”和“扣除分”指学生综合测评中除业务课总得分和基本素质总得分以外予以增加和扣除的分数。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的加分、扣分行为时间界限一般以学年为准。

第四条每年奖学金评定之前由各班统一上报学生加分、扣分材料,经学工组核准后统一加分、扣分。

其它任何集体、个人不得自行加分、扣分。

第五条附加分最高分不得超过4分,超过4分者以4分计(发表学术论文加分以实际加分为准)。

扣除分应按实际应扣除分数扣除。

第二章业务学习第六条鼓励低年级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第二学年开展综合测评时,对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情况给予加分,四级加0.2分,六级加0.3分,不累计加分,其他学年测评时不再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加分。

第七条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者:一级加0.1分,二级加0.2分,三级加0.5分,四级加1分。

在前一次奖学金评定中已享受该项目加分的,同等加分条件不再享受。

第八条参加辅修者加0.2分,同时辅修两个以上(含两个)专业者以每个加0.2分计。

在前一次奖学金评定中已享受该项目加分的,同等加分条件不再享受。

第九条考试作弊者扣1分。

经学院教学检查抽查,旷课者每次扣0.1分。

第十条业务学习附加总分不得超过1分,超过1分,以1分计。

第三章社会工作第十一条担任全国性团体(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及其它群众组织)职务者加1分。

担任省级团体(省青联、省学联及其它群众性组织)职务者加0.5分。

第十二条担任院团委学生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常委、校社联副主席及以上职务、校艺术团副团长及以上职务者加0.4分,担任校级主要学生干部(校团委、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和院学生团委常委、学生会副主席(常委)加0.3分;担任院级主要学生干部(院团委、院学生会正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支委)、副班主任加0.2分;担任校级艺术团队长、校级学生社团(不含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正副会长或社长)者加0.2分,一般成员不予加分;担任校电台记者、编辑加0.2分;担任其他学生干部(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校团委干事、校学生会干事、院团委干事、院学生会干事和宿舍长)加0.1分。

优化大学英语分级教学的几点建议

并 不 能 全 面 反 映 学 生 的 真 实 英 语 水 平 。分 级 后 不 再 变 动 , 是 有 悖 于 分 级 教 学 精 神 的 。 比 如 , 别 学 生 在 分 级 考 试 时 个
正 如 前 面 所 提 到 的 , 级 教 学 中 最 大 的 问 题 就 是 加 大 分 了学 生 的心 理 落 差 。 因 此 , 须 在 分 级 前 对 学 生 进 行 充 分 必 的 分 级 培 训 和 心 理 疏 导 , 学 生 从 心 理 上 对 分 级 教 学 有 个 让 正 确 的 认 识 。另 外 , 于 C级 的 学 生 还 要 进 行 必 要 的 学 习 对
化 交 际。

12 5 ・
四 、 化 大 学 英 语 分 级 教 学 的 几点 建 议 优
1 优 化 分 级 标 准 .
的原 则 。 比如 在 布 置 课 后 作 业 和 选 择 课 外 读 物 方 面 , 师 教
也 要 根 据 不 同级 别 的要 求 , 基 础 练 习 、 合 练 习 和 提 高 练 习 。学 生 可 根 据 自 己 的 综 情 况 选 做 其 中 的作 业 , 达 到 不 同的 学 习 要 求 。 以
氛 围 。大 学 英 语 分 级 教 学 实 践 始 于 教 育 部 颁 布 试 行 的 《 大
学 英 语 课 程 教 学 要 求 》分 级 教 学 实 践 范 围广 , 响 大 , 内 , 影 国 学 者 对 分 级 教 学 的 实 践 经 验 ( 萍 萍 ,0 8 郑 秀 芬 ,0 8 胡 20 ; 20 ; 肖铖 、 达 ,0 7 , 级 教 学 的 问 题 与 弊 端 ( 存 等 ,0 8 琼 20 )分 符 20 ; 吴 伟 英 ,0 9 袁 芳 、 赛 萍 ,0 9 , 师 心 理 ( 春 能 等 , 20 ; 徐 20 ) 教 李 20 ) 已进 行 了大 量 的研 究 。本 文 在 上 述 研 究 的 基 础 上 , 06等 以西 北 民 族 大 学 的 大 学 英 语 分 级 教 学 实 践 为 基 础 , 出 优 提

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兰州大学法学院

附件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兰州大学章程》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兰州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兰州大学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

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病、事假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以上未报到的,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时,必须参加兰州大学组织的体检。

经诊断发现患有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或因其他原因确需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

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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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一年级
第一学期
A 级(基础级) 《大学英语》
课程设置
一年级
二年级
第二学期
第一学期
《大学英语》 《大学英语》
二年级 第二学期 《大学英语》
2
(基础 1) (基础 2) (基础 3) (基础 4)
(CET≧425): 拓展类 I 级限
选课
所有大学英语 拓展类限选课
《大学英语》
B
级(提高级)
(1/4)及《大 学英语视听
B 级学生一年级开设《大学英语》(1/4、2/4)和《大
学英语视听说》(1/4、2/4),前者为课堂讲授,后者为学
3
生在线自主学习;二年级开设大学英语拓展类限选课、《大 学英语》(3/4、4/4)和《大学英语视听说》(3/4、4/4)。
在一年级结束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 B 级学生,二年级第一学期需在大学英语拓展类 I 级限选课 程中选修一门,第二学期可以在所有大学英语拓展类限选课 中选修一门。在一年级结束时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CET4)的 B 级学生须修读《大学英语》(3/4)和《大学 英语视听说》(3/4)。
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仍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考试(CET4)的学生须修读《大学英语(4/4)和《大学英 语视听说》(4/4)或者《英语测试》课程;第一学期结束 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 B 级学生第二学期 可在 I 级拓展类限选课中选修一门。
C 级学生一年级开设《大学英语》(2/4、3/4)和《大 学英语视听说》(2/4、3/4),前者为课堂讲授,后者为学 生在线自主学习;二年级主要开设大学英语拓展类限选课。
第三章 分级教学 第九条 课程设置总体架构。A 级学生一、二年级均开 设必修课;B、C、D 级学生一年级开设必修课,二年级开设 限选课;E 级学生一年级、二年级均开设限选课。分级教学 贯穿于一、二年级的整个教学过程,一年级教学主要培养学 生的英语综合能力,夯实基础。二年级教学主要根据学生的 兴趣和需求,为学生开设英语技能训练类、专门用途英语类、 文化文学类、大学外语类四个模块课程。每个模块包含多门 课程,课程根据难易程度分为 I、II 两个层级,学生根据要 求从中选修。 第十条 各级别课程设置方案及要求:
(CET≧425): 拓展类 I 级限
选课
所有大学英语 拓展类限选课
(CET<425): (CET≧425):
《大学英语》 拓展类 I 级限
(4/4)及《大
选课
学英语视听 (CET<425):
说》(4/4) 《英语测试》
(CET≧425): 所有大学英语 拓展类限选课
所有大学英语 拓展类限选课
(1/4)
《大学英语》
C
级(发展级)
(2/4)及《大 学英语视听
说》(2/4)
《大学英语》
D
级(完善级)
(3/4)及《大 学英语视听
说》(3/4)
《高级阅读与
E 级(培优级)
写作》或《高 级听力与口
语》
《大学英语》 (2/4)及《大
学英语视听 说》(2/4)
《大学英语》 (3/4)及《大
学英语视听 说》(3/4)
(CET≧425): 拓展类 I 级限
选课
(CET≧425): 所有大学英语 拓展类限选课
所有大学英语 拓展类限选课
(CET<425): 《英语测试》
(CET≧425): 所有大学英语 拓展类限选课
第十一条 各级别具体课程设置及要求具体说明:
A 级学生一、二年级均开设大学英语必修课《大学英语》
(基础 1、2、3、4),以英语基本技能教授与训练为主。
1
第六条 培养级别。共分为五个培养级别:A 级(基础 级)、B 级(提高级)、C 级(发展级)、D 级(完善级)、 E 级(培优级)。A、B、C、D、E 五个级别的英语水平为由 低向高递进。
第七条 分级依据。以当年分级考试成绩为依据测算并 划定当年各级别分数线。
第八条 分级结果发布及查询。考试成绩及分级结果将 于考试后三个工作日由教务处统一公布,学生可在“兰州大 学本科生迎新系统”查询成绩,并于成绩公布一周后在教务 处“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分级结果和课程安排。
在一年级结束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 C 级学生二年级第一学期需在 I 级拓展类限选课中选修一门, 第二学期可在所有拓展类限选课中选修一门。在一年级结束 时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 C 级学生二年级 第一学期须修读《大学英语》(4/4)和《大学英语视听说》 (4/4)。
附件
兰州大学 2018 级本科生英语分级考试 及分级教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 议精神和《大学英语教学指南》有关要求,大力推动一流本 科教育建设,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分级考试 第二条 考试组织。教务处负责组织分级考试、考试成 绩发布、分级名单发布等。 第三条 考试时间。新生入学第一周周六进行英语分级 考试。 第四条 考试形式。2018 级本科生英语分级考试采用纸 质闭卷的形式。试题包括听力、阅读两部分,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试卷总分 100 分,听力、阅读各占 50%。 第五条 考生说明。除部分学生外,所有本科新生均需 参加分级考试。无需参加分级考试的学生包括外国语学院学 生(基地班考生除外)、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学生、文化课单 独考试招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的小 语种学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等。由于各种原因不参加 考试的学生,根据其实际情况,统一安排至相应班级学习。
《大学英语》 (4/4)及《大
学英语视听 说》(4/4)
《高级阅读与 写作》或《高 级听力与口
语》
(CET≧425):
拓展类 I 级限
(CET<425): 选课
《大学英语》 (CET<425):
(3/4)及《大 《大学英语》
学英语视听 (4/4)及《大
说》(3/4) 学英语视听
说》(4/4);
《英语测试》
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仍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考试(CET4)的 C 级学生第二学期须限选《英语测试》;第 一学期结束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 C 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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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第二学期可以在 I 级拓展类限选课中选修一门。 D 级学生一年级开设《大学英语》(3/4、4/4)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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