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二人以上不设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是一种常见的企业法律实体形式,它允许企业主享受有限责任的好处,同时又能够灵活地管理和运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文件之一,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和运营规则等重要事项。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供参考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填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为(填写注册地)。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填写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整。
第七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填写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会行使最高权力。
第九条股东会(一)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
(二)股东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三)股东会议的召集通知应提前(填写通知期限)向所有股东发出,并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四)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按照表决权比例决定事项。
第十条董事长(一)本公司设立董事长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并代表公司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董事(一)本公司不设董事。
第十二条监事(一)本公司不设监事。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经营决策(一)公司经营决策由股东会议决定。
(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长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管理(一)公司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财务报表应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编制。
第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一)公司利润分配应由股东会议决定,并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某某某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加党建,无党组织)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应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目前,在公司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情况下,公司党组织建设以控股股东公司党支部为主体,即以@@@SSSSS(横琴)有限公司党支部(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党支部”)为主体。
@@@融资租赁党支部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发挥领导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住所:AAAAAAAAAAAAAAAAAAAAAA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社会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等。
许可经营项目:无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二章股东第八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名称与住所如下:名称或姓名:@@@SSSSS(横琴)有限公司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SSSSSSSSSSSSSSSS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向公司委派董事、监事;(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不设监事、设经理)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经营场所:。
【注:如无经营场所,请删除“经营场所”栏】【注: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按照扫描门牌二维码显示的地址信息(全省集中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地址信息)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注: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公司可根据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请注明具体约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42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42条)(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1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首次缴纳出资情况: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2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以上经营项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比例货币万元万元 % 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股东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不设执行董事)

有限公司章程(同股不同权)(不设执行董事)-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同股不同权架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律师注: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后,可以改变公司经营范围,但应该办理变更登记。
另外: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并非营业执照上拥有该经营范围就可以经营该内容,比如盐、石油、危险物品、烟草等除了营业执照外必须另行办理许可证。
因此经营范围最后一句通常为“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律师注:出资人可以在公司成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或者约定一个出资期限,在该期限之前足额缴纳。
所以,不交注册资本是一个误区,注册资本始终要足额缴纳,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另外,已经实缴注册资本后不要再将注册资本抽出,公司法不允许抽逃出资。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抽逃出资会构成刑事犯罪。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以及股东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对于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章程的制定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着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股东之间的合作。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组织结构。
在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情况下,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通常是股东大会。
因此,章程应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决策程序以及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同时,章程还应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公司的约束力,以确保公司的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其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规定股东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在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情况下,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显得尤为重要。
章程应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和比例,明确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以及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规则。
此外,章程还应规定股东之间的合作方式和决策程序,以确保公司能够顺利运营。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还应明确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
虽然不设董事会、监事会,但公司仍需要一定的管理机构来协调和监督日常经营。
章程可以规定设立经理层或者执行董事来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明确其职权和责任。
同时,章程还应规定公司内部决策的程序和权限,以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并能够高效运作。
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还应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
章程应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程序,以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反映。
同时,章程还应规定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股东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渠道,以维护公司的透明度和股东的利益。
最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还应规定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程序。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原因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况。
章程应规定公司解散的程序和条件,并明确解散后的财产分配方式。
同时,章程还应规定公司清算的程序和责任,以确保公司解散后的财产能够合理清算并分配给各股东。
总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以及股东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人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比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风险提示: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二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装制品及材料、纸张销售;包装设计。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2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首次出资情况: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个股东,不设董事会)
江西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名称:江西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江西省XX市XX县(区)XX路XX号。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即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如下: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第九条股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任命。
执行董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x(—或二)人,由股东任命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或者: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或经理,选其一)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公司的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年或长期(此处选其一),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事宜,依照《公司法》规定执行,不作特别约定。
第十七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自经合法程序制定或修改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章程公司留存一份,股东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或盖章:股东: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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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章程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无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会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都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
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 ***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事项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三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