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最新版)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本条例得到有效执行。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对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次全面规范和提升。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条件、措施和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同时注重先进技术的应用和国际合作交流。通过本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我国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应当严格遵守本条例,共同努力,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六、法律责任
1.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五、监督管理(续)
4.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1)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监督管理工作;
(2)对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进行审查,依法发放相关许可证;
(3)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4)阻碍、拒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
6.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五、过渡条款
1.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开工的建设工程,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补办本条例规定的相关手续。
最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需要制度保证,需要技术支撑,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建设部颁发了一系列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对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以及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要求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坚实的基础。
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在生产的整个过程中遵循和落实以上要求。
第一节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十个方面的内容,(插入评分汇总表)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关键工作,也是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体现。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生产安全事故的分析中有89%都不是因技术解决不了的问题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都是因违章等原因而造成(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
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情况)根据建设部的统计数据,2014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859起、死亡1012人,与2006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3.27%,死亡人数下降了3.44%,其中共发生建筑施工较大及以上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3人以上事故)35起、死亡144人(其中重大事故2起,死亡21人),与2006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10.26%,死亡人数下降了1.37%,具体如图1.1和图1.2。
通过2006年和2007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对比表明:虽然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整体状况有所好转,但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主要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二是下降幅度趋减;三是重特大事故多发。
这表明我国仍处在建筑施工频繁发生的时期,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又将面临新的考验。
(多年的统计数据及变化规律在有关文献上有分析)(一)事故多发的主要类型: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等。
(图)(二)事故发生部位(图)(三)发生事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落实企业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履行的职责和应负的责任。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2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1总则1.1为了提高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促进行业发展,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建筑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及旧房拆除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参照执行。
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公民自建房屋以及房屋维修的施工。
1.3本规程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1.4本规程是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参建各方的管理职责和要求,考核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规范化管理的基本依据。
1.5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程依据下列规范性文件,结合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实际制定。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条款。
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T77-200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146-2004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办【2005】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7】255号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8】75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3 术语3.1施工项目企业自工程施工投标开始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中完成的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最新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国家、企业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国务院493 号令”)、《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设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费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道路交通安全、铁路营业线施工和维管运营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事故应急救援、安全奖罚等制度。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应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生产过程安全监控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第五条安全管理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遵纪守法,预防危害,提高绩效,持续改进” 。
第六条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大火灾和爆炸事故、重大机械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责任事故;铁路交通一般行车(D类)事故全年不超过一件;杜绝因工责任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施工生产中轻伤率控制在6%。
以内。
公司根据国家、行业及上级的要求,结合年度施工生产任务,制定并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措施,逐级分解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是安全管理的最高组织机构,安委会由公司领导、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CONSTRUCTION COMPANY SAFETY MANAGE CRITERIONJGJ-条文说明2009北京1目次1 总则 (3)3 基本规定 (3)4 安全管理目标 (4)5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与责任体系 (4)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8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8)9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8)10 施工设施、设备和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9)11 安全技术管理 (9)12 分包安全生产管理 (12)1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2)14 应急救援管理 (13)15 事故统计报告 (14)16 安全检查和改进 (14)17 安全考核和奖惩 (14)1总则1。
0。
1本规范的目的是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本规范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行为规范,是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保证。
本规范以强制和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提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实施安全管理创新。
1.0.2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本规范,建立、运行和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企业在内的各方可依据本规范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动态管理和业绩评价。
境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工程时也应执行本规范.3基本规定3。
0。
3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合理分工,互相衔接”的原则,落实各管理层与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实施安全生产体系化管理。
3.0。
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根据企业施工特点,配备设备管理专业人员,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4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选8篇)

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精选8篇)最新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一、交接与交流工程开工之前做好各项交接工作,我方经过监理以书面形式和甲方交接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并要求三方签字确认。
对基层墙面质量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双方书面交接,方可施工。
施工现场人际关系的处理非常重要,处理好现场管理人员以及监理的关系就等于节省了时间、增加了效率,关于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一定要与相关人员多沟通、多交流,如果出现对我方施工有影响的应即时请甲方解决并处理。
二、施工质量管理质量第一,首先要选择一个各项指标优良的施工班组,开工之前,要召集所有施工人员参加现场会议,传达项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流程。
每天严格检查施工质量,做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部位,必须进行处理或者返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要经甲方、监理验收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三、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进度是决定工期的最大因素,一定要做好周密详细的时间安排。
现场施工要将施工时的周计划、月计划按时上报甲方,如果遇到对我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应及时申请甲方解决处理,以免耽误工期。
如果施工进度跟不上的话,在必要的情况下增加施工班组人员,并将每周、每月的施工情况和进度,向公司汇报,以便公司统筹安排、按期结账。
四、材料管理材料的管理是每项工程的关键,首先一定要选好储存材料的仓库(防雨且便于卸货、搬运的位置),施工时搅拌机和施工部位落地灰要清理干净,特别是刮尺上的保温砂浆要倒入灰桶,下班之前仔细检查各处,保证现场的干净整洁,特别是堆积材料的地方要重点排查,以免下雨淋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申报材料时,要结合施工进度和当时天气情况,只供材料不包工的工程,材料进场要清点数量,并要求甲方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五、安全管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只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保障效率。
每天开工、收班都应清点人数,禁止酒后施工作业,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外脚手架没有经过安全员同意和批准,禁止私自拆除和变动,违者严处。
2021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新版本)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行业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
第四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者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标准;(二)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三)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四)指导和监督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五)统计全国建筑职工因工伤亡人数,掌握并发布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动态;(六)负责对申报资质等级一级企业和国家一、二级企业以及国家和部级先进建筑企业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或者审批,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七)组织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八)检查和督促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者参与工程建设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建筑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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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65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最新版)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1.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1.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施工企业constructioncompany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0.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principalofconstructioncompany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2.0.3各管理层management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2.0.4工作环境workingcondition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2.0.5危险源hazard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的根源或状态。
2.0.6隐患hiddenperil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0.7风险risk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2.0.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gravenesshazard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基本规定3.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3.0.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0.3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3.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0.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0.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3.0.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3.0.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4安全管理目标4.0.1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
4.0.2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
4.0.3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核。
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
5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5.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
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2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4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5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全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5.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
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0.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6.0.3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1工作内容;2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3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6.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7.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7.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7.0.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7.0.4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安全操作规程;3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5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7.0.5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6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按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1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2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7.0.7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7.0.8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8安全生产费用管理8.0.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
8.0.2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
安全生产资金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
8.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实施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8.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按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8.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8.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分类使用台帐,定期统计上报。
8.0.7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汇总分析,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比例。
9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9.0.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9.0.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9.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9.0.4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9.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9.0.6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10安全技术管理10.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10.0.2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10.0.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10.0.4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10.0.5根据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