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自管会章程(同名3914)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模版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做好老干部的思想工作,保障老干部的权益,营造和谐和长效的管理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为老干部提供服务和关爱,促进老干部的身心健康,保障老干部的生活水平。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老干部工作的责任分工和职责,形成以单位领导为核心,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老干部服务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确保老干部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服务的及时满足。
第五条本单位应开展老干部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老干部关心单位发展,参与社会实践,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第六条本单位应加强老干部的培训和学习工作,提升老干部的思想素质和知识水平,促进老干部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本单位应完善老干部的权益保障机制,解决老干部在生活、就医、住房等方面的问题,保障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老干部服务与管理第八条本单位应建立老干部服务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老干部服务与管理工作。
第九条老干部服务组织机构应根据老干部的具体需求,制定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服务、医疗服务、法律咨询等。
第十条老干部服务组织机构应与相关机构建立联系,为老干部提供必要的服务指导和咨询。
第十一条老干部服务组织机构应定期组织老干部活动,增强老干部的社交活动,促进老干部间的交流和互助。
第十二条本单位可以设立老干部服务中心,提供丰富多样的服务项目,满足老干部的日常需求。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建立老干部健康档案和生活档案,定期更新老干部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及时了解老干部的需求。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老干部的体检和健康咨询,做好老干部的健康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建立老干部的生活保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救助、住房安置等,保障老干部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三章老干部思想工作第十六条本单位应积极开展老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老干部理解和支持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学校老干管理制度

学校老干管理制度学校老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老干管理工作,加强老干队伍建设,激发老干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老干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老干,包括校级老干、院级老干及各类工会老干。
第三条学校将老干管理作为重要的组织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老干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干部的进步与发展。
第二章老干的培养和选拔第四条学校重视老干的培养和选拔工作,通过多种途径选拔潜质人才,注重发现和培养年轻老干,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
第五条学校以能力为导向,围绕校园工作需求,开展各类培训和学习班,为老干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校建立健全老干干部考核机制,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老干进行工作评估,突出事业担当和实绩表现,为老干的晋升和岗位调整提供依据。
第三章老干的管理第七条学校成立老干管理委员会,负责老干的统筹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八条学校定期召开老干大会,总结上一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传达学校工作要求和精神,激励老干奋发向前。
第九条学校建立老干档案,记录老干的基本信息和工作经历,对老干的个人评价、奖惩情况进行存档,为老干晋升和任职提供依据。
第十条学校建立老干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老干给予表扬和奖励,激发老干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老干轮岗制度,定期进行老干的岗位调整,以提高老干的工作经验和能力,激发老干的工作激情。
第四章老干的待遇和福利第十二条学校建立老干待遇保障制度,根据老干的工龄和工作表现,合理确定老干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老干离退休金制度,对于退休的老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退休金,保障老干的生活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为老干提供充足的培训机会,提供学习资源和参与学术交流的机会,提高老干的业务素质和学术造诣。
第十五条学校关心老干的生活状况和身体健康,定期组织老干体检,提供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障。
老干部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老干部管理制度模板范文老干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老干部管理工作,提高老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退休干部,包括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
第三条老干部管理工作应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党组织委派的,要履行相应的党纪党规。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主要任务是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推动老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提高老干部工作水平。
第二章退休干部的组织管理第五条退休干部按照党组织制定的工作分工和要求,参与工作。
做到思想上拥护,政治上支持,行动上服从。
第六条退休干部按照党章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在有党组织的单位中参加党的活动。
享受党的组织关怀,按照党支部委员会的安排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第七条领导机关和各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退休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提供专业知识更新和提高的机会,使退休干部充分发挥余热,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贡献。
第八条退休干部有权提出对党组织的决策和领导工作的建议。
相关党组织和领导机关应当认真对待,及时回复。
第三章退休干部的经济待遇第九条退休干部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经济待遇。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机关要定期研究解决退休干部待遇问题,确保待遇的适应性和公平性。
第十条退休干部有义务按时接受相关的政府和党组织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温情关怀和团员活动第十一条党组织和领导机关应当定期开展各类温情关怀活动,表达对退休干部的尊重和关爱,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第十二条党组织和领导机关要鼓励和支持退休干部参与各类团员活动,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培养友谊和互助精神。
第五章处理纪律和工作纠纷第十三条退休干部在工作中违纪违规的,党组织和领导机关应当依照国家和党纪党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退休干部之间发生工作纠纷的,党组织和领导机关应当依法依纪进行调解,妥善解决。
第十五条对于不适应退休后生活的干部,党组织和领导机关应当积极引导、关心解决,不断提升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二篇)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我局老干部工作,认真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本着妥善安置、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老干部的余热,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政治待遇第一条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有____事业建设的重要力量,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尊重老干部,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关心照顾好老干部,让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托,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第二条办公室为离退休干部职工免费订阅一份刊物,党支部应每季度组织老干部学习一次。
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学习条件。
第三条每年春节和重阳节,局领导及老干部工作人员,应组织看望和慰问离退休老干部。
第四条每年由局领导适时向全体老干部通报重大工作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二、经济待遇第五条办公室每两年组织老干部体检一次。
老干部因病住院,身边无子女或其它亲属照管者,可聘请护理人员进行护理。
老干部住院期间,局领导或委托办公室进行探望。
第六条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政治待遇不变,福利待遇从优的原则。
在老干部退休时由局领导组织召开一个欢送会,送一份纪念品。
第七条老干部福利性待遇,原则上与在职干部职工同等。
三、参观、考察、学习第八条每两年组织一次老干部到市内县区范围进行参观考察,了解和感受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变化。
并对全市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设。
第九条参观、考察坚持单位组织、个人自愿,出发前应进行体检,由办公室派员带队做好服务。
四、经费开支第十条按规定提取部分老干活动经费,本着依照规定,满足需要,节约有度,尽量不超支。
五、工作机制第十一条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归口办公室日常管理。
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一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他有关科室给予支持,共同作好老干部工作。
l老协活动规章制度

l老协活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老干部之间的交流与联系,团结老干部共同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促进老干部身心健康,丰富老年生活,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老干部协会活动规章制度是老干部协会的基本管理制度,是老干部协会活动的准则,会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老干部协会活动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老干部协会的会员,包括各级领导、普通会员及志愿者。
第四条老干部协会的活动宗旨是:服务老干部、团结老干部、关心老干部、提高老干部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第五条老干部协会会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老干部协会的声誉和形象,服从老干部协会的管理和活动安排。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六条老干部协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志愿者,普通会员需年满60岁,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志愿者需具备相关专业、技能或经验。
第七条会员申请入会时需提交个人真实材料,并通过老干部协会审查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八条会员有权利参加老干部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享受相应的会员福利。
第九条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并严格遵守老干部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会员如有辱骂、诽谤他人或扰乱协会秩序等不良行为,将受到协会纪律处分。
第三章活动安排第十一条老干部协会每月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回顾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并就老干部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
第十二条老干部协会每季度组织一次文艺活动,包括歌舞表演、讲座、书法展等,丰富老干部的文化生活。
第十三条老干部协会每年组织一次旅行活动,前往名胜古迹、温泉度假等地,让老干部放松心情、增进友谊。
第十四条老干部协会每周组织一次健身活动,如晨跑、太极拳、瑜伽等,关注老干部的身体健康。
第四章福利待遇第十五条老干部协会为会员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定期检查身体、领取基本药品等。
第十六条老干部协会为会员提供一定的生活照料,如定期探访慰问、帮助购买日常用品等。
第十七条老干部协会为会员提供一定的文化娱乐活动,如免费参加文艺演出、观影、读书等。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八条老干部协会设立专门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对会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老干部日常管理制度

老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老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老干部。
三、管理目标1. 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促进老干部的全面发展。
2. 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老干部的精神风貌和思想觉悟提高。
3. 加强老干部的组织管理,推动老干部队伍建设与发展。
4. 落实老干部的享受优待政策,改善老干部的生活条件。
四、管理要求1.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1)组织老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的提高。
(2)加强老干部的思想引导,营造和谐的思想政治氛围。
(3)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关心老干部的精神生活。
2. 组织管理(1)建立老干部管理档案,不断更新老干部的基本信息和动态资料。
(2)加强老干部的组织动员,积极开展老干部参与的各项工作。
(3)加强老干部的联谊活动,增进老干部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3. 享受优待政策(1)认真执行国家和单位关于老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确保老干部的权益不受侵犯。
(2)及时发放老干部的福利待遇,保障老干部的基本生活水平。
4. 培育后备力量(1)积极选拔和培养优秀的青年干部,为老干部队伍的发展和壮大提供坚实的后备力量。
(2)加强老干部与青年干部的交流与沟通,促进老干部的经验和智慧传承。
五、责任落实1. 领导责任(1)全面负责老干部工作的规划和落实。
(2)加强对老干部的日常管理,确保老干部享受优待政策。
(3)督促和检查下属部门对老干部工作的执行情况。
2. 部门责任(1)明确老干部管理和服务的具体责任部门,落实好老干部工作的具体安排。
(2)建立老干部管理工作的台账和档案,定期对老干部的情况进行核查和分析。
(3)组织开展老干部的各项活动,做好老干部的精神生活保障。
3. 个人责任(1)老干部要积极配合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自觉维护老干部的形象和利益。
(2)老干部要加强自身的修养和品德建设,为年轻一代树立榜样。
2024年老干部活动室管理制度

2024年老干部活动室管理制度____年老干部活动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老干部的居住环境管理,提升老干部的生活品质,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法规,结合老干部活动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老干部活动室是指用于老干部居住、休息、娱乐等日常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老干部活动室管理原则:依法、公平、公正、公开、服务为主,综合管理为手段。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管理机构:老干部活动室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老干部活动室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二)指导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工作;(三)协调解决老干部活动室日常管理中的问题;(四)评估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工作,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五)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室的文化、娱乐、学习等活动;(六)对老干部活动室的设施、环境进行监督和检查;(七)对老干部活动室的费用、收支进行审核和管理;(八)定期向老干部活动室公示相关信息及管理工作的情况。
第三章责任和权益第六条老干部活动室的责任:(一)维护老干部活动室的正常秩序;(二)保护老干部活动室的公共财物;(三)尊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服从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四)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和活动。
第七条老干部活动室的权益:(一)享受老干部活动室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二)享受老干部活动室提供的住宿、饮食、医疗等服务;(三)参与老干部活动室组织的文化、娱乐、学习等活动;(四)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得到及时回复和处理;(五)积极参与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行使监督权力。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八条老干部活动室的出入管理:(一)老干部活动室实行刷卡管理,每位居住老干部配备专用门禁卡,必须刷卡进入活动室,确保安全。
(二)如有访客,必须由居住老干部带领,并填写访客登记表,由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老干部活动室的设备管理:(一)老干部活动室的设备由管理委员会统一购置,统一维修,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024年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制度

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制度 篇2
为了搞好我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更好地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情况通报制度
1、每年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
对因公(工)致残的退休公务员,除发给基本退休金外,另发给因公伤残保险金。其中对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每月再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
4、住房待遇。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其住房标准和办法按同职级在职国家公务员的规定执行,并给予优先照顾。
(一)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本人退休时的标准全额发给。
(二)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根据不同工龄按以下比例计发:
所谓“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是指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同时提前向社会预告,给公众以心理预期。
但实际上,“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也是全国统一的延迟退休年龄,并不允许在职人员对退休年龄的自主选择。这种“一刀切”的延迟退休并不合理,原因是,不同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千差万别,有的人60岁就身心疲惫、百病缠身,有的人65岁仍然精神矍铄、老当益壮。
(二)机关离退休干部统一参加的集体活动,由离退休工作科按要求协调组织。机关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三)厅有关部门组织部分离休老干部参加的集体活动和有关会议,由离退休工作科配合搞好协调服务工作。
(四)机关组织的老干部参观、游览等活动,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服务。
(五)每月一次的阅文学习活动,由离退休工作科提前准备好有关文件和资料。活动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因此,合理的做法是实行弹性退休制,让不同的人根据自身状况,在一定的退休年龄段区间内(例如 55~65岁或58~68岁)自主选择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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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自管会章程(同名3914)
嘉峪关市老干部自管委员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老干部自管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委)是通过离退休老干部民主推荐,由离退休老干部组成,受市委老干部局直接领导,以服务老干部为目的,促进老干部各项工作和谐发展的老干部群众组织。
第二条:老干部自管委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为工作宗旨,以配合老干部局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和教育引导工作,让市委放心、让老干部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老干部与老干部工作局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
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全面拥护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维护市委市政府的权威,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
第四条:配合老干部局做好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督老干部的政策落实情况,协助老干部局作好老干部队伍维稳工作。
第六条:关注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协助老干部局开
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第七条:负责征询、反映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代言老干部的利益诉求,协调解决老干部及遗属的特殊困难。
第八条:动员和组织离退休干部宣传和实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实践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动员和组织老干部积极参加参与市委市政府、原工作单位、老干部局组织的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有针对性地教育帮助部分老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承担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九条:配合老干部局动员、组织和监督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
按照“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五好标准、“教育子女好,家庭关系好,社区作用好”三好标准和“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五个带头,积极开展老干部“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争当“三好”老干部个人,争做优秀老干部党员。
第十条:凝聚老干部人心,注重发挥老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第十一条:积极协助市关工委做好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十二条:积极协助老干部局做好老年大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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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年底听取老干部局全年工作汇报和老干部特需费、管理费的收支情况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就特需费、管理费的使用途径调整向市委老干部局提出建议,并通过各种方式向老干部们做好宣传和解释。
第十四条:完成老干部局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机构
第十五条:自管委实行在老干部局领导和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十六条:主任。
自管委设主任1人,全面负责自管委的工作,主任对老干部局负责。
第十七条:副主任。
自管委设副主任2人。
政治生活副主任领导政治委员和生活委员,分管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方面的工作,负责协助老干部局全面落实全市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并监督全市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
组织文体副主任领导组织委员和文体委员,分管老干部文体生活方面的工作,负责协助老干部局组织老干部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文体活动,并领导分管委员协助老干部局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副主任对主任负责。
第十八条:委员。
自管委设委员4人。
4
政治委员和生活委员各1人,由政治生活副主任领导,政治委员负责落实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以及其他政治待遇方面的工作,并负责监督全市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
生活委员负责落实全市老干部三项机制的落实,负责协助老干部局做好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及遗属的帮扶工作。
组织委员和文体委员各1人,由组织文体副主任领导,组织委员负责老干部各项活动的组织动员和筹划准备工作,主要负责动员、组织老干部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市委老干部局、市关工委组织的一系列活动,有针对性的做好部分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使老干部们走出家门,参加活动,加强沟通,加强交流,利于老干部们的身心健康和快乐长寿。
文体委员负责老干部文化和体育活动方面的工作,主要做好老干部各项文体活动的开展工作,协调各活动组日常活动和竞赛活动的开展,协助做好各活动组组长的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各组组长认真负责地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使活动队伍不断壮大,活动内容不断丰富,活动效果不断提升。
第十九条:自管委三年一届,届满由老干部局组织及时换届。
本届自管委从市委老干部局批准成立之日起计算时间。
第四章:人员
第二十条:自管会组成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工作现已离休的干部和在我市工作现已退休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常住嘉峪关市,确保经常性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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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治素质强。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
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维护市委市政府的权威,支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
3、工作能力强。
认真负责,忠于职守,耐心做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号召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凝聚老干部、密切联系老干部,善于协助老干部局按照老干部们的特点开展适合老干部们的活动。
4、服务意识强。
热心为老干部办事,把老干部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关心老干部生活,真心诚意帮助老干部解决问题。
5、榜样作用好。
新任老干部自管委成员的,应具备较高的品德和文化修养,教育子女好,家庭关系好,社区作用好,能积极主动的参加原单位和市委老干部局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各种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遵守组织纪律,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
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关心同志,乐于助人,与老干部们关系融洽,在老干部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