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月薪与一次性奖金的节税设计技巧
个税筹划and工资薪金和年终奖个税筹划

个税纳税筹划个税纳税筹划?1、合理调整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我们的年终奖是要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所得计算纳税的,也就是要把年终奖除以12个月,其商数去对照相应的税率档进行纳税。
很多单位不注意,导致员工工资和年终奖比例失调,其中一方过高,从而拉高了全年的综合个税税率。
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税收临界点。
2、了解扣减政策在认清收入构成后,就要了解自己所能适用的个税扣减政策,包括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
除了住房公积金外,保险也是实现个人税务筹划的重要手段。
允许个人在规定范围内把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支出,在当月或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个税税率采取是的超额累进制,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时,增加的工资薪金能带给个人可支配收入会越来越少。
3、税收优惠政策(1)核定征收目前我国的特殊经济园区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低税区。
高收入者可以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签立合同,把工资以合作费形式公对公打款,在税收洼地成立的个独企业可以核定征收所得税。
(2)自然人代征自然人代征发票主要是服务于没有开票能力的个人或者经营团体,为了方便自由职业者或者经营者开-票,在各个地方税务是可以申请自然人代征发票的。
自然人代征的税种:增值税:1%(增值税普通发票)+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且附有对应的完税凭证,自然人代征政策后无需再缴纳个税。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望采纳!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常用方法有哪些?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常用方法有哪些?自然人代开:适合解决已经发生缺票的业务,企业根据相应合同,在园区申请自然人代开,代开税率在2.5%-3%,不过只能代开普票,1-3个工作日就可以代开出来。
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要根据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来进行税务筹划,不过,企业必须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税务筹划!合理分配年终奖与工资薪金: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去计税的,所以当超过其中一级数时,就需要按高一档的税率去计税缴纳,所以企业可以合理的分配年终奖和工资薪金比例,达到综合低税率最佳。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筹划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筹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自2019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纳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应税收入最小化、费用扣除数最大化、适用税率最低化。
一、减少名义工资的税收筹划(一)提高福利以减少名义工资在现实生活中,个人所取得的工资、薪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用于与工作相关的支出,或者有一部分个人支出可以由所在单位支付,如交通费、午餐费。
个人的收入中用这些方面的部分只是从个人手中流通了一次,实质上是名义收入。
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的这部分支出是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收入,也就是说,个人的这些支付是收入纳税后的支付,因此,其支付的数额如果换算为税前的数额,是高于实际支付的税额的,这无疑是个人的税负。
如果能将这些名义收入从个人领取的工资、薪金中扣除,以企业的名义对个人的这些支出进行支付,那么名义上工资、薪金减少了,但个人的实际收入并没有减少,从而可以降低所适用的税率,减轻税负。
其常用的方法有:①企业为员工提供上下班交通设施免费接送;②企业为员工购置专用的办公设施;③企业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工作餐;④企业为员工租房解决住宿问题等。
【案例一】王经理2019年1月工资收入15000元,每月的交通费用1000元,吃饭2000元,除去交通费和吃饭,王经理可用的收入12000元。
王经理1月预扣预缴税额=(15000-5000)×3%=300(元)如果公司为王经理提供上班接送的福利和免费食堂吃饭,当月工资下调为12000元,则王经理应纳个人所得税为:预扣预缴税额=(12000-5000)×3%=210(元)经过此筹划后,王经理可节省所得税税额70(300-210);而对于公司来说,没有增加任何支出。
工资避税的方式

避税一直都是不少人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因为这会直接涉及到我们切身利益。
而个人工资避税其实就是很多人都比较重视的,而我们需要知道的是,避税一定要懂得合理,一旦涉及偷税、漏税将会带来比较大的麻烦。
一、基于绩效的工资分配的避税策略由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基于工资和薪金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税收入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也会上升。
收入越高,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比例越大。
如果纳税人的工资和工资极不平衡,纳税人的比例远远大于非常平均工资和薪水的纳税人。
此时,可以采用平等分摊的方法来计划工资和薪水。
在某些受季节性因素或生产要素影响的行业,如采掘业,海洋运输,近海捕捞和财政部所定义的其他行业,对员工工资的波动进行合理调整,支付奖金的时间,可以为员工节省税收,提高实际收入水平,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根据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和发放比例调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中年终奖励发放时间和分配比例调整避税。
员工每月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由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
如果员工的月薪和工资收入低于当年一次性奖金的减税额,则应从“员工月薪与工资扣除之间的差额”余额中扣除年度一次性奖金。
这样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快速扣除。
根据这项优惠政策,年终奖励的时间和年终奖金与工资的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达到节税的目的,这是员工工资税务筹划方法一个重要方法。
三、国家税收政策国家提供的税前优惠扣除概括有以下:(1)分娩津贴;(2)育儿补助金;(3)根据国家规定的旅行津贴和用餐时间;(4)冬季取暖补贴、夏季防暑降温费;(5)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的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6)按照国家统一规定退休工资,退休生活保障等发放给干部职工的结算费,退休费等;(7)生育妇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生育保险措施,免除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生育津贴或生育津贴;(8)个人和雇主因劳动关系终止而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相当于上一年度雇员当地平均工资的一部分;(9)个人通过收入中国国家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将30%的应纳税所得捐赠给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的社会福利事业捐款。
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的案例分析

个⼈所得税的合理避税的案例分析我国个⼈所得税采⽤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额的增加,适⽤的税率也随之提⾼,相应的个税也越多。
⼀、年底双薪的避税策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取得全年⼀次性奖⾦等计算征收个⼈所得税⽅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明确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次性奖⾦以外的其他名⽬的奖⾦(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律与当⽉⼯资、薪⾦收⼊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所得税。
对于年底双薪(即第13个⽉⼯资)可分两种情况处理。
情况⼀:“⼀次性奖⾦”与“年底双薪”同⽉发时,即可将此两项奖⾦合并除以12确定税率和扣除额;情况⼆:“⼀次性奖⾦”与“年底双薪”不同⽉发时,可按国税发[2005]9号规定将“⼀次性奖⾦”单独计算缴纳个⼈所得税,将“年底双薪”和当⽉⼯资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于⽤哪种⽅法缴纳个税,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别计算两种情况应缴纳的税额,从⽽作出判断。
例1:⼩王2009年12⽉⼯资4000元,年底双薪4000元,另外年终奖9000元。
若按第⼀种情况计算个税为[(4000-2000)×10%-25]+[(4000+9000)×20%-375]=175+2225=2400元;若按第⼆种情况个税为[(4000+4000-2000)×20%-375]+ (9000×20%-375)=825+1425=2250元。
即按第⼀种情况缴纳个税⽐第⼆种情况多缴纳150元。
⼆、绩效⼯资避税策略⾸先看下⾯⼀个典型的例⼦:例2:⼩张是⼀名空调营销⼈员,他的⽉⼯资底薪1500元加提成奖⾦,根据他09年的销售业绩,⼩张只有5-9⽉每⽉拿到提成奖⾦8000元,其他⽉份都没有提成奖。
即⼩王在09年缴纳个税为[(1500+8000-2000)×20%-375]×5=5625元;若⼩王5个⽉的提成奖分别在5⽉-12⽉份平均领取的话,即09年缴纳个税为[(1500+5000-2000)×15%-125]×8=4400元。
年终奖金该如何避税

年终奖⾦该如何避税年终奖⾦如何避税1、避免发放不含税奖⾦:假设某企业为每个员⼯发放不含税全年⼀次性奖⾦5700元,5700÷12⼩于500元,适⽤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还原成含税的全年⼀次性奖⾦收⼊=5700÷(1-5%)=6000(元),6000÷12=500(元),适⽤税率仍为5%,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额为6000×5%=300(元)。
表⾯上看起来,企业发放不含税奖⾦与发放含税奖⾦没什么区别,应缴个⼈所得税都是300元,员⼯个⼈收⼊都是5700元,企业都⽀付6000元(5700+300),但实际上是有区别的。
根据相关⽂件规定,企业为个⼈⽀付的个⼈所得税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则企业发放不含税奖⾦只能税前扣除5700元,⽽发放含税奖⾦却可以扣除6000元,税前利润相差300元/⼈,假设其适⽤所得税税率为33%,则将多缴企业所得税300×33%=99(元)。
2、避开⽆效筹划区间: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取得全年⼀次性奖⾦等计算征收个⼈所得税⽅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件中,存在9个⽆效纳税区间。
这些⽆效纳税区间有两个特点:⼀是每个区间的起点都是税率变化相应点;⼆是相对⽆效区间减去1元的年终奖⾦额⽽⾔,随税前收⼊增加、税后收⼊不升反降或保持不变,如年终奖为6001元时,相应的个税为575.1元,税后收⼊为5425.9元;⽽年终奖为6000元时,应缴的个税为300元,税后收⼊为5700元。
可看出:税前收⼊增加1元,税后收⼊减少274.1元。
下⾯是4个常见的⽆效区间。
6001~6305(元),24001~25294(元),60001~63437(元);240001~254666(元)。
筹划⼈员在选择年终奖时,⼀⽅⾯要避开⽆效区间,另⼀⽅⾯应尽量选⽆效区间的起点减去1后的余额作为年终奖最佳⾦额。
3、节税的同时要注意调动职⼯积极性:例如张先⽣全年收⼊33600元。
个人所得税及工资薪金的纳税筹划及营业税纳税筹划的策略技巧及案例分析

8
(三)须注意的是: 劳务报酬的支 付方要取得接受方到税务局代开发票 才能入账作税前扣除,另外还需要注 意劳务报酬需缴纳营业税(月低于 1500元的免征营业税) (四)分次方式: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的该项 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 一个月的收入为一次。
11
另外将提供劳务分为设计与安装两项 来分别计算劳务费(分解项目); 付款方式分为13次(增加次数), 前十二个月每月付万元(设计与安装各 一半),最后一个月付万元(设计与安装 各一半)。总额2.6×12++3=36万元。
12
李某的个税为:前十二个月分别设计 与安装个税和为 [13000×(1-20%) ×20%]×12×2=49920元。 最后一次付款个税为[9000×(1- 20%)×20%]×1×2=2880元。 合计个税为49,920+2,880=52800万 元。
23
建筑安装企业在提供劳务时,有两种 选择,一是劳务分包形式,另一种是 招聘员工的方式,哪种方式更好呢?
例:吉祥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其
中有劳务8000万元,可以采取临时招
聘员工方式,亦可以采取劳务分包方
式。从税收角度分析:
劳务分包勿需缴纳营业税,由提 供劳务的建安公司缴纳。
而招聘员工需缴纳营业税240万元, 而且因计税工资的原因,税前不一定 能全扣除!
清包工方式的税后净利=[80×(1 -5.5%)-50]×(1-25%)=19万
包工包料方式下净利=[190×(1 -5.5%)-150]×(1-25%)=22万
[薪酬发放中的合理避税]薪酬方案范文设计
![[薪酬发放中的合理避税]薪酬方案范文设计](https://img.taocdn.com/s3/m/4c3bba81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e9.png)
[薪酬发放中的合理避税]薪酬方案范文设计我国税法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企业的薪酬发放中,如何使自己既依法纳税,履行公民义务,又能合理地节税呢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运用纳税优惠政策合理避税,为职工减轻纳税负担,不失为一种较为现实的做法。
现就一些避税技巧与大家分享。
一、工资平均发放避税企业职工的基本工资一般比较固定,而奖金发放数额和时间比较灵活。
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资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随之攀升,因此某个时期的收入越高,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比重就越大。
在很多企业,每季度发放一次季度奖。
但如果同样数额的季度奖,改为按月平均发放,节税效果会很好。
例如:某单位张某月收入为3000元,每季度奖金为6000元,奖金在每季末发放。
如表1-1所示,张某年收入为6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700元。
如果将季度奖平均发放,即季度奖改为月奖,每月平均发放2000元,如表1-2所示,同样是年收入60000元,个人所得税却变为3100元,节约税款4700-3100=1600元。
由此可见,工资平均发放,节税效果相当可观。
二、调整工资与年终奖比例避税我国税法规定,全年一次性发放的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用年终奖数额除以12来确定。
同样的年收入,把工资与年终奖的比例进行调整,则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会有很大差别。
例如:某单位王某月收入7000元,年终奖12000元。
如表2-1所示,王某年总收入为9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675元。
如果将月工资改为6000元,年终奖为24000,如表2-2所示,同样是年收入96000元,个人所得税却变为8075元,节约税款8675-8075=600元。
但如果比例调整不得当,也会出现相反的结果。
如果将月工资改为5000元,年终奖为36000,如表2-3所示,同样是年收入96000元,个人所得税却变为9175元,9175-8675=500,反倒多交税款500元。
月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节税设计

月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节税设计摘要:目前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工薪阶层一笔不小的纳税开支,本文旨在利用现有税收政策对职工收入进行设计,通过合理分配月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达到降低税负、增加职工税后收入的目的。
关键词:月薪;全年一次性奖金;节税设计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 (2013)01-00-01近年来,随着职工收入的增加,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个人所得税逐渐成为工薪阶层一笔不小的纳税开支。
因此,如何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做好税收筹划,降低税负,是单位领导和职工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为了解决奖金的计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对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全年一次性奖金,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个人所得税:一,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应缴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二,月工资不足3500元,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3500-月工资)应缴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税率-速算扣除率在一个纳税年度,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自2011年9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如下表1所示。
表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三、现有个人所得税政策下的个税“盲区”由于个人所得税税率有七档,相应地全年一次性奖金存在六个个税临界点与个税平衡点,这是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缺陷引起的,在此不做论述,在个税临界点与个税平衡点之间形成了以下6个“盲区”:[18000.01元-19283.33元),[54000.01元-60187.5元),[108000.01元-114600元),[420000.01元-447500元),[660000.01元-706538.46元),[960000.01元-1120000元),在“盲区”里会出现“多发少得”的情况,具体如下表2所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每月月薪与一次性奖金的节税设计技巧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取得的月薪按照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年终取得的一次性奖金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对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采取“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奖金的全部数额按照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税。
个人从单位取得的所得,既可以月薪的形式取得,又可以一次性奖金的形式取得,收入在月薪和一次性奖金之间分配的不同,税负也是有差别的。
一、月薪所得和年终奖金的节税设计原理由于每月薪金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均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分项计税,对于个人来说,在工薪和年终奖金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二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这就为工资薪金发放的节税设计提供了空间。
如果月工资偏高,会使月工资适用较高的税率,而可能放弃将工薪转化为年终奖金适用低税率的机会,加重个人的税收负担;相反,如果一次性奖金过高,会使奖金适用高税率,而可能放弃将一次性奖金转化为月薪适用低税率的机会,也会增加个人所得税负担。
尤其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在确定税率时类似全额累进税率,在税率临界点附近时,只要税率高于某一档次,其全部数额都要适用更高一个级次的税率。
既使不考虑月工资,仅仅从一次性奖金本身来看,也需要在发放时很好地筹划奖金的数额,避免出现奖金数额增加不多,而税率适用更高级次,税负增加较多甚至税负增加超过奖金增加的税负偏重现象。
与月工资综合起来考虑,问题会更复杂,需要综合规划月薪与一次性奖金的分配。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个人总收入在月薪与一次性奖金之间进行合理地划分,是有效降低工资薪金和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的重要筹划方法。
为简化起见,节税设计的假设前提是:个人的年收入是可预测的,至少可以预测收入在某一区间;个人收入可以通过月薪和一次性奖金两种方式获得,并且两种报酬的比例可以根据节税的需要作出安排;月薪的发放是均匀的,即每月月薪相同;个人的收入中不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等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充分考虑职工的利益,比如当工薪发放与一次性奖金发放税负相同时,选择按月薪发放。
二、月薪的区间分界点(一)税率变化的拐点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税率表中,税法给出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超过这些范围的上限,税率提高一档,低于下限,税率降低一档;在确定年终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时,商数超过适用某档次税率级距的上限数额,税率也要提高一个档次。
根据引起税率变化的这些点,将个人的月薪划分为不同的区间,在每个区间都可以找到收益与纳税的最佳配比。
从税率表上看,能够引起税率升降的调整数为500元、1500元、3000元、15000元、20000元(调整五档)等,姑且把这几个数称为寻找各区间分界点的的调整数。
月工资与一次性奖金适用同一税率表,其税率的调整数相同,每一个调整数既可以使工资税率提高,也可以使一次性奖金税率提高,所以根据每一个调整数都可以找到2个拐点。
引起税率变化的第一个拐点是2000元,以2000元为始点,顺序加上调整数500元得到2500元构成一个拐点,再加上调整数500元得出3000元又构成一个拐点,下一级距以3000元为基础加上调整数1500元得出4500元,再加一次调整数1500元得出6000元,又得到2个拐点。
依次计算,可以得出2000元、2500元、3000元、4500元、6000元、9000元、12000元、23000元等19个拐点,这些拐点也是月薪的区间分界点。
[NextPage](二)纳税无差别点上述19个拐点中的8个拐点具有这样的特性:在总收入基础上若增加部分收入,增加的收入作为一次性奖金发放,一次性奖金在突破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时,全额适用高税率,使原本适用下一级税率的奖金也适用高税率而使税负增加;如果将增加的这部分奖金作为月工资发放,即使增加的工薪适用更高一档税率,总体税负也会相对较低。
这时,会出现放弃一次性奖金低税率而选择月薪高税率的情况,理由是适用低税率的代价较高。
但是,收入额增加到一定规模,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增加的收入按月薪纳税的税负高于按一次性奖金纳税的税负,这时应改按一次性奖金纳税。
这里就存在一个纳税无差别点,即由按工资纳税改按年终奖纳税的转折点收入额,这个收入额中的增加部分按工资纳税和按年奖金纳税税负是相同的,所以将这个收入额称为纳税无差别点。
在纳税无差别点以内,增加的收入额以工资形式发放可以节税,超过纳税无差别点,增加的收入以一次性奖金发放对职工有利。
九级税率中从5%开始,每两个税率之间均有一个纳税无差点,共8个纳税无差别点,这些纳税无差别点也是划分总收入的分界点。
以分界点4 500元为例,总收入分解为月薪4 000元和一次性奖金6 000元可以节税。
若收入增加,增加部分随工薪发放适用税率15%,增加的部分若作为一次性奖金发放,适用税率为10%,表面上看后者税率低,可节税5%,但是后者是以放弃原奖金6 000元的低税率5%为代价,全额适用10%,相当于全额累进税率,使原来的6 000元多纳了5%的税款,全年多纳税300元,相当于适用低税率的固定成本,只有在节约的税款大于固定成本时,后者才是可行的。
这里就存在一个纳税无差别点,其能够使增加的收入按工薪纳税与按一次性奖金纳税的税负相同。
设年总收入的增加额为X,根据两种方式的年纳税相等,可列出方程:15%X=(X+6000)×10%-25-6000×5%解得:X=5500月奖金=5500÷12=458在原来的分界点4 500元基础上,得到新的分界点4958,在平均月收入4958元以内,原来一次性奖金6000元的不变,新增的458元并入月薪发放可节税;超过4958元时,每月发放的工薪4000元不变,增加的收入全部以一次性奖金的形式发放可以节税。
利用同一原理,可以找到4958、10833、31583 等8个纳税无差别点,这些纳税无差别点都是总收入的区间分界点。
根据19个引起税率变化的拐点和8个纳税无差别点构成的27个总收入的分界点,可将每月的总收入划分为28个区间,根据每一个区间的税率特点进行合理的节税设计。
三、各区间的节税设计根据税率变化的拐点和纳税无差别点,将个人的年收入划分为若干个区间,每个纳税区间,月薪与一次性奖金的分配以税负最低为原则,从第一个区间开始,采用因素分析法,依次找出下一区间的分配方案。
第一区间:0—24000元/年收入全部作为月薪发放,每月2000元,减除费用后无应纳税所得额,不纳税。
第二区间:24000—30000元/年收入寻找第二区间的分配方案,要对第一个区间的最佳方案进行因素分析,每月2 000元月薪不变,年增加0—6000元收入有两种选择。
选择一:月薪增加0—500元,年终奖为0,每月减除法定扣除费用2000元,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0—500元,适用5%的税率,月税额0—25元,奖金税额为0,年税额0—300.选择二:增加的0—6000元,一部分作为工薪发放,其余作为一次性奖金发放。
由于月薪超过2000元,年终奖除以12的商数适用税率5%,工薪超过2 000的部分也适用5%的税率,所以税负同第一个选择相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择其一。
本文从员工利益考虑,选择第一个方案。
第三区间:30 000—36000元/年收入根据第二个区间的结论,30000元按工薪发放,每月2500元,增加的0—6000元再以工薪发放,则税率提高到10%;而增加的部分作为一次性奖金发放,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不过500,适用5%的税率,显然后者节税。
也就是说,在这一区间,要将税率控制在5%以内,所以选择的方案是每月2500元,一次性奖金0—6000元。
第四区间:36000—54000元/年收入在第三个区间每月2500元,一次性奖金6000元的基础上,年收入又增加了0—18000元,增加部分作为工薪发放适用10%的税率,增加部分无论拿出多少作为一次性奖金发放,加上原来的奖金6000,商数已过500,奖金要全数按10%缴个人所得税,原来的6000元奖金适用税率会从原来的5%,上升到10%,显然税负增加,所以在这一区间,增加的年收入0—18000元作为月薪发放可节税,所以这一区间方案是每月2500—4000元,一次性奖金6000元。
第五区间:54000—59496元/年收入在第四区间每月4000元,一次性奖金6 000元的基础上,根据纳税无差别点的原理,每年新增的5496元以月薪的形式发放,适用15%的税率,以一次性奖金的形式发放适用10%的税率,但却是以放弃原奖金6000元的5%税率为代价,从节税角度,得到新的拐点59496元,年收入在54000—59496元,月薪4000—4458元,一次性奖金6000元可以节税。
第六区间:59496—72000元/年收入年收入超过纳税无差别点59496元,可以重新考虑分配方案,在年收入54000元以上的部分,以月薪发放的15%税率,将成为加重税负的主要原因,如果以一次奖金发放,全部适用10%的税率,虽然是以放弃原奖金6000元的低税率5% 为代价,但是会带来总体税负的降低。
所以这一区间的设计是每月月薪4000元,其余为一次性奖金。
根据同样的推理,可以得出其他各区间的节税设计。
将前12个区间的节税设计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汇入上页表1. [NextPage]四、工薪与一次性奖金设计的节税效果在表1中,一区间与二区间、四区间与五区间、七区间与八区间、十区间与十一区间的设计方案相同,因此,表1中的12个区间就形成了8种节税设计。
在实践中,存在工薪偏高奖金偏低或者奖金偏高工薪偏低现象,从节税的角度看,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以个人收入全部按月薪形式取得为例,其所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与节税方案的税负相比,其节税效果如上页表2.从表2的比较可以看出,在收入的不同区间有不同程度的节税,总收入越高,节税额越大,越应该进行节税设计。
根据月薪与一次性奖金的的纳税规律所做的节税设计可以在实践中广泛运用。
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单位可以根据职工年收入所属的区间,选择相应的设计方案。
职工收入差别较小的单位,可在一个或几个较少的区间内作出选择;对于职工收入差别较大的单位,则要区分不同的职工收入,分别对应多个不同的收入区间,寻找相应的方案;对于职工收入不确定的企业,采用这一设计之前要合理估计职工收入,再按估计的收入所对应的区间寻找设计方案,而纳税风险的大小与估计的准确性成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