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项目手续办理流程示意图
境外投资流程整理

、境外投资主要流程:(1)拟在境外投资企业的投资主体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由外汇局对其资金来源进行审查;(2)投资主体向商务部或其授权的部门申请批准设立境外企业;中方投资金额在1 亿美元的,先向市发展改革局申请,然后市向省发改局提交审批。
(3)经商务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投资主体持有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及资金购汇或汇出核准;(4)投资主体持外汇局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资金汇出。
二、境外投资外汇资金(资产)来源审查:(步骤一)办理部门可能是区或市级的外汇管理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或顺德区支局)(一)需提供的资料:1、书面申请(包括拟投资项目的资本情况、投资资金来源等)。
2、填写《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情况表》(表七)。
3、境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7、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包括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的,应提供有关外汇账户的开户批准文件和五个工作日内的余额对账单;使用国内商业外汇贷款的,提供境内投资者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意向性文件、贷款行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使用援外合资合作基金外汇贷款、外贸发展基金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该项政策性资金的批准文件;拟以人民币购汇投资的,提供有关人民币账户五个工作日内的余额对账单。
8、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的项目,境内投资者须提交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说明文件、收购协议、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的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
9、对已设立境外企业增资的,境内投资者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关于设立境外企业的批复以及该境外企业设立时外汇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核意见或境外投资基本情况登记表、境外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文件、境外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等文件。
10、已有境外投资的境内投资者,应提供上年度外汇局审核的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报告书,已取得年检证书的需提供年检证书。
对境外投资项目监管工作流程图

3.相关部门
移送
2.初步调查
制定并送达《检查通知书》,进行初 步调查
涉嫌违法的
不涉嫌 违法行为的
3.立案 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请领导批准后予以立案
3.归档 填写《检查结果审核表》,
经领导审定后,整理归档
4.调查取证 行使询问权,制作《调查询问笔录》;查询、复制有关资料,提取相
关书证、物证;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制作《检查登记表》和明细
构成违法情形的
8.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对确有应受行政处罚 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 政处罚
9.结案 行政处罚或 者行政措施全 部履行后,填写 《案 卷,档案 管理人员 负责归档
对境外投资项目监管工作流程图
1.制定境外投资项目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和本市对境外投资项目监管的要求,结合投诉举报、专项工作 计划、日常工作计划、双随机一公开、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等多 种渠道,通过采取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对境外投资进 行监督检查,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
5.调查终结 制作《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处理
建议
6.案件审核 填写《案件处理审核表》,对案件全面审核
7.集体讨论 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制作《案件讨论 记录》,处室负责人决定处理意见
违反《企业境外 投资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五 十七条有关规 定,未依法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的
9.结案 制发并送达《整改 意见书》
境外投资审批流程及需提交的材料

核准流程一(针对以下项目(一)在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二)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具体名单由商务部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确定);(三)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四)涉及多国(地区)利益的境外投;(五)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
)
地方企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10个工作日,不含)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的时间--------〉商务部(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之申请人;受理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不含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的时间)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
核准流程二((一)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二)能源、矿产类境外投资;(三)需在国内招商的境外投资。
)
地方企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之申请人;受理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不含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的时间)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
境外投资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境外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的具体内容、股权结构、投资环境分析评价以及对不涉及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情形的说明等;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者合同;
(四)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五)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样式见附件三);
(六)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境外投资国内审批程序表

2.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投资主体经过最近一期年检的营业执照;
4.投资主体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5.外汇资金来源证明(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的,应提供有关外汇账户的开户批准文件和最近一期的余额对账单;使用国内商业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投资主体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意向书、贷款行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需购汇或从境内汇出外汇的);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仅对中央企业);
4.国内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
5.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要求的其他文件(如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文件)。
申请程序及所需时间
1.向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
境外投资国内审批程序表
前期阶段
第一步
前期报告
受理机关
报告内容
提交材料
所需时间
国家发改委
报送书面信息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
1.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2.项目投资背景情况;
3.投资地点、方向、预计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
4.工作时间计划表。
国家发改委在收到书面信息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确认函件
商务部
企业境外并购事项
(2)1000万美元以上的,由外汇分局或外汇管理部在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外汇局;
3.国家外汇局在受理之日起三十日作出书面审查结论。
第四步:商务部核准境外投资开办企业
提交材料
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
海外项目前期工作基本流程及主要内容PPT幻灯片课件

1
汇报提纲
1 “走出去”战略
2
海外项目分类
3
海外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4
海外项目前期工作内容
5
海外项目承揽模式
1 “走出去”战略
2
海外项目分类
3
海外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4
海外项目前期工作内容
5
海外项目承揽模式
1、“走出去”战略
党“十八大”后 2000年10月
“一带一路”战略
公开招标
外国政府自筹资金 (现汇项目)
1 “走出去”战略
2
海外项目分类
3
海外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4
海外项目前期工作内容
5
海外项目承揽模式
3.海外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中国对外援助模式一览表
类别
名称 无偿援助(援外项目)
无偿援助主要用于帮
无息贷款
无息贷款主要用于帮
优惠贷款(“两优”贷款) 援外优惠贷款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
优惠贷款(“两优”项目)工作流程图
借款国向中国 政府提出贷款 申请和资料
借贷国提交资料
1.借款国政府借款申请函; 2.意向商务合同(借款国 与总承包商);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环评报 告; 4.项目业主(借款国执行 机构)材料; 5.执行企业和主要分包商 材料。
经参出支持函
中国进出口银行评审
EPC,是Engineering
-ProcurementConstruction的缩写, 翻译成中文就是“设计采购-施工”。
PPP , 是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的缩写,翻译成中文就 是“公私合营”或者“政企 合营”的意思。
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审批流程图

纵观中国海外投资政策,是一个逐步放宽的过程,从之前的全面监管到目前的只审查行业及产业政策,而不再审核海外投资的商业或技术可行性,以及2009对海外投资资金来源不再做前置审查,简化了审批流程与环节,并通过一些专门的制度(如前期报告制度、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规定等)的创设,为中国投资者海外投资事项提供了便利和有力支持。
一、境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审批程序概述在通常情况下,中国企业投资者必须获得至少三个政府部门的登记或核准,分别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外汇管理部门(“外管局”)其职权和管理事项分别为:1、发改委,负责规划、监管和协调中国经济发展和行业政策,主管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2、商务部,负责具体境外投资事项审批,并发放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证书;3、外管局,负责对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及备案。
中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需要经历的流程环节如下图所示(图略)首先,中国企业投资者需获得发改委对项目的核准。
如果项目涉及能源开发或使用大量外汇,则需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履行上述审批程序后,中国企业投资者还需获得商务部门的核准,取得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对于某些国家或行业的投资,还需获得商务部的核准。
最后,中国企业投资者需到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以将外汇汇出中国。
对于境外并购类项目,投资者需根据规定履行向商务部及外管局前期报告的义务。
如果一切顺利,整个审批流程可能要花费数月的时间。
二、具体审批流程及要点(一)境外投资立项核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境外投资项目应经国家发改委或其地方机构核准。
在取得发改委核准之前,中国投资者不得签署任何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的文件。
2011年,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并将审批权限下放至地方发改委。
1、审批权限依照现行规定,根据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的不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主管机关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
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图

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图一、货物贸易企业名录管理二、货物贸易企业报告流程三、外商直接投资管理业务流程(一)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需提供的申请材料1、《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二)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需提供的申请材料1、《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2、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依规定需要先验资后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3、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提供该证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仅需提供包括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全部登记事项在内的加盖工商部门印章的企业基本信息单);4、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另需提供《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外资房地产企业另需提供已通过商务部备案的证明材料;5、外国投资者以其境内合法所得在境内投资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原件(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
(三)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需提供的申请材料1、《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2、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依规定需要先验资后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无需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依规定无需变更营业执照的,应提交有关备案材料);3、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文件、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提供该证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仅需提供包括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全部登记事项在内的加盖工商部门印章的企业基本信息单);4、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以关联并购形式返程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出具商务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外资房地产企业另需提供已通过商务部备案的证明材料;5、外国投资者以其境内合法所得在境内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原件(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
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流程图

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流程图非实质性变更范围为: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投资者名称变更、企业法定地址变更、董事会组成人数变更等。
设立外资企业所需材料1、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报送文件目录(投资者签字,原件);2、关于请求批准章程的申请(由投资者提出,项目所在乡镇或园区签署符合规划等意见);(投资者签字,原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核准批复及核准报告);(投资者签字,原件)4、由投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外资企业章程及附件;(投资者签字,原件)5、投资者为合法经营者的有效证明(公证、认证,原件)及其资信证明(原件);6、境外投资者(非自然人)主体资格审核申报表(投资者签字,原件);7、外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人选名单; (投资者签字,原件)8、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人代表签署的委派书;(投资者签字,原件)9、环保、土地等方面的有效文件;(原件)10、名称预核准通知单;(复印件)11、进口设备清单;(原件)1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3、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限制性行业等则须提供国家有关职能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以上材料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备注:1、独资项目审批前,需投资者先提交项目申请给仪征市人民政府,市政府给出书面答复意见;(申请提交到外经贸局窗口,由窗口代政府拟文。
)2、如果投资者是两个以上,应当将投资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副本报审批机关备案,同时需要设立股东会;3、外方合法经营者的有效证明,需要提供国外机构的公证和使领馆的认证;对于港澳台,需要提供公证件。
(对于国外个人投资者,如果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可以不需要公证和认证)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所需材料1、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报送文件目录;(投资者签字,原件)2、关于请求批准合同章程的申请(由投资者提出,项目所在乡镇或园区签署符合规划等意见);(投资者签字,原件)3、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核准批复及核准报告);(投资者签字,原件)4、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及附件;(投资者签字,原件)5、中外双方合法经营者的有效证明(外方公证、认证,原件;中方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资信证明(外方需原件,中方为资产负债表);6、境外投资者(非自然人)主体资格审核申报表;(投资者签字,原件)7、境内投资者主体资格审核申报表;(投资者签字,原件)8、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人选名单; (投资者签字,原件)9、合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成员委派书;(投资者签字,原件)10、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1、环保、土地等方面的有效文件;(原件)12、名称预核准通知单;(复印件)13、中方投资者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14、进口设备清单;15、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6、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申请
企业需提供资料: 1、 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 投资方基本情况; 项目背景情况及投资环境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产品、目标市场,以及项目效益、风险情况;项目总投资、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融资方案及用汇金 额;购并或参股项目,应说明拟购并或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2、附件: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出资决议;证明中方及合 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 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 向书或框架性协议等文件;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按规定报送信息报告(包括投资主体基本情况;项目投资背景情况; 投资地点、方向、预计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工作时间计划表) ,并附省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有关确认函件。
报经省政 府同意
备案变更
备案后项目建设如发生下列情 况之一者,应重新办理备案手 续: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建设地 点发生变化;投资方或股权发 生变化;中方投资超过原核准 的中方投资额 20%及以上。 办理 程序同上。
报国家发展改革 委核准或由国家 发展改革委核报 国务院核准
符合核准条件
转报省发展 改革部门
材料审查
符合核准条件
不符合核准条件
中方投资额 3000 万美元以下的资 源开发类和中方 投资用汇额 1000 万美元以下的其 他项目
投资额 3000 万美元及以上、 2 亿美元(不含 2 亿)的资 源开发类项目以及中方投资 用汇额 1000 万美元及以上、 5000 万美元(不含 5000 万) 以下的大额用汇类项目
投资额 2 亿美元及以上的资 源开发类项目,中方投资用 汇额 5000 万美元及以上的 大额用汇类项目,前往台湾 地区投资的项目和前往未建 交国家投资的项目
20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 企业并说明理由。 若有特殊原 因可延长10 个工作日。
完 善 资 料 后 办 理 手 续
办理备案手续
20 个工作日
地区发展和改革局
10 个工作日内告知 申请企业, 并说明需 要补充完善的资料 手续。 若有特殊原因 可延长5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不违反国际 准则;符合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有利于 开发国民经济发展所需战略性资源;符合国家关 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促进国内具有比较优势 的技术、产品、设备出口和劳务输出,吸收国外 先进技术;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和外债管理规 定;投资主体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